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话别人听不懂?你可能陷入了知识的诅咒|知识的诅咒



这是 哟西心理 的第 34 篇新知
阅读仅需 8 分钟
作者| UC 
前段时间,微博名为“花千芳”的作家与国民老公“王思聪”展开了骂战,“花千芳”的“英语无用论”和“王思聪”的“9012年了,还有没出过国的傻屌?”都成为了那段时间的金句。

最近有朋友把这件事翻出来说,他问到:“为什么王思聪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觉得答案可能是:贫富差距和阶级固化的问题。
实际上,在16年的时候,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报告中便透露,目前全国有效的因私普通护照持有量达1.2亿本*。
也就是说,每10个中国人里才有1人持有因私护照。但是,就算所有拥有因私护照的人都出过国,那么出国人数比例仍然不足全国人口的10%。
更可况,在这里面,必然存在一个筛选漏斗,所以出国的人数也必然会少于1.2亿的数字。所以也难怪,王思聪这番开玩笑似的评论,会被大家所diss。
这其实有点像当年晋惠帝所说的“何不食肉糜?”以及Queen Marie Antoinette所说的“
Let them eat cake.”
都是一种对事物认知不全面的表现。
而我今天要讲的,也是一个类似的心理学现象,叫知识的诅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
*因私护照持有数:这是一个南都的新闻,新闻来源如下:http://www.oeeee.com/mp/a/BAAFRD00002016110517875.html
另外,据彭博社报道,携程CEO孙洁在瑞士达沃斯论坛期间接受采访时预测,2020年中国持有护照的公民人数将会翻倍至2.4亿人。
1.
什么叫知识的诅咒?
今天我要讲的新知,叫知识的诅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
知识的诅咒,是一种认知偏误,指当个体在对外进行交流的时候,会不知不觉地假定对方跟自己有相同的背景,能够理解自身所表达出来的内容(Kennedy,1995)。
简单来说,我们一旦知道了某事,就无法想象这件事在未知者眼中的样子。
当你把自己知道的知识解释给别人的时候,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你可能很难把自己知道的完完全全给对方解释清楚。
所以你可能会不明白,为什么在你看来理所当然的事,别人却理解不了。

举些简单的例子。
经常会有一个游戏就是,当你听完一首歌之后,要求你去打节拍,给别人去猜这首歌是啥。
然而你可能会觉得,这答案很简单,但是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并不容易的事*。
又例如,当你跟朋友解释一个相对专业的问题时,你可能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很详细了,但是你的朋友可能会用一脸懵逼的样子来看着你。
还有就是,做父母的辅导孩子作业,会觉得怎么耐心详细地说了那么多遍,孩子也还是不懂。
另外,你现在跟年迈的父母去解释一些现象时,你可能会想为什么他们怎么说都理解不了。
以上的例子,都可以归因到知识的诅咒中。如果我们熟知某个知识/对象的时候,我们会很难想象,在不了解的人眼里,究竟这个知识/对象是怎么样的。
*拍节奏:这个也是1990年斯坦福的Elizabeth Newton所做的实验(类似),她当时有简单提及到这种现象。当时的解释是,拍节奏者知道音乐的答案(拥有这方面的知识),因此Ta无法想象不知道答案的听众为什么会猜不出来。
2.
如何突破知识的诅咒?
实际上,知识的诅咒在沟通中是挺容易发生的。一旦发生,那么这次的沟通,基本就无效了。
毕竟,当对方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你所说的话的时候,那你的表达,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只是一种自我满足?(如果这种情况的话当我没说)
不过不用怕。当你意识到自身拥有知识的诅咒时,那么它对你的影响,就已经减少一半了。
因为这时候的你,是自知的,你会开始有意识想要去改变这种表达方式。
而剩下的,就是沟通技巧的问题了。当你能够用合适的沟通技巧,来进行有效沟通时,那么知识的诅咒就会被打破。

《Made to Stick》里面有介绍到一种SUCCES(s)*沟通原则,适合进行有效沟通。
作者Chip Heath & Dan Heat (2010)把SUCCES(s)分为了6个原则:
1.简单(Simple)
当你在表达时,一针见血往往比滔滔不绝要好很多。你可以在表达之前,试试能不能用3min的时间来完整表达,并说服自己。
那要怎么表达才叫简单呢?就是说清楚:
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情节+结果
这样就可以了。
2.意外(Unexpectedness)
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微信里面有些谣言,可以传播甚广并让人印象深刻,原因之一就是这些谣言里面充满“意外”。
像我到现在还记得,之前广为流传的“冰水浴缸割肾事件”。
整个故事的动态变化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而这其实就是“意外”的本质。
那要怎么做,才能让内容充满意外呢?你只需要做到变化就可以了。
你可以是在讲述时候通过音调、语调和停顿的方式来进行变化,也可以在内容上,插入一些主体内容以外的变化。

3.具体(Concerteness)
越具体的东西,其实越有助于我们记忆。当我们把抽象化成具体的时候,对方也更容易接受。
例如,当我在说“知识的诅咒”时,如果我只是表达“指当个体在对外进行交流的时候,会不知不觉地假定对方跟自己有相同的背景,能够理解自身所表达出来的内容”。
你们可能会一脸懵逼。
但如果我把这个解释为“王思聪觉得都9102年了都怎么还会有沙雕没出过国”,再从这里开始解释,那你可能就好理解很多了。
这一个原则的核心在于类比和举例,这两种方法都有助于让内容更加具体。
4.可信(Credibilty)
什么让人觉得可信?细节、数据以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都会让人觉得可信。越可信的东西,越容易植入大脑里。
而又因为我们会比较容易产生“易得性偏见”,所以当你在表达可信的时候,发生在身边的事>细节>数据。
举个例子,当你陈述GDP数据增长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冰冷的数据,往往不够让听众回想起自己身边发生的变化来得印象深刻。
(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偏好,像理性者可能会更倾向于通过数据来被说服。)
所以这一步的核心在于,呈现细节,呈现数据,还有就是让他们想象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5.情感(Emotions)
研究表明,情绪记忆(emotional memory)*是最难刻意忘掉的(Keith Payne, 2007)。
所以如果说,我们在表达时,刻意引起大家的情感情绪,那么这件事情,就会更容易被接收和记住。
就像现在贩卖焦虑为什么那么火,也是有这个原因在。
至于怎么引起情绪,核心就是在于如何共情。
你想想当你在开始表达前,说服自己那3min,能不能引起自己的情绪,如果可以,那么也有很大可能能够引起别人的情绪,如果不行的话,不妨再换种表达方式。
6.故事(Stories)
最后一步,则是把你所想要表达的内容,包装成一个故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趣事,总比发生在自己身上容易接受。
你可以通过换主语的方式,让整个事件的表达,更像一个故事。
下次在表达的时候,不妨试试按照这六个原则走,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变化?
*SUCCES(s):最后这个s只是为了让大家看起来能够构成一些高大上的东西而已,毕竟成型的词组会更加好记嘛。
*情绪记忆(emotional memory):是对曾经体验过的情绪和情感的记忆。情绪记忆是情绪和记忆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力量”真的是有意思的事
最近在忙的事有很多
但是好像有力量的话
就什么都没问题了
今天插了很多图书馆的照片
如果能够住在图书馆里面
也是一件乐事呀
最近的你,有力量吗?

UC说:
“凡能被忘记的,都是不重要的”。
参考资料:
Kennedy, Jane (1995). "Debiasing the Curse of Knowledge in Audit Judgment". The Accounting Review. 70(2): 249–273.
Newton, Elizabeth Louise. 1990. The rocky road from actions to intentions. PhD diss., Stanford University.
Chip Heath & Dan Heath,Made to Stick[M],Random House, 2007
 
B.Keith Payne & ElizabethCorrigan(2007), Emotional constraints on intentional forgetting,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43(5): 78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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