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菁士跟我有点儿亲戚关系,他爸以前做过广东省南海县的县令。因为这一层原因,他在广东生活过。住的年头儿多了,朱菁士对广东的风俗人情知根知底。有一年他回来上坟,顺道儿来看我,跟我说起了广东卖亲爹的奇特风俗。
朱菁士说:“广东人厉害,谁跟谁互相看不顺眼,说动手就动手。最厉害的是打群架,参加的人有好几百,枪炮都用上了,就跟打仗一样。他们管这叫‘械斗’。械斗还讲究规矩呢。两方面的人先约定好,哪月哪天在啥地方开战。没开战之前,他们都花大价钱雇打手,谈好条件:打赢了有奖赏,打死了有补偿金。所以平时一些到处混日子的社会渣滓一到这时候就来劲了,蹦着高地参加。这样就出现了卖亲爹的事情。好比说有一个老头儿老得就剩下一把老骨头了,再不能给儿孙们当牛做马了,儿子跟儿媳妇又生就的牲口性格,嫌老头儿没用了,就整天不给好脸色,明里暗里咒骂老不死的早死早投胎。那老头儿受不了这份儿气,觉着活着没啥奔头儿,听说械斗需要人手,就报名参加了。儿子也不拦着。到械斗那天,岁数大的、身体差的,都被安排打头阵,能活下来的没几个。人被打死以后,家属就去领补偿金,根本不知道‘不要脸’三个字咋写。最恐怖的是,周围人都觉着这很正常!不过,这类卖亲爹的事情也大都发生在没文化的人身上,稍微有点儿文化的人是做不出这种遭雷劈的事情的。”
朱菁士又跟我说他爸当南海县令的时候,惩治过好几个这类卖亲爹的混球,可是这种恶俗终归还是没法子铲除。
(根据1919年由上海改良社会研究所编辑出版的《中国黑幕大观》翻译的,原来的文章名是《卖父》,作者署名“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