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官说12岁女孩被父亲性侵也不得堕胎,“宗教更有道德”?


刚刚看见观察者网发布的一则新闻报道,见:
https://m.toutiao.com/is/YsYCuna/?=美国密西西比州众议长:即使12岁的女孩被父亲或叔叔性侵受孕,也不应堕胎
就是这位老兄,美国密西西比州众议长,一个在美国做了“大官”的人,按照我们中国的说法,已经相当于“省部级”干部。他还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教徒,时刻在捍卫个人信仰。

冈恩
据观察者网引用美国媒体的报道说:
“据美媒29日称,冈恩告诉记者,他的‘个人信仰’是,如果一名12岁女孩被父亲或叔叔性侵受孕,那她仍然应该怀孕至足月,而不应堕胎。
这项裁决让支持限制或禁止堕胎的共和党人和宗教保守派人士欢呼雀跃,现年59岁的冈恩就是其中一员。”
看到这里,我就想质问一点:
都说宗教信仰可以“让人更有道德”,这里为什么就看不见道德了呢?
假设父亲或叔叔性侵12岁女孩,那肯定是严重触犯了法律。这种父亲或者叔叔,都是应该被抓进监狱的,判上十年二十年都没有问题。但是作为美国大官的基督教教徒冈恩,他不谴责犯罪分子,却要竭尽所能地保护犯罪分子们乱x生子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宗教让人更有“道德”吗?真是连最基本的法律精神都不顾了。

截图
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实践的基础,如果一个人枉顾法律,可以任意实施犯罪,侵害他人和社会的权益,我们就不能说这个人有什么道德。不愿意守法的人,根本谈不上什么有道德。而按照调查结论,恰恰是西方的宗教信仰者最不爱遵守法律。依据独立调查机构皮尤中心的研究报告,关押在在美国监狱中的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都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宗教徒犯罪率是无神论者的7倍。这也再次证明了,宗教信仰并不能促使人更加拥有道德。
一个12岁的女孩,她已经遭遇了很大的不幸,如果还要强迫她生下孩子,那么只能使得她更加悲惨不幸。当孩子长大以后,当他/她知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又要如何面对这个世界?而这些拥有基督教信仰的人,是不会管女孩和她的子女人生不幸的,他们只在乎自己的信仰。换言之,这些人其实就是极端的自私。他们的私,就是个人信仰得超越一切,哪怕突破法律和道德伦理的底线,用受害者的一生不幸来换取个人信仰都在所不惜。所以说,宗教信仰只能让人更加自私。因为宗教必须是排他性的,排他则建立在人性的自私上。
又想起了被梵蒂冈封圣的那个什么修女,她还挺有名气的,据说一辈子无私奉献给印度穷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她拒绝给癌症病人用药,因为她认为疾病是上帝的恩赐。有很多外国媒体曝光,直指世界各地寄给她的捐款下落不明。她每次出行都要预定最豪华的舱位和旅馆。更关键的是,她的所谓施舍,并不是纯粹地为了做好事,而是为了传教。这种目的性就是一种私。假设你不信她的教,她是根本不会收留你的。
再联系到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全球大规模的殖民、掠夺、奴役、屠杀、种族灭绝,既然宗教是让人敬畏道德的,为什么这些绝大多数人信仰宗教的国家,会做下这么多的坏事呢?
就说这个美国,当年沐浴圣光的传教士们亲自指挥白人杀光印第安人男子,强掠印第安女子给殖民者蹂躏,故意投放天花病毒有计划的消灭印第安部落,这就是他们的道德吗?

最后一个莫西干人
如果宗教真的让人更有道德,那么世界上这么频繁的战争暴力、违法犯罪是从哪里来的?
我又想起来了我的爷爷、父亲、叔叔、姑父,他们都是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打算为中国的医学事业略尽绵力(本人也有意愿)。他们都是无神论者,也是共产党人。也只有无神论者才能做到真正的无私,做好事都不求所谓的回报。西方信教信了几千年,可有几个信徒捐献遗体的?
作者:怀疑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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