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情侣没钱过七夕连续4天狂偷电瓶188块,把这个热情用到工作上还怕赚不到钱吗


近日,安徽阜阳,一对情侣没钱过七夕连偷4天电瓶,疯狂作案33起,盗窃电瓶188块,被抓时,男子还表示: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和我女朋友没有关系。

网友看后,疑惑道: 到底什么是爱情?有网友说: 还真有人偷电瓶养女朋友的。也有网友说: 被抓也要表白,好深情啊!还有网友说: 都这样,还过啥七夕啊!也有网友说: 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小伙了,为了给女友买个七夕礼物,值得吗?而且这女友也是虚荣,难道不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犯罪的吗?
也有网友说:没想到两人还合伙偷电瓶,没钱了,找份工作好好挣钱不行吗?如果女友真能为男友考虑,就不会要七夕礼物,估计可能女友表达了想要七夕礼物,从而这男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事。对于男友这样的行为,她本应该劝阻,也许经过她的劝阻,这事就不会发生了。
原来一位河南的小伙敖某和女友包来某是来阜阳找工作,然而这不是七夕节将至,敖某想给女友买七夕礼物,但是敖某奈何囊中羞涩。于是这对情侣就化身雌雄大盗,连续4天疯狂作案33天,盗窃电瓶188块,在敖某加班加点盗窃电瓶时,女友包来某给敖某在外围放风。而民警这边经过追踪侦查,于8月1日在阜城一出租屋将两人抓获,当时小伙敖某自己竟然想把责任揽下来,他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和我女朋友无关。”如今两人偷电瓶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甚至犯罪。安徽省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如果他们盗窃电瓶价值达到2000元,就构成了盗窃罪,188块电瓶起码也是2000元以上了。

而且他们不是一次盗窃,是多次盗窃,盗窃罪是跑不了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再说这敖某还想一个人揽下责任,可监控已经拍到,他女友也在现场给他望风,明显就是同伙。还真是“偷电瓶养你”竟然从一个笑话变成一个现实,这下好了,这位小伙敖某也不用想着怎么给女友买七夕礼物了,真的是得不偿失。

有网友说:4天偷188个电瓶,把这个热情用到工作上还怕赚不到钱吗?别说七夕礼物了,房子钱都能赚出来。这小伙子能处,有事真扛着,但这是违法的事,你们在走错了路。希望出来以后,你们能好好工作,早日结婚!
不过这两人的这操作让人无法理解啊!
一个七夕得需要多少活动资金啊,还连续四天偷电瓶。
节日,我感觉有经济基础的你就过好点,没有呢那就简单点过,为什么非得去刻意追求高品质的气氛呢?
这就是虚荣心在作祟,这样人生就有了污点了。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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