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城管”硬闯社区防疫卡点热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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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管驿站原创


2020年4月5日两江交汇发布“江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网民反映“城管硬闯社区,不配合防疫工作”情况的通报”:


内容如下

【关于网民反映“城管硬闯社区,不配合防疫工作”情况的通报】4月4日,网上有视频称“武汉民意街城管硬闯社区,不配合防疫工作”。区指挥部高度重视,责成民意街工委立即调查处理。
经核实,当天中午,三名街道聘请的协管员何某某、黄某、颜某,经过民意街友谊社区封控卡口时,与值守人员发生冲突,并辱骂值守人员。事发后,民意街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值守人员表达歉意。当晚,民意街工委和纪工委按程序对涉事人员何某某、黄某、颜某作出辞退处理。
区指挥部要求各街道各部门继续严格小区封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坚决克服工作中疲劳、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江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5日
事情经过视频如下: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又掀起一拨对“城管”讨伐的狂轰滥炸,城管形象持续被社会、媒体、网络贬低。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城管”负面新闻层出不穷,从“武汉城管围殴配菜员”到“深圳福田华强北城管拖行外卖员飞踹行人”,再到此次“武汉民意街城管硬闯社区”,城管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分析发现,他们有一些共同点“城管协管员(市容巡查员),属于街道办事处”,我们看一下,武汉城管围殴配菜员的城管属于汉兴街公共管理科人员,深圳福田华强北城管拖行外卖员飞踹行人”中的城管属于华强北福田保安公司人员,连协管也算不上,此次“武汉民意街城管硬闯社区”中的城管是民意街道聘请的协管员;在新闻报道和相关政府通报中他们被冠予“城管”人员,他们是不是城管在社会上和城管内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社会上普遍把他们定义为城管,城管内部大部分人员则认为他们不是城管。

社会、媒体普遍认为管理街道市容的人员都是城管,特别是身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人,他们不分市容管理者是城管局或者城市管理执法局人员还是街道办(乡镇)人员,不分是带执法证的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员还是外聘(保安)人员。
城管内部认为城管是县级以上城市管理局或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在编人员,严格来说不包括编办主导的大综合执法人员,协管员、外聘人员、街道办市容·管理人员并不能称为城管,城管人员被限定在城市管理局和住建部主导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式在编人员里面。
认知的差别在于城市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城管体制改革目前没有全国一盘棋,国家把它列为地方主导的事务,以前城管只存在于县级以上城市,城管城市的管理者;现在随着执法重心下移,城乡一体化发展,乡镇、街道办事处出现了城市管理者的身影,此“城管”已不是当初意义上的城管,他们和县级以上城管局并非上下级关系,有的连业务指导也没有(乡镇办事处综合执法业务主导部门跑到司法局去了),这样的“城管”我们这些城管人是不认可的。
随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重心下移的推进,未来街道办事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负面新闻将会不断出现,这是因为;
一、队伍建设刚起步。
县级以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以逐渐步入正规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城市管理已基本告别“冷、横、硬,简单粗暴”,而乡镇(办事处)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管理简单粗暴现象严重,像八九十年代的城管,由于信息化网络的发展,负面新闻更容易传播。
二、体制机制不完善。
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的执法文书,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现有的城管部门一二十年都未完成的事,乡镇(办事处)更缺乏。
三、执法依据不充分。
办事处(乡镇)执法存在一个上位法问题,行政执法权按现行的法律体系只授予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办事处作为执法主体,与行政立法精神向冲突,被处罚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办事处(乡镇)易败诉。
四、执法装备匮乏
执法车辆、服装、记录仪等相关装备标准配备不足。特别强调一点,他们的车辆、服装与住建部规定的城市管理执法标志标识一样违不违法(违规),值得思考。
五、人员编制混乱
现在县级以上城管部门存在的编制不足、人员混乱现象在乡镇(办事处)更为突出,事业编、临时工、协管、保安等同时共存,管理混乱。
    争论止于智者,“城管”已不是昨天的城管,市容管理永远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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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规半夜犹啼血  不信春光唤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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