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家IPO终止



来源:上交所、深交所
投行业务资讯整理
图:图虫创意

2022年01月27日,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二),上交所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于跨行业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同源技术的多元应用”为核心战略,基于自主研发的机器视觉技术平台,面向消费电子、印刷、农产品、交通等多元化行业,提供以外观检测功能为主的机器视觉系统,助力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从而优化质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自动化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检测设备、印刷检测设备、其他行业检测设备、自动化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软件系统等。
和江镇直接持有公司 633.0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0%;王岩松直接持有公司 584.7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9%;方志斌直接持有公司 482.1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7%,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700.0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7%。此外,三人还通过征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47%的股份。三人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融资金额2.84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1.关于科创属性
1.1关于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申报材料: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发行人属于“智能制造装备业”中的“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发行人产品构成、特征及性能,及同行业公司行业分类,进一步分析发行人行业分类;
(2)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所处行业细分领域发展规划,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相关情况,分析发行人新技术新产品是否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和科创板支持、鼓励的行业领域,是否具有原创性、引领性和前沿性,公司是否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关于竞争状况及市场地位
根据申报材料:(1)根据机器视觉产业联盟发布的《中国机器视觉市场研究报告 2021》中 2020 年度企业调查结果显示,按销售额计,发行人在 2020 年机器视觉行业排名第六;
(2)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较多,但发行人在分析市场地位时仅列示“公司偏光片检测设备获得了国际偏光片龙头厂商日东电工的认可”,偏光片外观检测设备报告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1,293.77 万元、6,205.44万元、5,588.21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招股说明书引用的《中国机器视觉市场研究报告 2021》发布主体、研究对象覆盖面及内容权威性,其中“发行人在 2020 年机器视觉行业排名第六”相关“机器视觉行业”定义及范围,是否与发行人所在细分行业一致;
(2)按细分产品引用行业认可的权威数据来源或选取行业通用测算方式说明/测算发行人产品市场排名、市场占有率,并客观说明公司竞争劣势。
1.3关于技术先进
1.3关于技术先进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发行人的技术体系由技术平台的框架+底层核心技术构成,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是底层技术和技术架构的综合;
(2)机器视觉的功能主要分为四大类:外观检测、识别验证、尺寸量测、引导定位。
请发行人说明:
(1)外观检测相较识别验证、尺寸量测、引导定位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方面的技术水平及难点;
(2)业内如何衡量算法、软件等机器视觉检测技术的先进性,发行人软件为应用软件,还是基础软件、支撑软件;
(3)发行人核心技术原创技术内容,技术创新点或亮点内容所在,在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外相关技术产业化应用情况,核心技术的关键技术及其业内成熟度;
(4)发行人人工智能技术、3D 视觉算法的同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情况,发行人的掌握和应用是否处于初级层面;
(5)量化说明软件平台对发行人产品性能的提升,软件平台是否主要为解决企业自身产品问题,对行业技术有无影响,是否为行业所认可,机器视觉行业拥有自主软件平台的企业情况,业内主流软件平台提供方及发行人软件平台与该等提供方的差异和市占率情况。
请发行人结合问题 1 及公司实际情况,就以下事项补充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发行人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在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的竞争劣势等;
(2)发行人产品硬件来自于外购,发行人主要技术为软件、算法;
(3)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分散,单一产品客户需求量较小。
请发行人:
(1)删除“技术体系被模仿的风险”;
(2)如人工智能技术、3D 视觉算法的掌握和应用未达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请删除相关内容。
1.4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人员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 1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3 项。发明专利中应用于消费电子、印刷、农产品的分别为 6 项、11 项、8 项,按授权时间分别于 2018 年及之前、2019 年、2020 年获得 8 项、13 项、12 项;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王岩松、方志斌、王郑、和江镇署名专利数量分别为 28、8、13、7 项,但非核心技术人员,初期曾负责技术开发工作,后已转变职能。
请发行人说明:
(1)2019 年、2020 年申报专利较此前专利获批时间明显缩短的原因,已获专利此前申报实用新型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各年专利保护范围与产品结构的匹配情况,消费电子领域专利数量、保护范围与公司该领域产品展业情况的匹配情况,相关侵权风险(如存在);
(3)公司原核心技术开发团队与现技术团队在公司核心技术、专利方面的差异,公司产品销售情况与此差异的匹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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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 PC 材料、PMMA 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等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进口替代,填补国内空白”,已发展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制造商。
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盖板材料、光学结构材料、印刷和阻燃材料等,是制造消费电子产品背板、触控显示屏前盖板、背光模组、偏光片和道路交通指示牌等产品的重要基材,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家电、汽车和交通安全等领域。
公司偏光片基膜产品包括位相差膜和 PMMA 材质的 PVA 保护膜,系公司不断创新研发的新产品,分别用于替代现有偏光片结构中被国外厂商垄断的位相差膜和 TAC 材质的 PVA 保护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伟晖电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刁锐鸣、张定芩夫妻,二人通过伟晖电子间接持有公司38.8423%的股份,刁锐鸣直接持有公司 0.4051%的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39.2474%的股份。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69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预计融资金额8.0986亿元,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等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盖板材料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31,271.30 万元、33,999.28 万元、31,565.74 万元和 18,292.41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 64.32%、68.71%、58.38%和 57.40%。
华为(其中主要为荣耀品牌)是公司背板复合材料产品的主要终端应用品牌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用于华为品牌(含荣耀品牌)的背板复合材料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01%、23.99%、16.98%和 9.66%,自 2020 年起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不含深加工结转)分别为 6,006.22 万元、5,800.99 万元、5,555.29 万元和 3,224.6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0%、11.39%、10.08%和 9.84%。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关于复合材料背板业务
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发行人目前销售占比最大的产品为复合手机背板材料,2020 年盖板材料(基板+功能性徒步涂布)销售金额同比下滑10%以上,主要因客户华为受制裁影响,发行人用于华为品牌(含荣耀品牌)的背板复合材料销售额出现下滑,2020 年 11 月华为已将荣耀品牌业务对外出售。
(2)发行人于 2018 年成功研发 PMMA+PC 复合手机背板材料,主要用于 5G 手机,公开资料显示,2019 年 PC+PMMA 全球手机背板复合材料的市场规模为 1,400 万平方米,产值约为 8.40 亿元至 10.50 亿元,预计 2022 年 PC+PMMA 手机背板复合材料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2,800 万平方米。近年来,发行人多家竞争对手正在逐步进入该领域,产能扩张加快,如道明光学、苏州奥美、浙江凯信、颖台科技等。
关于偏光片业务
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至今,发行人已累计投资约 10亿元用于偏光片基膜产品,偏光片基膜由于具有极高的技术难度,目前仍为国外垄断,尚未开启国产批量化生产。偏光片基膜业务系发行人未来重要发展业务领域之一,发行人分别于 2018 年和 2020 年购入两条生产线用于生产 PC 材料位相差膜和 PVA 保护膜基膜,目前已小规模生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
(1)发行人拉伸一线主要产品为2.0米宽幅相位差膜及偏光片PVA保护膜,2021 年上半年相位差膜产品实现收入 282.48 万元(未经审计),2.0 米宽幅偏光片 PVA 保护膜产品正在厂商验证中。发行人拉伸二线产品 2021 年上半年已出货 1,701.02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 2,825.45 万元。
(2)发行人偏光片 PVA 保护膜产品预计 2021 年可实现盈亏平衡,盈亏平衡点对应收入为 12,601.61 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拉伸一线产品偏光片 PVA 保护膜客户验证具体进展及预计验证周期,2.0 米宽幅相位差膜产品在手订单情况,结合下游厂商对发行人产品需求情况、发行人产品竞争力等说明未来拉伸一线产能消化前景。
(2)结合目前拉伸一线、拉伸二线产品销售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产品验证情况等说明发行人预计偏光片 PVA 保护膜产品 2021 年可实现盈亏平衡是否审慎,并结合最新情况更新拉伸一线、拉伸二线关于盈亏平衡点的预计,量化说明如 2021 年拉伸一线、拉伸二线未能如期实现盈亏平衡、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
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募投项目之一为前盖板材料,下游主要运用场景为手机、笔记本及汽车显示屏。发行人拟通过采用复合材料技术对现有玻璃进行升级替代,目前已将样品送至传音、小米,发行人未进入苹果手机供应链。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高端手机触控面板例如苹果手机前盖板的材料为康宁玻璃。
(2)发行人另一募投项目为超大宽幅、超薄偏光片精密功能性涂布生产线建设项目,可在 PVA 保护膜(基膜)基础上经表面处理后制成的精密涂布功能膜。公开信息显示,目前能够生产偏光片 TAC 功能性薄膜的国产企业较少,新纶科技于 2016 年国内首例投资建设 TAC 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原定建设5 条生产线,2 条产线已于 2018 年 11 月投产,2020 年 5 月,因柔性显示领域和技术变化较大,新纶科技决定终止对后续 3 条产线的投入,该项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请发行人:(1)结合复合材料前盖板和玻璃盖板的性能参数和销售价格差异情况,从性能和价格的角度,分别说明是否对玻璃盖板材料已形成相应的替代优势;区分不同手机品牌,说明在手机前盖板材料中,玻璃和复合材料前盖板市场占有率情况,复合材料是否在进入高端手机领域存在障碍;发行人目前将复合材料技术运用于盖板领域是否成熟,是否已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风险提示。
(2)说明基于 PMMA 材质的精密涂布技术与 TAC 材质的精密涂布技术是否存在重大技术差异,是否可继续沿用传统技术,是否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情况;结合精密涂布技术的主要技术难点和攻关痛点问题,说明发行人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人员储备情况;结合发行人在涂液调配方面的技术储备、人员、生产经验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日本先进企业的技术差异,补充提示募投项目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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