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辛巳年间,苏州街头有个乞丐能让狗熊写唐诗,引来众人围观,事后有人偷偷让狗熊写字,没想到狗熊在纸上写“自己是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狗熊在纸上写,自己是长沙乡训蒙人,名叫金汝利,年少的时候被这个乞丐抓走,灌了药,变成了哑巴。然后乞丐捆住他的手脚,用针刺扎他的身体,让他浑身是血,趁着血还热乎的时候,把一头早就捉来的狗熊杀了,然后将狗熊的皮裹在他身上。等血干了之后,狗熊皮就和自己的皮肤粘在了一起,无法分开了,之后这乞丐就用铁链拴着他,让他表演写诗,以此赚钱,如今至少已经赚了数万贯钱。围观的人被吓了一跳,连忙将乞丐抓去了官府,官府后来才差人把金汝利送回到家乡。而那个乞丐,则被官府以“采生折(shé)割”罪判了凌迟处死。这个故事出自《清稗(bài)类钞》,故事的真实性无从考证,毕竟以当时的医疗条件,金汝利流了那么多血,和狗熊的血混在一起,难道就不会感染吗?他的吃喝拉撒又怎么处理呢?不过今天我们要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是否真实,而是“采生折割”这个罪。什么是采生折割呢?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采”是搜集的意思,“生”也就是原料,生坯,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而“折割”就是刀砍斧削。采生折割的意思,就是拐骗孩子或者其他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用刀和斧头砍去他们身体的一部分,让他们变成形状奇怪的残疾人。在汉代的时候,采生折割还是一种迷信行为,有些人认为砍去别人身上的一部分,能够采集生魂,然后实现自己的愿望,或者用来祭奠鬼怪。元朝的《元典章》卷四中,就曾明确规定采生折割这种封建迷信是重罪,但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演变后,采生折割虽然不再是迷信的产物,但却成为了一种极其残忍的赚钱方式。在明清时期,有一些非常残忍和歹毒的乞丐会用这种方式,人为地制造一些“残疾人”,让他们博取世人的同情,从而赚钱。有些乞丐甚至会将残疾人制作成“怪物”,博取猎奇的目光赚钱,比如刚才的金汝利,就被迫披上了狗熊的外衣卖艺。而同治年间,在山东也有乞丐将7、8岁大的孩子拐来,把他们的脸刮花,然后砍掉双臂,在他们的身上缝上蛇皮,打着“人面蛇”的名义招摇撞骗的事。倘若此事是真,年幼的孩童如何承担被砍然后被缝蛇皮的痛苦?恐怕这个成为人面蛇怪物的孩子,或许只是众多试验品中侥幸活下来的一个,难以想象到底有多少孩子惨遭毒手。因为采生折割这种手段太过残忍,所以明朝法律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不过更多的孩子,只需要被砍成残废就足以获取别人的同情了。虽然新中国曾集中打击了这些残忍害人的乞丐,现代社会已经见不到“狗熊人”、“人面蛇”这些事,但采生折割的残忍行径仍然存在。本世纪初期,相信不少人都曾见过在街头乞讨的残疾小孩,而他们绝大多数都曾遭到犯罪组织的殴打和逼迫。不光是小孩,就连成年人他们也会下手,今年7月18日,广州铁路公安局在成都、昆明、乌鲁木齐等铁路公安局的协助下,抓获了一个胁迫残疾人乞讨的重大犯罪团伙,抓了45名嫌疑人,端掉了3个犯罪窝点,解救被控制的聋哑残疾人25人。这个团伙一开始打着帮忙找工作的名义,以殴打、拘禁等暴力行为,以及拍裸照,强奸等威胁手段,组织聋哑残疾人在全国各地的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景区、商场等地乞讨,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而让人心寒的是,为首的几个犯罪头目都是90后,年纪最大的也只有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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