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岳阳城内,有个叫悦来玉器的店铺,老板娘潘美长得美若天仙,但凡男人看一眼就无法忘掉。当时城内许多男人争先恐后去光顾这家店,无非就是想一睹潘美的绝世容颜。
按理说能当老板娘的女人往往见多识广,在男人堆中左右逢源。可潘美不一样,对于所有男人,哪怕是玉器店的大客户,她从来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让男人又气又恨。
潘美的丈夫叫刘知,只有三十来岁。别看年纪轻轻,可他做生意很有天赋。玉器店在他的经营下,生意越来越红火,他也成为城内鼎鼎有名的俊才。
自从生意做大后,刘知让潘打理玉器店,自己带着下手奔赴全国各地,去采购优质玉器,导致夫妻俩聚少离多。
话说有年夏天,刘知带着仆人去苏州收购玉器,半道上他认识一个官宦子弟,此人叫陈伟,其父曾官至一品大员,后来辞官告老还乡。由于陈家家大业大,所以陈伟整日无所事事,到处游山玩水,还经常调戏年轻女子。
虽然刘知也算富商,但在陈伟这样的官宦之家面前,还是显得有点寒酸。所以在陈伟面前,刘知不敢造次。
当陈伟得知刘知娶了一位貌美如花的娘子,于是他开玩笑地说到:“刘老板,听说你家中有美妻。我还真替你担心,你说你每次去外地少则十天,多则一个月,你就不怕别人惦记你家娘子?”
见陈伟如此龌龊,刘知敢怒不敢言,当时他没说一句话,直接扭头就走。
虽然在外人看来,陈刚那番话可能也就是玩笑,可刘知总感觉不安。毕竟妻子太漂亮,自己经常不在家,谁能保证没人惦记着妻子?
想到这样,那几日刘知想了许久,最后在苏州停留五日后赶紧往家里赶,终于花了五天时间才到岳阳城。
当时正是凌晨时分,此时刘府大门紧闭,所以刘知打算从后门进来。等他到后门后,发现后门居然敞开。
难道家里进贼了?想到这些,刘知赶紧奔向潘氏房间。
推开门一看,只见潘氏穿着睡衣倒在地上,此时她已经没有任何气息。
刘知瘫坐在地上大哭,很快他的哭泣声将仆人,邻居吸引过来。
后来刘知在妻子尸首附近找到一把宝剑,他记得很清楚,几日前他和陈刚偶遇,当时陈刚手里也拿着一把宝剑。
第二天刘知拿着这把宝剑,去衙门为妻子申冤,他认为陈伟是凶手,希望大人为他做主。
有人证,也有物证,知县立马让人抓捕陈伟,并将他来到公堂上问话。
刘知一口咬定陈伟就是杀妻凶手,因为陈伟是城内有名的浪荡公子。刘知认为一定是陈伟调戏妻子未果,导致陈伟恼羞成怒后杀人灭口。
陈伟告诉县令,虽然自己有点花心,但他从来不敢有杀生的念头。
见陈伟还在强辩,知县拿出那把宝剑,质问他宝剑为何在案发现场?
陈伟说这把宝剑根本不是自己的,虽然上面写着“”赵某人送于陈兄”,但陈伟坚称没有见过这把剑,更不认识所谓的赵某人。
知县认为陈伟是在强词夺理,于是将他杖罚三十大板。由于陈伟从小娇生惯养,他一个富家公子,哪里受得了皮肉之刑?最后在知县的逼迫下,陈伟不得不违心承认自己就是杀害潘氏的凶手,还在证词上签字画押。
有了陈伟的证词,知县立马结案,随后上报给朝廷,只等着批文下来后将陈伟问斩。
看着唯一的儿子被判死刑,陈伟的父亲陈亮利用昔日的官场资源,到处托人求情,甚至还惊动当今皇上。
皇上念在陈亮曾经为朝廷做出的贡献,批准重审此案。
为尽快查明真相,皇上调集精兵强将,让他们务必一个月内结案。
当时青州巡抚赵亮负责督办此案,他到任后翻阅了所有案宗,认为陈伟定为凶手,证据全凭一把宝剑。虽然宝剑上写着是送给陈伟,但送宝剑之人赵某,至今没有查明到底是谁?所以赵亮认为结案太草率。
据赵亮调查,陈伟喜欢习武,虽然学的都是一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为了炫耀自己功夫了得,出门时经常佩戴一把宝剑。如果真是他杀了潘氏,他为何带着宝剑,还将宝剑遗落在案发现场?这不等于是不打自招?
赵亮反复看着这把宝剑,为今之计,只有通过铁器铺来寻找赵某。经过半个月的走访调查,赵亮最终确认那把宝剑是城东王麻子铁铺打制而成。
根据王麻子提供的线索,赵亮很快找到一个叫李商的书生,他承认宝剑上那些字是自己所写,不过是王麻子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帮忙写的。
至此赵亮感觉王麻子越来越有嫌弃,后来他命人将王麻子缉拿归案。当他看到李商后,知道再也瞒不下去,只好老老实实交代作案经过。
原来王麻子此人非常花心,他一直垂涎潘氏美颜,苦于没机会套近乎。
有天他在酒店喝酒时,无意中听到陈伟和别人聊天,知道陈伟也想勾搭潘氏,很快他有了一个嫁祸于人的计划。
王麻子知道陈伟平时出门喜欢佩戴宝剑,有天他偷偷跟踪陈伟,待他喝醉后将宝剑偷走,然后自己仿制了一把宝剑,并托书生李商写上那一行字,让人认为这把剑就是陈伟所有。
一切就绪后,夜里王麻子从刘府后门翻墙而入,那会潘氏已经睡了。
王麻子撬开房门后,他迫不及待地想玷污潘氏,潘氏惊醒后拼死反抗。
突然潘氏拿着那把宝剑,想要刺向王麻子;王麻子力大无比,轻易将宝剑抢过来。
就在此时,潘氏准备大喊救命,恼羞成怒的王麻子一剑刺进去,潘氏当场丧命。
最终案件真相大白,王麻子不仅杀害潘氏,还栽赃嫁祸给陈伟,险些让他成冤死之人。
王麻子罪大恶极,最后被判死刑;陈伟无罪释放。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所以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做人,切不可违法乱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