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求识路上第100天,都说21天养成一个习惯,100天后竟有一种功德圆满的错觉。其实不是错觉,而是认知的另一面的样子,如果一个人每天不去严格限制自己做些什么,有再多的100也无济于事。
这100天以来,每日写文字1000以上,100 x 1000=100000。十万字于我而言是个很好打破认知避障的数字,以前总觉得写书的人好厉害,他们一生写那么多的书,是如何做到的?现在看来每天一千字,三年后可写一百万字的作品。很难吗?不难。
写多少字并不能代表有多少水平乃至于思想。写字等同于识字读书,是人运用的一种工具,最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本身拥有什么样的思想,于是每日写作就成了表述思想的基础要求。写一百万字只需要三年,假如人能做事的时间有60年,那抛出写作的三年,用剩下的57年去获得认知、获得智慧、获得精彩的素材,那足以写出精彩绝伦的文章和著作。
可理想在不曾付诸行动的时候我认为它等同于幻想。也等同于道理我都懂,可是我就是没去实践。人生的感悟或者悔悟往往在经历重大事件或者人生时间耗散得差不多后才得以获得。普通人经历重大事件的可能无非生老病死。难道非要等到一生快结束的时候才来总结人生的得与失吗?那时候纵然有所得,也不过是西山日薄,风中残烛,以奄奄一息之力获得个无能为力之所得,实在让人追悔莫及。譬如学车考驾照,总是在错了一遍又一遍之后才能把握住正确的方向盘,有的学员就害怕错,可我却不害怕错,除了人身性命的大事上错不得以外,其余都可以错,因为错才会知道正确,错误是正确他爹。
在这100天里所写100篇文章,真正的量优而质精的作品少之又少,若以此来论我便应该自绝于墙角,偷偷删除所有文章,从此不再写一言一语。事实是什么呢?
事实是通过100篇文章的书写,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和可取之处;我能通过文字表达我的想法,这就是得;我知道写作是欠缺些什么,一篇文章的写成可能需要读一本书作为支撑,这也是得;唯一的坏处大概是浪费了太多空闲的时间,屏幕所发出的光损坏了眼睛。仅此而已。正如《这才是心理学》中所说到:“科学方法的本质是证伪,即对我们的经验、常识和直觉,产生怀疑、挑战和批评?从原则上而言,心理学家不怕犯错,但害怕以假乱真。”
100是个圆满之数,以年龄论,叫做“期颐”。语本《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郑玄 注:“期,犹要也;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 意思是人活到了一百岁,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需要别人来照顾和供养。人到100岁,那的确不容易的,不知要在年轻时候打下多少基础才能延长至100年,换句话说100年是一百年之前所有时间里对生命作出延长的结果。
于读书而言,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把厚厚的一部书读100遍的人很少,大概只有三人:一位是巴金,把《古文观止》读了100遍;另一位是矛盾,把《红楼梦》读了100遍;再一位是苏步青,童年放牛时把邻居家一部残缺不全的《三国》读了100遍。要不要读个一百遍的书试试?比如《伤寒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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