鬼道
昏暗的林间小道上,两条黑影正一前一后飞速地奔跑着,前面那个显然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开始把身上负重的东西都扔了出去——鼻烟壶啦、换洗衣物啦、带着路上吃的饭团子啦……虽然全是些琐碎细微的物件,但随着它们的被弃,张惶奔逃中的肖半江也觉得脚步轻快了不少,甚至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自己已经成功抛掉了身后紧随不放的黑影。
当然在他的心中,早已不知后悔了多少遍——白天早就有同路的客商警告过他,这条官道的两边有好几座年代久远的古墓,据说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入黑后常常出来嬲人。果然,当太阳落山之后大家便纷纷止步,开始寻找客栈投宿,唯独肖半江仗着自己年轻力壮,硬是一个人孤身踏上了这条传说中的“鬼道”。
这样拧性子的结果,就是肖半江刚走到墓群附近,就被一条倏忽窜出的黑影吓了个半死,借着月光,肖半江看到了一张标准的鬼脸——尺把长的鲜红舌头,白惨惨不见瞳仁的眼睛,更别提那掀出嘴唇数寸的狰狞獠牙,吓得肖半江连一声“妈呀”也没有叫出来,两条腿已经不听指挥地把他带到了数十米开外。
跑呀……跑呀……无论肖半江怎么奔跑,那个鬼怪始终跟在他身后数步的地方,而且显然有越追越近的势头。也难怪,肖半江的身上正背着他此次行商赚来的银钱,数十个大银锭加上百多串青钱,份量着实不轻,如同一个大铅砣般压得肖半江举步维艰。
在性命和银钱之间左右摇摆做了数次艰难选择之后,肖半江终于还是抛下了那个累赘的钱袋子,果然随着身上负重减轻,肖半江鼓起最后一点余力,总算将那个鬼物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扶着双膝呼哧呼哧地喘了会气,肖半江又懊悔起来——自己辛辛苦苦大江南北走了将近半年,一共也就赚了这么点钱,父母去世时欠下的旧债,年关将近的开销,下趟出门的生意本钱,可都指着这些呢。如今两手空空,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呀?
透过稀疏的枝桠,肖半江隐约可以看见自己的抛落的钱袋还在原地,而那个鬼怪似乎正在附下身来捡拾什么的样子……我和你拼了!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勇气(也许是怒气吧,谁丢了这么多钱都会很生气的),肖半江顺手捡起地上一根枯树干向那个鬼怪猛扑了过去。
看上去形容骇人的妖怪却是出乎意料地不堪一击,随着肖半江的大力击打,那鬼怪闷哼了一声软软倒下,让已经做好拼命准备的肖半江也大为意外,一把拾起钱袋,肖半江正要转身离去,身后却传来了女子娇柔清脆的声音。
“先生,请留步——”
肖半江吃了一惊,难道刚打跑鬼怪,又来了狐精?不过刚才获胜的余勇还在,肖半江也就大着胆子回转了身。
身后并没有什么狐仙妖怪,而是被他打倒在地的那个鬼怪,此刻正飞快地在脸上解除着什么,很快,随着血舌——其实是红布条、白瞳仁——其实是白果壳、獠牙——呃,这个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一一取下,肖半江瞪大了双眼:“咦?你……”
眼前分明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女子,和方才的恐怖鬼相简直天差地别,此刻那女子微微羞红着脸,低头抚弄衣角片刻,才娓娓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本是住在这附近的村女,名叫琼姑,父亲去世后便与瞎眼老母相依而活。因为家境本就十分贫困,而母女二人既无谋生之计,又没有什么旁支亲戚可以资助,日久天长渐渐坐吃山空,眼看着就要饿死在家中。
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琼姑听说了此处有恶鬼出没的流言,不由忽发奇想,便开始在半夜里假扮鬼怪,伏击过路的客商。
果然几次行动下来琼姑便颇有斩获,看上去人高马大的男子们,往往只见了她的影子,便吓得撒腿就跑,而且为了能够减轻负重尽快脱身,少不了会把身上的货物钱财一路抛散,靠着这个匪夷所思的办法,琼姑不但养活了老母,居然还积累起了不少的钱财。
“本来打算过完年就洗手不干了,没想到遇上了先生你……”琼姑浅浅一笑,抬起头来:“现在您已经知道了我扮鬼的事,要怎么处置就看先生了。”
淡淡的月光透过树梢照在琼姑的脸上,斑驳暗影里,琼姑的脸庞显得异常秀丽,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肖半江真不能相信,眼前这个素雅的女子居然和方才那个恶形恶状的鬼怪是同一人。是啊,自己应该怎么做呢?把她揪送官府法办?还是看在她是孝女份上放她一马呢?
犹豫片刻之后,肖半江还是将琼姑送回了家,在见过琼姑那个瞎眼母亲之后,他彻底打消了报官的念头,自然,琼姑也向肖半江作出保证:自己再也不会假扮鬼怪出去惊挠客商。
有了这样的开头,接下来发生的事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没多久肖半江就在琼姑母亲的主持下和琼姑成了亲,靠着肖半江的努力工作和琼姑的勤俭持家,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后来因为此事渐渐流传开来,为了避免后患,肖半江索性带着琼姑母女搬迁回了他的老家。尽管没人知道他们日后的情形,不过能够娶到象琼姑这样有勇有谋的女子为妻,对肖半江来说自然大有臂益,这样一段奇特的美满姻缘,真不知要羡煞多少人呢
碌碡
农历十月间,虽然在节气上早已告秋,但高照的艳阳和袭人的阵阵热浪却与三伏天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这不,到省里参加武生会式的周云卫在路上走了只不过小半个时辰,就已经热得汗流浃背。偏偏早上出门太急,光顾着捡视参考会照、铠甲之类的东西,忘了多带食水,再折回去拿显然是不现实的,周云卫只好强忍着喉头的焦渴继续赶路。
因此当眼前出现那个小小村落的时候,周云卫不啻于是看见了救命皇菩萨,三步并作两步一溜小跑赶了过去。
村口正有户人家大门敞开着,一个农人在里面弯腰拾掇着麦秸,周云卫也不及细看,施了个肥诺道:“这位兄弟,行路人口渴得紧,想问你讨点儿水喝。”
谁知那农人听到周云卫的话,却猛地跳了起来,一只手几乎指到了周云卫的鼻子上:“戳瞎脱倷的的狗眼乌珠!啥人是兄弟?啊?啥人是兄弟……”
对方突如其来的怒骂让周云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半天才省悟过来——原来自己一时心急,没有分清对方男女,喊错了称呼。因为确是自己莽撞失礼,周云卫忙深深一躬:“这位大嫂,对不起,是在下有眼无珠……”
没想到周云卫的道歉不但没有得到谅解,反而更让对方暴跳如雷:“放屁,啥人是倷阿嫂?我还是没出阁的姑娘,倷迭只狗眼乌珠……”
看着对方挥舞的粗壮手臂,黎黑的肤色,茂盛的汗毛,以及随着两片厚嘴唇开合不住在眼前晃来晃去的胡子(周云卫:好象比我还多一点呢),周云卫真有哭笑不得的感觉——凭阁下的这副尊容,即使是刚才我看清了,恐怕多半还是要叫你一声兄弟的呢——可对方女流之辈,自己无论相骂还是动手,都有些儿胜之不武,而没等周云卫缓过神来,那个村姑已经“砰”地一声摔上了门,把周云卫关在了门外。
水没有讨到,反而挨了一顿臭骂,而且因为刚才竭力解释的缘故,嗓子更加疼痛起来。饶是周云卫好性子,也不由怒气渐生。正巧那村姑门前倚着一个碌碡,周云卫不由计上心来:碌碡本是农家常用的器具,如果把它放到取用不到的地方,想来势必能让那臭婆娘头疼一番吧?打定了主意,周云卫便趁着四下无人,奋起两臂之力将那条碌碡举到了道旁的柿子树上,随即扬长而去。
再打这儿路过已经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因为在比试时技压群雄,同学们都说周云卫此次必然得中,按周云卫的原意本想留在省里看榜,谁知家里来报说母亲得了急病,周云卫是个孝子,忙收拾行李直往家赶。
离那个村子还老远,周云卫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村姑,正转着“可千万别再遇到她了”的念头,便看到村口云雾缭绕人头攒动,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无数男女围在一棵柿树边持香禳祷,一个个面容虔诚,间或还有在旁边三跪九叩的。
柿树有什么好拜的?素来不信鬼神的周云卫顺着树杆打量起来,不看犹可,一看顿时大吃一惊——树杈上正架着半月前自己一时赌气放上去的那条碌碡——难道那些善男信女们叩拜的竟是这个玩艺儿?
象是要解释周云卫的怀疑一样,正有对老夫妻相互搀扶着从周云卫身边走过,两个人的对话字字句句都清晰地传入了周云卫的耳中:
——老头子,到啦,就是这棵神树,听说灵得很呢。
——真的假的呀?我看不过就是柿子树嘛。
——嘘,小声点,别让神灵听见了生气……看树顶上那个碌碡,你想想,这东西平时至少三五个人才抬得动,现在听人说它一夜之间无声无息就上了树,不是树神显灵是什么?
——唉,真有这么灵就好了,儿子的病就全指望它了……
……
见鬼!知道了事情原委的周云卫差点没有当场跳起来,自己当时本是因为生气不过,才发狠把碌碡架上了树,本意不过是要刁难一下那个可恶耍泼的村女罢了,谁知乡人愚昧,竟然就此把它当作神灵显圣,实在可笑!听方才那对老夫妻所言,似乎还有什么邪物假借着这棵树的名头在迷惑百姓,还是让自己上去说明真相吧。
刚刚打定主意准备迈步向前,周云卫的耳边忽然响起了细如游丝的声音:“先生请留步!”
周云卫游目四顾,却并没有看到人影,心中一跳,低喝道:“什么东西?”
“先生勿动怒。”那个声音并不曾因为周云卫的怒气而消退:“我其实只是个游魂而已,因为先生架了这条碌碡,让乡人误以为柿树有灵,日日盛供香火,让我得享血食,若先生肯包容不说破,小人不胜感激。”
“嗯——”周云卫想了想,侧头道:“那如果我一定要说破呢?”
“……先生马上就是新科举人老爷了,功名在身是为贵人,小人也奈何不得,但总要请周先生高抬贵手,总之我绝不会因此为非作歹就是了。”
听到对方如此软语相求,又得到了自己即将成为武科举人的消息,周云卫自然心情大佳,微微点了点头,一言不发地走过了柿子树。
果然几天后榜发,头名举人正是周云卫
旁观因果
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小雨终天在黎明时分停住了,经过雨水整晚的润泽,永宁巷口王老头家院子里的那些花木,更显现得丰繁茂盛,无论是嫩芽初吐还是含苞待放,每一枝每一朵都凝结着未干的雨露,在初升的旭日下闪烁着莹澈的光芒,很快就引来了过路人的注意。
那是一个担粪的中年汉子,虽然并不懂得园艺,但花木的美丽还是吸引了他,逡巡片刻,便挑着担子跨入了矮矮的院墙,凑在花草前连看带嗅赏玩不已,丝毫没有发现花园的主人王老头正用厌恶的眼光看着自己。
“你——去去——”见对方丝毫也没有识趣离去的意思,王老头终于忍不住出声驱赶,突然的惊吓让那汉子一下子直起了身子,身上的扁担顿时打到临近的菊花枝蔓上,把它折为了两段。
“啊——”王老头的心痛可想而知,他无儿无女,平生所好就是莳花弄草,尤其是这些从各地搜罗来的名种菊花,更是倾注了他的无数心血。现在眼看被这个粗手粗脚、浑身上下散发着米田共臭气的乡下人损坏了一枝,简直是气得七窍生烟,不及多想,王老头顺手操起身边的花锄就砍了过来。
“一枝花而已……我赔,我赔就是了嘛……”见王老头势如疯虎的样子,中年汉子不由也有些心惊,一边躲闪一边大声嚷嚷着。因为事出突然,他甚至还来不及放下肩头的担子,随着他的左挪右闪,不少粪水从桶里晃了出来,溅得满处都是。花枝草蔓上斑斑点点的污渍激得王老头更加暴跳如雷,把手里的花锄挥舞地如同风车一般,大有不劈到那汉子势不甘心的架势。
见势头不妙,那汉子一边躲避着王老头的花锄,一边飞速地往院外退去。
院门口的青石本就长满了苔藓,吸饱雨水后滑不溜丢,挑粪的汉子急于趋退崴到了脚,一个收势不住仰天直直摔下,后脑勺顿时砸在了阶沿上。那汉子连一个字都没有哼出来,便僵僵地不动了。
被吓呆了的王老头半天才回过神来,见此刻天时尚早,四周并无其他人发现到这一场意外,忙定定心神,将死尸拖到了巷口东侧的小河浜旁,又将他的扁担、粪桶一股脑儿地搬了过去。慌慌张张地清理干净现场之后,王老头掩上门,抖索索地念起了佛号:“……阿弥佗佛……我可不是故意的……日后我一定多烧纸钱给你,莫要再来找我……”
他没有注意到,在他对门的一扇窗子里,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事态的发展正如王老头所希望的那样,官府在例行勘察后按失足跌死的说法草草结了案。因为是外乡人,又没有尸亲,挑粪汉子最后由官府出资埋入了城外的公冢。
尽管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对方毕竟是一条人命,王老头仍然难免心中惴惴,不仅初一十五都会在花圃里烧上两份纸钱,甚至当挑粪汉子亡故周年的那天半夜,他还大着胆子溜到河浜旁边烧了几刀纸箔。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王老头终于成功地将这件不愉快的往事从记忆里驱赶了出去,年节的烧纸敬香渐渐取消,也不再稍有风吹草动就心惊肉跳彻夜难眠。
如今在这个世界上,还记得这幕惨剧发生的人,大概只有当时唯一的目击者郭雪文了。
他是王老头邻居郭家的独子,两家隔着一条窄巷对门而居,那天清晨郭雪文意外早醒,在二楼卧室里隔窗看到了事情发生的全部过程。
由于害怕、惊恐……以及小孩子对官府莫名的畏惧,郭雪文选择了沉默。当然,即使是他当时出来指证,官府大概也未必会采信一个六岁稚儿的证言。
现在郭雪文已经十一岁了,少年老成的他更加守口如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只是下意识地、默默地注意着王老头。
连郭雪文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做,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早已预料到了还会发生什么吧?
这一天又是初春时节,早起坐在窗边温习功课的郭雪文忽然想到,那个倒霉的挑粪汉子正是死于五年前的今天,从二楼窗口居高临下望去,王老头的花圃里姹紫嫣红,就连五年前折断的那枝菊花在王老头的精心呵护下,也重新获得了生机,长得枝繁叶茂。
自从出了那件事以后,王老头不但筑高了花园的外墙,对这些花木也更加呵护倍至。
“可惜人不能象花草一样枯木逢春,那个汉子大概已经连骨头都沤烂了吧!”刚刚想到这里,郭雪文目光及处,差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花圃门口,正有一个粗壮的汉子在探头张望,看他身形背影、肩头的扁担以及扁担两头摇来晃去的粪桶,不正是那个在郭雪文的印象中应该“连骨头都沤烂了”的挑粪人吗?
郭雪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对方来寻仇了,但出乎他的意料,那个汉子在王老头的花圃门前只停顿了不到小半柱香的功夫,就挑着担子轻飘飘地走进了与王老头相隔仅有两户之遥的李府。
那是一家绸缎商人,家境殷实,唯一稍嫌美中不足的是李家娘子只生了两个女儿,听说最近她又身怀六甲临盆在即,李员外为此四处烧香拜佛,希望菩萨能保佑这胎一举得男。
眼看着这挑粪汉子前脚刚走入李家,后脚李府就传来了阵阵儿啼之声——事态的发展如此诡谲,让郭雪文只觉心头怔忡,老半天才渐渐醒悟过来——一定是那个汉子托生到李府去了,想不到这一世他竟有如此好命,难道上天怜他前生无故横死,今世补偿于他不成?
从这天起,郭雪文更是象着了魔一样,不仅时时刻刻地留心着王老头的动静,也关注着李家的情形。为此他甚至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放弃了到省里进学的机会,执拗地要求留在家里自行攻读。弄得父亲大发雷霆几乎把他赶出家门,而母亲则哭哭啼啼地猜测他定是和这巷子里哪家的姑娘相好上了,才无心上进……总算在郭雪文的努力之下,不到五年光景,他就已经在乡试中一举夺魁,成了县里最年轻的举人,父母的脸上这才重新露出了笑容。
眨眼功夫,李家儿子虚龄已经六岁了,一提起这个小家伙,远近邻居无不皱眉。说起来李员外是一个慢性子的老好人,这个孩子却一点也没有继承到他的好脾气,打从会下地走路开始就没有消停过,最高曾创下过一个月内更换五个奶妈子的纪录。每个奶妈子无一例外,都是带着惊怕的神情从李府连滚带爬消失掉的——与进府时的整洁干净不同,她们出府的时候,不是头发被烧焦就是在鞋底沾满了狗屎,不然便是惨叫着从袖子里抖出了十七八条毛毛虫来。以至于后来牙婆们一听说李府要招奶妈子就止不住连连摇头,声称即使是搬一座金山来也没人肯干了。
何况李员外也不可能真的搬出一座金山来。
刚庆幸李家后继有人的李员外陷入了新的烦恼之中,可不管怎么说,这是他唯一的香火,又是正房嫡子,再怎么淘气不听话,总是李家的宝贝疙瘩。好在小家伙已经断了奶,没有奶妈子就没有吧,多派两个下人照看着就是了。
于是李家下人的噩梦就开始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位小少爷迷上了养鸟,整个李家大院里挂满了各色各样的鸟笼子,从画眉到鹦哥到百灵……应有尽有,不过这些鸟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身上的羽毛七零八落——因为它们的小主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从它们身上拔毛!
于是附近的居民每天一大清早就可以听到从李府传来的鸟儿们尖利的叫声和李家小少爷口齿不清的嚷嚷声:
“……别灰(飞)……”
“……我要划(拔)……”
“……灰(回)来……”
这天早晨惊醒郭雪文的正是这热闹的声音,隔着二楼窗子看去,可以看见李家的小少爷正满院子地追着一只八哥,从庭院一直追到了三楼的画阁窗口。李家的那些下人们大约早就习惯了小主人的这种晨运方式,此刻正在屋檐下笼起袖子或倚或蹲地抓紧时间闭目养神,没有人发现小孩子已经跑到了他们够不着的地方。
漆黑的八哥被追急了眼,虽然在买来伊始就已经剪掉了它的大羽,但鸟儿飞翔的本能还是在的,此刻见小恶魔带着满脸天真的欢笑一步步地凑过来,嘴里还叫的“……划(拔)……划(拔)……”八哥很熟悉这种声音,知道随之而来的就是无比糟糕的事情,所以用足力气振翅一飞,斜斜地掠过几条屋脊,最后落到了王老头家的花院里。
“……灰(回)来……”心爱的玩具逃走了,刘家小少爷的眼泪顿时喷涌而出,而那只逃离魔爪的八哥显然并没有重入虎穴的打算,站在一根粗壮的花枝上,得意地鸣叫了起来,惹得刚起床的王老头也走到院子里出神地听了起来。
那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就是在这个时候飞过来的,被娇纵惯了的李府小少爷见自己的眼泪、恐吓、尖叫对八哥都没有起到慑服的作用,随手捡起阳台上不知从何而来的石块,远远地掷了过去。
石块不偏不倚地砸中了王老头的太阳穴。
虽然这小小的石块其实并不能造成什么致命伤害,但突如其来的砸击让王老头惊跳了起来,落地时一个重心不稳,顿时摔下了台阶,头狠狠地砸在了石板上。
就如同十二年前的那个挑粪汉子,王老头也是连一声都没有来得及哼出来,就倒在血泊中停止了呼吸。
虽然年幼,但李家小少爷也约略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很快就抹干眼泪,一言不发地溜下了画楼。
因为事情发生在清晨,唯一有可能作为人证的那些李府仆佣们又在偷懒打盹,所以当官府来查勘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能说清王老头跌倒致死的原因,官府少不得还是以“失足”二字作了这件案件的定论。
和十二年前一样,这次郭雪文依然下意识地选择了沉默。
因为王老头没有子女,最后由他的一个远房侄子出资,将他葬入了城外的公冢里。
王老头的那套住房便由这个侄子承继了下来,不过这位新主人似乎因为忙于生计的缘故,并没有什么莳花弄草的闲情雅致。而失去了主人的精心照顾,王老头花圃里那些名种花木很快就焦枯而死,昔日动人的美丽情景再也不复存在。
“郭兄,好了没有……大家都到齐啦!”
“这就下来!”听到窗外同学们的叫声,郭雪文手忙脚乱地捆扎起了包袱——大比之期将近,一班同窗好友相约共同进京赴考,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本来父母还担心他还会象几年前那样,无缘无故地犟着性子不肯出门,可出乎意料之外,这次郭雪文却出奇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我的使命到此就结束了罢?——提起行囊,郭雪文最后看了一眼对巷的王家,虽然他从来都不怎么相信怪力乱神的东西,但作为唯一的知情者,每当郭雪文想起十二年来发生的种种情事,仍然止不住感到遍体生寒。
也许上天就是要在这有意无意之间,让世间凡人充分领略到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天道吧?
被莫名挑中作为旁观者的自己,真不知道算是幸运呢还是倒霉?
见郭雪文下楼,一群少年人说说笑笑地走出了巷子,间或你捶我一拳我推你一把,追逐嬉闹间将巷口几乎堵得水泄不通,也难怪,这些十七八岁的举子们其实还都是些大孩子,平时在学堂里和父母面前少不得要做出循规蹈矩的模样,现在出门远行,脱离出师长们的视线之外,顿时都显露出活泼好动的天性来。
在巷口打打闹闹了老半天,才有人发现一辆马车已经在他们身后等了半晌,车夫正不耐烦地斜眼看着他们,这些少年人才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让开了一条道。
“老爷坐稳当了!”扬起鞭子,车夫忍不住咕咕哝哝:“差点被你们担搁了正事……也亏我家老爷耐性子,要换了我,哼……
“没关系的!”车厢里传出来的,是老好人李员外的声音:“反正是烧香还
还愿而已,不急不急……呵呵说起来真是菩萨显灵,让我这个宝贝儿子一下变得这么听话懂事,昨天还吵着要上学堂念书呢……这次我定要好好多烧几柱高香……”
最后几句话随风飘到了郭雪文耳中,微微一怔间,他的脸上露出了由衷笑容——本来还担心李家少爷小小年纪就行凶伤人,只怕长大后另有他患,现在看来,自己是真正可以放下这条心了——紧紧肩上的包袱带子,郭雪文轻松地向前迈开了大步……
毛怪
初冬的暖阳懒洋洋地悬挂在天空,一大群鸡鸭在田头里东刨西啄,寻食秋收后余下的碎谷子。农人们则趁着这难得的农闲时节,三三两两散坐在背风的墙角里,或闲唠家常,或拢起袖子闭目养神。就连平时满世界乱跑的猫狗们此刻也是难得的安份,慢条斯理地梳舔着自家的毛发,间或轻轻叫上几声——整个山村都沉浸在了一片宁静闲适的氛围里。
忽然象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田头的鸡鸭们同时尖叫了起来,眨眼间便如同炸开的马蜂窝般四散奔逃开去。
一条黑影出现在了村口。
“可恶,又来了!”看到鸡鸭受惊逃逸,男人们纷纷站起身来,四处寻找着趁手的家伙:“索性和它拼了罢。”可还不等取到器具,他们身后已经围上了一群妇孺和老人,哭哭啼啼地扯手拉脚:
“小栓子啊,别上去送死……”
“孩子他爹,你们打不过他的……”
“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抛下我们两个老的可怎么活呀……”
……
男人们奋起的一股勇气立时就在这哭泣哀告声中消散得无影无踪,不过也不能怪这些拖后腿的女人或是老人们,无论谁看清了奔到眼前的这个巨大怪物,都止不住会在心中打起突来——那是一个遍体毛发披拂的怪物,仔细看去,其实五官口鼻和普通人也没有太多差异,但那高达丈余的身材和粗壮强健的四肢,都在在彰显着这绝非是寻常人能够对付得了的怪物。
更何况还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儿呢——这毛怪不但力大无穷,而且动作灵活异常,往往十多人围攻还讨不了好去,上个月同村的阿牛就是被它一脚踢伤腑脏断送了性命,剩下孤儿寡妇艰难度日,凄惨异常。
毛怪的势子来得极快,那些来不及逃远的鸡鸭们被他的长臂轻轻一捞,便凌空抛进了那张阔口里。几只鸡鸭生吞下肚,那毛怪仰天张开大口,将满嘴的毛羽喷了出来,一股浓浓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看上去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这样吞食了十多只鸡鸭,大约是觉得还不够过瘾,那毛怪索性跨入了农家的院墙,搜捕起猪圈里的猪仔来了。百多斤的肥猪在巨大的毛怪面前简直如同小猫一般软弱无力,同样是轻轻一抛就被扔进了毛怪嘴里,不过两柱香时间,毛怪的肚皮便已经吃得鼓胀溜圆。总算不幸中的万幸,这毛怪似乎并无伤人之意,目光始终只在那些家畜身上逡巡。吃罢了肥猪,毛怪又开始打量起牛栏来……
农家贫苦,这些肥猪、耕牛都是每家每户极为重要的经济来源,那些农人急红了眼,正要挣脱身边羁绊上前拼命,忽然有一个人从人群中大踏步地走近毛怪,仰头向着毛怪高声叫了起来:“筑长城!筑长城!筑长城!……”
说也怪,本来正在专心研究先吃水牛还是黄牛的毛怪,在听到这几个字之后,身子顿时簌簌发起抖来,随即怪叫一声拔腿飞奔而去,瞬间就消失在茫茫的山峦之中。
看呆眼的村人们老半天才回过神来,定睛细瞧,那个念出神奇的击退毛怪符咒的人,是村上昨天才请来教读私塾的先生朱秀才,真没想到这文弱书生居然有这样的能耐,仅凭几个字就驱走了毛怪。
感激、惊奇、庆幸……当然除此之外大家还有止不住的好奇,围住了朱秀才纷纷询问——方才他念出的倒底是什么样的咒语,竟有如此大的神威?
“呵呵,不是什么神咒。”朱秀才笑了起来:“我早就听说这一带有毛怪出没,想不到是真的。幸好我来以前查阅过一些典籍,书上说这些毛怪都是秦朝时的孑遗,因为躲避修筑长城的苦役而逃入山中,后来岁久不死渐渐变为此种怪物……他们最怕的就是被捉住去修建长城,所以只要听到‘筑长城’三字,就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唯恐不及了……看起来秦朝时的法度一定异常森严,才会历经千年犹有余威……”
原来如此——村人们恍然大悟,看来这读过书的秀才就是不一样啊,困挠村庄许久的麻烦,轻而易举地就被人家解决掉了!所以当朱秀才引经据典滔滔不绝的时候,那些做父母的也不失时机地拉住自己的儿女,给他们做起了“知识就是力量”的现场教育。据说这个小山村日后很是出了几位学问人,大约都是经此一役之后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吧……
冷灶
“大人,前面就是淮县了。”
“噢——”策住马匹,张之华翻身下马,风尘仆仆地赶了一天路,饶是他正当壮年,也难免显露出疲惫的神色来。何况只要想到自己目下的处境,便由不得张之华双眉深锁胸中抑郁。
他本是江西巡抚,因为生性梗直,不知无意中开罪了哪路神仙,几道参奏他“结党营私,舞弊弄权”的本章便悄无声息地递到了朝堂上,皇帝虽然不甚深信,但还是很快就下旨将他拿问进京——尽管因为圣旨未曾革去张之华的官职,所以无须象普通犯人一般套板上枷,勉强保住了那份尊贵体面,但官场世态最是炎凉分明,两年前张之华离京上任的时候,一路行来,各省各府的官员不知有多巴结趋奉。如今路还是这条路,人也还是那些人,但张之华却已经从香饽饽变成了瘟神。仿佛是怕沾上他的晦气一般,行经之处再也无人搭理。即便是张之华自己的门生亲信,也往往避而不见。能派人来传话说 “因病不能亲见”、象征性敷衍一下的,就已经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
想来在这淮县,等待着自己的,必定又是驿站的冷茶冷饭吧?张之华无声地苦笑了一下,牵马走进了城门。
不过世事可真是难以预测,刚踏进淮县城门,就有一个长随满面堆欢地迎了上来,持着淮宁令华雍的手本,恭恭敬敬地将张之华迎入了某处公馆。馆内张灯结彩,不仅牲牢夫役置办齐全,更有一桌精美的酒菜齐崭崭地摆在了正厅,旁边尚有丝竹雅乐轻奏,这可真让张之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华雍即非自己属员,又素未谋面,如何会有这样的重礼相待?
对于张之华的疑惑,这个自称名叫华寿的长随并不曾解释,只是殷勤布菜,饭后又服侍着他到内室歇息,床帐被衾自然也极为精美考究,仔细嗅去,柔软的丝绸上居然还有细微的熏香余芳……一路尝尽冷落滋味的张之华这份感动可想而知,第二天启程之前特地手书一封托华寿转交,信中不但向华雍称谢再三,同时表示日后定会寻机相报对方的这份盛情。
呼——看着张之华等人远去的身影,华寿抹抹头上的冷汗,长出了一口气。他确是准宁令华雍的亲信长随,不过昨晚对于张之华的盛情款待可不是出自上官本意。事实上几天前华雍将他指派来这淮县边界,本是为了迎接据说即将从此处过境的钦差大人,所以华寿极尽奉承之能事,将一座小公馆打点得异常舒适雅致。谁知刚刚料理齐全,驿站却得报——钦差大人奉旨改行他处,不再过来。
这下可坏菜了,接待钦差用的乃是官银例份,算一算为了替钦差大人接风洗尘,备置公馆,花费不下百金,如今钦差大人改道别行,这笔花销让华寿如何落帐?正急得团团转,驿卒无意间说起江西巡抚张之华因为被罪拿问进京,正从此处经过,华寿灵机一动,才起了这个移花接木的主意。所以说穿了,张之华其实只是在阴差阳错之下,才得以享受了一番本该属于钦差大人的待遇罢了。
对于华寿的自作主张,华雍起初也颇有些不快,不过想想除此之外的确别无销帐之法,稍稍责备了华寿几句,这件事也便放过一边。
意外的是,两年之后张之华重获圣眷,被启用为山西巡抚,而华雍恰恰调职到他的治下,到行辕禀谒那天,张之华一见华雍的名贴,简直如获至宝,不但从中门亲自出迎,而且还硬是摁着他落了上座,起初华雍不明就里,吓得拼命推辞,后来才渐渐听出事情端倪,原来自己今日的这一番荣遇,竟然是两年前华寿无心插柳之举种下的因果。
此后华雍在张之华的治下不断升迁,由通判而同知再知府,仕途一番风顺。当然他也没有忘了华寿之恩,先是陆续打赏了不少金银,又替他选了门好亲事,最后索性资助华寿开了两家商铺,做起了小老板。
——世间趋炎附势,本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而华雍之贵与华寿之富却偏偏从烧冷灶而来,倒也甚为出奇。当然古人也有云:不可有意,有意即差,大概正因为华雍华寿当日善待张之华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意之举,才收到了如此不可思议的效果吧?
湖变
几滴鲜血溅入了碧波之中,转瞬之间就在水里消散得无影无踪。
“啊呀!怎么又出鼻血了!”看到丈夫满面痛苦之色,妻子柳氏心疼地抽出手巾,递了过去:“是不是天时太燥,内火虚旺啊……看来得叫厨子多煮几味清淡润肺的小菜,给你去去火……唉,在北方呆惯了,现在调到熙州任职,恐怕难免会水土不服呢……等会上了岸,到官衙安置好之后,可要叫医生仔细瞧瞧……”
“嗯……嗯……”因为正仰头用手巾捂住鼻子,所以李辰典并不搭话,不过听着妻子一边唠唠叨叨,一边又小步跑到后舱催促下人替自己准备净面用的热水,那份多年夫妻间才有的关爱与体贴让他心里十分受用,甚至连鼻子里的刺痛仿佛也减轻了许多。
不过,头似乎有些晕……是阳光太刺眼了吗?下意识地闭上眼,李辰典仍然觉得头晕脑眩,阵阵酥麻的感觉袭遍全身,手……脚……象是被什么缚住了一般,无法动弹。
一条柔软滑腻的东西慢慢卷住李辰典,悄无声息地将他拖入了湖中。
正午的阳光照得船梢几个舵工昏昏欲睡,谁也没有察觉到船身轻微地侧了一下,湖水散开的涟漪在日光下变幻了几道金光,便自消失不见,几只鹭鸟从水面低低掠过,间或从轻波里啄出一条鱼来。
依然是平安静好的夏日午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是这样啊——”紫衣的道士点点头,若有所思。
也许是太过全神贯注倾听的缘故,道士丝毫也没有发现来往的行人都在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大热的天,穿着厚厚的道服不说,还独自站在临湖的岩礁上,低着头不住“唔唔”连声,现在又对住湖面喃喃自语:“你放心好了,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难道是来太湖寻死的疯子?虽然近日因为连续大旱,太湖干得将近见底,不过要淹死个把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几个热心肠的甚至已经做好了一俟这道士跳入水中,便立刻下去救人的准备。
幸好这道士对着湖面指手划脚一番后倒是转身走下了岩礁。不过还没等人们松口气,道士却作出了更古怪的动作:只见他俯身托起了一块巨石,在上面指指戳戳不知画了些什么,接着跃上石头一声大喝:“疾!”——巨石随之腾空而起,载着那道士向天际直飞而去,剩下目瞪口呆的众人站在原地,老半天才回过神来。
“快追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反应快的人见那块巨石尚在目力可及的范围,好奇心大盛,呼喝着追了上去。
于是太湖边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大群的人抬头看着天边拔足狂奔,而一路行来,被他们的举动所吸引、加入进来的闲人也越来越多,当飞天巨石来到城中的时候,后面尾随的大队人马差不多已经有近千人之多了。
最后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石头落在了熙州刺史的官厅内。
此时正是早晨开衙的时候,刺史大人刚刚坐上正堂,没想到巨变突起,总算衙役们本来就分站在两边,有足够的空间躲避,倒是个个安然无恙。可刺史大人就没有这份幸运了,因为身上的官服长袍大袖牵手缚脚,又前有公案后有座椅进退无路,在一片惊叫声中,顿时被硬生生地压在了石头底下。
吓傻了眼的衙役们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纷纷扑到巨石底下察看大人的安危(衙役T_T:肯定压死了,可怜的大人啊,上任才不到一百天),随即这些人就发出了比刚才石头落下时更为惊天动地的喊声。
——虽然绝大部分的躯体被石头压住了,但露出来的一小截手脚趾端,却分明都长有尖尖的黑色指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也不象是人类的手脚。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刺史大人被压得连手脚也变形变色了不成?
“哈哈,压中了……看你往哪儿逃!”紫衣的道士大笑着从石头上跳了下来(衙役:刚才吓昏了,居然没发现石头上还有人),低声念了几句符咒,巨石便轻轻巧巧地滚到了一边,露出已经压到扁得不能再扁的刺史大人……咦,好象有点不对劲呢……经过再三辩认,大家终于确定在官服里裹着的确实不是人类的肉身,而是一只异常肥壮的龟/鼍/鳖?? (因为压成了一大坨,体貌特征实在难以确认)原本坚硬的外壳已经被压得四分五裂,不过它并没有断气,乌溜溜的小眼睛此刻正可怜巴巴地看着道士,嘴吻一张一合,仿佛在乞求什么。
“啊——相公,你怎么了——”惊叫着扑过来的,是刺史夫人柳氏,刚才得到衙门里发生剧变的消息,急得三两步就从内室赶了过来,正好赶上巨石被掀开的一刻。本来以为会见到丈夫血肉模糊尸身的柳氏看到石下的异变也愣在了当场:“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相公……”
“夫人莫急,你的相公在这里呢!”道士走到柳氏身边,轻轻抖了抖袍袖,只见一道光华闪过,一个人影出现在了大堂上。
“相……相公……”站在那里的,正是柳氏的丈夫李辰典,惊喜交集的柳氏扑上去搂住丈夫呜呜咽咽地哭了几声,忽然象是想起了什么,又急忙忙地倒退了几步,上下打量起来——虽然面貌身形的确是自己的丈夫李辰典不错,可对方不仅神情委顿,满面胡须,与平日里意气风发的丈夫迥然不同,而且身上那件衣服也不是今天早晨自己亲手替丈夫穿上的官袍——这倒底是不是丈夫?刚才石头下压着的又是什么?究竟哪个才是真的柳辰典呢……
旁观的衙役们也握紧了手中的家伙——今天是什么日子呀,先是刺史大人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甲鱼,这边又跑来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还有这个来路不明的道士,现在也搞不清对方是人是妖,是鬼是怪了,看样子还是先把他们一锅端好了。
总算道士及时地掏出一面朝廷钦赐的金牌,表明了自己御封天师的身份,才平息了这场一触即发的乱斗,随即这位叶姓法师便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那天李辰典在船舷边闲坐之际,因为一时不慎,无意中流了几滴鼻血到太湖里,恰恰湖中正有一只修炼经年的江鼍,得到这几滴人血后顿时成了气候,复生出叶辰典的形貌,冒名顶替做了熙州刺史。而真正的叶辰典则被它拖入水中,禁制在湖底无法逃脱。
“如果不是我正好有事路过太湖,又逢上天旱太湖水干见底,一时之间我也未必能发现此事呢!”叶道人走到江鼍面前,毫不留情地挥动拂尘,将它击为为尘齑。
妖怪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叶辰典夫妻团娶,法师飘然远行……一时之间这桩奇事在太湖流域传得沸沸扬扬,听的人紧张莫名追问连连,说的人则不免添油加醋越传越玄,虽然后来因为年代久远,故事真相渐渐湮灭在岁月的长河里,不过至今太湖一带的渔民们们还会互相告诫,如果在船上意外受伤,可无论如何不能有一滴血落到湖水之中,谁知道呢,或许还有什么甲鱼妖怪正在水波下,伸长脖子等着这样的机会呢!
PS:写完了这个故事才发现:咦,好象这些湖怪都很喜欢做官呢,上次是黑鱼精,这次是甲鱼怪,看起来要好好留心一下,大概可以写出一个湖怪系列了吧……
狐媒
一大清早,激烈的争吵声就从周府的内宅里传了出来,进进出出的下人们都吓得缩手缩脚,生怕遭到池鱼之殃。当然心底的好奇还是免不了的——向来畏妻如畏虎的老爷今天是吃错了什么药,竟敢对着夫人大吼大叫起来?
“都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真是慈母多败儿!”对着妻子孙氏发作了一通,周守诚气呼呼地坐倒在了椅子上。
“你胡说什么呀!”对于丈夫的大发雷霆,孙氏满头雾水:“女儿每晚与我同睡,哪里可能半夜里和雄儿私会?我又不是死人,难道女儿从我身边溜出去我会不知道吗?”
听到妻子信誓旦旦地力证女儿清白,周守诚一把拽来了侄儿周德:“阿德,你来说!”
本是偷着向叔叔打小报告的周德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推到了明处,看着婶婶不善的眼神,不由期期艾艾地口吃起来:“……我……我也吃不太准……不过听声音分明是杨雄和晓芙妹子在房内亲……亲热……”
“放屁!”孙氏可不是那种性情软糯、只会唯丈夫之命是从的柔弱女子,随着她的一声断喝,周德的脸上已经被火辣辣地抽了一记巴掌:“我的女儿我自己知道,谁要是再传这种捕风捉影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他!”
看着孙氏拂袖而去的背影,周德捂着脸向周守诚苦道:“叔叔,我这可是为了堂妹好!”
“算了算了,这事也没有真凭实据……阿德,这件事你可别到处乱说,不然……”带着几分威胁的语气,周守诚匆匆赶入了内堂去安抚生气的妻子。
“哼!偏心眼!”见房中只剩下自己,周德愤愤地小声咒骂起来——杨雄只不过是周守诚的外甥,论身份和自己半斤八两,都是因为父母早逝、家贫难活而到这里投靠舅舅/叔叔的穷亲戚而已,何况自己姓周,论起来总应该比杨雄这个外姓人更亲近一些。可不知道为什么,不但周守诚夫妇特别喜欢这个外甥,就连他们的独生女儿周晓芙似乎也对杨雄格外垂青,平时在一起总是有说有笑的,弄得周德心里酸溜溜的老大不是滋味。
这倒也还罢了,最让周德妒意徒增的是,前天晚上一时失眠,居然听到隔壁杨雄房里传出了周晓芙的笑语声。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周德很快就在脑海里描绘出了一幅香艳的景象,顿时打翻了醋坛子——自己早就对叔叔家富裕的资产、以及漂亮的表妹有了一连串美好的计划,如果让杨雄捷足先登……哼!于是今天清早周德就跑来向周守诚揭露了杨雄与表妹的奸情。
谁知在婶婶的雌威之下,最终叔叔还是大化小、小化了地将此事含糊了过去,让周德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怎么不叫他心中怏怏不乐呢?
带着满肚子闷气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周德甚至开始考虑起是否应该离开叔叔家,毕竟如果不能讨到叔叔婶婶的欢心,自己是很难在这里立足的。不过事态的发展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不等周德有所行动,杨雄已经先他一步被赶出了家门。
看着杨雄一步三回头的沮丧样子,周德虽然满脸依依不舍,心里却着实乐开了花——看来自己的小报告还是起了作用,虽然周守诚用一大堆不着调的理由赶走了杨雄,但周德心知肚明,归根结底还是为了那件事!看来舅舅和舅妈最后还是达成了共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男女情事如果深究下去只会越查越臭,为了女儿的名声着想,只能是快刀斩乱麻,从源头上解决这件事。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赶走杨雄!
“成功了!”周德握住拳头,在自己居住的屋子里低声欢呼起来。
杨雄茫然地走在官道上,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弄明白,自己究竟是因为什么被赶出周家的。虽然舅舅用了一大堆诸如“好逸恶劳”、“吃多睡多”之类的理由,但分明都牵强之至,而一向疼爱他的舅妈也始终默不作声。杨雄在辩解无门又没人撑腰的情况之下,只好极不情愿地收拾起包袱,离开他已经生活了好几年的周家。
带着小小的一点儿积蓄,杨雄决定在附近的村镇上先找点小生意做做以便安顿下来,毕竟在周家住了这么久,杨雄和舅舅舅妈还是很有感情的,希望过一段时间等舅舅不知因何而起的气消了,自己可以求着再回周家去。
但是背后传来的娇柔声音让杨雄的计划化为了泡影:“……等等我,表哥……”
当杨雄回过头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小山似的巨大包袱,正从官道的那头快速地移近,顺着包袱往下看……杨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背着这个巨无霸的,居然就是纤弱的表妹!
“表哥,你刚走我就从后门溜出来啦!”带着满面兴奋之色的的周晓芙毫不顾及杨雄的惊讶,兴致勃勃地就地解开了包袱,把里面的东西尽数抖了出来献宝:“……这是银票……这是首饰……这是元宝……这是金器……”在杨雄目瞪口呆地注视中,周晓芙羞涩地抿嘴一笑:“今后我就跟着表哥啦……我是你的人了……”
“……”(杨雄:我这是在做梦吗?舅妈知道的话,会不会杀了我?)
虽然杨雄拼命地劝说表妹回家,但这种意图最后在周晓芙的痛哭流涕中土崩瓦解,说实话,杨雄私心里其实也十分爱幕这位聪颖美丽的表妹,只是自己既无功名亦无恒产,说白了在周家只是一个吃闲饭的,所以从来不敢存有奢望,如今表妹不顾名节身份随他私奔,怎么不让杨雄感激涕零呢?
在借来的民居里草草地成就了花烛之礼,杨雄和周晓芙过起了夫唱妇随的日子。让杨雄吃惊的是,看上去娇滴滴的表妹其实是个过日子的好手,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同时在用周晓芙的“嫁妆”盘下一家茶叶行之后,杨雄也颇有些意外地发现了自己的经商天份,将它打理得有声有色。
这次搅了他们好日子的还是那个讨厌的周德。
杨雄被赶走后不久,周德也被打发到周家在邻镇的商铺去学徒,来来去去地竟然被他发现了杨雄夫妇,一想到自己的小人行径反而成全了对方,周德自然毫不犹疑,再次跑去告发了杨雄。
看着周德幸灾乐祸的表情,婶婶孙氏满脸嫌恶,似乎连话也懒得多说的样子,只是斜了一眼丈夫示意他开口。周守诚也皱着眉看了周德半天才缓缓道:“恐怕是你眼花了罢?”
不等周德辩解,伴随着清脆的少女笑声,廊外走过了周晓芙的身影,这下可惊得周德目瞪口呆,邻镇离此有近百里的路程,自己紧赶慢赶也跑了两个多时辰,表妹女流之辈,如何能抢在自己前头到家?
因为几次三番地捏造事实、污毁表妹的名声,周德终于得到了一年前和杨雄同样的下场——驱出周府,永远不许再踏进周家的大门。
事情过后,周守诚心里渐渐犯起了嘀咕——阿德虽然气量狭窄嫉妒心极强,却也不该三番四次地拿表妹的名节来作文章啊,就算他不怕自己,孙氏这个母老虎可是连自己都不敢轻惹的,如何周德有这样的大胆呢?
疑云大起的周守诚这次没有和妻子商量,而是寻机亲自溜到邻镇去看了一次,果然,和外甥杨雄亲亲热热地同出共进的,正是自己的女儿周晓芙。
“这可真是见鬼了!”周守诚吓得几乎跌了一个跟斗,临出门的时候女儿分明还在房中绣花,怎么可能又同时出现在这里?带着满腹疑问回到家,周守诚心事重重的模样终于引起了孙氏的疑心,在她的雌威之下,周守诚把自己亲眼目睹的事实、以及心底的猜疑全部吐了出来。
“女儿今天连大门也没出过,怎么可能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幽会?”孙氏低头沉吟,联想到以前的风波,夫妻二人最后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看来一定是有什么妖物假冒女儿形貌,欺骗了杨雄。
“那可怎么是好?”周守诚的的脑子里马上浮现出了关于妖怪“采补”啦“吃人”啦之类的传说:“雄儿还不知道实情呢?”
一边是外甥的生死,一边是自己宝贝女儿的名声,让周守诚一个头变得有两个大。最后还是孙氏拿定了主意——与其让妖怪败坏女儿的名节,不如索性将杨雄叫回来入赘周家,反正杨雄这孩子一直也很讨人喜欢,至于以前那些事,如果不是周德捕风捉影,想必就是那个妖怪在兴风作浪吧。当然现在最关键的是不能让妖怪有所察觉。按照商定好的计策,周守诚在杨雄的茶叶铺子旁等候了半天,总算找到个没人的机会,指挥家丁仆从一拥而上将杨雄塞入麻袋,随即快马加鞭赶回周府。
绑票?还是劫财?或者是有人挟私报怨……随着马背的颠簸,麻袋里的杨雄也从最初的恐惧害怕变得冷静下来,种种不详的猜测涌上心头,不过当麻袋解开、见到自己身处周府时,杨雄马上就反应过来,看来是与表妹的事东窗事发了!
糟糕!杨雄在心里暗呼不妙——舅舅虽然好性子,舅妈可不是好惹的,不管怎么说自己与表妹先斩后奏,在礼数上总归是亏欠了他们,不知道待会儿舅妈会怎么收拾自己?然而还不等他开口,厅堂里忽然响起了喧天的鼓乐,几名佣人口中叫着“恭喜新姑老爷”,红绸喜花便兜头兜脑地套了上来,被弄得晕头转向的杨雄还没搞清是怎么一回事,已经被簇拥着送入了新房。
“请新姑老爷安坐,等吉时一到,就来请你出去拜堂。”几个喜娘把杨雄摁到锦凳之上,嘻笑着出去掩上了门,剩下杨雄心中忐忑——看起来舅舅舅妈似乎是默许了这门婚事,不过为什么要恶形恶状地把自己用麻袋装回来呢?
一只手轻轻地搭到了他的肩头:“不要怕。”
“晓芙!”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杨雄惊喜地转过头,果然周晓芙正俏生生地站在他身后,只是她身上穿着的却并非新娘服饰,而是一件式样奇古的广袖长袍,隐隐约约似乎还有霞影在周身流转,让刚要伸手搂住她的杨雄停住了动作:“你是……是舅舅把你接回来的吗……”
“你也发现了吧?”见杨雄察觉到了异样,那个女子娇笑了起来:“我其实是狐狸精,你的祖先曾经有恩于我,我却一直无从报答。前年我得知你心中爱慕周晓芙,所以才略施小计,前后数次变幻成她的样子来促成这段姻缘,如今你们马上就能光明正大地结为夫妻,我也可以功成身退了,现在特来和你道别。”说完不等杨雄答话,那个狐女幻散成一缕雾气,慢慢消失在了原地。
窗外还隐约可以听到她从远处处传来的声音:“……为了报这个恩,我可足足等了一百多年,连要紧的修行都妨碍了呢,如今总算了却心愿,不用谢我啦……”
尸臭
一股浓烈的臭味从后院的偏房弥漫开来,遍布了整个汪宅,即便只是从大门口远远经过,人们也不禁要用袍袖掩住了鼻子,急步跑出去老远,才敢大口地喘上几口粗气。
——搞得这样臭,真是缺德!
虽然大家都在心里小声咒骂,却并没有人说出口来,因为,这臭气的始作俑者正是县令大人江修永,现官不如现管,谁敢得罪本县的父母官呢?
此刻江修永本人便站在这臭气的源头旁边,那是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盖在尸身上白布已经成了暗黄色,时不时有成团的蝇蛆从布下爬出,叭嗒叭嗒地落到地上,令人作呕。但不同于陪伴在身边那些被尸臭熏得摇摇晃晃、脸色青绿、仿佛随时随地都要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的衙役们,县令大人可完全是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
倒并非江修永的鼻子构造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只是在他的眼睛里看出来,这可不仅仅是一具腐臭的尸体而已,而是光灿灿的银子,至少值三百……不,五百两白银。
果然,主人汪员外很快恭恭敬敬地捧出了一张银票,上面的数目甚至远远超出了江修永的预测。十分满意地收下了银票,江修永便利落地咐吩开了:“这点小事,就不必报刑案了,叫仵作开份尸格,马上让死人落土为安吧。”
“是是是,谢大老爷恩德!”听到这样的发落,汪员外总算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有什么办法呢?谁叫自己倒霉,明明是下人们自己口角,其中一个一时心窄上吊死了,可报案后县令大人却始终不肯露面。盛夏时节,不到三天尸体就已经腐烂得臭秽不堪,但未经官府勘察,汪员外无法将死人私自落葬。总算经过“高人”提点,他才弄明白了江永修的真意——竟是故意拖延时间,逼得自己向他孝敬才肯了结这段公案。
“唉,就当花银子买个太平吧。”汪员外苦笑一声,谁让自己运气不好,遇上这样一位父母官呢?
坐在轻轻摇晃的轿子里,江永修闭起双眼,一只手伸到袍袖内,慢慢顺着银票上凹凸的朱砂印痕惬意地抚摸着……一千两,汪家可真是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有钱啊……这下替儿子捐官所短缺的银钱总算都有着落了……自己老啦,即将卸任归家,以后,就全要看儿子的能耐了……
说起来江永修的儿子似乎也真的是继承了父亲的“优良传统”,靠着捐资纳粟做了某处县令后,在任上可以说是财源滚滚,自然他也没有忘记孝顺老父,不但隔三岔五地派人送钱送物,还出资替父亲在家乡造了一座豪华的宅邸,让江永修在乡里出足了风头。
可惜这样的孝顺并没能持续多久,很快这位江少爷就因贪贿冒赈而被判了斩立决,家产籍没入官,家属则尽行充发。不过江永修倒是幸运地逃过了千里迢迢被发配到边疆的噩运,消息传到之日,他就因为过度惊吓而中风倒地,一命呜呼了。
10月4号应该是,我手误给多打了一个7,那边作者更新的好慢,好郁闷
重生
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死者,青僵苍黯的脸上,两只眼睛兀自睁得极大,仿佛对这个尘世还有着无比的留恋与不舍——的确,往往直到临终前那一刻人们才会发现,生前的种种快乐享受其实没有一件是能够带到地下的。而如果象眼前的死者李业达那样,既享有着祖上传下来的丰厚家业,又坐拥齐人之福,娇妻美妾环列成行,更是不会甘心年仅廿七岁纪就暴病身亡吧?
在心底长叹一声,跪在床前的李福忍不住又流下了两行眼泪,他在李家已经服侍过了老少三代主人,尤其李业达,那可真是看着他从吃奶的小婴儿起,长成了活泼的少年,再到风度翩翩的青年。不知为什么李家的人寿命都不太长,前两代主人均没有活过五十岁,而小主人更是不到三十岁便辞世了……每念至此,李福心中就悲不可抑,可以说李业达去世后,哭得最伤心的便要数这个老管家了。
不过听着窗外传来的诵咒声,李福的心中又升起了几分希冀——这是前天早晨自己找上门来的一个游方道士,十分神秘地透露自己握有仙方,可以令李业达返魂还阳。虽然这话听上去近乎痴言谵语,然而抱着姑且一试的想法,李家还是采纳了他的建议。
可是新的问题很快又出现了:按道士的说法,阴司惯例,死人还阳须另有一生人替代,如此才能平衡阴阳,那么,谁来做这个替死鬼呢?
李业达的几位妻妾显然并没有这样的打算——丈夫还阳自己却死了,这笔帐怎么算都划不来,最后还是李福打破了僵持:“……罢……反正我年纪也大了,还是我来吧……”
对于李福的举动,大家有敬的,有笑的,有可怜同情的,也有揶揄不信的。李福倒并不怎么在意,反正在他看来,用自己的风烛残年换回少主人重生,还是非常值得的。不管怎样事情就算说定了,李福花了一天功夫去和亲戚朋友作别,便回到李家等待道士行法。
从窗棂缝隙可以隐约看到,此刻道士正在庭院里新搭的法坛上禹步作法——但愿能成事……在心中默祷片刻,李福稍稍挪动了一下已经在青砖上跪得生疼的两膝,一弯腰间,怀里有什么东西冷冰冰地硌到了肌肤上,让李福的心没来由地跳了起来。
那是一副用生铁打造的爪具,用细细的绳索扎成小捆,沉甸甸地压在李福贴身的小褂里,触摸到这副爪具,昨天傍晚的遭遇又浮上了李福心头。
告别完最后一个亲友之后,因为素日信奉关帝,所以李福特地去到城西关帝庙中敬最后一次香,正跪在蒲团上叩头的时候,忽然就听耳边有人大声叱喝:“你死期将临还不知道吗?现在速将此物密藏勿泄,到时必有大助。”话音刚落,香案上便凭空出现了这样一副爪具。
关帝爷显灵了!李福的激动可想而知。虽然对于那番说话他有些糊涂——自己明天就要代主人赶赴阴曹,说是死期将临并不奇怪,可听方才这番说话,似乎到时候还要靠这副爪具相助才能成事,难道是那个道士法力太浅?或者……尽管疑虑重重,李福还是将爪具放入了怀中。
侧耳细细听去,窗外道士的诵咒声已经渐渐急促了起来,间或还夹杂着几句高亢尖厉的古怪话语,而随着道士声音的变化,两条黑影从床下一跃而出。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李福仍然被吓得不轻,也不能怪他胆小,实在是这两条黑影的形容太过恐怖——虽然身高不过二尺有余,但头颅却大得如同风车轮一般,深凹的两眼里有碧绿的光芒隐隐射出,李福只看了一眼,便吓得直扭过头去,偏偏那两个怪物一边绕着床榻急速走动,一边还不住紧紧地盯着李福,直看得李福毛骨悚然。更为骇人的是随着他们的飞速绕行,床上已经僵冷多时的李业达竟然动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现在的李福丝毫也没有小主人死而复生的高兴劲儿,看着死尸一分分地坐起,他只觉说不出的害怕,而从那死人口中传出的喃喃话语声更证实了他的担忧并非多余。
那哪里是李业达的声音,分明是那个道士的口音!
再愚钝、再老迈昏愦,李福也明白发生了什么,眼看那两个怪物过去扶起了“李业达”,同时俯身在旁象是在接受什么指令一般,瞧李业达手指指点点的方向,显然接下来要对付的就是自己了。但不知是由于惊吓过度,还是对方使了什么妖邪之法,李福只觉手足僵麻,空自一颗心跳得如同擂鼓般咚咚直响,身子却不能挪动分毫。
一道金光无声无息地从李福怀里飞了出来,现形成一条金龙,绕卷起李福轻轻将他带上了横梁。当两个怪物听完指令来找李福的时候,青砖地上已经空空如也。急得两个鬼怪啾啾乱叫,象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嗅乱寻。
“快!快!”也许是还缺少最后一道要紧的章序,此时的“李业达”虽然能动能言,却仍然动作僵硬言语滞顿,只知道一味地催促着两个鬼怪去寻找李福,攘挠了半晌,其中一个鬼怪偶然抬头看见了梁上的李福,忙喜孜孜地向着“李业达”指手划脚地报告起来。“李业达”立刻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伸出一只手臂向李福抓来。
“我命休矣!”看着“李业达”的手臂越伸越长,最后竟然直达丈余高到了房梁上,李福现在唯一可做的也只有瞑目待死了。不过随之而来的,倒并非是他想象中被恶鬼吞噬时的巨烈疼痛,而是一记霹雳巨响,直震得满室烟雾缭绕,硫磺之气充鼻。
当烟雾散尽的时候,屋子里已经静了下来,什么鬼怪啦金龙啦全都消失无踪,李业达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也依然只是具死尸而已。而本来尊从道士之命在房内静候的李家人听到灵堂的响动,也纷纷赶了过来。
七手八脚地打开房门,又取来梯子将李福搀下,大家正追问事情经过,庭院里侍候道士登坛作法的仆人的惨叫声已经先一步响起,大家忙又一股脑儿地跑了过去。
现场的情形凄惨异常,那个道士满身焦黑地倒在法坛之下,手脚都断折成数截,脸上的皮肉也已销融殆尽,露出了森森白骨。而在法坛的地上,有着十七个金色的大字:
妖道炼法易形,图财贪色,天条决斩如律令。
事情至此已经很明白了,那个道士大概是垂涎李业达丰厚的家身,所以花言巧语骗得李家人同意他设坛做法,嘴上说是为了让死者复生,其实暗地里打算用夺舍之法占据李业达的肉身,以坐享半世的荣华富贵而已。这种恶毒的做法自然为天地所不容,所以上天假李福之手给了他狠狠的惩罚,机关算尽的道士非但没能得到他梦想的一切,反而枉自断送了性命,所谓偷鸡不着蚀把米,可笑可叹!
夜光
浓浓的夜色里,一蓬雪白的光芒冲天而起,在满天星光的映射下,仿佛一匹鲛绡正随着晚风微微飘动——当然这样的神奇景象并非每个人都能有眼福看到,所以此刻陶天寿便看得目不转睛连声称奇:“妙哉妙哉,王兄,如果不是今夜遇上你,我还不晓得天下有这样的奇景呢!”
被他称为“王兄”的是名中年儒士,此刻正站立在一边拈须而笑,显然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情形早已见惯不怪了,因此神情淡然:“这算不了什么,还有些光芒能上烛霄汉与日月争辉呢。不过那得是文学大家才有的,如孔子屈原之类,可谓万中无一。”
“那是自然!”听了对方这番解释,陶天寿更加兴致勃勃,他是一名落第的秀才,近年靠在南村私塾中训教蒙童为生,今天晚上因为在朋友家多喝了几杯酒,归途一时走迷了路,正在月下徘徊,忽然遇上了以前的同窗好友王时川。
两个人久别重逢都十分高兴,不顾野地里露湿雾重,伫立倾谈了起来。陶天寿本来有几分酒醉,被凉风一吹,猛地省悟过来:王时川年前就已经因病亡故,自己还曾被同学们拉着去拜祭过他的灵位,眼前这个分明……是鬼!
大概是看出了陶天寿脸色变幻,知道自己身份已被识破,王时川深深作了一揖:“陶兄莫怕,你生前与我有同窗之谊,我绝无害你之心,泉下寂寞,难得与故人相聚,再多说一会话罢。”
陶天寿见对方情词恳切,也慢慢收起了怖畏之心。两人在原地又聊了几句,王时川说起自己现在任职冥吏,正奉城隍之命到南村勾摄亡魂,恰好与陶天寿同路,两人便结伴而行。
行到小半里路光景的时候,王时川忽然停下了步子:“陶兄,你我难得相会,今日正好让你开开眼界。”说着伸出手虚空划了几下,道旁村落里某间农宅屋顶上便有一道白光直冲而起。
“这是读书人才会有的光芒呢,不过白天的时候凡人营营役役性灵汩没,只有到了晚上入睡时,一念不生,元神朗澈,胸中所读之书才能渐渐从七窍射出光芒来,至于其高低强弱,便由这个人肚中的学问所定。只不过一般人是看不见的罢了。”
“哦,想不到农舍之中也有这样的学问人,倒是难得!”忽然象是想起了什么,陶天寿一拍巴掌:“自从上次落第之后,我一直心中不服,想我读书半生,自命满腹经纶,怎么会几次三番名落孙山,王兄,你平时从南村往来,可曾留意到我睡中光芒有多高?”
本来谈洒自如的王时川顿时支吾起来,老半天才勉强道:“前些天我倒是路过你就职的那家私塾,彼时陶兄正在昼寝,只见你胸中那些书卷经文字字化为黑烟,连学生们的诵读之声都象是压在了浓云密雾之中……这个……光芒嘛,实在是没有看到……”
报之以王时川这番话的,是一只臭哄哄的鞋子——气炸了肺的陶天寿不及多想,顺手拔下左脚的布鞋砸了过去:“……胡说八道……我饱读诗书,腹中文光必定烛彻云宵……想起来了,你这家伙以前读书的时候就一直妒嫉我的学问好……”
被鞋子砸中的王时川瞬间化为一股青烟远远飘了开去,半空中犹自还能听到他的笑声:“……真的是一星半点的光芒也看不见,我可不敢瞎说……”
虽然没有法子证明王时川是否真是出于妒嫉之心才信口雌黄,不过有一点却是事实,那就是在一个学年之后,南村的人们就结束了对陶天寿的聘用,虽然说辞十分委婉,但从那些家长的表情里,分明可以看出“误人子弟”四个字来呢!
珠泾记事
悠扬清越的牧笛声顺着春日的和风远远传来,衬着林间鸟儿的脆啼,说不出的婉转动听,就连那些在田间耕作的农人们,虽然并不懂得什么音律,也不禁停下了手中的锄把,侧耳细听起来。
很快,远处的珠泾湖中就显露出了吹奏者的身影,那是个小小牧童,骑在一头硕大的水牛背上,一边吹奏着笛曲,一边优哉游哉地摇晃着双脚,在水面击出道道波纹。
“好象是张西禾家的三儿子吧?”有熟识的农人眯着眼看了会:“真瞧不出这小子还有这一手。”
虽然在闲聊,不过农人们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活计,一年之计在于春,全年的收成好不好,可全看这几日的功夫了,因为有悦耳的笛声相伴,大家干起活来似乎也特别有劲,不知不觉已经日升中天,田头开始陆续有送饭妇人的身影出现。
“吃饭吃饭!”坐在树荫下扒了几口米饭,忽然有人张望着道:“咦,怎么笛子不吹了?我说耳朵边好象静得很……”
被这样一提点,人们才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悠扬的笛声已经停了下来,极目远眺,那头大水牛依然在水深处泡着,只露出了两只牛角和一个鼻头,牛背上的张小三却不见了踪影。
“大概下水摸鱼去了吧?”有人推测:“这么冷的水,这孩子也不怕冻着。”
“要不就是去躲懒了,哈哈,我们去把他的牛藏起来,让他急上一急。”这是几个调皮的小伙子,说年纪其实比张小三也大不了几岁,跟着父兄在田间劳作半日,现在有机会搞一搞恶作剧,都来了兴致,搁下饭碗就猫着腰往湖边摸了过去。
珠泾湖湖形狭长,从岸边走到水深处也不过百十步远,领头的朱家兄弟刚踩进水里,就觉出了异样——那头牛哪里是在水中悠闲地浸泡?看它鼻孔张得老大,两只眼睛如铜铃般突出,分明是一付正在角力的模样,在它身边水波四散翻滚如沸——水下有什么东西!几个年轻人止住了步子,惊疑地看着水面。
见到有人过来,那头显然已经精疲力竭的水牛大眼睛里顿时流露出了哀恳的神情。“先……先把牛拉上来吧!”最后还是朱家兄弟大着胆子走过去,顺牛鼻摸到了缰绳,入手便觉绳头的另一端重如千钧,象是缚住了什么东西,而随着牛身的移动,湖面的水花也剧烈翻卷起来,似乎有异物即将排浪而出,吓得两个人直呼“救命”,岸上的人见势不妙,纷纷涉水下来帮忙,大家一起发力,总算连牛带绳全数拖拽到了岸上。
缰绳尾端系着的,是条一人多长的巨大鲇鱼,此刻乍离湖水,正奋力用头尾拍击着地面,将近身处的草蔓打得茎叶纷飞,看到这样体形硕大的鲇鱼,人们都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小小的珠泾湖,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可怕的怪物?见那根牛缰绳还直直地伸在鱼嘴里,有人就大着胆子用力一拉。
顺着牛绳被拉出鱼嘴的,是一只小小的人手。
人们的惊骇可想而知,等七手作脚地用锄把犁头将鲇鱼击死、剖开鱼腹的时候,在血肉模糊的鱼内脏里裹着的,赫然正是张小三,可惜尽管他衣服肌肤都毫发无损,呼吸却早已断绝。
有人推断,张小三大概是坐在牛背上吹笛的时候,双脚触击水面,正在寻食的鲇鱼就把水面上的动静当作了饵食,一口咬住将他拖下了湖底。因为事发突然,张小三又年幼体轻,所以自然毫无反抗之机,只是张小三平时喜欢将牛缰绳的另一头系在手腕上,所以鲇鱼在食人之后也无法脱身,最后才随着牛只被拉到了岸上。
痛失幼子的张西禾自然十分伤心,但事已至此也无可挽回,唯一可做的唯有多斩几刀这条可恶的鲇鱼出气了。肥大的鲇鱼过秤后足足有四百来斤,全村人整整吃了三天才算消灭干净。从此无论多炎热的盛夏,珠泾乡的人也不敢下水洗浴了,因为听老人们说,长到这样体形巨大的鲇鱼少说也要有二三十龄,谁知道还有没有它的兄弟姊妹正躲藏在珠泾湖的幽深角落里,伺机而动、等待着替手足报仇呢?
2009-10-13 18:08:37 扶疏 你抄的别人的是 是不是应该标记一下啊
不好意思这位大姐,我这不是抄,只是觉得好看转过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别说得这么难听,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这是我写的
这是我第一次转载的文章,没有经验,我其他两个转载都在开始就注明了,这个是我后来补上的,
谢谢大家支持,这几天工作很忙,晚上回家还要做没完成的工作,有时候会更新慢一些,希望大家谅解,呵呵,不过说实话那边作者更新的速度实在不高哦
鬼迷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院中老槐树上栖息的鸦鸟展开双翅扑楞楞地飞上了半空,随即房内有烛光亮了起来。
“谁呀,刚睡着……”张安秀咕哝着披衣而起,踔趿上拖鞋呵欠连天地走向了外院。
打开大门的一刹那,张安秀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惨叫声,随即便“咕咚”一声扑倒在地不省人事。跟在后面出来探看究竟的妻子花氏也紧接着厉声尖叫了起来:“鬼~~~~~~~鬼啊~~~~~~~~”
外院的动静惊起了全家,张家老夫妇、张安秀的两个弟弟,以及家中的几名长工都手持棍棒冲了出来,恶鬼上门这可是了不得的事,张安秀看来已经凶多吉少,不趁此时还未有其他人受害、及时灭除掉对方,可难保再会发生什么惨祸。正是人同此心,大家呼啸一声,便齐齐向着院门口那个形容狰狞的鬼怪扑了过去。
棍棒尚未着身,那个鬼先自发出了人声:“是我……是荔姐……爹……”
“……”张家人好容易才收住了势子,半信半疑地上下打量起来,虽然对方的声音确实与荔姐有几分相似,可看那黑墨墨的颜面,血红的长舌,披散的乱发,还有系在脖子里正随着夜风飘荡的长长丝绦……
“还是鬼!”张父一声断喝,大家马上又举起了棍棒。
“哎呀,我真是荔姐呀!”边闪躲着棍棒,边手忙脚乱地在脸上擦抹了一通,须臾一张清秀的脸庞露了出来:“你们看嘛!”
一家人重新回到了内室,又用姜汤灌治救醒了张安秀,嫂嫂不免埋怨起小姑子来:“荔姐,人吓人要吓死人的,你哥哥平时那么疼你,你却半夜三更跑来装鬼吓他,真是……”
此刻荔姐已经整理好头发,又洗净了脸,看上去清丽端秀,与方才的可怕模样判若两人,听到嫂嫂的数落,荔姐低下了头:“我不是故意的……”
原来今天下午荔姐本来和丈夫约好同回娘家探视父母,偏偏丈夫忙于生意担搁在了店铺里,直到天色擦黑也没能回来,荔姐思念家人心切,想着去娘家的那条路虽然偏僻,却是平日里常来常往走惯了的,就和婆婆交待一声,独自动了身。
走到路程过半,荔姐刚想停下歇歇脚,偶然一回头间,却发现身后有条黑影远远缀了上来,看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多半不是什么好路数。荔姐心中慌乱,不敢再多做停留,拎起裙幅下摆小跑了起来。
既然已经暴露了形踪,那个黑影索性也大摇大摆地追了上来,荔姐借着初升的月光一看,直吓得魂飞魄散——对方是镇上唐大户的儿子唐之明,平日里整天烂饮嫖赌游手好闲,大约是看到自己一个孤身女子黑夜独行起了歹念,若是落到他的手里……荔姐不禁打了个寒噤,愈加发力狂奔起来。
但女子终究足小力弱,哪里跑得过壮年男子?不到片刻功夫,荔姐就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追越近,而四周望去一片空旷,只有前方道旁有几座不知什么年代留下的野坟,荔姐忙奔到坟后躲藏了起来。
“嘻嘻……小娘子,别躲了……你长得可真漂亮……嘻……出来吧……”大概是觉得荔姐已经稳稳落在了自己手中,唐之明倒并不着急去坟后搜寻,而是好整以暇地在口舌上占起便宜来:“乖乖出来吧,陪本少爷乐上一乐,少不了你的好处……”
……
听到这里,张家人都气得握紧了拳头,就连刚刚醒来的张安秀也怒骂着“畜牲”从床上直跳起来,张母则紧张地把女儿拉到一边,小心翼翼地轻声问道:“女儿,你有没有……”
见母亲这样发问,荔姐不由羞红了脸:“当然没有……你们开门时都看到我那副样子了,我也是被逼急了,才想出这个主意的——用地下的泥水涂脏了脸,又把腰里的丝绦系到脖子上,拆散头发,最后用随身带的红绢帕做了条假舌头,从坟头跳了出去——连哥哥刚才也被我吓死过去了,那个唐少爷一声没吭就摔倒在地……我也不敢去看他死了没有,一路狂奔到家里,结果忘记了这身装扮……真是对不住啦,哥哥。”
当张家人持着火把棍棒赶到那片坟地的时候,唐之明已经不见了,不过从地上倒伏的草叶来看,荔姐所言大致不虚。见女儿险遭毒手,张家人自然不肯罢休,一边派长工去荔姐婆家报信,一边准备集齐人手到唐家兴师问罪。
结果天刚放亮,镇上已经轰传开了惊人的消息:唐之明夜行迷路,遇上了缢死鬼,虽然性命无碍,但恶鬼却似乎始终附在了他的身上,此刻满嘴谵语势若疯狂,唐大户正急着四处求医问药呢。
“什么缢死鬼呀,那不就是我吗?”荔姐啐了一声:“这才真是活见鬼。”当然她也绝无把事实真相告诉唐家的打算,抱着恶有恶报的念头,高高兴兴地跟着赶来的丈夫回家了。
——也许唐之明只不过是因为惊恐过度才得了失心疯,正所谓一切幻象由心而生;也许是他受惊晕迷之后,野坟地里恰好有什么邪鬼趁虚而入;再或许真是上天神明彰显,惩戒此类为非作歹的恶徒;当然也不能排除唐家祖上就有这种疯颠的病患宿疾……凡此种种,真相究竟如何人们不得而知,只有一点倒是可以确定的,那便是唐家虽然遍请名医、甚至法师上门劾治,唐之明却始终没有痊愈,到老也依旧是一个要专人看守的半疯子。
伤恋
随着阵阵轻松愉快的笑声,一群年轻人走出了酒家的大门,从他们身上散发的微薄酒气以及嘴角的油腻上,不难推断出这些人必定是刚刚享用过了一顿丰盛的午饭。酒足饭饱之余,大家暂时也没有散去的意思,三三两两地站在酒家的屋檐下,商量着一下步的去向。
忽然其中一个少年人失声惊呼起来,看他两只手在身上不住摸索,似乎是丢了什么东西的模样,可当大家追问时,他却又连连摇头:“……不……不是……没丢什么,只是一个钱囊罢了……”
既然事主这样回答,旁人自然也不以为意,只是在接下来的郊游中,这个少年始终怏怏不乐,最后索性借口身子不适,提前告辞回家了。
“真是的,蒋子澄,你这个扫兴的家伙,下次再这样,可不找你出来了……”
“……真的是身子有些不快,改日再聚罢……”胡乱应付了几句同伴的戏谑,刚拐过路口到了众人看不见的地方,蒋子澄脸上勉强的笑意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换上了一副焦急的表情。
不错,他是丢了东西,而且是非常要紧的东西。
那是去年年初,蒋子澄在无意中结识了一个狐女,尽管最初的动机只是纯粹为了采补而来,但就象是前世有着宿缘一般,那个狐女竟然放弃了采完精血就将对方弃之不顾的一贯做法,与蒋子澄热恋起来,蒋子澄更是下定决心要与对方终身为伴,发誓此生绝不另娶,只是双方都深知这段感情无法见容于世人,所以彼此往来十分隐秘,狐女平日便栖身在一个小小的葫芦里,俟到左右无人才出来和蒋子澄会面。
而就在方才走出酒家的片刻功夫,蒋子澄的钱囊失了窃,与之同时消失的,就是这个葫芦,大约是那个不长眼的偷儿,在盗走钱囊的同时也一起顺走了葫芦。
虽然对方是神通广大的狐女,照理绝不会因为葫芦被窃而妨碍到两个人的会面,但蒋子澄却想起了某天狐女曾经半开玩笑地对他说过,一定要小心珍爱这个葫芦,如果哪天失落了它,就意味着两人的缘份到了头。正是为此他才郑而重之地将这个葫芦随身携带,谁知过份的小心反而造成了不测,现在蒋子澄站在背阴处连连呼喊了几遍狐女的名字,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如果真的一语成谶……
蒋子澄的不详预感得到了应验,从这天起,那个美丽多情的狐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为此蒋子澄生了场大病,整整一个夏天都没有出门,直到天气渐渐转凉,他才在朋友的劝说下开始外出走动。
这一天外出访友归来,走在秋天的旷野里,阵阵清风拂过衣袂,风中夹带着的絮叶飞花在半空中漫无目的地轻轻旋转……没有任何征兆,蒋子澄便觉心中微微一酸,下意识地仰起头,天上正有人形雁字飞过,秋日的阳光刺入眼帘,让他的脑海中有了轻微的眩晕。
无论多么深厚缠绵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终究都会过去的吧?
“子澄……”
忽然有柔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有那么一刹那,蒋子澄觉得连心跳都停顿了下来,在长久的失望之后,他早已放弃了能与恋人重逢的念头,所以当再次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时,他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不同于从前伴随着这声呼唤,必定会有一个香软的身体跳落在怀中的情形,这次蒋子澄的眼前没有任何实体出现,只有狐女轻柔的声音断续回荡:
——其实我早已预测到劫数将临,所以才不惜栖身在这小小葫芦中……
——没想到,还是逃不脱命定的灾难……
——偷去葫芦的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盗贼,却是受命于一个恶道士,他仗着高深的法力,四处搜寻象我这样的狐族,捉到手后就逼迫我们供他采补,那些不肯屈从的同伴们,都被他蒸成肉脯吃得一干二净……
——因为不想死,所以……
呜呜咽咽的哭声飘散在空气中,听到心上人这样凄惨的遭遇,蒋子澄不禁握紧了拳头:“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那些神仙,那些法师,难道都不出手管一管吗?”
“没有用的,我们很多姊妹都到天庭哭诉,可是菩萨说了,这便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正所谓悖入者悖出……只有那些从来没有用采补之术戕害过人类的狐妖,才有喊冤的资格……即使是象我这样与你相恋,已经几年没有外出采补过的狐妖,也因为以前曾经杀生,所以被菩萨回绝了……”
“如今我内丹已失,不复再能变化人形,这副丑陋的狐狸模样,你也不必看了罢,今后我要回到深山,从头开始修练……希望来生再能相逢吧……”
苦涩的等待就以这样无奈的结局告终了,既然对方要从兽形重新修还人身,那么至少在这一世,彼此是无缘得见了。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蒋子澄也将这件伤心事渐渐埋到了心底,甚至不再反对父母给他四处托媒介绍亲事——今生已矣,无论什么样的女子,自己都会跟她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世吧?
抱着这样的心态,婚事很快就被落实了下来,一年后,蒋子澄已经升级做了父亲,从产婆手里接过头生子的同时,蒋子澄彻底遗忘掉了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孩子长得很快,转眼间已经到了做周岁的时间,这一天蒋府自然要大宴宾客,那些亲戚、朋友、同学……都借这个难得的碰面机会互相联络感情,间或传播着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
“……喂,你听说没有,王玉裁要纳第三房小妾了……”
“……朱骏声又升官了,现在已经是五品知州了,了不得,以后见到他恐怕要叩头叫老爷了……”
“……听说没有,前个月山东道上天雷打死一个道士,据说他的法术很厉害呢,平时最拿手的就是捉狐狸精,不知怎么会被雷打死……”
“……啊,那个呀,我也去看了,啧啧啧,焦黑一团真是吓人……”
“……”
喧哗语声随着轻风断续飘入了蒋子澄的耳中,听到末了一句的时候,他不禁微微一愣,但还不等他想起什么,手中幼儿高亢的啼哭声已经压过了一切,让他再也无暇顾及其它:“娘子,孩子大概是饿了,快点喂他吃东西吧……”
赈灾
天还没亮,高家的大门外就已经围起了近千民众,虽然一个个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甚或需要扶持才能勉强站住身子,却都无一例外地或背或抱着硕大的簸斗,在清晨刺骨的寒风里整整齐齐地排成了一条长龙,安静地等候着。
“吱呀”一声,门开了,里面走出来的是高家总管福春,在他身后,高家的仆佣们正川流不息地从后院粮仓里扛出成包的粟米来。
“每人限领一石,个个有份,所以毋须争抢——”拖长调子念完细则,福春挥了挥手:“开始领粮。”
随着人群的移动,堆积在院子里的粮包迅速少了下去,不过门外的长队却依然有增无减,因为陆陆续续的还有不少人赶来排在了队伍尽头。
“咳,不知道老爷吃错了什么药!”
“是啊是啊,平日里把一文钱看得有磨盘那么大的。”
“月头的时候太太劝老爷平价出售一些粮食救济灾民,还被他痛斥了一顿,说她不知顾家呢!”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高家的仆佣们一边手脚不停地分发着粮食,一边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着,说起来男人的长舌可真是丝毫不比妇女们逊色,嘁嘁喳喳的话语声终于引起了旁边福春总管的注意。
“说什么呢?还不利索点干活!”瞪了一眼多嘴的下人们,福春自己却也忍不住把目光瞟到了门外——左侧山墙贴着一张红纸,上面几行大字正在初升的旭日下反射着墨迹独有的光泽。
“岁歉人饥,何心独饱?今拟以历年积粟,贷赠乡邻,每人以一石为量,散尽而矣!”
这笔方正的楷书,正是出自高家主人高浩生之手,明明白白地表达了高员外将把家中积粮免费赈散给灾民的打算。在饥饿的岁月里,“粮食”这两个字无疑是最受人们关注的,近黄昏时才贴出去的告示,不到入夜消息就已经传遍了全县。
一向锱铢必较、绝不做亏本买卖的老爷居然会大发慈悲散粮赈灾,别说是那些仆佣了,就连已经跟随他廿年之久的福春,也感到十分意外:“老爷什么时候开始转性了?是年纪渐老所以心软起来了吗?”
几声七嘴八舌的询问打断了福春的胡思乱想:“请问——能否让我们见一下你家老爷?”
见福春满面诧异,那些已经领完粮食的饥民连忙解释:“如果没有这些粮食,我们是无论如何挨不过这个荒年的,所以想见见高老爷,好好感谢一下他的救命之恩。”
被这几个人一说,福春才想起,今天老爷还没露过面呢——也许还在睡觉吧——不过福春并没有去叫醒高老爷的打算,谁知道呢,虽然不知搭错哪根据筋把家中的粮仓一散而空,但这种做法分明大违老爷的吝啬常性,难保他一觉醒来看到空空如也的粮仓是否又会肉痛光火,自己何必去触这个霉头呢?
但领完粮食后围拢过来的饥民越来越多,纷纷嚷着要求见见高家老爷,有人甚至还一时嘴快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最痛恨那些趁着荒年囤积居奇的吝啬鬼,本来还准备索性拉一批人找机会抢了高家粮仓,到时候再放把火,官府肯定也奈何不了我们……没想到高老爷竟是这样的菩萨心肠,幸好没有动手,不然可是害了好人了,所以一定要请高老爷出来,让我们好好磕上几个头——”
“乖乖隆的咚!”福春吓出了一身冷汗,看来主人大概也觉察到了即将来临的巨祸,才抢先作出了舍财保命的正确选择吧?到底姜还是老的辣啊!在心底感叹着,福春叫过了家人:“去请老爷出来。”
这下高家人才发现了异常,不但卧室里没有老爷的身影,连书房、前厅、后花园……这些他常去的地方也一无所获,再追问侍寝的姬妾,更加令人觉得情形不妙:打从昨天晚上,高老爷就没有回过房!
先是莫名其妙地改性行善,紧接着人间蒸发,这是唱得哪出戏啊?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福春焦头烂额,总算经过大家地毯式地搜寻,终于在后院废弃已久的旧柴屋里找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高老爷,而在他身下,还压有一张密密麻麻写满字迹的纸笺。
抽出纸笺匆匆扫视了一眼,福春才恍然大悟,原来主人近两日的古怪举动竟是这样由来的!而醒来后知道粮仓搬空的高浩生正要大发雷霆,也在看到福春递上的这张纸条后捺住了脾气,甚至还在接受灾民道谢时和颜悦色地连说了几句:“应该的应该的!”
“福管家,那上面倒底写的是什么呀?”隔天几个好奇的仆佣拉住了福春,嬲求着他替大家释疑:“我们不识字,还要请福管家讲一讲。”
拗不过大家的磨勒,福春总算开了口:“其实也没有什么,那上面大意就是说老爷因为在家中积存了大量粮食,又不肯发售,已经引起灾民怨恨,眼看一场焚劫之灾就要来临,到时候别说粮食了,就连性命恐怕也难以保全,而‘他’感念老爷的旧日恩德,所以才作主散尽这千钟之粟,以平息民愤。”
“这个‘他’——是谁呀?”虽然听出了大概意思,佣仆们却不明白其中所指。
“唉呀,你们忘啦?昨天找到老爷的那间柴房以前不是一直有黄大仙住着嘛,后来屋子年久失修漏风漏雨,‘他’才搬走的。既能神不知鬼不觉把老爷迷倒搬进柴房,又能变幻成他的样子发号施令骗过大家的眼睛,除了黄大仙还有谁呀?虽然以前老爷常嘀嘀咕咕抱怨家里住了一个不付钱的免费房客,不过看来这次还真是多亏了人家哟!”
(黄大仙:我是那种白吃白住的人吗?)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举手之劳而已,辛苦的是文章的作者,嘿嘿
后报
在苦苦等候了两个多时辰之后,一阵清亮的婴儿啼哭声终于从产房里传了出来,让守在门外的徐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阿弥佗佛,总算生了,不知道是男是女……如果是个男孩就好了。”说话的,是徐凯的母亲,此刻正扒着窗棂向房内张望,祈盼之色溢于言表。
与之相反的倒是初为人父的徐凯,倚在门边低声道:“该是个女儿罢。”
“呸!呸!”听到儿子说出这样的话来,徐老太连连啐了几口:“四十大几的人了,难道你不想要个儿子吗?老徐家可指着男孙传宗接代呢!”
可惜天不从人愿,接生婆抱出来的偏偏就是一个女婴,徐老太盼孙之心瞬间落空,带着满脸失望之色径自回了房,最后还是徐凯疼惜地接过了这个小小的婴儿。
好在转过年,徐凯的妻子又诞下一个男婴,才让徐老太的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
作为徐家唯一的男性继承人,这个孩子自然从小就受到了一家人的宠爱,尤其是奶奶,整天乖孙长乖孙短,有什么好吃好用的,总是一鼓脑儿地送到孙子的面前,浑然忘却了孙女的存在,做母亲的几乎整天也只是围着儿子打转——事实上在徐家,除了徐凯对这个女儿还知疼知热外,其它的人从来就没有把这个女孩儿放在心上。
对于儿子埋怨自己偏心眼,徐老太还振振有辞:“女儿将来总是外姓人,儿子才是徐家的血脉,所以多疼爱一些也是应当应份的嘛!”
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长大后的两个孩子却显现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女儿徐婉从小乖巧懂事,出嫁后又能帮着夫家打理生意,并且很快生下两儿一女,稳稳地坐住了少奶奶的位子。她倒是并不计较家里人以前对她的冷落,隔三岔五常会派人到娘家送钱送物,尤其对于一向疼爱自己的父亲,更是格外关心,靠着徐婉的私下帮衬,本来不甚富足的徐家年景便渐渐好了起来。
倒是弟弟徐元,也许因为从小太受宠溺,所以养成了娇纵蛮横的性子,成年后又结交了一批损友日日吃喝嫖赌,钱花光了便回家伸手讨要,奶奶的棺材本、母亲的体己钱、父亲的有限收入,都填进了他这个无底洞。最终在一场豪赌中徐元竟然将住宅也抵了出去。事情败露后徐元一逃了之,如果不是徐婉央求丈夫拿出银两赎回了旧居,恐怕徐家老少难免都要流落街头。
“唉,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多生两个女孙了……”被徐元的胡做非为气得卧病在床的徐老太,终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拉住前来探视的徐婉老泪纵横:“奶奶以前……”
“奶奶,别说这样的话,养好身体,让我再好好孝敬你几年吧!”替老祖母掖好被角,徐婉柔声安慰。侍候着老太太入了睡,徐婉站起身来:“父亲,我先回去了,等过两天我再来看你们,弟弟的事不要太急,我已经托人去找他了,天气冷了,你和娘要注意多加衣服……”絮絮叨叨嘱咐了一通,徐婉才依依不舍地离去了。
看着女儿的轿子离去,徐凯在大门外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就连妻子李氏走到背后也没有察觉。
“想什么呢?”看丈夫若有所思的样子,李氏忍不住好奇:“婉儿不是过两天还来吗?不用这么舍不得……不过说起来,还多亏生了这样一个好女儿,不然真要给阿元这个败家子害死了。还是你有眼光,打小就对婉儿好得紧,如果不是这样,恐怕现在婉儿也不会这样孝顺我们吧?”
听到妻子的话,徐凯摇了摇头:“无论怎么对婉儿,她都不会怨恨的,因为……因为她本来就是为了报恩才生到我家来的。”
看到李氏吃惊的样子,徐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不由搔了搔头:“吓着你了吧?说起来,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时近黄昏,暖暖的太阳照得衙役们昏昏欲睡,可是公堂上激烈的争论声却依然一字字一句句清晰地传入了他们的耳朵里。
那是一个名叫金九的小商人,此刻正递上状书,以妻子素行不端的理由要求县老爷作主判诀夫妻仳离,而他的妻子罗氏则跪在一边哭哭啼啼地叫着冤枉:“我……我没有和米三郎私通,我是冤枉的……”
“我娘都告诉我了,说你常常借着回娘家的名义去和姓米的私会,不是有奸情是什么?”
“婆婆不喜欢我,所以老是瞎疑心,米家和我娘家相邻不假,可我也就是偶尔遇上了和他打个招呼而已,哪里有什么奸情?”
“总之我们金家不能有你这样不守妇道的婆娘,今天非要休了你不可!”
因为涉及男女风月之事,那些本来站得东倒西歪呵欠不断的衙役们渐渐来了精神,虽然因为在站班不方便谈论,但彼此眉来眼去,却也互相交流了个七七八八。
其实这件事早已在县城里传开了,金九做的是茶叶生意,一年里倒有六七个月行商在外,家里只剩下一个寡母和妻子罗氏。不知为什么婆婆总是看这个媳妇不太顺眼,这次儿子一回家,就拉住儿子直数落媳妇的“罪状”,诸如不事洒扫啦,好吃懒做啦,女红差劲啦之类,这些倒也罢了,唯独指证罗氏与同镇的米三郎私通这件事,却顿时让金九跳了起来。
可要说罗氏私通米三郎,任是城中哪个人也不会相信,罗氏虽然容貌艳丽,却是出了名的规行矩步,平日里因为丈夫不在身边更是格外谨慎。不过金九是个孝子,既然母亲力指妻子有奸情,自然二话不说立刻写起了休书。罗氏不依,两个人便一路撕扯到了公堂。
——看着吧,我们县大老爷最恨这种奸夫淫妇了,这下罗氏的官司可输定了。
衙役们的看法是空前一致的,虽然大家都知道罗氏委屈,不过这种风月事却也是最难撕掳干净的,如果挺身而出替她作证,弄个不好被金家老太婆扯上做了第二个“奸夫”也未可知,所以你朝我努努嘴,我向你挤挤眼,谁也不敢出声帮腔。
果然,不顾罗氏的竭力喊冤,县大老爷做出了将罗氏休弃回家的判决,同时又出签准备把米三郎拘来狠狠责罪。
“对了!”象是刚刚想起什么,衙役徐凯跑到公案边,附在知县大人身侧轻声禀道:“米三郎从年初起就因为拖欠租秿被羁押在监,怎么可能同时和罗氏私通?”
虽然起初还有些不信,但翻阅书吏取来的犯人名册后,知县大人发现上面确确实实地写有米三郎的名字,旁边注明的入监时间也与徐凯所说分毫不差,这样一来,金家老太太的话显然就大有值得推敲之处了。在看到官府出示的证据之后,金九的态度也有了大幅度的转变,不但当堂撤回诉状,对妻子也连声道起歉来,两个人又哭又笑地闹作了一团。
“其实那只是碰巧,因为正好想起男监里有个犯人也叫米三郎,所以拿名册来混冒一下,如果当时县官大人把那个米三郎提到大堂当面对质,谎言就要拆穿了!”
“后来我辞去衙门里的差事,搬到了这里,再过得几年,听说罗氏也病死了。女儿出生的前一夜,我梦见她向我跪拜,随后便入了内室,所以想必婉儿就是罗氏转世,特地前来报恩的吧。”
“说起来真是惭愧,当时也不过是看她哭得可怜,一时激于义愤,才棋行险着帮了她一把,没想到事隔多年,还能得到这样的厚报!”叙述完往事,徐凯不好意思地笑了。
由于事情过于诡秘,徐家夫妇最后还是把这件事深埋心底,并没有告诉女儿,不过徐婉对于他们的供养却是数十年如一日,靠着这个孝顺的女儿,两个人安安乐乐的颐养天年,度过了异常舒心的晚景。
乡村奇案 二
初夏的暖阳从窗棂缝隙丝丝透入,顿时在房中划出了数十道璀璨的金色线芒。床上的人似乎被这耀眼的阳光惊醒了,轻轻翻了个身,却并不曾起床,反而裹紧棉被,拉开了准备继续大睡特睡的架式。
难得有这样一个空闲的早晨呢!
回味着丈夫临出门前那温柔的一吻,幸福的微笑轻悄溜上了惠容的嘴角。她是刚过门不久的新嫁娘,今天一大早公公婆婆就带着全家十几口人走亲戚去了,按乡里风俗,过门不到百天的新娘子是不能外出的,所以惠容就享受到了这样一个懒洋洋的回笼觉。
不用早起去向公婆请安,不用照顾一家人的饮食,不用忙着洗晒……夫家人口众多,光是一日三餐就足够自己忙上半天。幸亏家里地方虽大,倒还颇为干净,无须天天打扫,不然可真要手忙脚乱了。真不知道其实十分富裕的夫家为什么不请上几个佣人,但这种话却不是新媳妇应该说出口的,牢记着出嫁前母亲“少说话,多做事”的再三叮咛,惠容还是在忙忙碌碌的日常劳作里坚持了下来。
一直睡到日上三竿,起身把锅灶里剩下的早饭团子作为午饭吃下肚,惠容卷起了袖子,不管怎么样,最基本的洒扫还是要做的,可不能让公公婆婆认为自己是懒婆娘。执着长柄竹帚从前厅扫到中院再到后园,惠容的视线停留在了一扇角门上,向门内探头看了看,惠容惊讶地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大大的花园,真没想到夫家的宅院有这样大,平时自己忙着洗衣做饭,还从未到过后园,既然现在已经扫到这里了,索性就连这个园子也一并收拾一下吧。
沿着小径走入园中,惠容看到了一只巨大的石瓮,拙朴的花纹上长满青苔,象是有些年头的古物了,上面还满贴着红红绿绿的小纸条。围着石瓮转了几圈,惠容终于按捺不住好奇之心,揭开了瓮上的大木盖子。
瓮内显现出来的,是五色斑斓的一团,仔细看去仿佛还在软软蠕动。这是什么?是秘制的腌菜吗?惠容踮起脚尖,睁大了双眼向瓮底看去。
那是一瓮毒蛇,或青或黄或紫或赤,从细若丝绦到粗如儿臂,百多条全数纠结缠绕在一起,红红的蛇信吞吐不定——当看清楚瓮内的东西时,惠容只吓得两脚阵阵发软,几乎瘫倒在了地上——一定是这后园长久无人打扫,所以才会爬得蛇虫鼠蚁到处都是,如果让年迈的公公婆婆看到了,不吓个半死才怪。反正自己倒霉,已经恶心了一回,不如一鼓作气把这件事了结掉好了。
说干就干,飞速地在灶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又用小桶分十数次拎入后园,惠容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咬着牙把十几桶滚水倒进了石瓮。
尽管蛇本身并不会鸣叫,但当沸水淋身,这些毒物临死前翻腾挣扎的动静听上去还是让惠容瘆出了一身冷汗。直过了小半个时辰,石瓮里才算安静下来,不过惠容也实在没有勇气再去打开木盖——这个活计还是留待丈夫回家,让他再做吧。
心力交瘁的惠容连晚饭也无力再做,软手软脚地回到卧室,一头倒在了床铺上。
“丈夫回来应该不会怪我没做晚饭吧,刚刚收拾了这样可怕的东西,多歇一会也是说得过去的……”想着心事,惠容不知不觉地沉睡了过去。
然而直到太阳落山,全家人也没有回来,惠容又枯侯了半晌,最后等来的却是一个可怕的噩耗:公公婆婆们在亲戚家吃过午饭,正要道别的时候,忽然齐齐惨叫着倒在了地上,不过片刻功夫就全数咽了气。
“身上的肉一片片都脱落下来,连骨头也看得见了。”赶来报信的目击者说起当时的情形,仍然心有余悸:“又不是饭菜中毒……说是宿疾吧总不会十多人同时发病……验尸的老杵作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因为死因太过离奇,最后官府也只是以“时疫急症、因病暴毙”的论断结了案。勉强支撑着张罗了夫家人的后事,偌大的宅院里就只剩下了惠容一个人,因为害怕孤身独处,她接来了自己的父母同住。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也靠着母亲的劝慰开导,惠容才算慢慢接受了自己在一夜之间从新嫁娘变成寡妇的现实。
不幸中的万幸是,夫家留下的财产足够惠容吃用一世,无须她为生计发愁,一时无事可做的惠容见宅院中因为疏于打扫,已经积尘遍布,便索性大张旗鼓地清理起来。母亲林氏心疼女儿,也帮着共同张罗,母女两人足足忙了一整天,在近黄昏的时候打扫到了那个后园。
这时候惠容才想起几个月前自己曾经在石瓮里烫死过大堆毒蛇的事,后来因为迭遭变故,一直也没有想起来处理。死蛇在瓮里捂了这么久,恐怕都要臭了吧?小心翼翼地打开木盖,惠容却奇怪地发现,石瓮里面除了小撮黑灰外空无一物,难道有其它人来过了?
看女儿满面惊疑,林氏不由追问起来,听惠容说了事情经过,林氏的身子抖成了一团筛糠:“你……你这个傻女儿……因为不能提到‘它’,所以当时没有和你明说,可嫁过来之后,难道你还不知道你夫家是做什么的吗?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呀……”
看着母亲灰败的脸色,惠容的手足也不由颤抖了起来,直到这时,以前的种种疑团才得到了答案:
——为什么夫家这么有钱却不请仆佣?
——为什么庭院里长年没有积尘?
——为什么自己烫死了毒蛇,夫家人也悉数毕命?
原来这家人就是传说中极为神秘的养盅之族,看石瓮里的毒物,他们所养的应该就是“蛇盅”了,据说家有盅神可以轻易致富,而且家中会格外干净,但盅的元神也同时依附在主人身上,可以说盅在人在,盅亡人亡,两者荣损与共。当惠容将滚水灌入石瓮的刹那,蛇盅所遭受到的致命伤害便在主人身上同步显现了出来,因此死去的人才会有全身皮肉脱落的可怕情状。
因为“盅”的种种神秘莫测之处,所以它的存在几乎成了禁忌,一般人即使是知道了也都会尽量不提起,父母大概是从夫家种种迹象中猜到了他们养盅的秘密,想着女儿嫁到有钱人家可以享福,才替自己挑选了这门亲事吧?
抱住石瓮,惠容放声痛哭,后园的雀鸟都被这凄厉的哭声悉数惊起,在初秋萧索的寒风中挥翅盘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戕害十多条性命的可怕事情,而其中,还有自己挚爱的丈夫,今后的漫长岁月里,她该怎样才能面对那份伤痛和悔恨,该怎样才有好好活下去的勇气……
错租
气咻咻地将一张红纸拍在桌上,神色不善的中年人指着上面“空屋招租、租金从惠”八个大字扯开了嗓门:“这是不是你亲手写的?”
“是倒是,不过……”
“既然这样,为什么又反悔不肯出借?太可恶了!”
“咳咳,不是这个意思,您看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仅限堆放杂物,谢绝人家居住……写得再明白不过了呀。”
“我不管,总之既然你贴了招租的招牌,我就借定了这三间房子,至于用来住人还是堆物,那是我的事!”
看着对方气势汹汹的样子,张东广只觉一个头变两个大,自己确有空屋出借不假,但那两间祖上留下来的老屋其实打很早以前就一直闹鬼,出借了几次都把房客吓得落荒而逃,据最后搬离的那户人家说,曾经清清楚楚地见到墙上有吊死鬼现形,所以才一直空锁至今。如果不是这两年生意不顺,最近老妻又卧病在床,家里处处等着钱用,自己也绝不会起念将这屋子出借。因为怕闹出人命,所以张东广还特意在招租的纸贴上写明了只能堆放物件,不能有活人居住。
谁知不到一天功夫,就来了这样一个夹缠不清的主儿,磨勒了半天,死活闹着要搬进这套鬼屋去,自己又不好向对方明说这几间房子闹鬼,一时之间真不知怎么打发来人。
大概是看自己的软磨硬泡不起作用,那个中年人一下子变了脸:“其实根本就不用你同意,我自己一样住得进来,到那个时候你可不要后悔……哼!”
伴随着这样的狠话,中年人露出了狞恶的笑容,就在那一瞬间,张东广分明看到他的脸容起了变化——满面黄糁糁的茸毛,眼珠由黑变红,鼻子尖突,口中也露出了长长的獠牙。
“我的妈呀!”尽管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张东广还是把对方的变化尽收眼底,这哪里是人?分明是黄大仙之流无疑,也不知为了什么他对自家的空屋情有独钟(难道是我房钱开得太便宜?)。现在事实明摆在眼前,即使没有经过张东广允许,黄大仙要住进那几间空屋去也真是轻而易举的事,据说这种东西都是十分小心眼的,到时候找起自己麻烦来,自己区区凡人怎么招架得住?再转念一想,既然对方是黄大仙,那么住到鬼屋里应该没有什么妨害吧?如果能借黄大仙的手把不干净的东西驱除掉,那倒也不失为是一件好事。所以张东广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再坚持租屋不能住人,而是几乎伸双手赞成对方入住。
“算你聪明!”见张东广识时务服了软,那个中年人满意地站起身,将一包碎银扔在了桌上:“这是定金,明天我就搬进来。”
第二天一早,房子里果真有了人声,张东广忙恭恭敬敬地备好酒牲礼品,亲手捧到了楼下,一备善颂善祷之后,张东广清了清嗓子,说出了此行的重点:“嗯——这个,先生,请问……”
“房钱是吧?还会赖了你不成?先从定金里扣好了,余下的等月底来收吧!”楼上传下了那个中年人不耐烦的声音,吓得张东广吐了吐舌头,连声应着退出了房门。
果然正如张东广预料的那样,这次鬼屋不但在阳光煌煌的白天安静无事,就连阴森的夜晚也没有任何惊响,迥异于前几任房客住不上三五天就哭爹喊娘逃出门来的情形,看来这位神通广大的房客已经完全震摄住了屋中的缢鬼恶灵,真是可喜可贺!
月底很快就到了,张东广如约来到房前,可是无论他怎么敲打房门,房中人始终没有露面。
难道是想赖掉这笔房钱吗?踌躇再三,张东广还是硬着头皮推开了房门。房内空无一人,从器具上堆积的灰尘来看,似乎至少也有十来天的功夫没人打扫了。
该死!看来世道艰难,连黄大仙也学会逃帐了。一边在肚子里嘀咕着,张东广一边走上了楼梯。
才走到转角处,张东广就推翻了自己的论断——一具尸体正直直地吊在二楼转角处的房梁上,当然,那是一具狐狸的尸体。看来黄大仙在与吊死鬼角力中还是不幸吃了下风,最终仍被迷惑着投了缳。唉,就象人们常说的那样,强扭的瓜不甜,这次则更糟糕,连整块瓜田都被铲平了!如果这位黄大仙早知道如此下场,是否还会强凶霸道地硬嬲着住进去呢?倒是张东广,哀声叹气了没几天又高兴起来,因为那张狐狸皮正好可以做成一付上佳的厚褥子,用来给老妻暖床呢!
改名
不知为什么,姚家的小少爷晌午放早学回来就虎着脸,气哼哼地抛下书袋,一头钻进自己的屋子再没出来。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桌上空出了一付碗筷,姚员外叫来管家询问,才得知儿子今天不知在学堂惹了什么闲气,正把自己关在房内闷闷不乐呢。
夫妻俩忙赶过去哄开了门,做母亲的把儿子搂在怀里,柔声问道:“乖宝,什么事发这样大的脾气,说出来,有爹爹替你作主。”
谁知母亲的安慰却起了相反的作用,本来只是嘟着嘴的姚家小少爷一听这话,顿时放声大哭起来:“……都怪爹,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还给我带耳环……穿花衣服……”
原来姚家小少爷的学名唤作宝珠,平时在家里“阿宝”“乖宝”的乱叫一气也不觉得,这个月入了学堂,老师可是要规规矩矩地叫上全名的,刚开学的时候彼此不熟悉,旁人还只道是“姚保柱”三字,今天有几个淘气的同学趁老师不在偷看了名册,顿时发现了这个秘密,把姚宝珠大肆嘲笑了一通,说他好好的男子汉却起了这样女性化的名字,并且宣布从此以后再也不和他这个娘娘腔一起玩了。
“干……干嘛给我起……起……这样一个名字……我明明是……男孩子……”
看儿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母亲刘氏抬头扫了一眼丈夫,叹息道:“说起来,还真是因为你父亲的缘故呢,其实,在你的上面,原本还有四个哥哥……”
原来姚员外打从成亲后,虽然连连得男,却都是养不到周岁就夭折了,六年内接连死了四个儿子,任是谁也禁受不起,外面又有风言风语说因为姚家祖上不积德,所以才会断子绝孙,姚府上下一片愁云惨雾,姚员外当时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还是某位喜好六壬之术的挚友到访,才算终结了姚员外悲惨的丧子命运。按这位朋友的说法,姚员外的命格是四柱无子星,而姚太太则是八字旺子旺夫,就是俗称的“满肚子儿子”——这样的两个人配成夫妻,便是这边不断生,那边不断死,循环往复永无止息。
听到这样的推断,姚家夫妻自然急得团团乱转,再三哀恳他帮忙想个办法。最后这位朋友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姚太太如果再生儿子,不妨试试当成女儿来养,无论是起名还是穿衣打扮,都要尽量在可能的范围内女性化一些。
抱着姑妄试之的心情,在年尾姚太太又生养下一胎男婴之后,姚员外就按这种说法,替儿子起了一个“宝珠”的名字,当然其中也暗含着这个儿子得来不易如宝如珠的意思,同时不等满月就为他穿了耳洞,每次置办衣饰的时候,也尽量挑选花梢一些的。果然,这个儿子没有象前面几个兄长那样早早夭逝,而是健健康康地长到了一岁、两岁、三岁……
“现在知道了吧?”见儿子眨着眼睛听得入神,刘氏在他额头轻轻一吻:“爹爹可是为了让你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才绞尽脑汁想出这个名字来的。”
虽然并不能完全领会母亲话的涵义,但姚宝珠还是听懂了这是关乎自己性命的大事,从这天起,他再也没有为这件事向父母发过脾气,而或许真是借了这个名字的光,姚宝珠一直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直到娶妻生子。
当稳婆从产房里抱出呱呱不已的男婴时,做了爷爷的姚员外激动不已,在宣纸上写下了早已起好的男孙名字:姚初元。
“为什么给我起这种名字,还给我打耳洞,同学都笑死了,说我不男不女,我再也不去上学了!”气鼓鼓地甩下书袋,姚芝媛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脚乱蹬地放声大哭起来:“我要改名字……”
“啊呀,乖儿,快起来!”见儿子坐在冰凉的青砖地上,母亲冯氏心痛不已,急忙忙俯身想把他抱起来,无奈男孩子发了蛮力,冯氏直拽得满头是汗,也没能将姚芝媛的屁股拉离地面。
最后还是见到了内室踱出的父亲手中持着的戒尺,姚芝媛才象长了弹簧一样从地上直跳起来,不过小声哼哼却仍是免不了的:“我不要这个名字……”
叹着气放下戒尺,姚宝珠将儿子搂入怀中,又沉思了一会,才慢慢开了口:“其实,在你的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雅赚
转过半山腰的之字形小路,前方豁然开朗,远望青山错落,碧水环流,几只雪白的鹭鸟起起落落,时不时从眼前穿梭而过,再衬以新开的大片火红榴花,直如一幅动静得宜浑然天成的山水画卷,看得人心旷神怡,顿生出尘之念。
“福儿,快走吧!”郑石林在泉边临风站了一会,觉得方才爬山时出的一身微汗已经吹得干了,便招呼着随行的小僮向石榴林中踱去。
他是当世数颇负盛名的书画大家,等闲一条字幅也能卖上百多金,却偏偏生性孤傲,遇上求画之人,如果看不顺眼,那便是堆上金山银山也不能说得他动笔。
近日郑石林来此地访友小住,不知怎么走漏了消息,城中顿时轰动起来,不断有人上门来拜访求画。其他人倒也罢了,唯独就中有个名叫柴大宝的盐商,郑石林嫌他周身没有半根雅骨,一口回绝了对方。柴大宝却仍纠缠不休,声称哪怕一掷千金也要得偿所愿,郑石林挠不胜挠,索性借着写生取景每天外出游玩,一来二去逐渐爱上了郊外樊青山麓的秀雅风景,隔上三两日便会前来闲游散心。
“咦——”石榴林中隐隐露出的一角屋檐,让郑石林愣了一愣,此处向来并无人烟,什么时候住起人家来了?
抱着好奇之心,郑石林走到了近前,只见一弯清溪之旁,不知何时搭建出了数椽精雅的茅屋,抬头望去,门上篇额龙飞凤舞地写着“富儿绝迹”四个大字。
“妙哉!”这四个字顿时对了郑石林脾胃,他本是名士派头,见门扉虚掩,也不管屋内有人无人,径自闯了进去。
小小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雅致异常,内里两间敞轩窗户大开,可以望见有位老翁正在独坐饮茶。见来了生客,那老翁笑眯眯地迎上前来,两人略一交谈,居然极为投契,就此结为了忘年之交。
从此之后郑石林便日常带着酒菜前来拜访,那老翁自称姓严,对于琴棋诗词十分精擅,可谓尽得妙谛,唯独于书画一道却从不提起,而且书房中也是四壁空空,没有悬挂任何条幅,不由日渐惹得郑石林心痒痒起来,这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提了个话头,严叟闻言立刻连连摇头:“实在是时人画作具难入眼,只有象郑先生那样的墨宝方可一观,偏偏价值又太过昂贵,象我这般的清贫山民哪里消受得起!”
郑石林笑道:“严兄,凭你我的交情,还用论到银钱二字吗?”说着就命福儿铺开纸笔,挥毫泼墨顷刻间就作了十几幅画卷,又问明严叟表字“小泉”,在书画上一一题写了“雅赠小泉先生” 的款识,直把严叟喜得老泪纵横:“想不到我这样一个山居贫士还能得到郑先生的墨宝,真是三生有幸啊……”
“嗳,什么话,难得你我二人意气相投,区区几幅画算得了什么,来来来,今天我们要好好畅饮一回!”
两人酒酣兴逸,直饮到初更郑石林才告辞出来,踏着月色走到山脚的时候,回首还可远远望见严叟犹自站在门前向他挥手。
“老爷,这下可真美死他了!”见郑石林一步三回头,福儿噘着嘴道:“您老人家一幅画能值上好多钱呢!”
“小孩子家懂什么!”被夜风一吹,郑石林的几分酒意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人生难得是知己,如果光为了银子,我何必再三再四地回绝柴大宝!”
回到居所美美地睡了一觉,隔天清晨郑石林吃过早饭便又带着福儿去了樊青山。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不但严叟不见踪影,甚至连他的居所也不翼而飞。
“难道是撞邪了?”郑石林只觉满头雾水,虽然野史古经上常载有狐妖邪鬼幻化屋宇嬲人的把戏,但那无非是为了采补修炼,受害者也大多是些青壮男子,象眼前这样的遭遇可真是闻所未闻。
经过仔细查找,主仆二人总算在树林的背阴处发现了线索:一小堆昨天吃剩的菜肴残渣,还有半只打破的酒杯。
愣怔了半天,郑石林终于省悟过来,跺脚道:“上当了!”
果然,回城后派人密密察访,盐商柴大宝家中已经挂上了那十几幅画作,而且俗不可耐的柴大宝,别字倒甚为风雅,正是“小泉”二字。
炼丹
大宝、小宝、马蹄宝……光灿灿的两堆金银象小山一样堆集在庭院里,如果不是此刻亲见,还真难想象区区一个去职的知府家中,竟然也能凑出这样多的现银来。
围着金银转了几个圈子,朱道士转过头询问:“不知居士准备烧炼几枚神丹呢?”
“一……二……三……”一番屈指轮算,张达敏报出了数字:“至少也要烧个十枚吧?我自己服一枚,老婆、五个小妾、七个儿女……啊呀,好象还有些不够数呢!看来还要再行加多些金银……”
“真是有钱人啊!”在心底欢呼了一声,朱道士强抑住狂喜之态,正色道:“总之这神丹服下后可以令人不饥不寒,不老不病,而且无论何处均可随意所至,说起来与做神仙也没有什么不同了!所以虽然每十万两金银才能炼出一枚,也还是很划得来的。”
“是是是,仙长此言极是!”虽然这段时日早已听了不下数百遍“神丹”的好处,但此刻再一次听朱道士娓娓道来,还是让张达敏止不住耳热心跳。身为有钱之人,最怕的大概就属一个“死”字了,人死如灯灭,纵有万贯家财又有何用?所以当偶然与这位据说已有九百岁高龄、能烧炼服后令人不老不死之神丹的朱道士结识后,张达敏简直是如获至宝,立刻恭恭敬敬地将对方请到了家中。
当然张达敏也并非痴呆,毕竟世人都想求仙问道,真正的神仙却谁也没见过,不过很快朱道士就轻而易举地用丹沙烧制出了两枚金丹,张达敏自然也就再无怀疑,兴兴头头地将家中钱物悉数置换成了黄金白银,同时在庭院中砌起炼炉,只等朱道士择吉开工。
无数金银在极短的时候内投入了炼炉,彻夜不灭的炉火让张府白天黑夜都是一股浓浓的刺鼻气味。对于张达敏的举动,家人有与他一样坚信不疑的,也有抱着怀疑态度竭力反对的。不过张达敏自有如意算盘:即便到时候神丹炼不成,那百多万两金银总还在炉内,最终所耗费的也仅是些木炭柴火罢了,并无多大损失。何况自己还派有专人昼夜紧盯着朱道士,一俟炼丹失败,就勒逼他替自己烧制金丹——做不成神仙,添多些钱财也是好的——总之无论怎么算,这都是笔绝不会亏本的买卖。
可惜在这样严密的防范下,朱道士还是在某次如厕时消失地无影无踪,张家人险些连粪坑也挖了个通底,却仍然毫无所获。
“该死!”已经隐隐感到不妙的张达敏马上想到了炼炉,万一里面的金银有个闪失,那才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对于主人的担心,几个负责看守炉子的家丁把胸脯拍得山响,说大家伙轮班值守,就连一只苍蝇也休想靠近炼炉,朱道士绝无可能从他们眼皮底下拿走一两银子。
然而好容易打开火烫的炼炉,里面除了焦黑的木炭之外再无它物,巨大的打击让张达敏顿时瘫坐在了地上,几乎当场就一口气接不上来。再仔细检验当日朱道士炼制的那两枚金丹,人们才发现那其实只是镀了一层薄薄金箔的锡锭,只不过倚仗高超的障眼法,居然骗得张达敏入了觳。
最后有人在朱道士的居室翻检出了一封信笺,上面所写内容大意是张达敏为官时贪赃枉法,搜刮了这许多不义之财,死后必遭阴谴,朱道士本与他前世有缘,所以才借着烧炼神丹的借口将银子取去,作为替张达敏预先到阴司打点赎罪的费用,日后定有效验云云。
在任职期间靠鱼肉百姓、辛苦捞来的银子就这样被可恨的骗子全数卷走,而经过长达数月的搜捕,始终连朱道士的毛也没有捞到一根,气恼交加的张达敏很快就卧病不起下了世,也不知道他到了地府是否会应验那个道士的预言?阿弥佗佛,但愿这回是真的……
乡村奇案 三
(其实是发生在县城的说,不过为了符合奇案系列的名字,所以还是用了这样的标题!)
冰冷的青砖地上,两具小小的尸体倒叠在一起,仔细察看,都还只是五六岁光景的男孩子,青紫肿胀的小脸已经浑不似生前圆胖可爱的模样,几缕暗黑色的血迹凝结在七窍旁边,由他们蜷缩弯曲的样子上可以想见,在临死之前,这两个孩子一定曾经受了莫大的痛苦。
而内室高高房梁上悬挂着的,则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尸体在过堂风里轻轻摇摆,一只绣花鞋跌落在地。
现场唯一还有生气的,就只剩男主人李业海了,大约是刚下值回到家中,便发现亲人遭逢不幸,所以晕厥在了大门口。经过众人的竭力抢救,李业海终于慢慢苏醒过来,而当他再一次目睹妻儿凄惨的死状之后,顿时放声痛哭了起来。
母子三人同时毙命,这在向来民风甚好的新仓县可着实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是流犯行凶?还是熟人作案?一时之间街头巷尾热议纷纷,但最终官府作出的结论却出乎所有人意外:本案没有凶手!
似乎是李妻为了消灭家中的老鼠,特意买来砒霜揉入麦饼之中,却不知怎么被两个贪嘴的小儿偷吃了,等李妻发现时孩子早已毒发身亡,而她自己也因为悔恨交加,一时心窄寻了短见。
虽然没有任何目击者,但从李家搜捡出的残余砒霜,幼童身边啃食了一半的麦饼,以及死去的李妻脸上残留的泪痕,在在都显示着这一切推断实属正确无误。
遭受了这样重大的打击,李业海很快一病不起,没有多久就郁郁而终,到地下与妻儿团聚去了。
“娘,我回来啦……”还没踏进房门,蔡钟就光冲冲地叫了起来:“今天我请你去下馆子……”
见儿子喜气洋洋的模样,莫氏也不由笑了起来:“什么事,让你乐成这样?”
“高老爷升了我做副总管啦!”摸了摸后脑勺,蔡钟的兴奋溢于言表:“工钱翻上差不多一倍,今后娘可以不用再辛苦替人洗衣缝补了,儿子可以养你啦。”
听到这样的好消息,莫氏自然十分高兴,母子两人兴兴头头地在外面吃了晚饭,回到家中莫氏才想起,怎么没来由地高老爷会将儿子升了职?
听到母亲这样发问,蔡钟的脸顿时黯了下来:“原先的副总管李业海,不是因为那件倒霉事病死了吗?所以空出这样一个缺,喔唷,我光顾着高兴,倒是没想到他家死了四口人,真是可怜,罪过罪过……”
“其实倒是没什么罪过的……”冷不妨莫氏咕哝了一句。
见向来心慈的母亲说出这样的话,蔡钟瞪大了双眼,莫名奇妙地看着莫氏。
“李副总管老婆的娘家不是和我们家相邻吗?出事前那一晚,我恰好走过她窗下,听到她正和一个男子密谋,要毒死丈夫携子改嫁,大概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做好的毒麦饼最终进了亲儿的肚子……”
“天……天呐……”蔡钟的眼珠子几乎也要滚落在地:“那你怎么不早说?要是早些告诉李副总管,他也不会伤心得生了病,说不定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呢。”
“这种隔窗听声捕风捉影的事,又没有真凭实据,我怎么对人说?何况那个奸夫是谁我也一点都摸不着头脑……”见儿子听到这个消息急得如无头苍蝇般团团乱转,莫氏不禁叹了口气:“再说了,你们那个李副总管,咳……那天我听他老婆说,本来也没想下这个毒手,可是姓李的大约是在职期间贪了不少银两,如果仳离,银子就一分都到不了手,只有做了他方能带着那些钱财过快活日子,所以才决定一不做二不休……这对夫妻,可真是再相衬也不过了,只可惜那两个孩儿……”
虽然母亲再三嘱咐,最终蔡钟还是忍不住把事情真相说了出来,自然这样爆炸性的新闻在新仓县又着实轰动了一阵。本来提起此事就惋惜感叹唏嘘不已的人们,现在只要一说到李业海夫妻,差不多都是“呸呸”连声地向地上吐着唾沫,不过李业海本人倒是作为贪污积聚因财招祸的反面教材,有幸在新仓县史上留下了不灭的痕迹……
屋魇
笃笃、笃笃、笃笃……
断续的敲门声其实并不算太响,但在静夜里听起来却也十分刺耳,不过屋主李东白倒是并没有被这声音惊醒,因为在此之前,他早已警醒过来,正睁大了双眼望着帐顶怔怔出神。
搬入新居已经快一个月了,从住进来的那天起,每到子时,便会有敲门声响起,惊醒睡梦中的一家人。而当大家呵欠连天地跑去开门时,门外却空荡荡地并无一人。
最初还以为是有谁在恶作剧,但几夜在屋外埋伏,却始终未见到任何人影,更为出奇的是,那些埋伏在门外的仆人信誓旦旦地说,敲击声分明是从门内传出来的。
这样家里闹鬼的流言就在下人们中间传开了,到月底结工钱的时候,便有好几个丫鬟仆妇提出辞工。才满周岁的儿子也被每夜的敲门声挠得不能安眠,胖胖的小脸急速消瘦了下去。妻子心疼不过,带着儿子独自回了娘家。
现在诺大的宅院里剩下的,除了李东白也就只剩几个老家人了。而敲门声却每夜还在持续响起,丝毫也没有要停歇的迹象。
低低的,轻轻的,却是阴魂不散,无日不起。
因为旧宅早已出售,所以李东白现在暂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搬离,何况那几个辞工的仆佣早已将李家闹鬼的事传得沸沸扬扬,即使他有心将这所宅院贱卖出手,一时也找不到买主。好在妻女有岳家照顾,横竖自己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李东白索性硬着头皮在这宅院里苦捱了下来。
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后,天气渐渐转凉入秋,这一年的秋天雨水仿佛特别充沛,竟然接连下了将近百多天的雨,终于在某个风雨之夜,大门西侧的墙倒圯了,在请工匠来修复的时候,从乱砖堆里捡出了一个小木人。仔细察看,木人的雕工颇为粗糙,五官模糊,右手高高举起,背后还贴着一张符录。
“喔唷,看起来是老爷你得罪了造房的工匠了!”领头的匠作将小木人拿在手里稍一端详,便惊呼起来。
李东白诧异不已,忙追着询问,才得知原来这是在工匠行中特有的秘技,有时候遇上主人吝啬或是其它什么原因,出于报复的目的,有些工匠便会在墙中埋上这种镇魇之物,有时是一个木人,有时是一盏油灯,作用不一而同,总之均可让住屋的人家宅不宁,甚或人口折损。因为这个法子太过阴损,所以现在已经渐渐失传。
被工匠这样一提点,李东白倒是想起了,当初造这所宅院,在和工头结算二期工钱的时候,自己曾经拒绝了对方要求追涨工钱的要求,当时那个人就曾咕哝过“小气鬼等着瞧”之类的话,看样子这半年多来的居屋梦魇就是因此而起的罢。
现在李家已经听不见那恼人的敲门声了,妻子也高高兴兴地带着儿子回到了家,一家三口团聚其乐融融,不过从此以后,无论和谁打交道,李东白都异常谨慎,世上多得是窄心眼的人,有时候为了小小的欲求不满,就使出种种手段作绊,咳,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小人却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切记切记!
山间行
四月的山间,阳光虽然熙暖,但阵阵晨风却仍然透着刺骨的寒凉,因为急于赶早学,陈明初身上本已有了微微的汗意,此刻被风一吹,便禁不住打起寒颤来。
幸亏母亲给准备了夹袄呢——停下步子,陈明初刚将夹袄从书袋里取出穿上,一阵清脆悦耳的銮铃声便从身后传了过来。
那是一架精致的马车,出乎意料之外,驾驭者却是个艳丽的少女,从她身上精美异常的服饰来看,显然出身富贵——这样的女子怎么会在这山道之中驾车独行?陈明初一时看傻了眼,愣怔起来。
马车辚徇驰过了陈明初面前,看到他目不转睛的样子,那个少女露出了笑意,陈明初也惊悟到自己的失态,顿时害臊得红了脸,低下头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啪嗒”——一个小小的包袱落到了他的脚下。
从散开的外包衣里可以隐约看到,袱内似乎有十多个银锭子,还有些簪环之类的首饰,在日光下晶光闪烁,一望而知价值不菲。陈明初忙弯腰拾起包袱,抬头看时马车已经驰离山道,慢慢停在了林边。
按情理推测,这包袱想必是从马车上抛落下来的,车上的人似乎还没有发现财物的遗落,只不过因为马儿贪食道边初发的青草,才暂停驻足,此刻车厢遮住了少女的身形,陈明初只能隐约看见一只雪白的手垂握着马鞭搭在辕边,鞭梢的红绒在晨风中微微而动。
林间的鸟儿在这一刹那也鸣唱得格外婉转,时间仿佛凝固住了……
应该追上去,把东西还给人家……
这样美好的春日早晨,这样美好的邂逅相逢,不知道还会有什么事发生呢……
然而就在将将靠近马车的一瞬间,陈明初却忽然警醒起来:这孤男寡女山路僻行,万一彼此之间有个什么纠葛,那可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一念至此,陈明初忙在马车边轻轻放下包袱,转身离去。
也许是由于良久都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回应,小小的马车重新开始驰动起来,清脆的銮铃声再次传扬在风中,隐隐地,似乎还可以听到那个女子娇俏的嗤笑声:
“……傻瓜……”
“傻瓜!”
听陈明初说了在山上的遭遇,母亲洪氏顿时唠叨开了:“嗨哟,怎么养了你这么个傻儿子哟……那么些子银两,够我们一家子用上小半年的了!”
“母亲,那是别人家的东西,怎么可以据为己有。”听了母亲的责骂,陈明初涨红了脸。其实他的生母早已在十多年前病故,洪氏本是父亲续娶的继室,不过尽管自己也生了三个儿子,洪氏对这个前房所出的继子还是颇为看顾,所以陈明初一向也对继母十分恭敬,现在见洪氏唠叨个不停,他也只是偶尔小声辩解几句罢了。
“即便还给人家,也能讨要些谢仪,只有你这个傻瓜,送到眼前的银子还会扔掉,叫我说什么好呢……”洪氏的唠叨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早晨,似乎还没有停歇的意思。看着弟弟妹妹们同情的眼神和父亲装聋作哑的态度,陈明初所能做的也只有夹起书袋匆匆逃出门去。
足足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洪氏时不时地便会提起这件“恨事”来,其实陈家的家境虽不富裕,却也足够温饱,但因为想到白白放走一注横财十分肉痛,所以洪氏始终对此事念念不忘。
直到初夏的某个傍晚,从邻村传来一个消息:某户人家的独子被一个狐狸精纠缠上了,先是吵闹着不肯娶亲,后来更是整天把自己关在房内不出来。不过尽管男方情深款款,但狐狸精那一方显然并不是为着谈情说爱而来的。最后当家人合力撞开房门闯进去的时候,才发现男子精血耗竭,已经离死不远了。
“父母都在准备后事了,可怜呐,白发人送黑发人……”说完听来的小道消息,洪氏总算说出了重点:“听说那个孩子就是在山里走路的时候,遇到一个女子丢了钱,他追上去送还,一来二去地就勾搭上了……咳,还是我们家明初老成……如果当时你追上去了,恐怕今天丢性命的就是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