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聊斋(小小短篇系列)3月31日更新

有时候看到有更新我都来不及自己看,都是先转过来,呵呵
非花梦
  
  暮春。
  洛城东。
  本来万里无云的晴空忽然生起了微黑的雾靄,随着天色渐渐变暗,狂风陡起,瞬息就夹带着沙石从城南刮卷而来,一春新发的草木顿时被折断了不少,杂杂拉拉地裹在风中,更加强了风势。
  “快,快把朱幡树起来……”看到这样的情形,青云观的当家道士玄微忙吩咐起徒弟:“对对,就是那个有日月五星之文的……快把它立到东头去。”
  新来的小道士们手忙脚乱地按着师傅的吩咐,很快就把朱幡立到了道观东面的空地上,说也奇怪,那样骇人的风势吹到观里的时候,却在一瞬间静止下来,无声无息地掠过了道观上空,直远出去将近数十步的时候,才重又逐渐势壮,一路呼啸而去。
  见师傅的幡符竟然有如此神效,小道士们不由都露出了敬羡之色,一溜小跑到了玄微的身边,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
  “师傅,那是什么幡啊?连风都能制住,太厉害了!”
  “啥时候能教给我们呀,如果会了这一手,嗨……”
  然而玄微却似乎毫不在意徒弟们的善颂善祷,抬起头,他的视线掠过几个少年的头顶,落在了满园似锦的繁花上。
  ……雪白的桅子,浅青的杨花,粉郁的碧桃,火红的海棠……虽然并没有风,所有的花朵却都在微微颤动,即使是那些没有开花的植株,也在轻轻摇摆着枝条,本来沉静繁丽的景色仿佛在瞬间变得鲜活起来。
   “今年的劫数又过去了,你们也很高兴吧……”带着爱怜的神情喃喃自语了片刻,玄微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围在跟前的几个徒弟,咳了一声:“其实也不是什么符咒,那是花神们传授给我的却风之术,每年倚仗这个,才能保得她们平安呢。”
  “哗——”
  听到师傅这样的说法,几个少年更来了精神,青云观不但物产丰富,观中更以奇花异草著多闻名,吸引得四季游人如织,内中更有不少达官显贵,所以很有些人家会把孩子送入观中,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出路。现在听到师傅竟然自称连神仙都能打交道,那么作为他的弟子,自己将来是不是有朝一日也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呢?
  嬲不过徒弟们的纠缠,玄微终于讲起了往事——
  那是天宝年间,当时玄微还只是青云观里一个新进的小道士而已,这天半夜因为口渴起床饮水,却无意中看到园中有一群美丽的少女正在饮酒。一时间玄微也没有细想,以观风严谨著称的青云观里怎么会有女子出现?而当那些女子发现了因为好奇而越靠越前的玄微时,倒也并没有生气,反而大方地招呼他一起入席同饮。
  “呵呵,那时候我也才不过十六岁,大概和你们差不多大吧,第一次和同龄的女孩子坐得这么近,真是很不好意思,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玄微显然已经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之中,完全没有发现几个小道士在互相扮着鬼脸:“坐在我左手边是穿青衣服的苇绡,右手边是穿白衣服的越桃,还有粉衣的倚帐,锦衣的谷雨,黄衣的木樨,红衣的玉茗,紫衣的蜀锦,啊,最漂亮的要算穿绯衣的措措了……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比她们更美的女子了……”
  (小道士:师傅,你不是说没有敢多看人家吗?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可坐在这些少女上首的,却是一个姓封的中年妇人,虽然长得雍容华贵,脸上却仿佛罩了层严霜一样。女孩子们好象也很怕她的样子,那个妇人叫她们行令就行令,饮酒就饮酒,一点也不敢违拗……措措的运气不好,输得最厉害,终于因为不胜酒力,将一口酒吐在了封氏的身上。”
  “其实只是件小事,但封氏似乎十分动怒,冷哼了一声就拂袖而去,剩下那些女孩子围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商量了好久,看情形是要叫措措去赔礼,措措却说什么也不肯,呵呵,也难怪,漂亮的女孩子心气都是很傲的。”
  “之后还是里面看起来年纪最长的越桃,过来告诉了我事情原委,原来她们都是这园中的花木之精,封氏则是司管这洛城地面的风神,每年春夏之交她巡视过境的时候,可以任意摧折她看不顺眼的花木,所以这些女孩子都十分怕她。这次措措开罪了封氏,虽然今年时节已过,但等明年风季一到,恐怕大家难免都要遭她的报复。”
  “唯一的办法是每年在东风初起的时候,替她们立一面有日月五星之文的朱幡,就可以躲过此劫……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又是由那样美丽的女子来拜托相求,我自然一口答应了下来……所以现在观中每年都要立幡,封氏虽然气恼,也拿她们没有办法,正是托这个福,所以我们青云观的花木才远比其它地方来得繁盛葱笼呢。”
  绮丽的往事从玄微口中娓娓道来,听得一群小道士如痴如醉,良久都没有人再说话。
  
  直到做晚课的时候,这些小道士们依然忍不住在交头接耳,低语声终于引起了大师兄远清的注意,在侧耳倾听片刻之后,远清一向严肃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原来你们也听师傅讲了他遇仙的故事。”
  “是啊是啊,大师兄,你也知道这件事吗?”
  “除了你们这些新入门的小鬼头,这观里每个人都知道。”
  听到师兄的回答,小道士们马上提出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这事倒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那还用说吗?”似乎是十分不屑于这种问题,远清闭上了眼睛:“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你们看师傅今年多大了?”
  “嗯,大概三十出头吧?”
  “现在是元和十一年,离天宝元年已经有六十多年了,即使师傅道术精深,也不可能保养得这么年轻吧?”
  “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事透着说不出的古怪,现在才明白过来……那……那师傅……”
  “好象是年轻的时候和某个来观里进香的仕族女子好上了,后来因为门第太过悬殊,两个人只能忍痛分手,据说打那以后就老是念叨着花神风神什么的……不过除了这个毛病,师傅可真是没得挑的好人,所以——”拖长调子瞪了一眼小师弟们,远清正色道:“对他老人家可不许有半点不恭敬,至于那种事你们就当故事听好了!”
  
  晚课间里喧哗的语声并没有引起玄微的注意,因为此刻他的小屋内也自热闹非凡。不同于其它道观观主都住在后院的精舍之中,玄微却是一个人独居在前院的两进平屋里,甚至没有要任何人服侍。
  几十个年轻的女孩子正挤在他那个狭小的居室里,叽叽喳喳的笑语声几乎将屋顶也掀翻了,为首的绯衣女子手中,正捧着一个小小的玉盏,里面有着几近透明的液体:“这是今年的玉露,快点喝了罢。”
  “咳,举手之劳的一点小事,这样厚报真是叫我……”接过玉露,玄微并不立刻饮用,而是小声地抗议着。
  “啊呀,不要罗嗦了,如果不是饮用这百花之精,你怎么能活到现在?是嫌每年替我们立幡麻烦,想一死了之吗?”半嗔半喜地瞪了玄微一眼,绯衣女子招呼着同伴:“这样不负责任,可不能轻饶了你……”十几个女孩子立刻围了上来,撒痴撒娇地做闹起来,吓得玄微忙举手求饶:“我喝,马上喝行了吧?”
  厚重的窗帘不仅遮挡住了屋内的灯光,也阻隔了喧闹的笑语声,只有馥郁的香气满溢在庭院里,随着夜风四散……
喜相逢
  
  在红毯上拜完天地,又由喜娘簇拥着进入洞房喝了合卺酒,史弈山才能相信眼前这一切并非梦境,而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实景。
  也难怪他至今仍有如在梦中的感觉,只不过是夜行山间迷失道路,意外地投宿在了一家山民家中,想不到主人居然一眼相中自己,主动提出愿意把小女儿紫芝许配给他。
  本来还期期艾艾地说着“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高堂犹在不能擅断”的史弈山在看到准新娘之后,立刻打消了拒绝这门婚事的念头——那是一个清丽绝俗的娴雅女子,只是被她那双眼睛静静地看了一眼,史弈山就发现自己方才的举动有多么愚蠢,除了频频点头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于是,本来预期中凄风苦雨、只要有一张暖榻就足够心满意足的客居之夜,变成了龙凤花烛、温柔无俦的和欢之夜。当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淡淡的晨曦已经照入窗棂,侧首看一看枕边犹自沉睡的新婚妻子,史弈山只觉神魂俱醉,快活地简直不能自已。
  吃过早饭,还不等史弈山提出带妻子还家的要求,丈人已经叫来了家中的亲戚替他一一引见,因为生养了十个女儿,所以连同女婿,还有全数是双生或三生的孩子,以及奶妈子、婢女、护院……几乎有近百口人之多,足足用了两个多时辰才算一一见完了礼。紧接着丈母娘又一迭连声地呼唤起来:“快替新女婿做衣服!”十多个小婢立刻将史弈山团团围住,拿出软尺皮线,上上下下丈量起来。
  虽然觉得女家的举动甚是突兀,不过看紫芝微笑着站在一边示意自己,史弈山也就高高地举起了两手,任其所为起来。
  漫无目的地打量着厅内的人,这时候史弈山才注意到,家中所有人身上穿著的衣服,虽然褚碧白乌各色其全,式样却都是一模一样的古怪,完全不同于时下所流行的款式。
  还有那些长得异常肥白可爱、在母亲或乳母怀抱里含着手指沉沉而睡的双生子、三生子们,如果不是因为身上衣服的色彩各异,简直都无法分辩。而即使是这样年幼的孩子,身上穿著的,也都是那种式样古怪的衣服。
   “这是……”好容易等婢女们散开,史弈山便忍不住向紫芝发问,但刚打了个头,紫芝就竖起中指轻轻嘘了一声,拉住他的手退出了房门,直走到回廊转角处才轻声道:“这是我们山里人家每户都有的,母亲替你做的也是这种衣服,不要多问……”
  初升的太阳照在脊背上,异常熙暖,可史弈山却不知怎的,从心底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从昨天晚上直到现在,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竟是如此恍惚迷离,除了眼前这个浅笑盈盈的美丽少妇,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
  话说回来,自己以前也常常会从这里经过,似乎从来也没有发现山中有这样的大户聚族而居呢。
  也许是看出了丈夫的疑惑,紫芝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以后你就会明白的,不是我不肯明言相告,山民的禁忌多……”
  “……”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妻子的话,忽然一阵惶急的呼喊声从前院响了起来:“不得了了……”随之便见有雄雄的火光从前院处窜起,片刻间已吞噬了大半屋宇,直烧到了近前。
  史弈山顿时慌了手脚,拉住紫芝的手转身就跑,刚跑出几步便觉手中一轻,回头再看,手中只剩下了一根紫黑色的长羽。
  天空中,一只雉鸟正在低飞盘旋,见史弈山抬头看来,它的嘴里吐出了人声:“……夫君,现在你知道母亲为什么急着替你做衣服了吧,有了羽衣,才能长相厮守永不分离……谁知天意弄人,你我竟然只有这一夜的缘份……夫君多多保重,就此别过了……”说完这些话,雉鸟振翅向远处飞去,那里正有大片的鸟群云集在等着它。
  “紫芝……”虽然一时难以接受,但史弈山还是拼命追了上去,尽管他也不知道要怎么接受一个异类作为相伴终身的伴侣,但脚下一个踉跄,待他再爬起身来时鸟群已经飞得无影无踪,眼前的地上,散落着数十个烧得半焦的草窠,几枚小小的蛋摔碎在地,里面有已经成形的雏鸟紧缩成一团,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史弈山犹自怔忡,身后的林中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十几个猎人有说有笑地结伴走过,原来是他们放起山火惊赶山中的动物,却让紫芝一家受了池鱼之殃。
  长吁了一口气,史弈山抬首望向天际,紫芝一家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昨天晚上真的只是做了一场梦呢,现在日出梦醒,一切也就应该结束了吧?
  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史弈山也象其他同龄人一样娶妻生子,但每当他从这座山里穿行而过的时候,逢到有雉鸟停落枝头,史弈山总会下意识地驻足停留,也许在他的记忆里,永远都将有那样一双美丽的眼睛挥之不去吧?
  虽然,只是刹那的相逢。
LS的好具有钻研精神,佩服哦~~~
这个故事的作者也变懒了,好久没更新
宛如约
  
  “好香!”
  刚一掀开马车的帘幕,李凤翔就失声惊呼起来,不过话甫出口,他便已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看了眼马车边满脸诧异的老管家,讪讪地放下了帘子。
  但很快李凤翔便重又自车厢中探出头来:“你们代我把年礼送到洪家去吧,我身子有些不爽,想到前面走一走,等会自个儿回去。”
  不等对方答应,李凤翔已从车辕上跳了下来,顾自向远处行去。
  身后的老管家露出了无奈的神色,一边踏上马车蹬板吩咐车夫继续前行,一边咕哝着:“什么香气,我闻着分明是股子腥臊臭味……”
  
  回想着老管家的神色,李凤翔不由微微笑了起来,
  从小到大,在家长、老师、亲友眼里,自己向来都是循规蹈矩温文驯良的榜样,象现在这样在应该到岳家送年礼的当口,却突然做出单身折返的失礼行为,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呢,也难怪老管家要吃惊了。
  然而此刻冷冽的西风中,正有一股无名的幽香扑鼻而来,在心醉神迷之余,恍若一只无形的手慢慢牵引,让人止不住想要探寻究竟……自己活了这二十多年,还真没想到,世间竟会有如此芬芳迷人的香气——今天如果不能探清这香气的源头,似乎无论如何也不能安心呢。
  循着风中的香气,李凤翔发现了一座幽深广袤的花园,看起来仿佛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别宅,在园门外驻足片刻,见并没有任何人出来询问或是阻拦,李凤翔便慢慢踱步走了进去。
  虽然已是初冬,但园内花木仍然异常茂盛,四下里蔓延生长,几乎将仅有的一条窄径都掩没其中,踩踏着绵软的草茎,李凤翔停步在一幢雅致的小楼前。
  空气中的香气愈加馥郁芬芳起来,仿佛整个天地间都蕴藉着无数的奇花异草。
  没有多加犹豫,李凤翔伸手轻轻叩起了门:“请问,有人在吗?”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妆台前,一个素衣的女子停下手中的梳子转回首来,两人视线胶着,良久,再也没有分开。
  
  最先觉出李凤翔异样的,是母亲黄氏,因为靠着这个儿子才在丈夫众多的妻妾群中站稳了脚跟,做母亲的自然对他格外上心,眼见着向来健壮的儿子一天天消瘦清减下来,黄氏不由着了急,再三追问之下,李凤翔便顺水推舟地说出了自己在外面与其它女子相结识的事,并且表示与对方已经有了白头之约。
  象李家这样的大户,纳妾娶小当然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李父却从儿子的话语中觉察出了不详的端倪:“哪有良家女子独居在那种地方的?身边连服侍的人都没有一个,何况你和她来往才几天,就落形成这样,我看恐怕不是好来路!”
  果然在叫来老管家仔细盘问之后,李父证实了自己的推测,再派人到那处园子细察,回报说里面早已废颓得不成样子,根本不象李凤翔说的有什么年轻女子居住的模样。
  然而出乎父母家人的意料之外,李凤翔根本没有因此放弃的打算,事实上自从认识了那个名叫宛如的女子之后,李凤翔只觉平日里所认识的女子其实都只不过是庸脂俗粉,象妻子洪氏,虽然也算得上才貌双全,但和宛如一比,却立时让人觉得味同嚼蜡,再也提不起兴致来。
  “就算是妖怪也没有关系,反正我就是喜欢她!再说那样可人的女子,怎么会是妖怪呢?”
  不得以李父采取了决绝的手段,用一把铁锁将李凤翔反锁在了房内,并且让媳妇洪氏日夜看守。起初李凤翔还试图从妻子这里打开缺口,说服她将自己放出门去。但向来柔顺的洪氏这次却向丈夫明确表达了自己绝不妥协的态度:“如果是人那倒也罢了,但与妖怪分享丈夫,我做不到!”
  在无论软语相求还是厉声恫吓、都无法踏出房门一步后,李凤翔开始长久地陷入了昏睡之中,而从他在睡梦中频频呼唤着“宛如”的名字,以及时不时露出的欢畅神情来看,竟分明是正在籍由梦境与对方继续着往来。
  得到洪氏的禀报后,李父急忙花重金请来了京中有名的叶法师,在家中建坛祈禳,以图彻底斩断儿子与那个女妖的系绊。法师的施术似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当天夜里,李凤翔便从昏睡中苏醒过来,甚至对洪氏露出了一丝笑容。
  但是不等洪氏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李凤翔的话已经让她止不住跌入了深渊:
  “宛如要来接我了……无论你们怎么阻拦,都是没有用的……呵呵……”因为长时间没有进食,李凤翔此刻已经十分憔悴,但他深陷的双眼却闪烁着狂热的光芒:“以后我们将永远厮守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
  洪氏的尖叫声将全家人都引了过来,在一片惊乱之中,还是李父先发现了发生在李凤翔身上的可怕变化——床榻上,薄薄的被褥正在迅速地空瘪下去,自脚至踵,自膝至股,同时有腥臊异常的水从被子里流淌出来。
  在打开被褥的一刹那,几乎所有的人都差点晕厥过去,李凤翔的身体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融着,而他本人似乎对此毫无知觉,直到洪氏用颤抖的双手捧来铜镜,竖立在李凤翔面前,他才从镜子里看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可怕情景。
  “这……这是什么……”原本欢喜迷醉的神情从李凤翔的脸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惊骇欲绝的表情:“我要和宛如在一起,可是如果用这种方法……万一死了怎么办?不……不……”
  凄厉的惨叫声戛然而止,与之同时停止的,则是李凤翔身体的消融。但一切为时已晚,床榻上剩下的,只有一颗孤零零的头颅大张着嘴,似乎仍在无声地呼喊着什么。
  
  清冷的西风吹起了满地的黄叶,间或有一两片顺着风势飘进了窗棂。
  高高挂起的锦帐里,正有一具无头的男尸直直躺着,虽然生前是那样俊秀的少年,但在失去生命之后,肉身却也很快变得可憎起来。
  将头轻轻搁在对方已经冰冷的手心里,良久,宛如才游下锦榻,在窗前紧紧地盘起身子来。
  因为想在这场夺夫大战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宛如动用了早已成为禁忌的古老法术,但是在当事者喊出那个“不”字的时候,由某种奇异契约所关联的法术瞬间被切断了。
  结果是,虽然洪氏没能留住丈夫的心,宛如最终也没能完全获得自己所想要的。
  曾经山盟海誓、自命情比金坚的爱人呵……为什么不能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地信任自己呢?回忆起幼时母亲关于“决不能喜欢上异族人”的谆谆善诱,宛如所能做的,也只有无声的叹息了。
  锦榻上的男尸慢慢消散在了空气中,无比留恋地看着往昔的爱人,有那么一刹那,宛如美丽的眼睛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流淌下来,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要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得到一颗完整的心呢?
  也许就在明天,也许永远不会。
  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宛如直起了身子,身上的鳞片慢慢幻化成层叠的白色缂纱,尾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细嫩的双手与双足,对着镜子细细端祥了一下,宛如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窗外已经响起了轻快的脚步声,有人叩击着窗棂,小心翼翼地问着:“请问,里面有人吗……”
应该是吧
丹砂井
  
  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在正午时分响起,伴随着热闹的喧天锣鼓,前来贺喜的人几乎踏平了廖家门槛。
  今天既是廖老太爷的百岁寿诞,也是廖家新屋落成上梁的吉日,又恰逢着前天刚得到乡里的喜报:玄孙廖幼儒中了举人——三件喜事凑在一起,不仅廖家人个个高兴得合不拢嘴,便是四县八乡的远亲近邻们,也都十分愿意来凑这个热闹沾沾喜气。
  作为江塘县的旺族大户,廖家一直没有析家,从老太爷算起,到现在差不多已经五代同堂了,不仅老太爷夫妻双双达到百岁暇龄,就连他们的五个儿女、十多个孙辈,也都已经过了人生七十古来稀的阶段。前些年道台大人不知听了谁的建议,将本县本府年过七十的老人统计在册,造了一本《寿民录》作为国家祥瑞之兆上献朝廷,果然让皇帝龙颜大悦,着实嘉奖了道台大人一番。而在这本册子里,廖家人就差不多占去了一半页面:八十二岁的廖家长子,八十岁的二子,七十七岁的三子……尤为难得的是,不仅这些廖家的嫡系子孙个个康宁长寿,他们的老妻也都精神矍铄,毫无老迈龙钟之态,所以在江塘县,一提起廖家,人人都是啧啧称奇羡慕万分。
  热闹的流水宴在廖家从正午一直摆到夕阳下山,人们才渐渐散去。散席的时候,当然大家也忘不了善颂善祷一番:“明年可还要来吃老爷子的寿酒啊……”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廖家的繁茂鼎盛之象却在举族搬进新居后不到两个月,就开始了衰败,先是廖老太爷偶感风寒一病不起,在某夜的睡梦中静静离世,紧接着老夫人因为哀伤过度,也随即逝去。
  刚办完两位老人的丧事,没多久便是廖家的大房、二房、三房……陆陆续续地,高龄的老人们都相继谢世,随着五房里最后一位年过七旬的长辈过世,剩下的小辈们也就不再恪守“聚族而居”的家规,很快便分家析产。以后因为经商或是别的原因,又有不少人搬到了外县,而留在本地的廖氏子孙里也没有再出现长寿之人,而是象大多数普通百姓一样,往往寿至五十上下便老病而亡了。
  江塘县的长寿之族就此式微消散,渐渐地再也无人提起。
  时间流逝了二十多年,一直外放为官的廖幼儒因病乞休回到了家乡。重新站在廖家祖宅门前的时候,廖幼儒想起了多年前自己中举时的风光场景,不禁感慨万千。
  回乡定居,置产自然是头等大事,考虑到诺大的祖宅一直空锁无人有些可惜,廖幼儒索性出资将之翻葺一新,结果在淘修屋后水井时,有工人意外地在井底发现了一个式样古朴的石匣,匣底正有红色的汁液微微渗出。打开匣盖,里面满装着色泽芳红的丹砂,仔细嗅去,甚至还可以闻到隐隐的清香味道。
  少年时代的久远记忆慢慢涌上了廖幼儒心头:以前居住在老宅时,这口井向来就是全家人的饮水之源,而江塘县水土贫瘠,别处的井水总有一股酸涩的味道,要用明矾净上一回才堪饮用,唯独廖家的这口水井格外清澈,那种清甜芳洌的气息,直到现在似乎还留在脑海里呢——难道以前太爷爷、太爷们的长寿竟是从这上面来的?廖幼儒平时也颇喜钻钻丹鼎之术,看着手中的这匣丹砂,一个念头不知不觉跳入了脑海之中……
  虽然因为年代久远,丹匣的来历已经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的:在重新将这匣丹砂砌入井壁,并且从入住之日起、再次以这口甜水井作为主要饮水来源之后,廖家的长寿之人渐渐又增多起来,廖幼儒本人就一直活到了一百零七岁的高龄,在临终之前,他立下了遗嘱:廖家子孙,当永远居住在祖宅之中,切勿轻易迁出!
石膏
  
  板蓝根15钱、生地15钱、寸冬6钱、知母6钱、桑叶6钱、桔梗5钱、蝉退5钱。
  搁下笔,拈起方子细细巡视一遍后,张嘉民满意地点了点头,重新提笔加上了四个字:石膏三两。
  “老、老师,您这是……”旁边侍立的弟子刘德见到张嘉民这突兀的举动,不由吓了一跳,虽然拜师未久,但他也知道石膏性属大寒,除非极热之症,寻常方子中用到六七钱已是极限,眼下张嘉民只不过是偶感风寒,若把这三两石膏吃下肚去,岂非糟糕之至?
  不过刘德的出言劝诫换来的,却是张嘉民老大一记白眼:“你懂什么?为师自有为师的道理,只管按方煎煮就是了,不必多言。”
  刘德毕竟年轻,被师傅这样一呵斥,立刻不敢再多说什么了,再想到师傅乃是江南一带的名医,当初自己为了列入门墙可谓费尽周折,如果因为出言不慎失了师傅欢心,那才是得不偿失呢!恭恭敬敬地接过方子,刘德一溜小跑按方取药去了。
  很快,一碗滗得澄清的药汁就端到了张嘉民的面前,服过药,大约是觉得自己这副药方开得实在慰贴,张嘉民从方匣里捡出方子,又细细端详起来,当他的目光落到“石膏三两”上面时,突然失声惊呼:“这……这是谁加的?”
  “是老师您自己呀?”见师傅面色惨白,额头冷汗不断滴下,刘德也吓得不轻:“我原先还劝您来着,可您让我不要多嘴,按方照办……”
  听到弟子的话,张嘉民象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身子摇晃了两下,闭目良久,才缓缓吩咐道:“去叫师娘来罢。”
  “是要拿什么东西吗?有事弟子代劳好啦!”刘德不知究里,忙趋前低声询问。
  “不是!”见年轻的弟子满脸不解,张嘉民苦笑了一声:“是要叫你师娘替我准备后事。”
  
  当刘德领着惊惶的师母来到书斋时,张嘉民已经卧在床榻上断了气,在他的枕边,留下了一张墨汁迹淋漓的字贴,上面写着四句奇怪的谒语:石膏石膏,两命一刀。庸医杀人,因果难逃——显然是张嘉民临逝前一刻所写。
  因为事情太过蹊跷,所以官府很快介入了调查,经过展转推徇,几年前的一桩旧事被追溯出来——某次酒后出诊,张嘉民在替病人开方时加多了一味石膏,结果导致病人不治身亡。过后张嘉民对此守口如瓶,一直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而病人家属出于对张嘉民的信任,也未有丝毫怀疑。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张嘉民也从最初的后悔惊怕渐渐变得心安理得,没想到事隔多年,张嘉民终究还是和那个枉死的病人一样,将性命断送在了石膏之上。说是冥冥中自有报应也好,或者仅仅是张嘉民一时心神昏乱造成的巧合,真相如何,旁人恐怕永远不得而知,但所谓前因既造,后果难逃,这样说起来,倒也算得上是一个十分合情合理的结局罢。
青玉案
  
  正月十五,长安。
  随着华灯初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越聚越多,也难怪,今天是元宵佳节,过了今晚,一个新年就算是到了头,所以人们无不趁着这最后一天的新年佳期尽情玩乐。大街上到处都是看灯的人,彼此携老扶幼,呼朋唤友,煞是热闹。
  当然也有例外,此时在银碗胡同的一座民宅里,一对老夫妻就正苦着脸守在烛下,在他们面前躺着的,是十七岁的独生女儿静枝。
  “老头子,医生都那么说了……”虽然竭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老婆子还是忍不住哭出了声:“要是……我们可怎么办啊……”
  “别瞎说!”老头子虽然一双手也在不住颤抖,仍然强自镇定心神,低声呵制着老妻:“好好的,又没什么大病,怎么会……”
  “这胡同里不知是坏了风水还是撞了什么邪,几户人家的女孩子都……”
  “……只要我家静枝没事就好了……”
  “呵,父母在为自己担心呢……”父母低低的话语声传到了静枝的耳中:“我真的没有什么病呀!”虽然很想出声安慰一下父母,可不知怎么喉咙里就是出不了声。
  “唉,其实就是不能出声罢了,还有头有些晕,嗯,手脚也发软……”无力地侧一侧头,静枝的目光又落到了远处——窗台上,浅青色的瓷碗里,一枝芳红可爱的鲜花正在怒放着。
  这还是大年夜的时候,和小姊妹们一起游街时得到的呢!
  说起来,那可是自己生平第一次接受陌生人的馈赠,要在以前,简直连想也不敢想,不过当对方伸出手来的时候,自己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唯一遗憾的是,因为过于害羞,所以踌躇了半天,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就被人流挤开了。
  好想出去看一看呢,虽然没有约定,但静枝相信,今天“他”一定还会在老地方等着自己,真想再见他一面啊,如果能有力气,如果能有力气……
  
  “咦,这不是静枝吗?”正站在树影里迷糊的静枝被身后传来的叫声吓了一跳,回头看时,却是邻居家的几个姑娘,王伯伯的女儿明珠和明华、李叔叔的女儿春灵、张婶婶的女儿妙兰……正笑嘻嘻地拍着自己的肩膀:“我们来约你看灯,你爹却说你病了,现在怎么啦,是病好了吗?”
  “嗯,因为实在很想出来走走。”趁着父母到楼下去煎药的当口,静枝忽然觉得身上有了力气,就偷偷地跑了出来,现在遇上熟人,静枝自然分外高兴。几个女孩子手挽手走入了人流。
  兔子灯、牡丹灯、龙船灯、嫦娥灯……如同天上的银河倒泻一般,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花灯将大街小巷点缀得光华璀璨,连满天的星斗也仿佛失却了颜色。
  “今年的灯好象特别漂亮呢!”明珠嘴里说得兴致勃勃,目光却在四处逡巡,仿佛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我觉得姐姐好象不是在看灯呢!”明华一下子就说出了大家心里的话:“是不是在找‘他’……”
  “讨厌!”姊妹二人追追打打闹了起来,其它女孩子也帮腔地帮腔,拉架地拉架,搅成了一团:
  “说到你的心上人,不好意思了吧……”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咦,难道你不是为了见他一面才出来看灯的吗?”
  ……
  ——一点都不象平日在家时斯文温婉的样子,幸亏现在大街上的人们只顾着看灯,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这一群人,不然可真是丢脸!静枝吐了吐舌头,站在一边微笑地看着她们。从女孩子们的话语中,静枝渐渐听出了端倪:好象新年灯会那一天,姐妹们也遇上了自己心仪的男子呢,所以今天特地结伴出来,希望能够在人潮中再见上对方一面。
  这可真是值得高兴的事啊,以前大家曾许下过同日而嫁的愿望,虽然那只是小孩子的游戏,但如果真的能做到,也是很令人愉快的……掏出原本藏在袖中的花朵轻轻抚摸,静枝不由露出了笑容。
  几个女孩子打闹了一通,折回头的时候便叽叽喳喳地惊呼了起来:“好漂亮的花唷!”
  看到静枝手忙脚乱无处掩饰的样子,大家齐齐笑了起来:“其实……我们也有!”四朵红花齐刷刷地伸到了静枝的面前:“怎么样,也很漂亮吧?”
  五朵红花看上去仿佛是连枝而生,在明亮的灯光下熠熠生辉,简直可以媲美天上的星辰。
  “带回去插在水瓶里,可以养十几天呢!”
  “是啊,我从年初一直养到今天,一点也没有要凋谢的迹象。”
  “你带花出来,是想看到送花的人吧?”
  “你还不是一样?”
  嘴里讨论着鲜花,不知怎么话题很快就转换方向,又说到了女孩子们最关心的话题上,这样打打闹闹了好一阵,大家才算安静下来,重新观起了花灯。
虽然灯市华美异常,但期待中的相遇却始终没有发生,几个女孩子的失望可想而知,伫足四望,她们才发现,自己随着如潮的人流居然已经走到了城郊的凌云观附近。
  “一定是这里太偏了,所以才找不到我们的……”妙兰小声咕哝着,但这时想要往回走却着实有点为难,据说因为今天凌云观特地奉请皇家御敕的张天师打醮祈福,所以百姓们都往这个方向赶了过来,几个女孩子体轻力弱,也只好无可无不可地随着人潮走进了凌云观。
  宏大的法坛上,数百枝粗如儿臂的巨烛将四下里照得如同白昼,一个葛帔星巾的道士手持桃木宝剑,正在主持着扬幡、齐鼓等一系列繁复的程序。
  “好英俊的法师呵!”很自然的,女孩子们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庄严的法事上,而是关心起了无关紧要的东西:“嘻嘻,好象来一趟也蛮值得的。”
  似乎是被她们清脆的语声惊动,剑眉星目的年青法师向这边遥望了一眼,随即眉头便微微皱结,侧转身,向着法坛边举起了手。
  按照法师的示意,十多个早已准备妥当的小道士高擎火把,点燃了坛前的巨大柴堆。
  雄雄烈火冲天而起,也许是柴上曾经洒过硫磺一类的东西,火焰中时不时地有五色星芒散射开来,旁观的民众们正看得如痴如醉,忽然挤在最前面的明珠明华两姐妹象是被什么东西牵引着一般,双脚离地直直地向火堆扑了过去,紧接着则是随后的春灵和妙兰。在火光的照耀下,几个凌空飞行的女子衣袂飘忽,简直如同姑射仙子般妙曼动人,可是再看她们的去向,却分明是那个正在雄雄燃烧的火堆!
  看到这可怕的一幕,静枝吓得手足无措,然而不等她有所反应,手中的红花忽然生出了一股大力,拉扯着她也向火堆扑投而去。
  炽热的火焰瞬间舔上了静枝的面颊,让她失声惨呼起来。
  
  因为惨剧发生得太过突兀,当旁观的众人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惊呼声时,几个女子已经如穿花蛱蝶般消失在了火焰之中。唯独法坛上的天师大人,不但没有任何焦急之态,反而长舒了一口气:“今年的醮祭还真没白做……”
  在吞没了几个少女之后,本来还烧得过人高的烈火很快熄灭下来,有心急的人便踩着犹自火烫的余烬在里面翻找那几个不幸女子的骨骸——虽然性命铁定是保不住了,但至少捡出尸骨来,对她们的家人也算有个交代吧——如果不是因为碍于对方是皇家御敕的天师,早有抱不平的民众要把这个“妖道”给揪下法坛来痛扁一顿了。
  奇怪的是,在灰堆里来回找了个遍,除了焦黑的木炭外,却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这就怪了,活生生的五个大活人,火势再旺,也就是烧了那么片刻的功夫,总不会连骨头都烧化了吧?然而翻遍了整个火场,最终人们也只是捡到了几根细细的骸骨,努力拼检之后,得到的是五个人手。
  把妙龄女子烧得每人只剩余了一只手——民众们顿时群情激愤,再也顾不上对方有什么来头,揎臂攘拳地准备把张天师送官,另一部分人则提出对方有着皇家背景,与其送到官府最后不了了之,还不如把他就地正法打成肉泥来得干脆利落。
  性命危在旦夕的法师大人倒是十分镇静,不徐不急地开了口:“大家不用着急,那几个女子现在还好好地在家中,刚才烧死的,不过是她们生魂上附着的邪魅而已罢了!”
  “胡说八道,我们几千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她们的遗骨还在这里……”对于这样的说法,百姓们并不能接受,在他们看来,那无疑是这个装神弄鬼的妖道企图借以脱身的籍词罢了。
  “这些指骨……哼……”法师淡淡一笑,轻轻诵咒了几句。
  一阵夜风吹过,那五个拼成人手掌形状骨头发生了奇怪的变化,细细的骨头慢慢膨胀伸展开来,变得柔软圆润,本来苍白黯淡的颜色也渐渐被一种奇异的红色取代,最后竟然变成了五朵怒放的红色鲜花。
  一阵惊呼再次在人群中散了开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恐怕没人能相信眼前这一幕,事实上,现场有很多人还在拼命揉着自己的眼睛,想确定究竟是不是自己一时眼花错乱看岔了。
  弯腰捡起一朵鲜花,法师依然继续着喃喃的诵咒,在法师的手中,芳红艳丽的花朵又起了变化,最终凝固成形的,是一只苍白的死人断手,乌黑的指甲缝里,似乎还能隐约看到有血在滴下。
  “只是罗刹鬼手罢了……”冷笑一声,法师把那只断手抛入了火堆:“……邪魅幻形变化,附着在那些女子身边,借以吸食她们的精魂……用一般的火是烧不化它们的,除恶务尽,不然恐怕还要出来害人。”随着话音,法师的拂尘尾端射出了一道火焰,不偏不倚地点着了那一堆鬼物。
  尖厉的啸叫声瞬间充斥了整个法场,这可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正正宗宗的三味真火,一眨眼功夫,那些红花也好,或是先前显出原形的鬼手也好,都象有了生命一样,在火焰中拼命挣动起来。随着火势渐猛,它们甚至开始变幻出各种人形来,或男或女,有老有少,美丑俊妍不一,在火中挣扎良久,终于还是全数焚烧殆尽,仅余的一点灰烬也被寒风吹起,漫入了暗夜中。
  “哗……”看得屏息凝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的人们这才回过神来,今年的醮祭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简直比社戏还要精彩,不知是谁带的头,高呼着“请法师大人赐福”的人们冲上法坛,纷纷拜倒在了法师的面前。
  始终神情淡定的法师大人这下倒是难得地慌张起来,看着热情高涨的民众,一边呼喝着小道士们抢收法器,一边提起长长的袍子飞速地从法坛后面逃走了。
  
  将药汁再三澄清之后,夫妻二人手持药碗,默默相视着。
  如果女儿有什么不幸……虽然没有说出口,但多年夫妻,彼此其实都很清楚对方心中在想什么,四目相对,各自的眼中都慢慢涌出了浑浊的泪水。
  这个新年,也许是一家三口度过的最后一个年了。
  打破这阴郁沉闷气氛的,是一阵“蹬蹬蹬”的下楼声,抬起头,两个老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一刻还气息奄奄躺在床上的女儿,竟然容光焕发地奔下楼来,一边还如同往常那样撒着娇:“娘亲,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快饿死了……”
  “静枝,你这是……”喜出望外的父母连忙放下手中的药碗,迎了上去。
  “呵,我刚才做了一个好长的梦……让我慢慢告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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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悲
  
  
  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屋内是一片静谧的暗黑——唉,全都要怪那帮损友,因为听说自己准备回京城过新年,就打着饯行的旗号强灌了半晚上的酒——想来是因为久等丈夫不归,妻子阿绣已经先行睡下了吧?
  强自按捺住酒意,金友章一边咕哝着,一边凭借记忆摸索烛台的所在:“这边……不是……那边……不是……有了!”
  随着火石“喀嚓”作响,小小的烛光亮了起来,柔和的光芒渐渐充盈室内。摇摇晃晃地走到榻边,金友章一边解开衣带,一边蹭脱靴子上了床。
  被窝里的人似乎是被他的动静惊醒了过来,翻转身轻声埋怨:“这么晚才回来……”然而下一刻,温柔的女声忽然变得尖厉起来:“不要亮灯……”
  而金友章钻入被窝后触碰到的,也并非意料中温热柔软的女性胴体,而是异样的冰冷,在借着烛光定睛打量之后,他同样发出了尖厉的惨叫声。
  身边躺着的,并不是妻子阿绣,而是一具白森森的枯骨。此刻那具枯骨的下颏犹自一开一合,满嘴白牙在失去了皮肉的遮掩之后,看上去简直如同狼牙般骇人。无暇细听那具枯骨在说些什么,带着浑身酒意化作的涔涔冷汗,金友章连滚带爬地跌到了床下。
  “友章,是我,是我呀!”幸好一只丰腴的手立刻拉住了金友章,回头再看,身后的阿绣虽然头发篷乱,但双眸盈盈,红唇丰润,完全是一个活生生的女子。
  “吓……吓死我了!”也许今晚实在是喝得太多了,才会神智昏愦眼花错看吧?明天一定要去找那帮家伙好好算帐,如果不是他们一人一杯轮流劝进,自己也不会酒醉糊涂,闹出这样的大笑话来。
  “娘子,真对不住,方才吓着你了吧?”不好意思地看着妻子,金友章连连致歉。
  幸好向来温柔的妻子并没有动怒,反而体贴地扶起了丈夫:“看你……以后可别喝那么多酒了……”
  
  细细的,长长的,寒凉冰冷,究竟是什么呢……昏暗的光线下,一开始什么东西也看不清,在勉强适应良久之后,再次努力睁大了眼睛,才发现,那是一堆枯骨……
  猛地翻身坐起,金友章用力捂住自己的嘴,才算及时止住了即将脱口而出的惨叫声。
  自从那夜酒醉归来,每天晚上,他都会做起同一个噩梦——身边的妻子,变成了一具白疹疹的枯骨
  ——也许那天晚上,并不是因为酒醉看花了眼呢?
  不知为什么,这个可怕的念头总是在金友章心里萦绕,挥之不去。
  妻子阿绣本是山里贫苦人家的孤女,无论在家世还是门第上,都和金友章有着天壤之别。而且直到现在,远在京城的父母也还不知道,心爱的独子已经自作主张娶了这样一门亲。
  事实上,金友章原本就是为了抵制父母不停地嬲逼相亲,才假借游学之名逃避在外,到此地本是为了探访几位昔日在京城相识的朋友,结果却在偶然间遇到了阿绣。不同于京城里那些矫揉造作、脂粉浓艳的的仕族女子,阿绣的清丽与纯真完完全全地吸引住了他,甚至等不及回京禀报父母,金友章就毫不犹豫地将阿绣娶作了自己相伴终身的伴侣。
  但是现在,他却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有了怀疑。
  当然,也并非没有法子消除心头的疑惑,问题是,要不要这样做呢?
  
  “啪嗒”
  烛光亮起的那一刻,金友章的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
  阿绣穿戴整齐,安安静静地坐在床榻旁。
  讪讪地放下手中的烛台,金友章胀红了脸,虽然在进门之前还特意往身上喷洒了不少酒液,但此刻在阿绣明亮的双眼注视下,金友章只觉无所遁形:竟然怀疑自己的枕边人是异类,也难怪阿绣要生气了吧?
  挨挨蹭蹭地在床边坐下,金友章准备领受妻子的责备。
  但阿绣却并没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而是转头望向窗外漆黑的夜色,许久才轻轻地开了口:“你没有看错……我的确不是人类……我只是这山边的枯骨之精罢了……”
  无视于金友章错愕的神情,阿绣的语气愈加宁定:“……你还记得我们相识之初吗?你说入住这山间别墅后,每天清晨都看到我在泉涧里汲水洗衣,慢慢喜欢上了我,其实我一早就知道你在窗后偷看了……因为也十分爱慕夫君的清雅才貌,所以才冒称自己是贫苦山民家的女儿,承蒙夫君厚爱,并不看低我,还明媒正娶,与我做了这半载夫妻……”
  “那为什么前天晚上你又要现出形来……如果永远都不让我知道……”听到这样离奇可怖的真相,金友章的惊骇可想而知,不由发出了声声叹息。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永远都不要让你知道。”稍作犹豫,阿绣还是慢慢把头靠到了金友章肩上。
  隔着柔软凉滑的衣服,肩膀似乎微微悸动了一下,但很快便静定下来。
  “这座山的北边有一座明王墓,里面的马明王是本山众鬼之长,大家都要轮流按期前去服役。自从成亲之后,我为了避嫌就始终没有去过。前几日因为夫君要带我返乡,所以才不得不前去辞行。马明王恨我扫了他的面子,命鬼卒用铁杖榜掠了百多下……结果受创太重,一时没能凝回原形……本来只要捱过那一夜也就好了,没想到夫君却偏偏半夜酒醉归来……这都是命……”
  蜡烛燃到了尽头,最后的火光轻轻一挣,便在夜风中湮灭了。黑暗中,两个人静静偎倚,谁也没有再说话,只是金友章肩头的衣衫慢慢濡湿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慢慢显现出了远处山峦的轮廓,夜色消褪,晨光的微曦从窗棂透入,应和着山涧潺潺的流水,清脆的鸟鸣声也渐渐响成了一片。
  似乎是在心中挣扎良久,金友章才终于开了口:“以后,只要不让我再看见你的……原样,我们还是象以前那样……”
  但话还没有说完,金友章的肩头陡然一轻,身边的女子已经转瞬消失了踪影,只剩下那熟悉的温柔语声犹自飘散在空气中:“事已至此,徒留无益,夫君还是自己多加珍重吧……”
  冷冷晨风很快就将金友章肩头的那一小块湿痕吹干了,蓬勃的红日从漫天红霞里跃出,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过去、现在、将来……在这广袤的山间,千千万万个岁月都是如此渡过。
  只是身边的那一个人,永远不会再回来。
殇子
  
  黯淡的烛光在暗室里轻轻摇晃,偶尔爆出一个小小的灯花,转瞬就消失在了穿堂而过的冷冷夜风之中。
  高擎着烛台的,是一个满面焦急的中年人,此刻正祈盼地看着床榻前念念有辞的道装老者,同时轻声呵斥着在旁边低声抽泣的妇人:“别哭!小心挠了法师。”
  被丈夫这样一说,妇人才勉强压抑住哭声,然而当她转过头望向床上气息奄奄的孩子时,两行清泪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虽然阻喝了妻子,男子自己的手却也在微微颤抖,连炽热的烛油滴到手背上都浑然不觉。
  成婚后多年无子,直到将近五旬才好不容易盼来的麟儿突发暴病,虽然请了多名医生,却都不肯开方救治,尤其是看他们的表情,只差没说出必死无疑四个字了!这样虽然一向不信鬼神,但在别无他策的情况下,邱万言也只能寄希望于道士建醮禳解了。
  一阵寒风飒然吹过,原本黯淡的烛光不但没有被风吹息,反而暴涨数寸,转成了奇异的青绿色,一时间映照得房内的人须眉俱碧,说不出的诡异骇人。
  同一刻,道士停下了动作,仿佛有所见闻般侧过头,面上的神情渐渐变得凝重起来。然而不等邱万言发问,道士已长叹一声,先自开了口:“贫道术浅,无力回天,邱先生还是另请高明吧!”
  “开……开什么玩笑!” 邱万言一把拽住已经准备转身离去的道士:“您是上方观的当家道人,法术高深,如果连您都束手无策,那我还能去请谁呢?……啊,对了,银钱不是问题……”
  但是道士却并似乎没有留步的意思,在邱万言再三求恳,最后涕泪交流几乎要跪倒在地的情形下,他才缓缓开了口:“我的法术所能禳祛的,无非是妖魅厉鬼而已,至于那些夙世冤愆,就只能靠当事人自己化解了……贵公子之病,起因乃是你的亲生父亲在地府痛诉,要求冥官拘取孙儿性命偿冤的缘故,即使是我的法术再高明,也无法替儿子驱除父亲啊……”
  一席话说得邱万言目瞪口呆,愣愣地松开了手,瘫倒在地。
  邱家本是大户,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万贯家财,由邱万言与兄长二人继承,本来倒也相安无事,不久前兄嫂先后因病离逝,留下了年幼的儿子托他照顾。但当兄长名下产业全数都揽入自家口袋后,邱万言却并没有履行在兄嫂病榻前曾经做出的承诺,胡乱将侄子安顿在乡下废颓的祖屋一角后便不闻不问,仿佛世上再也没有这样一门亲存在。甚至在侄子因为饥寒交迫上门借贷米粮的时候,邱万言还向下人发出了不许放他进门的指令。
  只是这种刻薄寡恩的行为竟然会全数报应到自家儿子身上,这可是邱万言事前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的!
  两天之后,应了那个道人的预言,邱万言的独子死在了家中,而且以后邱妻也再没能生养,一直到年近六十的时候,邱万言才不得不心不甘情不愿地将侄子过继到了自己名下。临终时看着在一旁守候的继子,邱万言不住喃喃自语,不知他是在后悔当年做事过绝,还是依然在心痛诺大的家产落在了旁人手中。
秋蟹
  
  浸湿水的麻绳粗砺如刀,将手、足、四肢、关节……都紧紧地捆扎在一起,动弹不得。然而更为可怕的是,周边的温度似乎正在不停升高,渐渐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本来垫在身下的柔软苏叶也开始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和着蒸腾的热浪,如同万千钢针一样,刺入肌肤之中。
  身边的伙伴都在发出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嗡嗡蝇蝇地责怪着自己:不是明明说已经获得了宽恕,为什么大家还会陷入如此恐怖的境遇之中?
  但是陡然升到顶点的热度已经令人无法再做出任何思考了,耳边最后听到的,是不远处几个人的笑谈声:
  “……这么肥的蟹,只有傻瓜才会扔了不吃呢……”
  
  秋风初起,菊黄蟹肥——江南十月,正是一年之中食蟹的最好时节。每天清晨,那些卖蟹的小贩们都会挑着满满的蟹篓,在大街小巷中来回转悠,“吴溪闸蟹”、“清江团脐”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不过最受小贩们欢迎的,还是非城中那些嗜好食蟹的有钱富户莫属,与管事的议定价钱后,便只需每天按时送货,这样即免除了穿街走巷的辛苦,价格也要比零称散卖来得优厚一些。尤其象住在城东的吴员外,螃蟹可谓是他生平第一所好,每年这个时节,哪天也少不了一篓子鲜蟹侍候,逮到这样一个大客户,蟹贩们当季的衣食可就算有了着落了。
  按惯例,每日里吃罢早饭,吴府的管家都会从刚送到的活蟹中挑捡出最肥的那几只,让主人过目,吴员外也总是兴致盎然地捏脚掀盖、品头论足……简直比吃蟹的时候还来得快活。然而今天他却一反常态,看着蟹篓发了会呆,随即便下达了奇怪的命令:
  “把这些蟹都送到永宁寺里放生了罢!”
  “????”管家的惊诧自不待言,一日三餐无蟹不欢的老爷这是怎么了?好奇心大起的管家躬身凑了上去:“请老爷明示!”
  吴员外此刻的表情真是要多古怪有多古怪,老半天才算开了口:“昨天晚上,我梦见马六他们一群人了,说是生前在这府里管帐的时候,营私舞弊贪渎亵职,很是对不起我,因此阎王罚他们再世为蟹,命定今日被我活生生蒸煮而食……他们哀求我高抬贵手,我想想虽然梦做不得准,但反正人都已经死了,即便答应他们,也无非是少食一日蟹而已,所以就应承下来……你看看,马六、王富贵、赵寿……一共八个人,现在蟹也正好是八只,真真再巧不过……所以才叫你把他们送到寺里放生……”
  虽然是大白天艳阳高照,但管家却仍然被吴员外的一席话说得汗毛森立遍体发凉——马六本是前任管家,仗着主人信任,在这府里拉帮结伙地可没少揩油水。半年多前吴员外在城郊筑建别墅,结果某个风雨之夜尚未完工的楼房倒塌,将负责监工的马六等人都压死在了下面……当时就有传言,说这些人其实是遭了天报应,但他们贪污的银钱却再也无从追究……没想到生前帐死后清,天道好还,竟是丝毫也不能亏欠……心里急速地转着念头,管家的面上却不敢带出丝毫诧异神色,只是诺诺连声地挟着蟹篓退了出来。
  很快,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吴宅,下人们对此将信将疑,不过在厨房里,倒是有那么一小撮人态度非常一致——傻瓜老爷,大概是对我们平日里虚报帐目有所察觉,所以才特地编出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来镇慑我们吧?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
  “这么肥的蟹,只有傻瓜才会扔了不吃呢……”
  “是呀是呀,管家叫我去永宁寺放蟹,我从前门出去,溜了一圈再从后门进来,谁也不会晓得。”
  “那种鬼话谁相信才怪,编也要编个象一点的嘛!”
  “本来马六死了,就该轮到王爷您升职管家嘛,偏偏找个外来户头,气死人……”
  “不升职,就在银钱上找补好了,没关系,哈哈……等会蟹熟了,人人有份……小三子,去打瓶汾酒来,反正到时候充进帐里……”
  一帮人高高兴兴地摆开桌子,斟满了酒杯,等待着蟹熟的时刻到来……
爱别离
  
  不同于人烟稠茂的平原,山区的夜似乎总是来得格外迅疾,随着太阳西斜,莽莽苍苍的丛林很快就变得幽深不可名状起来,尤其是背阴处时不时传来的悉索响动,更让行路人的脸上显现出了焦急之色。
  “我说走快点走快点罢,你们非不听,看,这下好了,要在山里过夜了!”
  “得了吧,刚才是谁站在瀑布前不肯挪窝,还搜肠刮肚地非要吟一首诗才肯动身的?”
  眼看着露宿山野即成事实,没有什么经验的年青人们不由互相抱怨开来。
  幸好有人眼尖,在太阳落山前的最后一刻,看到了远处高高的屋顶,大家再不迟疑,忙都急急奔了过去。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的僧人。
  “•#%…!¥#—*—*…+~~—”正別嘴结舌地想用新学来的土语向对方说明情况,僧人已自微微一笑开了口:“各位施主,是意欲投宿此处吧?”
  “啊,这是……”这时众人才注意到,面前的僧人原来并非当地的土著居民,虽然因为长期的山居生活,皮肤也十分黝黑,但还是可以看出中原人氏所特有的清秀轮廓,难怪开出口来,居然是一口软糯的苏地方言。
  他乡遇故知,自然令人高兴,在得知他们是刚赴完考的的仕子,因为护送一位生病的同学返乡才途经此地后,这个自称叫明悟的僧人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大家留宿的要求,甚至还备下了异常丰盛的晚餐。
  早已饥肠辘辘的少年们顿时把什么礼仪啊规矩啊之类地都抛到了九宵云外,在一通狼吞虎咽之后,才有人注意到明悟本人只是静坐在旁,连一口饭菜也没有尝过,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法师,您也吃……吃呀!”
  明悟倒是毫无生气的意思,摇头道:“我稍后有另制的斋饭食用,你们不用客气,尽管吃完它。”
  (其实已经全部吃完了)
  紧接着饕餮盛宴的,是来自江南的上好茶叶,烘烤着噼啪作响的温暖炉火,抿一口手中芳香四溢的热茶,再听听窗外呼呼的风声,以及风中不知名的野兽嚎叫,此刻大家的心情就别提有多愉快了。
  “如果不是法师大人收留,我们说不好今天晚上会喂了野兽呢!”
  “嘻嘻,不知道这山里有没有什么年久得道的狐狸精什么的,如果遇上了那个,倒是一件美事,听说这一带很多这种东西的哟!”
  “你这个家伙,饱暖思淫欲,老是想入非非。”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难道你没想过……”
  话头一被挑起,很快就转到了莫名奇妙的方向上,从最初的感激变成了一场对“狐仙”、“妖怪”的热烈讨论,并且将明悟法师也扯了进来:
  “法师,您在这山里一定很久了吧?有没有遇上过什么……古怪的事情?”本来大概是想说艳遇两个字,总算想到对方是出家人,才在最后一刻及时改了口。
  明暗不定的炉火照耀下,法师良久都没有作声,正当大家以为是突兀的提问让对方不悦,讪讪地打算回房睡觉时,明悟却缓缓地开了口:“……讲个故事给大家听吧,那是很久以前,这座寺庙的前代僧人传下来的……”
“法师大人,你可一定要救救小儿啊!”
  也许是因为过于心焦,在苦苦纠缠对方的一个时辰之中,朱家老爷翻来覆去所说的,似乎就只有这一句话。
  也难怪,家中唯一的独子,说是在此处游学采风,没想到居然被妖怪缠上了。前天晚上朱老爷特地花高价请人进行了一场围捕,却依然被对方逃脱。更要命的是,那个妖怪索性拐带着儿子一起消失无踪了。
  偏偏这里地处西南边陲,朱老爷人生地不熟,总算钱能通神,大把银子撒下去,才辗转打听到这位避世已久的萨满法师,结果又被对方以“隐居已久不问世事”的理由回绝,怎么不让他愁得心急火燎呢?
  不知是被朱老爷老泪纵横的模样打动了,还是他许下的高价报酬起了作用,萨满法师终于点了点头:“好吧,我就破例再出一次手……只是,又要杀生了呢!”
  “多谢多谢!”朱老爷并没有听清对方的话语,只是在法师略一点头的时候已经大喜过望地作起揖来:“需要建坛还是立符,您只管吩咐,花多少钱都可以……”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萨满法师所需的器具格外简陋,居然仅仅是一口大锅和二十斤精油而已。看着瘦小枯黑的法师躬下身子点火烧柴,朱老爷肚子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怎么看,眼前这位和中原那些仙风道骨的高僧法师,实在也有着很大的距离呢。
  柴火点燃后,很快就烧得十分旺盛,锅内的精油翻滚出了无数泡沫,连带着左近的景物也在蒸腾的热气中扭曲变形起来。
  法师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弧。
  仅仅是眨眼的功夫,一只巨大的白色山鳖从半空的虚无中现出了身形。仿佛是被什么无形的绳索牵绊一样,虽然用足了气力撑拒,白鳖仍然被一分分地拉近了油锅上空。
  灼热的油气立刻将它洁白的壳边熏得焦卷起来。
  萨满法师的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意,随着口中诵咒的加快,他的手也在虚无中划画着奇异的字符,看情形是正在加大法术的力度,以期尽快将这个妖怪烹入油锅。
  虽然感觉上十分漫长,但僵持其实只是持续了极短的一瞬间,也许是力气殆尽,白鳖忽然闭上双眼,将头足收缩回了壳里。
  力量的平衡被打破了,白鳖从半空中落下,正正砸落在沸腾的油锅里,滚烫的热油一时无法接纳这样巨大的异物,剧烈地炸响起来,油花和着腥热的血气四处飞溅。
  与之伴随的,却是疯狂的女子笑声,充斥在了天地之间:
  ……其实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是自己的劫数到了……
  ……说到底,都是我的一念之差,见他竟愿为我舍生,才不忍弃之而去……不过从决定留在他身边的那刻起,我就已经准备为他而死了……
  ……能够活这一千多年,我已经觉得很赚了呢,现在……把我的血肉都拿去吧……
  凄厉的语音犹自在空中回响,巨鳖的四肢躯干已经在沸油中糜溃消散,沸腾的热油渐渐冷却下来,在锅底凝结成了金红色的膏体。
  “成了!”伸指在膏脂上按捺了一下,法师满意地点了点头:“把这个制成丸药,给朱公子服下就可以了,不但可以补回真阴,还能延年益寿……不过记得,千万别让他知道药的来历,不然就算他肯服食也没有功效的。”
  “是是是!”已经对法师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朱老爷就差没有跪在地上三叩九拜了:“不……不过,我还不知道小儿现在在何方……”
  “离这里两个山头,有一座浮青寺,到那里去找吧!”
  
  阴冷的大殿里,少年从睡梦中悠悠醒来。
  空气里似乎还留着一丝熟悉的香气,但他的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想到方才所做的不详梦兆,少年的心不由狂跳起来。不过想到将醒未醒时,自己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只要你愿意,我们就一定可以生生世世在一起,他的脸上不由又露出了微笑。
  是呵,我们将永远在一起,绝不分离。
  只要我愿意。
  
  炉中松木爆出的小小响声,让已经听得如痴如醉的几个少年一下子回过神来。
  那样美丽又忧伤的故事,真是令人荡气回肠,不能自己。
  “大师,这是真事还是……”
  “朱家少爷后来怎么样了……”
  七嘴八舌的少年们刚想追问,窗外忽然响起了尖厉的呼喊声:“还我姐姐……还我姐姐……苦啊……苦啊……”
  “妈呀!”虽然前一刻还恨不能自己化身为故事中的男主角,但此刻他们却全部都吓得脸青唇白,挤作了一堆。
  “莫怕莫怕,那只是山中的鹰隼夜啼罢了,你们第一次听,也难怪会听岔了。”见到少年们的失态,明悟法师忙出言安慰。
  果然,再侧耳细听,风中传来的声音虽然凄厉异常,迥异于中原雀鸟的那种婉转娇啼,但也绝不是什么妖怪之声,仅仅是些“桀桀”的雀啼之声罢了。
  “好了,不再讲古了,再讲你们恐怕都要睡不着觉了!”立起身,明悟双掌合什:“请各位施主安歇吧,老衲也要去做晚课了。”
  
  走进狭小的居室,并不需要开灯,明悟就准确无误地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玉瓶。
  拔出瓶塞,从里面倒出来的,是一颗散发着奇异香气的药丸。
  将药丸在手心里默默握了一会,明悟才将它放入嘴中。
  那是爱人的血肉化成的丸药,从第一次服食它起,似乎就再也没有办法吃下任何人间的食物了。
  也许这就是她曾经说过的,不管受到什么阻挠,最终两个人都会永远在一起的方法吧。
  果然十分有效呢,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人可以拆开他们了。
  直到永远……
这一次更新的很多
清风劫
  
  一行灯笼从林间若隐若现地穿行过来。
  那是一支全部由年青妇人组成的队伍,从她们手中提着的、写有大大“喜”字的七彩灯笼,以及队伍正中那顶披绿挂彩的花轿来看,分明是谁家正在娶亲纳吉,只是不知为什么会挑在这日落西山的黄昏时分进行,而且也没有任何的锣鼓喜乐,整队人就那样踏着渐渐浓重起来的暮色,在密林中默默行进。
  ……淡淡的脂粉香气、悉悉索索的衣裙磨擦声,灯笼里偶尔爆亮的短暂烛花……说不清是什么,让林荫深处的某个人惊醒了过来。
  那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人,大约睡倒在树下很有些时候了,挺刮的衣服已经揉皱得不成样子,头发里也夹杂了不少草根枯枝,帽子中央原本结缀的美玉之类的名贵饰物更是不知去向,总之看上去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最初惊醒时的茫然之色很快就被焦灼的神情所取代,一边下意识地伸手搭向腰边的宝剑,年轻人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叫声:“苑儿……”
  突如其来的大声象一块投落湖心的巨石,将那支迎亲的队伍惊得散乱起来。掌灯笼的扔下了灯笼,抬轿子的也抽身四下奔逃,大红的花轿侧翻在地,将里面的新人压到了沉重的轿身下——见自己的呼叫声引起了如此的不良反应,年轻人不由吓了一跳,奔到近前时,那些妇人已经重新聚到了一起,正在合力掀抬着轿子,年轻人忙挽起袖子,也加入了进去。
  轿子远比想象中来得沉得,手抬肩顶了老半天,才算勉强将它扶起了小半,斜支着身子,年轻人的目光无意识地落到了地下。
  一阵山风吹过,年青妇人们的红裙下摆被微微掀了起来,露出了裙下精致的绣鞋,还有……长长的黑毛。
  维持着用力抬举的姿势,年轻人怔怔地看着这奇怪的景象,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虽然头面、身形都完全看不出一点破绽,但这些女子显然并非真正的人类,因为穿在绣花鞋里的,完全是一双双兽类的脚爪。
  狐狸娶亲!
  难怪要挑选日落时分呢!一下子,幼时曾听老人们说过无数次的传说从记忆深处跳了出来,说不出是憎还是惧,年轻人垂下手,慢慢退后了几步,再退后几步,小心翼翼地隐入了树影里。
  狐狸化成的妇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半途退缩,努力扶正轿子后重新又列队整齐,默默地向着密林深处走去——那里正有一团火光不住跳跃,仿佛在迎候它们。
  咳,真是流年不利啊,先是弄丢了表妹,现在又看到狐狸娶亲,真不知是撞了什么邪!一边嘀咕着,一边带着几分恍惚,年轻人远远地跟在了那支队伍身后。
  他叫金知秋,本是和舅舅一家来此地参加外婆的六十寿宴,结果舅母半路上突发急症,才不得不让金知秋带着表妹苑儿先行一步。眼看快到地头,偏偏苑儿直嚷嚷口渴,金知秋只好让她歇脚在道旁的清风亭里,自己去附近的农家讨水。当时那家农户听说金知秋把一个女孩子孤身留在清风亭内,立刻惊叫了起来:“啊呀,客官,这可使不得,打从年初起,常有在清风亭歇脚的年青女子莫名奇妙失了踪,官府来勘验过几次,也察不出什么,现在都没哪家女孩子敢靠近清风亭了。”
  当时金知秋并不以为意,不同于其它娇滴滴的弱质女流,苑儿从小就跟着做捕头的父亲学了不少拳脚功夫,等闲三五个大汉也难以近身,何况眼下青天白日的,能有什么危险呢?
  但当金知秋持着水囊再次回到清风亭的时候,临走时还好好坐在那里的苑儿表妹却已经无影无踪,只有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脂粉香气还飘散在午后温暖的空气里,显示着主人应该离开不是太久。
  ——苑儿,苑儿,苑儿……尽管几乎连嗓子都要叫破了,远近的山林里却没有任何回响,只有一群鸟雀被金知秋的喊声惊动,扑楞楞地飞上了云霄。
  难道是什么野物拖走了表妹?看着远处黑黢黢的山林,金知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被老虎/饿狼撕成碎片的苑儿……
  “表妹——”发出惊天动地痛哭声的金知秋一头冲进了山林:“我来救你了……”
  跌跌撞撞地在林子里寻了几个来回,眼看太阳已经渐渐落到了西面,金知秋却没能找到任何与表妹有关的线索,气急败坏地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最后大概是因为过于惊怕和疲劳,他居然倒在地上慢慢地睡着了。
  
   “表妹——”想到临分手时舅母的千叮万嘱,金知秋只觉一个头两个大,该怎么和对方交待呢?那可是连武艺高强的舅舅都要让上三分的母老虎,如果知道了独生女儿的失踪,会不会把自己撕成碎片……如果告诉她自己看到了狐狸娶亲,一向喜好八卦事物的舅母是否能高抬贵手……总之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拖动两条腿机械地前行,最后金知秋在不知不觉中跟随迎亲的队伍停在了一处山丘之下。
  山丘的半腰,有一个半圆的山洞,一个人影正从洞里慢慢踱步出来,身上的红色绸袍在暗夜里仍然折射着华美的光芒——看情形这就是新郎了——但当他完全在月光下显出全身时,金知秋几乎要连声 “呸呸”地吐起唾沫来:什么嘛,完全不是想象中幻化成俊美人形的狐狸大仙,而是一个矮小的糟老头子,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头面上甚至还有未曾变化干净的杂乱枯毛,衬着身上华丽的新郎服饰,真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看得金知秋几乎没有笑出声来:咳,看这新郎倌的寒碜模样,新娘子想来也好不到哪里去,多半也是一只狸老太太吧?
  但当金知秋把目光转到被搀出花轿的新娘身上时,两个眼珠子几乎夺眶而出!
  苑儿!从轿里出来的,正是遍寻不见的表妹苑儿!大约是中了狸妖特有的迷幻之术,此刻看上去目光呆滞,仿若木制的线偶一般,软软地倚靠在狐狸化成的年青妇人身上,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
  无暇再去多想,金知秋抽出腰里的佩剑,挥舞着冲了过去。
  战斗远比想象中来得容易,不但那些狸妇没有任何抵抗之力,就连那只老狸也仅仅是惊嗷了一嗓子,就四足着地,向着密林深处一溜烟地逃走了。而在脱离狸妖的控制之后,苑儿的眼神也很快恢复了往昔的清亮。
  不过在清理战场的时候,金知秋有了意外的发现:洞窟深处,十多名少女或躺或坐,也正由半痴半呆的境况里慢慢清醒过来,不用说,这些少女大概也和苑儿一样,都是偶然在那座清风亭里歇脚,结果被狸妖摄回做了新娘。
  “不过只是拜了堂而已,它就把我们关起来不理了!”
  “是呀是呀,吓得我,还以为要被妖怪污辱了,没想到它就是在拜堂的时候牵了一下我的手!”
  “……”
  无从推测这只奇怪的老狸怪仅仅是因为喜欢模仿人类娶亲拜堂,还是有着什么其它生理或心理上的暗疾,总之当金知秋带着苑儿和一众获救的女子回到镇上的时候,人们才算明白,这一年来远近那些失踪的少女,都是到了什么地方。自然,作为万恶之源的清风亭也很快被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由某位高僧开光的庙宇。从那以后,这一带风平浪静,再也没有出现过少女失踪的事件。
  只是不知那只老狸现在去了什么地方,也许它会找一个新的地方,继续它孜孜不倦的娶亲游戏吧?
乡村奇案
  (这是奇案系列的第几?我自己也糊涂了……)
  
  伴随着鼓乐手们的卖力吹打,百多串鞭炮同时响起,一顶锦呢花轿在金家门口稳稳地落了地。两个喜娘立刻满面堆笑地走上前去,掀开了轿帘。
  然而还不等司礼将早已准备好的吉言喊出口,喜娘们已经同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惨叫声。
  因为是六月的暑天,新娘身穿繁复厚重的钗钿礼服,头上又蒙着大红盖布,竟然被活生生地闷死在了轿中。
  花红喜事顿时变成了凄凄惨惨的白事,闻讯赶来的女方父母自然哭得死去活来,可事已至此,再看看新郎官也是满脸沮丧,说到底也只能怪自己女儿命薄。两家人商量下来,新娘子虽然还没来得及入洞房,但既然已经抬到了夫家门口,便不能再回娘家落葬,应该等禀明族长之后,在男方的祖坟地里腾出一块地方来入土为安。
  这样,新娘的棺木便被暂时抬到了村外的古庙里,等待落葬。
  可等两家诸事备妥再到庙里的时候,棺材却不翼而飞。同时失踪的还有老庙祝和他的徒弟李浩。
  两家人为此打起了无头官司,一个怪对方看守不慎,一个则大呼冤枉,官府几次到庙中勘察,始终没能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最后也只好将此案归入疑难卷宗了事。
  
  黄昏。
  浓密的树荫里,噪恬了一天的野蝉齐刷刷地停下鸣唱,偃旗息鼓了,并不是因为天气变凉或是即将有大雨来临,而是一群放晚学的孩子蹦蹦跳跳地举着粘知了的网竿子,远远地从小路上走来了——趁着放学的时间,粘一些知了回去晒干买到药材铺,即好玩又能贴补家用,可以说是最受孩子欢迎的事了。
  几个回合下来,知了似乎也掌握了孩子们的作息规律,事实上,只要不出声,想从浓黑的树叶丛中把它们找出来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然,也总有不知趣的家伙,忍不住磨擦翅膀——知……只不过一声,就已经被眼疾手快的孩子们粘了下来。
  这样捉着知了,间或在沟渠时捞捞小鱼虾蟆,或是趁大人不注意溜到瓜田里偷摘上一个尚自青涩的菜瓜……短短一条放学路,差不多要走上大半个时辰,好在学生们都住在相邻近的地方,一起结伴同行,并不需要大人们操心接送。
  “哥,哥,快来呀……”身后远远传来的,是七岁女童珠珠的声音,刚才她忽然觉得尿急,虽然还只是小女孩,却也已经知道害羞,悄悄躲到了道旁的祠庙墙后去方便,现在正一手提着裤子一边急急地叫着哥哥。
  “女孩子真麻烦!”哥哥小海今年其实也才只有十岁而已,俨然已经是这一群孩子的首领,听珠珠声音急促,虽然嘴里嘟囔着,脚下却毫不放慢,其它孩子也打打闹闹地跟了过去。
  见哥哥跑近前,珠珠兴奋地用手指着前面的草丛:“哥,你看!”
  所有的孩子眼睛都一亮:三只初生的小猫正软趴趴地在草丛里滚作一堆,不同于往日常见的那些土猫草狗,这三只猫仔金灿灿的毛色看上去特别鲜亮,额头上的几簇黑毛更让它们显得神气活现,格外讨人喜爱。
  很快三只猫仔就在小海的主持下分给了三个孩子,当然珠珠拿到了其中最可爱的那一只,孩子们在剩下的时间里也无心再嬉戏,喜颠颠地抱着小猫仔匆忙赶回家中献宝。
  “娘亲——”到家的时候,两个孩子的母亲已经等在了门口,珠珠是女孩子,天性娇嗲,一边母亲的怀里拱去,一边举起猫仔:“你看,哥哥帮我捉的!”
  小海虽然也眼热妹妹和母亲的亲昵,还是作出了一副大人的样子,背手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等着母亲夸奖自己疼爱妹妹。
  “让娘看看——”接过珠珠手里的猫仔,做母亲的却转瞬间变了脸色:“这,这不是猫,是……”
  一阵惊人的怒吼证实了珠珠母亲的判断。
  那确实不是初生的猫仔,如果仔细看,可以发现在它们额头上那几撮黑色的茸毛其实连成了三横一竖的“王”字。
  老虎!
  当得信的大人们扛着锄把、犁头镰刀以及一切能找到的趁手家伙赶到祠庙门口时,一头发了疯似的母虎正在里面连声怒吼,将庙中抓咬得一片狼籍。
  这是头迷路后误入村庄的母虎,因为临盆在即,所以才把幼虎产在了祠庙门前的草地上,谁知只是离开喝水的片刻功夫,三只幼虎便失了踪。
  “快,快把三只小老虎还回去!”有经验的老人们急促地吩咐着,三个已经被大人们教训过一顿的小家伙含着泪,不情愿地交出了手里的幼虎。两个胆大的年轻人伸长手臂,将小老虎们轻轻送进了祠庙。
  但也许是因为沾染了人类气息,母虎在一一嗅遍幼虎身上之后,反而愈加地愤怒起来,铁棍似的剪尾四处挥甩,将庙中的器具打得粉碎,最后长啸一声,将庙中所塑的文昌帝君的脑袋一口咬下,蹿出了庙门。
  一群壮汉很快追了出去,剩下看热闹的人留在当场。
  “好了好了,没有热闹好瞧了,快点回去吧!”发话的是庙里的火居道士,刚才被老虎堵在里屋无法出来,现在见老虎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便出来驱赶众人。
  见已无热闹可瞧,大家也自纷纷散开,只有那些小孩子一步三回头留恋地看着地上的虎仔,失去了母亲的喂养,等待着它们的显然只有必死的命运。不过又有谁敢在家里养一只老虎呢?
  人群中有一对老夫妇,看打扮似乎是外乡人,看完了热闹刚刚转身要走,忽然象雷殛一般停住步子,又齐声喊了出来。
  老太太喊的是“那是我的秀姑女儿……”
  老头却是在喊:“那一定是鬼,老太婆别过去……”
  但老妇人早已扑过去紧紧抱住了庙里的一个少妇,哭得泪如雨下:“……是鬼也好,可想死做娘的了……”而起初还是满脸惊惶表情的少妇,很快也止不住落下泪来,与老妇人哭作了一团。
  “咦,这不就是……李浩?站住!”老头本来站在一边看着老妻和女儿相认,忽然见到那个火居道士正蹑手蹑脚地往门外溜去,不由大声喊了起来:“快,快拦住他!”此时围观的村人还没有散尽,大家一拥而上,将李浩扭到了衙门里。
  经过官府的审讯,这件始于两年前的奇案很快就有了结果,原来当天新娘子秀姑的薄皮棺材被停放到庙中,没想到晚上突降大雨,因为庙宇年久失修,雨水渗入了棺材,本来已经死去的秀姑被这股寒凉之气一激,竟然重又活了过来。
  听到厢房里嘤嘤咛咛的女声之后,老庙祝文清和徒弟李浩两人小心翼翼地察看了半天,才发现是白天送来的死新娘又活转过来。两个人抬手抬脚把秀姑抱到偏厢,文清倒还罢了,李浩见秀姑长得十分美丽,却不由动起了心思——自己年过三十,尚未娶亲,将来恐怕难免会和师傅一样孤身终老——如今大好的机会放在眼前,若是轻轻放过,岂非傻瓜?
  欲心既起,便再难压住,李浩借口到外面取水,在天井里转了几个圈子,终于下定决心,用一把斧头劈死了师傅文清。
  此时秀姑已完全清醒过来,见李浩手持利斧,满脸满身的鲜血,吓得差点又晕死过去。李浩扔下斧头,对她说出想和她做长久夫妻的打算,秀姑哪里敢说一个“不”字?只能跟着李浩连夜逃走,后来两人就在这文昌祠落了脚。李浩操起老本行,在祠里蓄发重又作了火居道士。虽然在秀姑完全是因为迫于对方淫威才不得不依从,但平时李浩看管极紧,两年多来她始终也没能寻到机会脱身。
  没想到今日遇上母虎在祠庙产仔,不但引来了大批民众围观,恰恰秀姑的父母到此处探望一门远亲,也挤在人群中看热闹,两下里当场撞见,秀姑母亲早已忆女成狂,一时情急哪里还顾得上对方是人是鬼,自然囫囵抱住再也不肯放手。
  
  因为人证俱全,这个案子很快就审结了,李浩被明正典刑,秀姑交由父母领还,幸好她的丈夫知道此事后,并不嫌弃她曾失身匪人,硬是说服父母重
芳华恋
  
  “看着吧,到底是什么样的天仙美女……”
  “听说是在山里借宿时偶尔遇上的,这种小家贫女,能好到哪去……”
  “这下可有笑话瞧了……”
  嘁嘁喳喳的讥讽谈论声,在新娘盖头被揭开的一刹那戛然而止,片刻之后,厅堂四角都传出了低低的惊呼声。
  那是一张烟笼露润的美丽面庞,非但不是想象中的粗俗眼眉,那种落落大方的沉静微笑,更是将满屋的仕族女子全数比了下去。
  看到了预期中的情形,再触及不少“臭小子艳福不浅” 的眼神,石景亨躇踌地笑了起来。
  因为曾经拒绝过城中不少仕族的结亲建议,所以很有些人家一提到石景亨就颇有怨言:“大概只有九天仙女他才瞧得上了!”而随着年岁渐长,父母亲也开始不断在他耳旁罗唣起来,最后石景亨索性借着游学访友为名,离家整整两年未归,直到月前得到母亲生病的消息,才收拾行囊打道回府。
  其实石家二老只是因为思念儿子,才捏造了这个假消息,并且攒着劲,准备儿子这次回来非要逼着他把亲事办了不可。没想到石景亨却带回来了一个女子,并且宣布这就是自己准备与之共度一生的人。
  虽然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亲戚朋友间都直当作笑话来讲,但此刻看到了新人姣丽绝伦的容貌之后,那些准备看笑话的人也不得不闭上了嘴。当然小声嘀咕还是免不了的,因为对新人的容貌仪态无可指摘,有人又转而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哼,穷家小户的女子,一定什么规矩礼数都做不来,有这样的媳妇,石家二老可有得气受了。”
  可惜的是,这种预期也完全落了空,新媳妇桂芳华不仅有着秀丽的容貌,而且性情温顺娈婉,这样再对比那些因为媳妇不孝而哭闹争吵的人家,本来只是迫于儿子的执拗、才勉强同意这门婚事的石家二老也就不再嫌弃桂氏出身低微,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儿媳妇。
  温柔乡中时日易过,转眼间石景亨成婚已经整整三年,由于桂芳华始终没有生养,石家二老不免略有微词,甚至流露出了希望儿子能够另娶几名姬妾的意思,但对于父母的反复暗示,石景亨却一直装聋作哑,置若罔闻。
  反正桂芳华还年轻,何况石家亲友众多,实在不行,到时候随便从哪家过继一个孩子也就罢了————“这一生,我都只和芳华两个人过了!”
  对于父母的嘟囔,石景亨最后给出了这样坚决的回答,令石家二老无可奈何,再看看儿子注视桂氏时温柔幸福的满足神情,做父母的也就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倒是桂芳华,自从知道了公婆的心事之后,反而主动劝说起丈夫来,希望他能体谅老人盼孙心切顺从安排。结果石景亨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样:“除了你,别的女人我连看都不愿意看多一眼!”看到妻子脸上露出了又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石景亨紧紧握住她的手,再次发下了誓言:“这一生,我都只和你两个人过!”
  但上天却仿佛是有意要和石景亨开上一个玩笑,很快就做出了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安排。
  那是一个冬日夜晚,两个人正在房中闲聊,桂芳华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痛楚之色,起初石景亨还以为多半是吃坏肚子或受了风寒,正要去叫下人延请医生诊治,桂芳华却一把拉住了他:“不……不用了……”
  不等石景亨答话,桂芳华已经倒在地上蜷缩成了一团,吓得石景亨连忙把她抱到床榻之上,连声呼唤。
  “夫君不必难过……”大约是看石景亨吓得不知所措,桂芳华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唉,其实早就该告诉你的……我本是深山中的桂木之精,那天夫君从山中经过,我情不自禁动了爱幕之情,才央求同伴们幻化村落、大力摄合了这段姻缘,那时候同伴们还笑我痴傻,竟然会爱上一个寿不过百的凡人……没想到现在我却要先走一步了……”
  呆呆地听着桂芳华的叙说,石景亨脸上浮现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相伴三年的爱侣居然是异物精怪——也许是事实真相来得太过突然,一时间令人无法接受,几乎是下意识地,石景亨甩开了桂芳华的手。
   “真是对不起……”一丝失望在桂芳华面上闪过,但很快她就重新露出了温婉的微笑:“谢谢你陪我的这三年时光,胜过山中千万年的寂寞光阴呢……”
  伴随着最后一句道别,桂芳华的身形逐渐涣散,最后终于消失不见。
  一枝玉簪跌落在枕边,上面似乎还带有女主人发际的淡淡香气。
  
  因为桂芳华死得如此蹊跷古怪,甚至连尸首也没有留下,石家最后也只能对外宣布媳妇暴病身亡,以一口空棺匆匆掩埋了事。
  本来石家二老还担心儿子伤心过度,特地日夜派人看护以防意外,没想到石景亨倒是异常地平静,甚至在隔年,当父母试探着提出再续娶一房妻子的时候,他也没有反对。
  以后石景亨的人生道路再也没有起什么波折,续弦妻子很快替他生下了两儿一女,喜得石家二老合不拢嘴来。随着时光流逝,现在石家已经没有什么人再记起桂芳华来,只有偶尔,在一些风雨晦暗的黄昏,石景亨会站在窗口凝视着某个虚无的地方,但也仅只是刹那而已,恍惚的神思便已被孩子们的吵闹声打断,令他重新回到现实中来。
  时间又飞逝了二十多年,石景亨的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立业,当石家二老双双离世后,某个风雨之夜,石景亨留下一封书信,消失无踪了。
  
  太阳已经渐渐消失在远处的万重峰峦中,只剩下漫天的彩霞还留恋地铺满长空,久久不肯散去。
  刚转过崎岖的山坡,石景亨就看到了他想寻找的东西。
  那是一棵已经枯死多年的桂树,大约是曾经遭遇过雷击,只留余了矮矮一截树桩,巨大的树干倒折在地,长久的风雨侵袭尘沙浸漫,树身早已腐朽得不成样子,毫无生机可循。
  “应该是这里了……”放开行囊,石景亨蹲下身来,喃喃自语:“芳华……”
  ——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因为一时的诧异,丢开了爱人的手,让对方带着惆怅离开了人世,为此在余下的生命里,石景亨一直带着深深的悔意。不过因为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他还是将这份悔恨埋葬在了心底,一直到父母辞世,儿女成人能够支持家门,完成了为人子为人父的所有责任之后,石景亨才重新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地方。
  现在,他将在此地结庐而居,相伴自己唯一的爱人,直到生命终点。
蝗灾
  
  
  正午的洛阳道,人烟稀少,只有几只鸣蝉还在树梢摩翅发声,听上去也是断续零落有气无力。也难怪,从五月间算起,整个河南府已经有百多天的时间滴雨未降,持续的干燥酷热之下,不仅田间地头的草木庄稼早就没了初春时光鲜的绿意,就连这些虫蚁之属也已如强弩之末,几近枯奄待死。
  此刻,在道旁那一点点可怜的柳荫之下,一群人正面带焦急之色,向远处不停引颈眺望,当尘土飞扬的大道上终于远远地出现了人影时,他们才齐齐地松了口气。
  那是一个年老的妇人,花白的头发半挽半散,身上的褐色衣衫也是破蔽陈旧,独自骑着头跛足灰驴,双眼半阖,看上去说不出的苍老疲惫。但那些等候已久的人们却如同看到了九天仙女般一拥而上,将那个老妇人团团围在了中央,领头的中年人更是一把抱住了妇人的小腿牢牢不放。
  乍然受阻,老妇人显然吃了一惊,在看清来人面貌后,不由桀桀晒笑起来:“堂堂的男子汉,捉住我这个老婆子做什么?”
  “蝗神娘娘,我是此地的县令张德志,恳请娘娘可怜我们小县子民,高抬贵手饶过我们……”
  听到这样突兀的一番说话,老妇人的两眼顿时露出了森森冷意,原本苍老疲倦的神情一扫而光,借着日影,甚至可以看到有巨大的褐色翅膀从她的背上隐隐显现。
  果然是蝗神娘娘没错!——看到这样可怖的变化,张德志也禁不住吓得抖索起来,但他显然曾受过高人指点,最初的惊慌过去之后,反而更加抱紧住了对方不放,一边侧过脸大声呼喝:“还愣着干什么!”
  旁边的随从如梦初醒,忙纷纷把早已准备好的线香供品一古脑儿地捧举到了老妇人面前,七嘴八舌地帮起腔来:
  “蝗神娘娘,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洛县穷得很,再来场蝗灾可实在经受不起……”这是动之以情。
  “您老人家的好生之德,我们永志不忘,以后一定为您立碑立传……”这是诱之以利。
  “蝗神娘娘,您老人家美如天仙,一定也是菩萨心肠……”这是……(蝗神娘娘:这是在讽刺我吗!!!)
  这样纠缠了将近半个多时辰,大概是发现无论如何也无法从对方的死缠烂打里脱身,老妇人终于勉强地点了点头:“好吧,应允你就是了!”
  喜形于色的张德志却并未应声放开紧抱不放的双手,反而抬起头笑眯眯地道:“那请娘娘您尽了这杯热酒再走!”
  老妇人的脸上再度涌现出了怒色,不过这次她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接过递来的酒杯,一饮而尽。
  “恭送蝗神娘娘启程——”见对方已经将酒喝得涓滴不剩,张德志总算松开双手,退后了几步,率着随从们躬身相送。
  灰驴重新迈开了步子,一瘸一拐地向前行去,象是忽然间想起了什么,老妇人在驴背上扭转头来,向着张德志的方向发出了桀桀的笑声:“多嘴多舌的家伙,竟然敢泄漏天机,既然要做好人,那便做到底好了……嗯……就用你来喂食我那些孩子们吧……”
  阴冷的语声很快消散在了夏日午后燥热的空气里,但张德志却被吓得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听蝗神临去时怨恼万分的话音,难道——
  “是要把我吃掉吗?”
  说不害怕是假的,不过在机灵灵打了几个冷战之后,张德志还是渐渐镇定了下来。事实上,自从月前得到山东诸州蝗螟大起的驿报后,张德志便一直忧心忡忡,洛县地处山东河南两府间的通衢要道,蝗虫势必会于此处过境,而久旱之下,本来秋粮歉收便已成定局,如果再遭上一场蝗灾,那么洛县百姓难免要鬻妻卖女流移四方,甚至食人炊骨也未可知……一想到这种惨状,张德志就不寒而傈!
  但要想御却这样的天灾大劫谈何容易,尽管召集了下属日夜筹措,却始终也没能商议出什么切实可行的好法子来。这一天张德志倚在公案边小憩,忽然发了个怪梦,梦中有青衣秀才前来献策,说是某日洛阳道上将有一个褐衣老妇骑驴独行,看上去虽然破烂如丐,实则她的真身就是蝗神娘娘,到时候只要把她拦住苦苦哀求,就可免去本县的蝗灾之厄。最后那秀才还再三叮嘱,光得到口头承诺还不行,必需得蝗神娘娘饮了一杯本县的酒水,才算是订下了契约,再也无法违误。
  本来张德志也只是抱着姑妄试之的态度到洛阳道上撞大运而已,谁知梦境竟然一一成真,然而庆幸之余,蝗神娘娘临去时放出的那番狠话却如同冷水淋头,将张德志的漫天欢喜消去了大半。
  “大概是怕我中途退缩,才没有告诉我会遭到报复的实情吧?”张德志在心底苦笑了一声。但他素来生性豁达,想起自己作为一县父母之官,如果真能以身相代,保得治下子民平安,还算是一笔划得来的买卖,好在自己父母早已过世,又尚未成婚,并无家累,这样不过片刻烦恼之后,张德志便将此事抛于了脑后。
  五天后,飞天蔽日的蝗虫降临了洛县,正如同蝗神娘娘曾经许诺的那样,它们没有啃食任何一株禾苗,而是在盘旋片刻之后,全数落到了杨柳树上。一眨眼功夫,全县的柳树叶子就已被啃食殆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蝗虫们才象来时那样云集而起,向着远处飞去。
  直到这时,张德志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日蝗神娘娘的怨言乃是对着道旁的柳树所发,梦中的那个青衣秀才,应该就是沂县的柳树之神,大概有感于张德志忧民之心如焚,才冒着被报复的危险前来献策吧?消息传开之后,感念到柳神的恩德,百姓们纷纷自发地广植杨柳,直到现在,洛县的杨柳树都要比别处来得多且茂盛呢!
古牧
  
  “我家的狗,可是从来不会咬人的唷。”
  每逢有邻居抗议王太太出来溜狗不系绳子的时候,她总会这样娇滴滴的回答,至于那些被狗吓到脸色煞白的老人或孩童,那些惊叫声与愤怒的白眼,王太太一向是看不到也听不到的。有时候兴起,她还会尖哨一声,让那只体型硕大的古牧犬象离弦之箭一样直窜出去,这样一来,就算有那么些抗议的声音,也会立刻消失无踪。谁不怕呢?万一这只畜牲在王太太的指挥之下扑到自己身上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当然,这样有持无恐,王太太也是有自己充足的理由的——花几千大洋办了狗证,难道连这样一点点小小的自由也不能享受吗?
  “我的宝贝多可怜啊,每天就那么一小会撒欢的时间!”而那只古牧犬呢,只要听到王太太发出这样的论调,也会立刻呜呜连吠,似乎是在充分表示自己心里的委屈。
  不过行多山路终遇虎,这天下午王太太照例带着心肝宝贝从楼上坐电梯到小区里溜弯,电梯门一开,古牧犬便撒着欢地往外冲,王太太落后了一步,只隐约听到一声轻不可闻的“啊唷”,等她踩着高脚鞋跑出电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已经躺倒在了地上。
  120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宣布病人已经死亡的工作,据医生说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因为当时并没有旁人,所以王太太作为唯一的目击者,自然不会把她那条古牧犬供出来,再说她也确实觉得这件事和自家的宝贝没有什么关系——谁知道那个老太是怎么回事,不早不晚地心脏病发作,怎么能怪到狗儿的头上呢?
  不过从这天起,那条狗每次走到老太倒地的地方总要停上一会儿,起初王太太还没怎么在意,渐渐每天一到下午,如果王太太还没有出门的意思,古牧犬就会趴在门上狂呔,非要按时按点地牵着它到那里转上一圈才算完事,而且停留的时间似乎也越来越长,
  别人不知缘故,王太太可是心知肚明,不由在心中泛起了嘀咕,不会是那个老太死了以后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抱着这样的想法再仔细看那只狗,就真被她看出了一点古怪来,古牧犬这个品种一般毛都特别长,不过平时总是柔顺地披在身上,唯独每天一到老太倒下的那个地方,那样细长的毛发竟然会一点点地竖立起来,甚至连平时不太看得到的两只狗眼睛也露了出来,红通通的甚是吓人。
  王太太越想越真,就寻思要去事发地点上上香超度一下,当然前提是不能让别人发现——老太的子女们到现在还满小区张贴告示寻找目击者呢。
  这天半夜,王太太等丈夫睡熟后便偷偷起床,提着一兜早已备下的香烛供品,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家门。刚踏进电梯门,猛一回头,只见那只古牧犬不知什么时候也跟了出来。王太太本想把它哄回去,又怕惊动了别人,转念一想,带上狗壮壮胆也是好的,便由得它去了。
  到了地头,王太太看四周无人,便点起香烛,闭着眼在那老太倒地身亡的地方念念有辞:“……不关我的事呀,你不要来找我呀……”念到七八遍的时候,王太太忽然觉得身上寒凉刺骨,不由打了个冷颤,睁开眼一看,只见那只古牧忽然人立了起来,而狗脸幻化出来的,竟然就是那个老太的脸。
  王太太的尸体是在第二天凌晨被清洁工发现的,她的喉管被咬断成了几截,脸上的表情惊恐万状。由于同样没有目击者,所以派出所判断她是被外来的流浪狗之类的畜牲攻击致死的。当然必要的调查程序还是要走的,当警察敲开王太太家门的时候,第一个迎出来的就是那条古牧犬,在摇着尾巴向他们表示了欢迎之后,又蹭着其中一位女警很是撒了会儿欢,惹得对方直揉它的脑袋,直到男主人呼喝它到一边呆着去,古牧犬才不情愿地趴到了阳台上。
  “昨天晚上我有点累,所以很早睡了……不,没有服安眠药的习惯……香烛?好象平时她不大搞这类迷信活动的呀……狗?狗应该没有出去过,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它还趴在窝里没动……大门锁得好好的……”已经得知妻子噩耗的男主人努力配合着警方的调查,仔细回忆起了昨天晚上的情形。
  直到这个时候,古牧犬才开始慢条斯理地添起了自己的脚掌、四肢、肩膀……高层建筑特有的劲风掠过阳台,吹拂起它长长的毛发,露出了一小搭已经干涸的暗红血迹……要不了多大功夫,应该就能清理干净了吧
青苗会
  
  “来啦来啦!”——
  接到从西城门传来的飞报传信,在初春煦暖日光下已经等得微微冒汗的人们发出了阵阵欢呼之声,那些狮虎龙队也立刻振作精神,拿出了各自的看家本领,踩踏着锣鼓点子来回穿梭旋舞,直看得人眼花缭乱,长长的官道两旁,震耳欲聋的炮竹声也自响成了一片,烟雾弥漫中,一顶八人大轿稳稳地抬了过来。
  轿子甫一落地,便有两个妇人过去掀开了轿帘。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睁大了双眼向轿子里面望去。
  轿内端坐着的,是一个盛装华服的年青妇人,虽然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下羞得偏转了脸,却仍然能看出她轮廓清秀五官皎好,而那种娇羞不胜的神情,更是异常妩媚动人。
  “漂亮!真漂亮!”
  “是啊,就属今年的顶好看了!”
  “总算老天有眼,没有象前两年,弄了一个丑八怪来献世……”
  “今年的收成一定差不了啦!”
  在人们交头接耳的议论声中,高台上的巫神大人举起了手,宣布今年的青苗仪式正式开始。
  
  盛大的祭礼结束后,花轿顺来路抬回了臬台府,年青的妇人跨下轿子,径自走向了后院一间小小的平房。
  打散代表已婚妇人的螺髻,将秀发重新梳理成两根辫子,再换上一身青布衣服,原本典雅雍容的贵妇立刻变成了清丽可人的少女,凝视着镜中人如花的面庞,清月发出了微不可闻的叹息声——刚才在轿中接受万人欢呼的时候,也曾有过“如果这是真的该有多好”的念头,可惜刹那的美梦醒来之后,自己依然只是臬台府里的一名卑微婢女。
  其实论起出身,清月倒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只为老家遭了水灾,几番流离,最后不得不沦落到臬台府做了一名婢女。自小娴熟的琴棋雅艺从此搁置,朝夕相伴的便只有按捺针线递送茶水而已,虽然有时候也难免要自伤薄命,但在臬台夫人身边侍候,几乎片刻也没有空暇,清月也就渐渐将这一份惆怅抛到了脑后。
  年前臬台大人调职到此,甫一上任便听说此地民俗古怪,别的倒也罢了,唯独在每年正月廿四的青苗会上,向例都要请最高职司的配偶显露尊容,据说举凡相貌美者,当年必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相貌中下者则非涝即旱,倘若有时大不幸遇上个丑八怪,除了旱涝灾外往往还要加上场蝗灾,百多年来从无爽误。这下臬台夫人可犯了愁,虽然养尊处优出身世家,但她的容貌却着实令人不敢恭维,如何肯去到众人面前出丑?最后总算给这位臬台夫人想出了李代桃僵的办法,吩咐婢女清月换上盛装,冒充自己出去给民众品评。
  “哼,什么青苗大会,没听说过一年收成要靠女人相貌好坏来定的……反正此地也没人见过我……清月,便是你吧!”
  这样,卑微的婢女清月便改妆换容,作为仪容高贵的臬台夫人,在青苗会上接受了百姓的参贺。不过说也怪,尽管其实是假冒的西贝货,这一年全省的收成却是好得出奇,直喜得百姓们都合不拢嘴来,本地乡绅还特地到臬台府送了一块“洪福齐天”的篇额以示谢意。
  臬台夫人倒是毫不客气地把这份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容貌虽然是清月的,不过总还是沾了我的福气,你说是不是啊?”
  “是是是!”在一旁连连点头的,是臬台大人,因为妻子出身名门,自己的仕途很得她娘家助力,所以臬台大人向来对这位夫人千依百顺,没有半点违拗。不过趁着妻子转身,臬台大人还是忍不住将目光扫向了侍立在旁的清月,从心底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清月真是臬台夫人,那该有多好啊!
  的确,自从那次青苗大会之后,臬台大人一下子注意到了这个平时不起眼的婢女:美貌、温柔、精通文墨,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十分理想的伴侣人选,由不得令他怦然心动,然而事实摆在眼前:自己不但已经娶妻,而且在成亲之前,为了攀上这门对仕途大有裨益的婚事,还曾主动提出了绝不另纳侍妾的保证……真是可惜……
  
  当清月第三次现身青苗大会的时候,真正的臬台夫人病倒了,而且这一病再也没有痊愈,短短几个月光景就离开了人世。中年丧偶,臬台大人倒也着实伤心了一阵,等忙完丧事,才发现眼看着又快到一年一度的青苗大会了。因为深信这几年省里的风调雨顺完全归功于“臬台夫人”的出色容貌,那些宦室乡绅都十分热心地争着要替臬台大人作媒,务求让他再续娶上一位美貌妻子,以保四方平安。
  尽管臬台大人心中早已属意清月,但考虑到对方出身低微,对于自己的仕途毫无助力之处,最后还是迎娶了一位告老还乡的京官之女,当然,对于清月他也有自认为两全其美的打算——在成婚之前,先纳她为妾!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当得到授意的管家婆喜孜孜前去传口信时,清月却断然回绝了臬台大人的美意,让众人错愕不已。
  “小妮子,大约想我娶她做正室吧!”得到回报的臬台大人倒是并未动怒,微微一晒后便就此作罢:“要论人材,确属上上之选,可惜出身……嘿……”
  不久新夫人张氏就过了门,当她听说前任臬台夫人居然让一个丫鬟代替出席青苗会,不由大笑起来:“哪能让一个下人代自己出头,真正乱了体统。”很快又有人多嘴说出了臬台大人曾向清月提婚的旧事,张氏不由格外对她上起心来。
  事有凑巧,这日臬台的旧日同窗金衡调任观察使路过此地,闲谈间偶然提及自己妻子早逝中馈乏人,臬台夫人便有意无意地将清月指给了对方看,本来只不过是准备将她当作一份礼物转赠对方,以去除这个心头之刺,没想到良缘天定,那位金观察却对清月一见钟情,甚至提出愿意明媒正娶将其聘为正室夫人。清月见对方不过三十出头,面貌清俊,谈吐温雅,也就自然首肯。两个人当下便在臬台府成了婚。在金衡清月这方是佳偶天成,臬台夫人那方则是去了心病,三方皆大欢喜,唯有那位臬台大人,在金衡夫妻辞行之后,犹在暗中怅惋良久,不能自已。
  转眼正月廿四已至,新任的臬台夫人盛妆打扮,兴兴头头地赶赴青苗大会展露芳姿,然而尽管她对自己的容貌有着无比的自信,这一年却是全省大旱,颗粒无收。
现代那个我也很纳闷啊
寻芳记
  
  说起来也许没人能相信,事情的起由,其实只是因为一只手。
  
  那是辆没有记识的马车,车夫似乎有些盹着了,斜倚在车辕侧旁,一顶草帽几乎落到了脸上,任由驾车的马匹停停走走胡乱行进,车中的乘客倒也好耐心,始终没有出声叫醒车夫——幸好道路开阔,小小一辆单骑马车不算太过妨碍,才没有引起其它行路者的不满。这样行三退二,马车慢慢地停滞在了薛记银楼的店铺前面。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老板薛子矜看到了那只手。
  五根洁白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车窗绊上,精心修葺过的指甲圆润光洁,如同淡淡的粉色花苞,更衬显出了肌肤的柔腻丰腴——与时下那些动不动就涂擦着满满艳丽丹蔻的手相比,这只纤纤素手显然更能吸引有心人的目光。
  从第一眼看到这只手起,薛子矜就再也不能把目光移开。当然,作为一名猎艳老手,他也立刻便推断出,这只玉手的主人,必然是个出色的美女。可惜车厢内光线黯淡,隔着低垂的帘幕,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婀娜的身影,然而愈是这样,薛子矜愈是心痒难搔,眼看着马车慢慢前行,薛子矜忙不迭转身向一旁的伙计李平示意。
  李平在柜上已久,自然对老板的眼色心领神会,立刻扯开了嗓子:“时令新款,钗钿环镯,十文一个,十文一个……”
  这种几乎等同于白送的价格果然马上就吸引了车中人,帘幕被掀开了,不过令薛子矜失望的是,探出头来的却是一个青衣小婢,而那只玉手只在车内遥遥指点,稍作挑选,便捡中了一只镂金镯,由婢女点出十文钱,接过了镯子。
  虽然对于家大业大的薛子矜来说,小小一只镯子无关痛痒,但无法见到车中人的真面,可着实令他气馁,正觉无计可施,那个青衣婢女却又探出头来,笑嘻嘻地向他招了招手。薛子矜心中一动,忙起身离柜,大踏步地走到了马车旁。
  “多谢先生盛情……”车厢中响起的,是柔媚宛转的女声:“此处人多不便相邀……我住在金光门桂花巷第三家,门口有一对石狮子的便是,先生如果得空,尽可今夜来访。”
  老半天薛子矜才回过神来,没想到仅用一只金镯便获得佳人青睐,亲口许订下密会幽期,这可远远胜过了他的初衷!相较于平日里偷香窃玉,总免不了要兜兜转转试探上三五个回合才能得手,这一次真是格外来得爽利。看着远去的马车,薛子矜不由喜形于色,几乎就在大街上手舞足蹈起来。
  佳人有约,自然不可太过马虎,薛子矜也无心再打理生意,匆匆交待了李平几句,便往家中赶去。到家后先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又换过一套时款新衣,修饰齐整,薛子矜便安安稳稳地静候太阳落山。家中的仆佣熟识主人脾性,早已见怪不怪,都静静地退开不去打挠。
  “嘿嘿,这就是不娶亲的好了……”靠在躺椅上闭起双眼养着神,一丝得意慢慢浮上了心头——自从三十岁那年妻子病逝,薛子矜就没有再娶,在他看来,老话说得再好也没有,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家中妻子纵然是天仙下凡,日久相对也觉生厌,哪里比得上外间的姹紫嫣红野趣多多?因此平日里除了花街柳巷时有涉足之外,薛子矜最喜打探城内哪家有文君新寡,哪户有怨妇怀春,仗着自己相貌英俊,又肯撒漫使钱,倒也结下了不少露水姻缘。虽然如今已然年过四旬,不过薛子矜自己却丝毫不觉老之将至,仍是整日价修饰得油头粉面,极尽风流之能事。
  象今晚这样的幽会,无非也就是在他的寻芳史中再添多一页罢了,想来车中的那个女子,多半便是名单身独居的孀妇,芳心寂寞,亟需待人打救……
  桂花巷离薛家不算太远,看看已经入夜,薛子矜也没带仆从,一个人自行踱了过去。因为是初次上门,薛子矜不敢太过造次,先站在巷口树荫里观察了片刻,只见巷内第三户人家的门口,果然有一对威风凛凛的石狮子,尽管时近初更,两扇红漆大门却没有合拢,半敞半闭——看来正是有所待的样子!
  当下薛子矜再无迟疑,踏上台阶刚要推门,白天见过的那个青衣小婢忽然从石狮子背后转了出来,不等薛子矜开口,就竖起中指轻轻“嘘”了一声,随即转身前行,薛子矜本是个中老手,便不作声地跟着一起进了门。
  感觉上这是一间极大的宅院,跟着婢女在微寒的春夜里静默前行,回廊曲折,星光明灭,薛子矜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少年时代,很久都没有过这样急切想得到一样东西的心情了呢,如果告诉别人,竟然只是因为一只美丽的手,也许谁也不会相信吧……直到被延入一间小小的厢房,薛子矜才收回了辽远的暇思。
  “我家娘子正在梳妆,请先生稍待一会儿。”婢女交待过后便向内室行去,将薛子矜一个人留在了外间。然而枯候半晌,却始终也没有出现美人环佩叮咚香风四溢出迎的场景,薛子矜久坐无聊,又觉得脚下的青砖地寒意渐生,不由立起身子,将手凑到了蜡烛上取暖。
  惨白澹青的烛火跳了一下,几乎烧着了薛子矜的手指,然而在感觉上却并没有烧灼的热度,反而有一缕刺骨的寒意渗入了肌肤。
  到底是有些阅历的中年人了,薛子矜立刻就觉出了其中的不妥,下意识地打量四周,这才发现整间屋子异常狭小,四壁都围着青布幔帐,而他进来时的那扇门,已经不见了。
  此刻的薛子矜再也没了寻花问柳的旖旎心境,在确定欲出无门,又不甘心坐以待毙的情形之下,唯一的去向便只有通往内室的路了。一边战战兢兢地向前迈步,一边在心里狂念着“观音大士”、“皇天菩萨”等所有能想到的神佛名号,薛子矜的冷汗涔涔而下,几乎湿透了外衣。
  也许是听到了薛子矜的脚步声,本来暗黑的内室忽然亮了起来,妆台旁,一个女子慢慢转过身来。
  那的确是一张十分美丽的脸,柳叶眉、琼瑶鼻,丰满的樱唇——几乎挑剔不出任何缺点。然而美人当前,薛子矜却半点儿也没有欢喜之意,因为尽管女子的五官秀美异常,但整张脸却丝毫没有生气可言,就连肌肤也已经呈现出了一种可怕的靛青色,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很快地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死人,或者说,是一具僵尸。
  见薛子矜哆哆嗦嗦地挤在门口欲进不进,女子裂嘴一笑,向他伸出了手:“本来是舍不得这世间繁华,所以才最后在城内走一遭,没想到竟然还能得到先生的垂爱……这下可好了,再也不必怕泉下寂寞……春宵一刻值千金(薛子矜:这、这不是我常用的台词吗?),您可千万不要辜负了呀……”
  绝望地看着那只曾令自己心神震荡的美丽玉手伸到面前,薛子矜来不及转任何念头,便已“咕咚”一声昏厥在地,幸运地避开了被骇吓至死的结局。
  
  一直到两天后,薛子矜才被人救了出来,不过还没等他道谢,对方已经一拥而上拳脚相加,差点重新将他打回了鬼门关。
  “妈的,竟然连死人也不放过……”
  “要不是伙计发现棺材重得不对劲打开来看,大概你是要和死人双宿双飞到地下了罢?”
  “我家清白门风,全被你这个畜牲给毁了……”
  在无数的怒责声中,薛子矜总算搞清了大概事实:自己是从正要出殡的棺材里被拖出来的,而棺内的死者恰恰是个年轻的女子,难怪这群人气得什么似的,看来如果不做出合理的解释,恐怕自己是很难完整地走出这个地方了。
  但是要怎么说才能令人信服呢?虽然透过人群缝隙,薛子矜清楚地看到,棺材内素白绫下露出的一截手腕上带着的,正是那只以十文钱卖出去的镂金镯,甚至还认出了在灵堂一侧大堆的纸人纸马中,有一个婢女的脸容十分熟悉,但是,难道真能告诉他们,主动与自己相约前来幽会的,正是棺材中的这个女死鬼吗?何况薛子矜也不认为自己还有勇气,再去掀开棺材中死人脸上的那幅白绫。眼
看着几个年青人一边痛挥老拳一边连声詈骂:“敢败坏我老婆/姐姐/妹妹/弟媳的名节,打死你打死你……”,薛子矜除了双手抱头连声求饶之外,实在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
  最后还是有老成的人怕闹出命案,做好做歹地拉开死者家属,薛子矜又央人去挽了自己相熟的亲友来做保,答应重金陪罪,才带着满身青紫回了家。
  这件事过后不到一个月,薛子矜便重新娶了房妻子,转过年妻子又替他生下了一对孪生子。现在的薛子矜不仅身形日渐发福,衣着也不再象以前那样精洁讲究,因为一对儿子实在顽皮的缘故,薛子矜往往带着满襟污渍便出门会客,奇怪的是,这种生活却并没有象他预想中那般沉闷无趣,有时候薛子矜甚至还觉得颇有滋味——也许确是该多过过这样平淡安稳的日子了罢?人到中年,香艳刺激的寻芳生涯,真的有点不太适合了。
因为那边的楼主无德,当太监去了
异宝
  
  “阿采,快去打壶酒,再到刘屠户家切两斤猪头肉,要是有下水,也捎上一副……”还没有跨进院门,徐四便已提高嗓子嚷了起来。
  “啐!”回答他的,是妻子阿采的一记白眼,家里大堆的活计从早忙到晚不说,还要照看阿大阿二两个淘气包,简直没有片刻的停歇,阿采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气性:“油蒙心啦?不年不节的吃什么酒肉,再说哪来的闲钱!”
  对于妻子的唠叨,徐四并不着恼,而是笑嘻嘻地从腰间取下褡裢,故意慢条斯理地解了半天,才露出里面光华灿灿的一锭银子来:“你看,这是什么?”
  有道是:有钱好使鬼推磨,前一刻还满脸不痛快的阿采脸上立刻艳阳高照,嗔笑着抢过银锭:“死鬼,这么多钱……这是哪弄来的呀?你不会是做了什么坏事罢……”
  “嗐,瞎说什么呀!”徐四取回银锭用褡裢布仔细包好,才凑到阿采耳边,轻声道出了缘由。
  原来前两天徐四在耕地的时候曾无意中掘出一把铁剑来,当时看这把剑虽然锈迹斑斑,不过入手倒是甚为沉重,便想试着将它当作旧铁去换卖些日常用品回来,没想到正在集市转悠,却有一个西域胡贾拉住了他,说是有意收售这把铁剑。
  “那、那把破剑?能卖这么多银子?”阿采的下巴差点跌落在地:“是不是遇上傻子了呀!”
  “哼哼!”对于妻子的激动,徐四很是不屑一顾:“女人家,没见识,那家伙一开价就是五十两银子,我马上觉得里面有文章,故意不理他,结果把他逼急了,没等我开口便把价钱涨上去了……这锭银子只不过是定金,说好了,明天他一早带现钱来取货……告诉你,我卖了这个数……”
  看着丈夫张开巴掌,正反转了几面,阿采几乎有种踩入云堆的眩晕感觉,张大了嘴,老半天才小心翼翼地说出一个数字:“一百两!”
  “再猜!”
  “……二百两?”
  “使劲猜!”
  “五百两?”
  “胆子大些!”
  ……
  当徐四得意洋洋宣布出“八千两”的答案时,阿采的屁股结结实实地砸到了地上,老半天也立不起身来。
  “所以一点猪头肉算什么,以后你就天天等着吃香的喝辣的吧!”见自己成功震慑到了素来泼辣的妻子,徐四很是得意,翘着二郎腿坐到竹椅上,哼起了小曲。
  晚餐很快就在院子里的青石条上摆放开了,阿采不但买来了猪头肉和下水,甚至还难得体贴地在酒里打进了一个鸡蛋。吹着凉凉的秋夜晚风,喝着温热的烧酒,徐四这份惬意就别提了。酒过三巡,借着些微醉意,徐四在明亮的月色下摩娑起了那把铁剑。说实话,直到现在他也没能看出这玩艺儿有什么特异之处,竟然勾得那胡贾追在自己身后,拼了命将价钱一路暴涨上去,回想起当时对方抓耳挠腮必欲得之而后快的模样,徐四就觉得好奇不已,不过因为生怕泄底,他始终也没好意思开口询问对方这把剑的真正奥妙所在。
  “除了重一点,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锋口又这么钝,大概连豆腐也切不开……”老半天也看不出所以然的徐四一时兴起,借着酒意将铁剑凌空挥辟几下,顺手斩向了充当餐桌的青石条。
  粗如碌碡的青石条无声无息地裂为了两半。
  这出乎意料的景象不仅令徐四大吃一惊,连一旁正在喂孩子吃饭的阿采也瞪大了双眼,谁也没想到,看上去钝锈无比的铁剑竟然有如斯威力,简直就是到了传说中“削铁如泥”的地步嘛!
  “原来如此,难怪那胡贾肯花重金收购!嗯,说不定八千两都卖便宜了呢!”这下徐四可不敢再任意挥舞这把锋利的宝剑了,小心翼翼地把它平放在地:“不过除了快一点,好象也没有别的用了,还是卖掉换钱比较实惠……也不知道明天那家伙是不是真的会来呢……”
  事实证明徐四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第二天一早,那个碧眼金发的胡贾就载着满车银两到了徐四家,刚踏进院门,他便迫不及待地向徐四讨要起那柄铁剑来。
  “诺,在这里!”掀开遮在铁剑上的木板,徐四把剑提了起来:“原封未动,我们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然而看到铁剑的一刹那,胡贾的脸色却由欢喜转为了无比失望,定定地看了一会,胡贾居然一声不吭地转身跃上马车,象是准备取消交易打道回府的样子。
  “喂,你什么意思呀?”眼看着到手的钱要飞,徐四不由着了急,本来在里屋的阿采也奔了出来,夫妻二人一边一个拉住车辕,大有不说清楚别想离开的架势。见此情景,似乎已经沮丧得一塌糊涂的胡贾开了口:“这把剑其实就是传说中的破山剑,一剑之威可以辟开世间任何山峰,所以我准备买下来,用以挖掘深埋在极漠之地高山下的宝藏。但是破山剑从铸成之日起就只能使用一次,此后便如寻常铁器,再无丝毫神威……昨天我看见它的时候,剑锋上还是光华蕴集,必然是尚未使用过……而此刻剑芒黯淡无神,已经不济事了,我买下来还有什么用?算啦,总是我命中无此财数……那定金也不用你退啦……就此别过……”
  胡贾的马车很快消失在了村口,只留下欲哭无泪的徐四夫妇,和那把锈迹斑斑的旧铁剑——这一次,恐怕真的只能把它拿来当作废铁贱卖了。
传家
  
  喀哒、喀哒——随着几下轻轻击打,火石上迸溅出耀目的火星,“嗤拉”一声点燃了半截蜡烛,令原本昏暗的室内顿时光亮起来。
  但不到一眨眼的功夫,烛火便已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的寒风扇灭,同时响起了夹杂着剧烈咳嗽的怒斥声:“……天还亮着呢……咳咳……点什么蜡烛……败家子……咳咳……不知道时日艰难……”
  那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者,余怒未消地缩回手,又用力裹了裹身上那条补丁百叠的破被子,老者发出了新的指令:“去,把阿二阿三都叫过来……”
  很快,三个年青人聚齐到了床前,看着床上老人连咳带喘的狼狈模样,三个人的眼睛里都有着隐秘的兴奋。
  ——总算等到这一刻了!死老头子终于还是要把钱财交出来了吧?
  的确,此刻躺在床上的枯瘦老者,正是他们三人的亲生父亲,卧病在床已经有两个来月光景,但做儿子的眼看着父亲渐渐不起,心中却是欢呼雀跃,欢忭莫名!
  说起来倒也很难责怪他们不孝,事实上,远乡八邻的人都知道,这个名叫周求富的老者,那可真是位“蚊子腹内剜脂油,鹭鸶脚上劈精肉”主儿,一辈子吝俭成性,穿得是破衣烂衫,吃得是糠秕拌饭,等闲日子里不见油荤,逢年过节煮上半条咸鱼已是一等一的奢侈享用。周妻耐不住丈夫刻薄,十多年前跑到娘家就再也没有回来,如今剩下周氏父子四人,一溜儿站出来,个个鹑衣百结面有菜色,无论是外形还是气质,都与街上的叫花子几乎一般无二。
  如果家里真的是穷,那倒也认了,可明明周家世代经营,家产少说也在百万以上,怎么不让三个儿子恨得牙痒痒?但无论他们怎么旁敲侧击,周求富就是不肯松口,那百多万钱财究竟是深挖窖埋?还是外放钱庄?——看来不到周求富咽气那一刻,任何人也别想摸着一个子儿了。
  眼下大约是觉得自己病将不起,才将儿子们叫到跟前准备传家授产吧?借着渐浓的夜色掩饰,兄弟三人彼此对视,唇边几乎都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然而令他们万分失望的是,在几乎长达半个时辰的训话中,周求富并没有提及关于财产的任何话题,而是反反复复地强调持家之道切记节俭节俭再节俭,并且大量传授了自己几十年间积累的省钱秘术,直听得三个人腿软腰酸,几乎没有一屁股坐倒在地。
  “呸,看来老头子是想把这些钱带到棺材里去了!”踏出父亲的卧室,老三第一个忍不住骂出了声:“害得到现在都没人肯和我们结亲,周家就等着断子绝孙吧!”
  另外两个儿子虽然没有作声,但显然他们的想法和老三并无二致,从这天起,三兄弟就再也没了做孝子的耐心,极少到父亲床前问汤问水了。有时候听父亲在房内实在叫得急了,才你推我我推你,不情愿地去应上个卯。
  终于在腊月将尽的这一天,周求富自觉大限已到,再次将三个儿子唤到了床前,然而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到正题,一口浓痰就不偏不倚地堵住了喉头,周求富双手在胸口用力抓爬,却始终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爹,你是不是有要紧的话说?”大儿子还比较含蓄,兀自在床边躬身询问,二儿三儿早已急不可耐地扑上前去,抓住周求富的肩头用力摇晃:“家里的钱都藏在哪儿呀?”
  “是呀,快点说出来!”
  在两个儿子剧烈的摇晃之下,周求富最终也没能作出任何交代,只是抬起手,勉强地在半空中划了个不知所以然的圆圈,头颅便已无力垂下,再也没了生气。
  捶胸顿足地痛哭了一顿之后(当然哭得是银子),周家的三个儿子立刻开始了浩大的寻宝工程,但几乎将老宅全数拆平,他们也没能寻出一两金银,眼看着父亲的尸身已经散发出异味,才不得不悻悻然地将他落了葬。当然棺材是买不起了,只能将就用一领破芦席裹敛,胡乱埋入了荒冈。
  坐在空荡荡的老宅里,周家三子欲哭无泪——虽然明知这世上有百万银两是应该属于自己的,但却偏偏无迹可寻,如今无论甘心与否,他们的下半辈子势必要过辛劳作工、省吃俭用的苦日子了——从某个角度上讲,周求富到底还是成功地将家产带入黄泉,达成了将几个儿子变成真正穷人的理想。
雨祸
  
  滚滚的云流层叠缭绕,看去仿佛近在咫尺,然而不等人伸出手去,便已被天风吹得倏忽四散,不过一转眼功夫,丝丝缕缕的云片便又在远处聚拢,幻变出了万千蜃影……看着眼前的奇景,李得正不由如痴如醉,丝毫没有察觉身边的雷曹脸色已经十分难看,最后还是脚踝上的一阵疼痛才让他回过神来——忍无可忍的雷曹从金甲裙下飞出一条毛腿,正正踢中了李得正。
  老大不情愿地托起手中的玉瓶,李得正小声嘟哝起来:“我又不是雨官……再说了,难得上一次天,看看还不行啊……”气得雷曹差点又跳起脚来,还是其它神官好说歹说,才拉开了他。
  也难怪,身为一介凡人而能有眼下的奇遇,怎么不让李得正神迷意乱,浑然忘却正事呢?他本是颍阳地界的里正,这天恰逢老友六十大寿,李得正受邀出席,一时贪酒多喝了几杯,回程途中酒意上涌,不知不觉便躺倒在了道旁的龙神庙里。正睡得香甜,忽然就觉有人用力将自己拉扯了起来,李得正迷迷糊糊睁开眼一看,却是个双眉紧皱的矮壮汉子,上下拉量着他:“也只得将就使唤了……”
  这样,酒意还未全消的李得正便糊里糊涂地被带到了九天之上,老半天才由同行的神官口中得知原委:原来因为此处干旱日久,雷曹奉了天帝旨意来此行雨,偏偏东海龙王嫁女,颖阳地界的龙神带着一家老少连同部将随从,全数跑去观礼,只留下了一座空庙。眼看着行雨的人手短缺,雷曹又是个急性子,等不及龙神回转,正巧撞见李得正在庙檐下瞌睡,便揪着他上了天。
  “诺,把这个瓶捧在手里就行了,别的不用你管!”把一个半人多高的玉瓶塞入李得正手中,雷曹便自顾自地拉开架势击起了雷鼓。随着鼓声响彻云宵,十来朵行云载着雷曹一行缓缓自西向东移行,同时李得正手中的玉瓶也自行涌出股股清泉,向着脚下的大地洒去,化作了万千甘霖。
  起初还有些胆战心惊的李得正此刻已经渐渐习惯了高度,甚至开始低头向下注视起来……赵家沟……青石峪子……水桥镇……向前行了片刻,一片熟悉的景物映入了李得正的眼帘:李家村!李得正忙睁大双眼分辨自家宅院所在,只见久旱的田园干涸龟裂,虽然此刻已经得了雨水滋润,但地里的庄稼仍然东倒西歪,焦黄一片。
  偷偷觑眼看了看雷神,见对方正背对自己卖力地击打着雷鼓,其他神官也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李得正忙轻轻地斜过玉瓶,将瓶口对准了自家,顿时一股清泉直泻而出,正正地灌注了下去。
  行完雨,神官们把李得正送回了龙神庙,此刻倾盆大雨已经渐止,四野的植物得到雨露润泽,重新显露出了勃勃生机,想到这全是靠了自己手中玉瓶的神奇功效,李得正不由也颇为自得——自己家里的那一片田地,自然应该更是生机盎然吧?
  然而等他兴兴头头地赶回家中,才发现整个村庄都已消失在一片汪洋沼泽之中。
哈哈,有更新就贴过来啦,管它过年不过年
吼吼~~~~~
桃花梦
  
  淡淡的月华如同一匹银白轻纱,笼罩在占地将近十多亩的桃花林上,阵阵轻风自林间吹过,顿时有无数花朵脱离开枝梢,在空中飞舞起来,馥郁的花香弥漫在暗夜里,一切都如同梦境般模糊空幻。
  端起酒杯,葛太白向着当空的明月发出了浩叹:
  ……暂伴月将影
  行乐须及春……
  琥珀色的香醇美酒,迎风披拂的轻柔衣袂,纷纷扬扬的绯红花瓣……一切一切都是那样的美不胜收——唯独月下的主人公,却完全不是想象中俊雅清隽的形貌——那是一个又黑又矮又胖的中年男子,映衬在眼前这幅美景里,着实让人有些不敢恭维。
  不过葛太白自己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事实上,虽然没有读过太多书,但葛太白平生最仰慕的人就是诗仙李白,所以不但行事举止处处刻意摹仿,就连自己原先的名字葛三福,也因为嫌其太过平庸而不再使用,另行起了一个“太白”的别号。象眼下这般对月饮酒赏花,便是十足十地照搬诗仙作为,虽然形象寒碜了些,葛太白自己可是全身心地浑然陶醉其中,唯一让他感到有些许遗憾的,大概就是身边没有一个知情识趣的红颜知己相伴了。妻子罗氏大字不识几个,又凶悍异常,对丈夫的附庸风雅之举向来嗤之以鼻,自然更不会准许他身边有女子相伴。这样当葛太白吟诵着“对影成三人”的千古绝唱时,心头自然难免要涌起几分惆怅与寂寥来了。
  “幸亏还带了这个。”将手中的画轴在石桌上慢慢平铺开来,葛太白面上浮起了得意之色,:“诗仙对月成影,我就用画像代替好了!咳咳,虽然不是活人,总归聊胜于无……”
  一阵夜风吹来,纷乱的落花影里,忽然多出了一条袅娜纤细的影子。
  “是酒喝多了吗……”葛太白再三揉搓双眼,地上的影子却并没有消失,反而愈加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仿佛刚刚睡醒的样子,星眸微惺,清丽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仰头望了望星月,嘴里喃喃自语:“那么久都不唤我出来……是把我忘了罢?”
  不等葛太白近前,女子便踏着月色在花树下自歌自舞了起来:
  ……明日清风,良宵会同。
  ……星河易翻,欢娱不终。
  ……绿樽翠杓,为君斟酌。
  
  ……
  宛转悦耳的歌声,柔媚灵动的舞姿,再伴以无数缤纷落英,一曲终了,于音律一道完全是门外汉的葛太白也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似乎是这才发现了园中还有其它人的存在,年轻的女子转过身来,露出了欢喜的笑容:“是太白先生吗……”
  显然葛太白无论从形象上还是气质上来看,都与传说中的诗仙相差甚远,而月色又实在太过明亮,几乎没有留给人任何朦胧暇想的余地,所以年轻女子的满脸喜色立刻就被失望的神情取代了,偏偏葛太白被方才一番清歌丽影搅得意乱神迷,丝毫没有觉察到对方态度的转变,仍然满怀热切地迎了上去:“我是,我是太白先生!”
  “啪”——一个热辣辣的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胡说八道,你算什么太白先生!”
  “我是太白先生呀,我就叫葛太白!”捂着半边脸,葛太白的这份委屈可就别提了。
  听到这样的答案,女子愣怔半晌,忽然咯咯地娇笑起来,直笑得几乎弯下腰去:“我说的是诗仙李太白,你算哪门子太白先生呀……太白先生哪有你那么丑?”
  “哼,男子尚才不尚貌,再说了,你又没见过李太白,凭什么说我长得比他丑!”对于对方的批评,葛太白倒是振振有辞。
  “我当然见过太白先生,他是当世少有的仙才……他的眼睛,比星月还亮,好象能看穿你的心一样呢……”仿佛是陷入了久远的美好回忆之中,女子的脸上露出了梦幻般缥缈的笑容:“他还说,我在月下的舞姿,比广寒宫的仙女还美……”]
  “看到漂亮女人,谁的眼睛都会发亮的!”见对方如此鄙视自己,葛太白不由生起了气:“可惜没有生在同一时代,不然我倒真想和他比比呢,未见得就差过了他!”
  这次回答葛太白的,是一阵轰然大笑,似乎是再也无意和他争辨什么,女子轻轻地一拂袍袖,顿时狂风大起,等漫天的花瓣落完,树下已经不见了任何人的身影,只余下清脆的笑声还隐约可闻:“你再投十世人生,也及不上太白先生一根脚趾……”
  “哪来的臭丫头,真是可恶!”受到这样毫不容情的奚落,葛太白气得直跺脚,忽然只听脚下“喀嚓”一声,低头看时,却是石桌上的那幅画滑落在地,一根卷轴已经被他踩成了两截。
  “糟糕!”手忙脚乱地捡起画轴,葛太白顿时心疼得了不得,这本是他前日花重金在东台鬼市上淘来的古画,据说是与太白先生同时代的名画家赠给诗仙的得意之作,扶直了画轴,葛太白正要掸拍尘土,忽然惊讶地发现,画面上的仕女竟然不翼而飞,只剩下了一个淡淡的人影轮廓留在已经泛黄的宣纸上。
  难道——吃惊地张大嘴,一个念头跳进了葛太白的脑海:难道刚才那个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的古怪美女,竟然是这张古画轴上的笔墨人形年久成精,跑下了画纸不成?难怪她还说自己见过诗仙呢!也许那时候让诗仙写下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之千古绝唱的,就是这个画妖也未可知,所谓“对影”的“影”,大概就是她了!嗯……这样说起来,对方倒也算得上有资格来品评自己与诗仙到底孰高孰低了……
  从这天起,葛太白就很少再到桃花园中对月饮酒了,甚至渐渐再不提起自己“太白”这个别号,而是老老实实地用回了“三福”的本名。当然除了他自己,别人再也猜不到造成这般变化的,其实只是因为在某个月夜,被某人结结实实嘲笑了一顿的结果。
  
妒杀
  
  雨过天青的薄胎瓷杯,甜蜜芬芳的腌渍桂花,色泽金黄的浓稠蜂蜜,最后再加上一勺细白的糖霜——尽管只是一盏桂花蜜茶,做起来却也落足了功夫,看着白色粉末已经在琥珀色的蜜茶中消融得无影无踪,玉珠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轻轻将两杯蜜茶放入一旁的玛瑙托盘中。
  “还是姐姐你的手最巧,那些厨娘怎么也做不出这样香甜的味道来呢!”将手中的蜜茶一饮而尽,雪珠兀自舔着嘴唇,满脸意犹未尽的神情。
  “傻妹子,厨娘们做茶,不过是为了一份生计,自然不会多花心思……”看着雪珠已经把手中的茶喝完,玉珠也端起手中的茶杯慢慢呷饮了起来:“就知道你喜欢喝,所以我才天天做呢!”
  见到玉珠满脸宠溺的表情,雪珠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虽然早已做了母亲,但在这个姐姐面前,雪珠却仍然是一副浑然天真的少女模样,娇慵地伸了个懒腰,雪珠将正倚在她膝下玩闹的一双儿女哄到了保姆身边:“我去睡午觉了,姐姐,你也歇上一会吧。”
  “不妨事,你自管去吧……”看着雪珠的身影消失在了门口,玉珠脸上的笑意如同突然被冻结般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竟是满脸的恨恶与嫉妒。
  实在是想起来就让人切齿痛恨呢!当初李家上门提亲时,明明应该是她这个做姐姐的先拔头筹,谁知都已经到了互换庚帖的当儿,媒人才吞吞吐吐地说起,李家少爷乃良在请本城有名的算命先生张铁嘴排过八字后,觉得还是二小姐雪珠更合适自己一些。
  因为当时李家只不过是开着一家小小的金铺,仅算得上是中人之产,所以玉珠虽然不快,仍然落落大方地将这门亲事让给了妹妹。也不知道真是应了张瞎子的铁嘴吉言,还是雪珠的八字确实旺夫旺财,嫁到李家短短几年光景,不但生下了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李家小金铺的生意也风生水起,居然逐渐扩展为一溜儿十多家联号银楼,成了本城数得上的富户。
  相比之下,姐姐玉珠就没有那样幸运了,在雪珠出嫁半年之后,玉珠也嫁到了本城有名的张记药行做少奶奶,但身为药行继承人的丈夫却偏偏体弱多病,最后医不自医一命呜呼。短短十个多月的婚姻生活,甚至没有来得及给玉珠留下一儿半女,玉珠自然不愿过那守节终老的孤寡岁月,便住回了娘家。
  本来是想在娘家先待上年余时间,等有合适的人选再蘸,正巧此时妹妹雪珠又怀了身孕,见玉珠一个人闲在家里也颇为无聊,便央挽她到家中小住一段时日,姊妹俩即可相帮照料,彼此又有了闲谈解闷的对象。这样在李家住上一段时日之后,玉珠才发现雪珠的生活竟是异常富足滋润,光是贴身侍候的婢女丫鬟便有二十人之多,甚至连晨起绞一把洗脸巾都有专人职司,更遑论丈夫温柔体贴,两个儿女又玉雪可爱,万事趁心,雪珠简直幸福得连睡梦中也会笑出声来。
  巨大的落差瞬间让玉珠的心理失去了平衡,从小到大,她在亲友间就是出了名的聪明美丽,而雪珠只是个不起眼的黄毛丫头而已,眼下雀鸟跃上枝头成了凤凰,而她这只凤凰却如同落毛的草鸡一样,在他人屋檐下过着小心翼翼的寄居生活。
  在经过几个不眠之夜后,玉珠终于做出了决定——杀死雪珠,夺回本来属于她的一切。反正自己现在以妻姐的身份入住李家,和妹夫李乃良也已颇为熟捻,只要雪珠一死,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到时候一个鳏一个寡,简直再天造地配不过了。
  计划实施起来十分容易,只需每天做蜜茶的时候,在糖霜中混入同样研磨成细粉的砒霜,微量的毒药溶在蜜茶中无色无味,然而每天一盏,最多不过一个月,便足以要了雪珠的性命,而且再高明的医师也不会察验出丝毫中毒的痕迹。
  说起来,这倒还要谢谢那个开药铺的短命死鬼呢,才让自己有机会学到这种毒物的药性,正好拿来派眼下的用场。带着得意的心情,玉珠慢慢走到门口,正午的太阳下,宽阔的院子静谧安宁,各种时令鲜花开得生机勃勃,无数蜂蝶在花间来回穿梭,煦热的风从远处水面吹过,带来了一丝凉意,沁人心脾……
  ……要不了多久,这些就都是我的了……
  
  死亡在半个多月后如期到来,不过有一点是玉珠做梦也想不到的,当然现在的她也早已无法再思想了——因为躺在棺材中的死者,正是玉珠本人。
  靠着高明的化妆手段,乍眼看去,玉珠仍然美艳如昔,仿佛只是沉睡片刻便会醒来。看着棺木中的姐姐,雪珠哭得几乎昏厥过去,还是丈夫怕她惊动胎气,才好说歹说地将她劝到了一边。
  “本来想姐妹俩在一块互相好有个照应,也顺便让她散散心,没想到……”玉珠落葬后很久,雪珠还是常常忍不住自艾自怨,只觉是自己过于疏忽,没有及早发现姐姐身患恶疾,以至于造成如今的天人两隔,幸亏丈夫着意体恤时时劝慰,才渐渐平复了她的悲伤。
  “诺,这是你最喜欢的桂花蜜茶,我特地吩咐下人做的。”见妻子已经平息下来,李乃良才算松了一口气,从婢女手中接过茶盏递了过去,却没想立刻又引来了妻子的新一轮感伤。
  “还是姐姐做的蜜茶最好喝,可是……如今再也喝不到了……”接过茶盏的雪珠并没有立时饮用,而是顺手将它放在了茶几上,以手掩面再次哭泣起来,慌得李乃良也连忙放下手中的茶盏,走过去连声安慰,老半天才引得雪珠破涕为笑。
  在夫妻两个人交谈的时候,在茶桌边玩耍的两个孩子也没有闲着,七岁的姐姐拉了拉五岁的弟弟,互相裌一裌眼,脸上都露出了淘气的神情,然后,趁着大人们不注意,两个孩子踮起脚尖,飞快地将茶几上的两杯茶互相换了位置。
  ——也许玉珠一直到死都没有明白,她天衣无缝的杀人计划、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其实都是毁在这两个幼童惯常的恶作剧上。
  
咩哈哈哈,这么久以来这个帖也消磨了我的青春,没想到等着看更新的人比我想象的多啊
唉,这种故事还是比较老套的
画神仙
  
  幽静的内室,厚重帘幕挡住了外间刺骨的寒风,虽然是十二月的严冬,但靠着熊熊的炉火,房间里却依然温暖如春。此刻,一个面容消瘦的年轻人正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白发的医师微闭双目,良久才缩回搭在病人内关三寸的手,轻轻摇了摇头:“还是另请高明罢……”
  强打精神送走医师,重新回到室内,李员外的眼泪终于禁不住扑簌簌滚落了下来,而老妻张氏和过门未久的新媳妇何氏更是早已哭作一团,凄楚的情景令侍立两旁的下人们也不禁红了眼眶。
  床上躺着的,正是李家的独子李湜,从两年前起,不知怎么就得起了这时时昏睡的怪病,最初不过二三月才发作一次,渐渐变作一月一次,一月两次,十日一次……李员外遍请四方名医,却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渐渐地李湜开始不分昼夜陷入昏睡,极少再有清醒的时间,而医师们也几乎众口一辞,纷纷做出了无法施救的结论,看着床上其实和死人也已经毫无差异的儿子,李员外长叹了一声:“准备……后事罢……”
  听到这无情的话语,婆媳二人顿时从小声抽泣变成了放声痛哭,一旁的丫鬟仆妇们劝慰的劝慰,绞热手巾的绞热手巾,室内顿时乱成了一团。谁也没有注意到,此刻躺在床上的那个病人,脸上却露出了一抹奇异的笑容,仿佛正在做着什么美梦一般。
  
  ……浩荡的天风从身边掠过,带着难以言喻的甜美香气、以及阵阵银铃般清脆的女子笑声,隐隐的云气中,可以看见三位天女正在漫天的花雨中随风起舞,轻薄飘扬的纱袂,叮咚作响的环佩,柔若无骨的腰肢、盈盈如水的眼波、以及比世上最娇艳的鲜花还要美丽的面容……一曲终了,三女如同飞鸟投林一般,齐齐飞落在了李湜的身边,六条丰腴洁白的手臂立刻缠上了他的身体:“阿湜……”
  ……原本缥缈空灵的云气很快就凝结起来,如同厚重的帘幕一般,遮住了四人的身形,只留下漫天的花雨还在飘飞起落……甜蜜媚惑的香气……断续零落的云雨声……一瞬时,天地间仿佛只余下了浓浓春意……
  
  是的,当父母家人急得团团乱转的时候,李湜却正在梦中享受着与三女同欢的旖旎春色,浑然忘却了世间一切。
  那还是两年多前从京城落第归来、回程途中时的事了,某天因为赶路错过了宿头,李湜便在兖州城外的野庙里胡乱凑合了一夜,也就是在这天晚上,他做起了这个荒唐的春梦,直到清早在晨风中醒来,梦中的一切似乎还是那么清晰,让他忍不住回思良久。
  本来还以为只是偶然的一宵春梦罢了,没想到回家后相隔数月,一天晚上李湜竟然又做起同样的梦来。随着与三位天女的情好意秾,李湜在梦中与她们相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终于渐渐地流连梦境,再也没有了回到现实中去的念头。这样当他在精神上享受着极度欢娱的同时,肉身却因为长时间不饮不食而急速地衰败下去,逐渐到了濒临死亡的地步。
  最终挽救李家绝子命运的,是一位自称为道玄的游方道士,起初当他自荐上门的时候,李家老爷也只不过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没想到道士的一张符纸刚刚贴上胸口,就听到李湜喉头咯咯作响,紧接着在呛咳出大量浓痰之后,已经昏迷多日的李湜居然清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依然十分消瘦乏力,但显然已经没了性命之忧。
  见李湜凹陷的双眼牢牢瞪住自己,似乎颇为恼怒的样子,道士微微笑了起来:“先生莫恼,梦境虽好,可知道并非久居之地呢!”
  旁人虽然听不懂,李湜可是心知肚明的,见道士点穿了自己这多日来的荒唐境遇,不由脸上一红,小声咕哝道:“只不过是做做梦而已,难道还犯王法不成……”
  “先生有所不知。”见李湜仍然心有不甘,道士正色道:“天界哪里会有如此贪淫好色的女仙?那只不过是昔日画师名匠的笔墨残影,年久成形,专门勾摄一些不知事的过路少年用以采生补炼,你还道她们是真心爱上你不成?本来也不过是一夜风流,并无大碍,偏偏你醒来后还对着她们的原形再三表达忱慕之情,所以惹得这几个妖精再也不肯放手啦!”
  见秘密已被完全说破,再看看一旁满脸恨铁不成钢的父母和气得脸色铁青的妻子,李湜终于讪讪地说不出话来了,眼前的道士仿佛长着天眼通,竟然对自己那日清晨在野庙中醒来后的情形有如亲眼目睹——借助晨光微曦,李湜发现在庙内西照壁的残垣上,竟然有着与梦中三女一般无二的人形绘像,虽然绘墨淡彩斑驳脱落,瞧情形至少也已经过了百年以上的风霜浸润,却仍然能看出满壁衣褶飞扬纹饰流动,尤其那三位女仙不仅面容皎美,眼神更是异常妩媚灵动,讶异之余李湜不由在壁前流连徘徊,良久不忍离去。
  “我是看画好,才多瞧了一会……也不知是哪个家伙画在那里的,简直是害人嘛……”
  “……”
  听到李湜半真半假的抱怨,道士愣在了当场,半天才象想起什么似的,拎起袍摆匆匆向门外跑去,急得李员外在后面连迭声地追叫:“道玄道长,大恩尚未酬谢,请稍待再走不迟……”
  “不啦……”虽然只是一眨眼功夫,道士却已经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把大嗓门远远传来:“李先生说得不错,那些画放在那里确实还要害人的……我现在就到兖州去,了结这段公案……咳,咳,都怪以前太好说话了,谁来求画都出手……”
  从那天以后,李湜再也没有梦见过那三位天女,静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健康,隔年妻子又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现在李家二老含殆弄孙,李湜专心攻读,一家人其乐融融。虽然有时候想起前尘往事(其实是无边春梦),李湜心底仍然免不了有一丝微憾,但能活下来毕竟是一件好事,只有那个神秘的道士,大家却怎么也猜不出他的来历。
  直到几年后,李湜应友人之邀去洛阳游玩,这日大伙儿结伴到城中有名的敬阳寺进香,偶然在寺内的某块石壁上看到了一幅仙佛绘像。注目之下李湜不由心中一动——那飘举当风的衣带、疏离批点的笔法,都与昔日在兖州野庙中所遇大为相似。见李湜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幅壁画,陪同的知客僧人笑了起来:“李先生真是好眼力,听主持说,这是前代画圣吴道子留下的真迹,可以算得上我们寺中的镇寺之宝了……”
  吴道子,字道玄,玄宗年间的宫廷御用画师,一枝画笔穷极丹青之妙——应该就是他罢!只因为笔下的画像太过精美生动,所以才能在百多年后变成妖怪兴风作浪。咦,这样看起来,这位据说早已在唐乾元年间就以七十九岁高龄去世的丹青妙手好象并没有仙逝呢,所谓死亡大概只不过是脱离皇家羁绊的彰眼法,或许直到今天,他还混迹于人间,兴之所至,泼墨挥毫……
酒虫
  
  七月的午后,酷热烈日炎炎如火,就连最是噪聒不过的知了也没了力气,伏在树荫里偃旗息鼓不再作声。诺大的秋李镇上,除了几条淘气的猫犬还在不知疲倦地扑东扑西,其余的人差不多都打铺好竹席凉枕,在屋里美美地睡起了午觉。
  不过此刻在镇上首富刘长丰的宅院里,仆佣们却是放弃了午后短暂的休憩享受,齐齐聚集在花厅廊下的阴影里,一群人挤挤搡搡,煞是热闹。
  也难怪这些他们满脸看白戏的表情,因为就在这样毒辣的太阳底下,主人刘长丰正赤膊上身,被紧紧缚在一张门板上暴晒着,满身白花花的肥肉几乎都已经冒出了滋滋的油星,再衬上那副龇牙咧嘴的痛苦表情,直看得那些躲在长廊里的仆佣们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着实辛苦。
  “哎哟……哎哟……”大约是实在晒得吃不消,刘长丰勉强扭转头,向旁边的一个道装老者讨起饶来:“道长,到底要晒多久啊?”
  “刘先生稍安勿燥,多年痼疾,消除起来自然要费些时间。”虽然天气酷热,这个长袍广袖的道士倒是丝毫也不见汗,轻描淡写地回答了一句,索性闭上双眼养起神来。
  见讨不到明确说法,刘长丰只好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用力甩了甩满头的汗水,将下巴重重地抵在门板上,心里第一千万次地懊恼起来。
  熟悉刘长丰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嗜酒如命的人,非但一日三餐无酒不欢,而且每次至少也要喝下满满一瓮才算过瘾。若是换了普通人家,恐怕还真是负担不起如此开销,亏得刘家饶有资产,为了刘长丰的这个嗜好,还特地在城郊购买来三百亩良田遍植高梁,又聘了几个酿酒师傅在家中专职替刘长丰酿酒。长年累月无节制地饮酒让刘长丰变得腹大如斗,这样不仅刘妻常常嘀咕饮酒开支浩大,刘长丰也开始担心起自身的健康来,然而要戒除酒瘾谈何容易,即使只是少喝上一滴酒,刘长丰都会觉得浑身不适,几番尝试,最后总是以失败告终。
  今天刘长丰偶然站在门前闲眺,便遇上了这个老道士,仅仅一眼扫过,道士就准确无误地指出了刘长丰有嗜酒的恶疾,并且声称自己有良方可以医治。惊疑之下,刘长丰立刻将他请入了内宅,随即在道士的指挥之下,刘长丰不但被缚到烈日之下烤得如烧红的虾子一般,在他头面正下方还特意放上了满满一铜盆的烈酒。
  太阳暴晒、酒香熏蒸,渐渐刘长丰只觉馋火上炽,胸腹间也随之一阵阵麻痒起来,只苦于手脚都被结结实实地绑住了不能动弹,正憋得难受,忽然喉头仿佛有什么东西直冲而出,“哇”地一声便吐在了盆里。
  “行了行了!”刚才似乎还在神游天外的道士一个箭步跳上来,如获至宝般用袍袖拢住了铜盆,一边转头指挥廊下的仆佣:“快把你家老爷解开罢。”
  被从床板上搀下来坐到阴凉处,刘长丰第一件事便是吩咐下人去取酒,然而烈酒入喉,却丝毫没有了从前香甜酣畅的感觉,反而慌不迭地呛吐起来。
  “喔,忘记告诉先生了,从此以后,您可是再也饮不得酒了!”见了刘长丰的狼狈模样,道士笑嘻嘻地把手中铜盆递到刘长丰面前:“其实从前只是这个小东西,在借用您的身子喝酒罢了。”
  听到道士这样的说法,刘长丰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只见盆内的酒液里,一条寸许长的赤红色肉虫正在蠕蠕游动,柔软的身子时不时扭成一团,露出肥白内腹和毛茸茸的十来对短足。
  自己体内居然寄生着这样的东西!刘长丰只觉一阵噁心,伸出两根指头便用力捺了过去,唬得道士忙不迭抢过了铜盆:“……噫,这可使不得……”见道士护得严实,刘长丰才悻悻地缩回了手。
  “先生有所不知,这条虫是美酒精华凝聚所成,十分难得,哪怕就是一碗清水,只要将它浸入片刻,也能立时变成美酒……贫道不需别的酬谢,只要把这条虫给我就行了。”道士的一番解说听在刘长丰耳里只觉玄之又玄,看着那肥软柔腻的虫子,刘长丰再也想象不出用这玩艺儿浸出来的“美酒”是否真有人能够胆饮用,见对方满脸祈盼之色,也就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喜得那道士立刻连声称谢,用随身携带的葫芦装起酒虫,满面春风地告辞离去了。
  果然从这天起,刘长丰不但涓滴酒水无法入口,简直听到一个“酒”字便头痛欲裂,本来肥胖的身子也跟着一天天瘦了下来。不过说来奇怪,自从他成功戒除酒瘾,刘家的生意却也随之一落千丈,先是因为周转不灵卖掉了那三百亩田地,接着是铺子、宅院……最后一家几口只能挤在一间小小的窑屋里栖身,靠替人帮工勉强度日。回忆起昔日里奴仆成群、纵情豪饮的情形,刘长丰只觉恍如隔世,唯有叹息而已。
  谁知道呢,本来因为被酒所苦,才希望去除这个痼疾,没想到与不良嗜好同时消失的,还有满满的财气与好运,也许对刘长丰来说,这不光是一条酒虫,还是福虫也说不定呢,真不知道那个道士是深知其中奥妙有意误导,还是术法学习不到家造成的无心错失,总之如果让刘长丰再有机会从头选择一次,他一定会愿意把嗜酒狂饮的爱好保持到老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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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妖
  
   “出去出去,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伴随着阵阵怒斥声,永延城城西的正阳观内,一个年青道士正将一名老者用力推搡出门:“竟然敢来替妖怪做说客,太不象话了!”
  虽然用力扒住了门框,但毕竟因为年老体弱,老者还是被慢慢挤出了房门,眼看着对方盛怒之下毫无容情之意,老者急中生智,忙腾出一只手抽开了裹在腰间的褡裢。
  哗啦——几十枚光灿灿的金锭滚落到了地上。
  趁着道士一愣神的机会,老者用和年龄不相趁的敏捷猛地跳回室内,并且再次提起了方才被打断的话头:“道长您看,‘‘它们’可是很有诚意的!”
  三月的阳光照在满地的金锭上,闪烁着比世间任何东西还要美丽耀目的光芒,道士注目良久,终于没有再出声。
  见自己的招术已经见效,那名老者忙弯腰将金锭全数捡起,齐整整地列放在了桌上。不多不少,一共五十锭。
  “您看,张家请您去驱狐,听说不过出了二十金,现在‘它们’可是出了五十金,整整多了一倍还不止呢!”老者偷眼相觑,见道士面上似乎并无怒色,便愈加说得口沫横飞起来:“‘它们’也知道青风法师您的仙术高妙,向来对您是很尊敬的,再说张家小姐是完全出于自愿,一看父亲要请法师去驱赶情郎,伤心得什么似的……总之法师您和‘它们’远日无仇近日无怨,左右不过是受人二分四,才不得不出手料理罢了,如今这边出的价钱如此高,您看……是不是……嘿嘿……”
  不知是老者的话打动了青风,还是因为五十金的诱惑确实不轻,总之一柱香之后,再从室内出来的青风早已没了先前的恼怒神情,而是满面春风地与老者在大门外分了手。
  看着老者的身影消失在街道拐角处,青风道士满脸的矜持之色立刻消失了,迫不及待地跑回内室——五十锭金子果然还整整齐齐地并放在桌子上——看来,这不是在做梦了,来回摩挲着金锭,虽然触手冰凉,青风的心却着实热了起来。
  自从三年前在茅山学法有成,这些年来青风也算得上是远近闻名的法师了,然而光靠捉妖除怪那点收入根本就不足以让他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这一带的老百姓都不太富裕,不是被妖怪作闹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极少肯花银钱出来消灾。难得这次狐妖迷住了张大户的女儿,总算是逮着了一个能出大血的主儿,清风正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没想到好事情接踵而来,大约是惧怕他素日威名,狐妖不仅请来说客来居中调停,还奉上了五十金的重价,希望清风能放弃替张大户出头的打算。
  ——看起来,这倒是一条生财之道,似乎要比除妖的收入更来得多且容易呢!……真看不出,那些妖怪居然如此有钱……
  第二天一早,用生病的借口打发了张大户,青凤就紧紧关上道观的大门做起法来。仗着茅山嫡传的高超法术,他不断拘捕来四邻八乡的狐妖、狸妖、獾妖……嬲逼他们交出数量可观的金银来。有些倔强不从或是确实没钱无法满足青风的,则被他用三味真火收拾得死去活来,倒底还是由妖怪的亲戚朋友凑足了钱才赎回去。短短一月之间,青风的收入就抵上了过去几年。
  这下可弄得远近的妖怪都怨声载道起来,要知道妖怪藏点钱也不容易,点石成金这种高级的法术又不是每个妖怪都能够掌握的,往往是一边修炼一边混迹人间,胆子大的还能搞点坑蒙拐骗,胆子小的就只有象人类那样做做小买卖之类,往往至少需要一两百年才能积累起来的些许财富,如今被青风搜刮得干干净净不说,弄不好还要搭上半条性命。而且尝到甜头的青风并没有见好就收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地提高了献金的数目,这样终于在某个晦暗的风雨之夜,妖怪们的暴动开始了。
  胜负很快就见了分晓,尽管青风的法术确实十分高明,但挡不住妖多势众,而且妖怪们又预先请来了神通广大的天狐主持大局,两下里一交锋,青风节节败退,最后不仅搜刮来的金银全数被妖怪们夺了回去,连他自己的元神也大受损害,变成了整日里只会颠狂号叫的疯子。
  起初永延城的百姓们对青风还颇为同情,都认为他毕竟是为了保得一方平安才遭至妖怪报复,不少人还自发地到道观轮流捐钱捐物,后来正阳观的小道士不慎将实情泄漏了出来,这样除了唾沫星子之外,青风再也得不到丝毫怜悯,渐渐疯疾日重,不久就溺死在了后山的一条溪沟里。
堪舆
  
  秋日,云高气爽,田垅里的庄稼已经收割完结,只剩下一茬茬的麦杆子,三五成群的雀鸟在其间争抢着啄食遗落的谷粒,道路两旁的的蔓草虽然不如盛夏里那般浓绿茂密,但一丛丛野花红紫杂错随风轻曳,看起来也别有一种艳丽风情。
  一群马队停在了路边,不过,他们可不是为了贪看风景,而是正在犯难——笔直的道路在此处分了岔,每条岔道的一侧都有座小小的村落,左边村口的桦木牌上,正写着“宋家村”三个大字,而右边村口的桦木牌上,却也写有相同的三个大字——“宋家村”
  这可让行路的客商傻了眼,方才在前面问路的时候,得到的指点是见宋家村即可右转上官道,可眼下一模一样的两座宋家村并立道旁,到底该依着哪条岔道行走呢?
  无奈之下,客商们只得再度下马,在村中询问半天,才算问明方向重新上了路。
  “真是的,怎么两个村子取一样的名字,谁搅得清呀?”有人嘀咕:“而且感觉上好象有说不出的古怪!”
  这句话顿时得到了大多数人的附合,方才进村的时候,大家确实都有异样的感觉,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有人忍不住在马上回过首去,苍茫的暮色下,两座小村庄异常静谧,村落里的树影在夕阳里轻轻摇曳,枝条显得格外柔软。
  “那是灵幡!”一个眼尖的人忽然失声惊叫起来:“树上……树上扎着得都是灵幡!”
  一阵风吹来,所有的人都禁不住打了个寒噤,一经点穿,大家都省悟了过来,不由遍体生寒。方才急于赶路,一时间没有注意村子里的古怪情形,回想起来,何止是树上扎满灵幡,家家户户的门窗上糊的分明也全是白布。
  “不……不会是遇上传说中的鬼村了吧?”
  “好象村子里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和小孩子!”
  “而且连猫狗都没有一条,一定是了……”
  一群人越说越真,终于不知是谁发一声喊,策马狂奔起来,足足跑出去几十里地,直到一座城镇拦住去路,大家才在极度的疲累中勒住了马缰。彼此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个个汗流浃背不提,不少人甚至连头帻、靴子都已不知去向。
  看到这群人的狼狈模样,城门口顿时有不少闲人围了上来,等听他们说出刚才的遭遇,几个闲人顿时大笑起来:“哈哈哈……那可不是什么鬼村……”
  原来是曾在京城为官的宋侍郎,活着的时候就最重堪舆风水之说,所以去世以后两个儿子为安葬父亲一事几乎打破了头,哥哥在城西选了一块牛眠穴,弟弟则在城北相中了一块睡虎地,兄弟两人都坚持自己所选才是风水宝地,谁也不肯退让,结果等到出殡那天,宋侍郎的棺材抬到这里便再也前进不了半步。
  “去年那边还没有村落,只有两家各自搭的灵棚,看来兄弟二人是耗上啦,居然在此地长住起来……也许等明年你们再路过那里,会变成城镇也说不定呢……”
  原来如此——听到这样一番合情合理的解释,一众客商才算稍稍松了口气,想起方才惊慌失措急于逃命的情形,不禁又好笑又好气起来。
  果然,转过年再重走老路,两座小村落又有了扩展的趋势,据说更有不少擅长青乌之术的相士闻风来投,兄弟俩这个搭建起豪华的锦棚彩幢,那个请来大德高僧日夜讼祷,都以示父亲久久无法落葬并非自己不孝,而是对方横加阻挠的缘故。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了将近二十年,直到两兄弟先后去世,他们的妻子倒是立刻打破成见联起手来,先将那些在宋家村混迹多年的术师全数轰走,对于兄弟两人生各自所选的两块墓地也完全否决,两妯娌一起在城内外寻访察勘,不到十天就已达成共识,将公公宋侍郎和两人的丈夫一同葬在了城外十五里地的青台山下。据说落葬的时候,两位夫人还放出话来,说是这块地三年之内就会先发一位孝廉,替宋氏门楣增光。
  “妇道人家,懂什么风水!”那些被赶出宋家的江湖术士们自然对此嗤之以鼻:“三年……三十年也发不出个屁来,宋家不倒霉已经是上上大吉了!”
  不过强有力的事实很快就封住了这些术师们的乌鸦嘴——不过两年光景,长房里的第二个儿子就高中头名武孝廉,应验了两位夫人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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