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时期,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政府购买的发展阶段有哪些?


唐朝政府购买的发展阶段。随着唐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唐朝政府购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规模也有所消长,表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点。总体而言,唐朝政府购买可分为兴起、繁荣、变通、扩展、衰落五个阶段。

一、兴起阶段。从唐高祖武德年间至唐太宗贞观年间,是唐朝政府购买的兴起阶段。在这一时期,政府购买具有临时应付、因事施行的特点,随着社会局势的稳定和经济形势的好转,购买的范围逐渐扩大,并开始制度化。
政府购买对于唐代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临时举措,对于解决经济、社会问题成效显著;二是购买的弊端己开始显现。
唐朝立国未久,就开始在西北边境和京师推行和氽。贞观四年(630),张俭在西北边境和氽以充边储。这次和氽既增加了边军储粮,又安定了边境局势,发挥了显著的成效,这是唐朝“在西北边地首次实行了和粲制度”。长安附近的和汆则规模更大,成效显著。《金石续编》卷四《和氽粟窖砖文四种》:

贞观十四年十二月廿四日,街东第二院从北向南第六行,从西向东第九窖,纳和栾粟六千五百石。第四头纪王府典签陈元瑜,右监门直长郑端、高买,太仓副使韩达,竖云宫副监常明,副使晋王府掾陆元士,使人水部郎中柳伟臣。
唐朝逐渐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和氽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和栾使”、“和汆副使”等使职,专人管理,提高粮食购买的效率。同时,常平仓制度也开始推行。
从武德初年起,到武德五年平定洛阳,唐朝政府充分利用隋朝社仓储粮,在此基础上推行常平仓制度,既以此收拾民心,又借之谋利,取得了良好效果。贞观十三年(639)十二月,太宗“诏于洛、相、幽、徐、齐、并、秦、蒲等州置常平仓”。

唐初政府购买马匹杂畜,首先是为了解决马匹匮乏问题,满足战争的需要;同时,还用来解决农业生产畜力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唐朝政府在边境大规模购买马匹,为官营畜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通典》卷二五《职官典七太仆卿》注:
贞观初,仅有牧牝三千匹,从赤岸泽徙之陇右。十五年,始令太仆卿张万岁勾当群牧。至麟德四十年间,马至七十万六千匹。
从贞观初年设置陇右群牧、有马3000匹,到麟德年间马匹发展到70万余匹,政府买马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扩大牧群,改善马种。陇右群牧设置后,唐朝临时性的购马活动仍很频繁。如贞观十五年(641),唐遣使册立西突厥叶护可汗,“上又命使者多赍金帛,历诸国市良马”。

这次买马活动虽被魏征谏止,但仍可见唐政府购马欲望之强烈。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逐渐完善,政府各机关购马也逐渐制度化。《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十年(636):
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二百六十一,皆隶诸卫及东宫六率。每岁季冬,折冲都尉帅其属教战,当给马者官予其直市之。全国600余所折冲府所需近2000匹官马,都是由政府购买而来。此外,承直马、六驮马等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战马、驿马也有相当大的数量通过购买。
长安附近的和市逐渐兴起。《旧唐书》卷七八《高季辅传》:“正丁正匠,不供驱使;和雇和市,非无劳费。”相比其他时期,这一阶段的购买弊端对于社会的危害还不太明显,主要表现在“扰民”这一点。为了从法令上杜绝地方政府刻意外求、搜购珍奇异物的弊端,从贞观年间就规定,每郡购买的土贡不得超过绢价50匹。

二,繁荣阶段。从唐高宗永徽年间到唐玄宗开天年间,是唐朝的鼎盛时期,也是唐朝政府购买的繁荣阶段。政府购买的领域空前扩大,商品种类非常丰富,奢侈品在商品总量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政府购买制度日渐完备。但随着政府购买的迅速发展,其弊端也表现得日渐明显,并暴露出其自身的制度性缺陷。
(一)购买规模空前扩大
1.农林产品。长时期的国内和平环境,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唐朝的粮食市场随之也日益活跃。“天宝年间因常平仓制度及和氽政策的影响,大约有一千万石的粮食进出市场,这对繁荣商业产生了不小影响。”
应开天年间,政府购粮达到了空前的规模。首先,常平仓的规模日益扩大。经过高宗、中宗、睿宗、武后诸朝的努力,到开元二年(714),除江南、岭南、淮南、剑南、两浙地区外,天下诸州普遍设置了常平仓。开元七年(719),建立了中央财政拨付各州常平仓本钱的制度,“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

这一年天下诸州常平本钱约为33.2万贯,购买粮食以粟计约100余万石。常平仓管理机构也进一步完善。唐代太府寺属官有常平署,地方设置有仓曹司仓参军,各地常平仓的储粮数字每年要和正仓、义仓一样向中央报告。
天宝年间,常平仓购买粮食规模更大,制度更加完备。“天宝八年,……诸色仓粮总千二百六十五万六千六百二十石……常平仓总四百六十万二千二百二十石。”据李锦绣先生测算,“天宝八载常平仓贮粮折合成粟616.3万石。超出了开元七年置本后常平仓氽粟的最大限额100余石达500余万石”。
这一时期,和粢发展到空前规模,并进入国家预算。开元二十四年(736),和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被纳入长行旨开元二十五年(737),和窠大规模推行于关中:

到天宝年间,和汆的预算形态更加成熟。“天宝中,岁以钱六十万缗赋诸道和汆,斗增三钱,每岁短递输京仓者百余万斛。"军仓和汆成效更为显著,“在开元末至天宝间,军仓储粮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来自和汆,来自屯田和正租者各占百分之十五一一二十”。
陇右监牧系统马料的供给,也有部分依靠政府购买。天宝中,约有近百万斛粮食补充陇右诸牧监马料。唐朝政府购买薪炭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其和市木槿一-六万根,每岁纳寺”唐朝政府兴建土木工程所需木材也往往由购买得来,睿宗景云二年(711),为金仙、玉真二公主建道观所需木材,就是由政府购买。
唐朝政府还通过对外贸易,大规模地从国外引入稀有木材,以供给社会上层奢侈生活的需要。输入唐朝的稀有木材,主要有紫檀、梱木、白檀、香檀等。

2.畜渔类产品。为了发展国营畜牧业,唐朝在营州、幽州、西受降城、云中、朔方、河东、安西等地开展互市,大规模地购买马匹,这对于改良马种、扩大牧群、增强军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开元年间,西受降城设置了专门的绢马贸易市场,唐政府每年用数十万匹绢换取突厥马。
为了满足政府对牛羊的需求,唐朝政府一方面在同州设沙苑监,牧养牛羊;另一方面,还定期或适时地在国内外购买牛羊。政府购买牛羊有时是为了给官营监牧提供畜源,满足对牛、羊肉的消费需求;有时是为了解决物资运输的畜力问题。如在西州,长运坊负责官府和军队物资的运输。长运坊的牛由于常年死损,需经常购买补充。
3.矿产与资源产品。铜、铅、锡等金属矿产,官未采者,要由政府购买,政府将私人开采的铜、铅、锡全部购为国有,既“保证官府铸币的基本原料,同时也使政府对于有厚利可图的铜制器皿及工艺品原料的控制”。

除了铜、铅、锡,“诸金银坑所产金银,除了作为赋税上缴,其余也大都由政府收购。通过税收等方式,把全国生产的金银大量集中到中央政府和皇室”。建筑、陶瓷等官府手工业需要使用大量的非金属资源,如土、砂、石灰等,唐朝政府也大量购买这些非金属资源,用以保证官府手工业的需要。
政府土木建筑所需赤土等,须由右校署根据需要和市,“凡修补之料,每岁京北、河南及诸州支送麦舞三万围、麦麴一百车、麻祷二万斤;其石灰、赤土之属,须则市供,不恒其数”。除赤土、石灰等建筑用材料需购买,许多非金属原料,如明矶等,也要由政府从国外购买。.
4.加工业产品。出于调节收入结构和满足奢侈生活的需要,到开天年间,唐朝政府开始大规模地购买“轻货”,即各地出产的土特产和手工业品。

天宝年间,韦坚“规宇文融、杨慎矜之迹,乃请于江淮转运租米,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这些轻货种类宠杂,数量巨大,主要是江淮地区的土特产。义仓变造之法被推行到全国各州县仓库、地税丁租,用于购买地方轻货。
唐朝中央政府经常大规模地购买香料。“当时海外蕃舶输入的蕃货,以香药(沉香、檀香、甲香、檐糖香、龙涎香等)、象牙、犀角、珍珠、毒瑁、琉璃,以及贝类等为主,其中尤以香药及象牙最多。”
高宗显庆六年(661),还特地建立了少府监简择进内海外购买物资的制度。诸州所需的药材,除了政府组织采集外,有些通过和市得来。地方州县和市药材,除了州县自用外,有时需要供给行军的需要。不仅军队用药,军马用药,很多也需要市场购买。

唐朝政府对于纸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对于用纸的种类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唐代朝廷用纸,主要来自杂贡。诸州杂贡的纸张,是各地名贵的特产,主要用于特殊使用。除此之外,各级官府用纸还需要大量地通过市场购买。
唐朝从尚书都省、六部到地方县、镇、关,都有勾官。勾官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给纸笔”,政府公务运转所需的纸笔,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公廨本钱息利购买的。
结语
为了满足政府政务运转或官僚消费的需要,唐朝政府还以土贡、别敕索物、和市等名目购买大量物资。不仅如此,帝王行幸驻哗之处物资供应、公厨杂物、馆驿杂物、车坊杂物、营仓窖所需甚至部分祭祀用品,都采用了政府购买的方式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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