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8月16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的一位女大学生去世。同乡为她集钱买了棺材,并写信给她的家属来认领,她的棺材一直被停放到北京的一个破庙里。
他的亲哥李惟琛得知她去世的消息后,不仅不出钱帮她料理丧事,还咒骂道:“死有余辜!”
她的同乡只好商量帮她集钱料理后事,但是在料理后事的过程中,她们从李超的遗物中发现很多往来信件,很是吃惊,于是转交给蔡元培、胡适、陈独秀、蒋梦麟、李大钊等老师阅览。
胡适看完信后愤怒地说:“必须为该女子作传!”
从此李超的事迹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并直接影响了她的同班同学庐隐、苏雪林等人的人生轨迹。01
李超是广西梧州金紫庄人,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家里也算是富裕之家,父母费尽周折也没生下儿子,只好将同胞兄弟家的哥哥李惟琛过继到家里,并将其作为家庭的财产继承人,按照族规,那时候的女孩没有财产继承权。
幸运的是胞叔在衙门做官,李超也跟着受了一些国文教育。她的两个姐姐和李超年龄差距比较大,都先后出嫁了,只有她尚未成年。不幸的是她的父母因病去世的早,她由父亲的小妾抚养。后来她的哥哥李惟琛成年继承了她父母留下的全部家产,娶了妻并纳了妾。
也许跟着鲍叔受了一些国文启蒙,李超从小立志于读书。民国初年,李超进入梧州女子师范学校学习,由于她学习努力,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民国学生
毕业后她暂时回到家,家里不是七大姑八大姨的鸡毛蒜皮,就是内部为了财产算计来算计去。她尤其对旧式家庭勾心斗角的生活感到厌倦。于是她决定出门求学。她先到了广州,进入国立师范学校学习,继而又进入另一所结方学堂。
20岁那年,乡里许多同龄的姑娘都嫁人了,李超还没有嫁人,一直在外读书。因为她思想反叛,不受束缚,她的嫂子就看她不顺眼,怕有朝一日要回来争夺她父母留下的家产。于是她和李超的哥哥商量,背着李超为她包办下婚约,企图用婚姻来拴住她的野心。
不久,哥哥就写信劝她退学回家完婚,此时的李超忙着学业,也无心结婚,于是她给哥哥写信说要以学业为重。
这让她的哥哥更是惶惶不可终日,怕她翅膀越来越硬,有能力回来跟她抢夺家产。干脆停了她的生活费和学费,强制让她回家完婚。
她气愤地给哥哥写了一封信:
“我每年所需学费不过百金,依家中的收入,这个数目应该难不倒哥哥,但是哥哥却不予以支持,还百般刁难。我真痛生不逢时,年幼时遭遇这样的事,现在只能在人间苟且偷生。我没有别的奢求,只想好好学习。”
执意要读书的李超只好找姐姐和姐夫帮忙,姐姐心疼妹妹,问乡邻借钱供她读书。
后来她在北京高等女子学校上学的朋友劝她去北京求学,并帮她提前给校方写了申请书,申请插班学习,但是校方有校方的规定,不接受插班生。但是同意她做一个学期的旁听生,待下个学期再作为正科生。
于是李超拿着姐姐和姐夫为她筹集来的钱,只身来到北京。李超无论刮风下雨从不缺课,终于她成为了女高师范国文班的正科生,成为中国国立教育史上第一届女性大学生中的一员。02
李超长期省吃俭用,营养不良,加之个人身体瘦弱,家庭施加的高压,她心里的愤懑一直难以排解。
这年冬天,她总是隐约感觉身体不适,头痛,还咳嗽,因为身上没有余钱,她一直拖着没有去医院。哥哥还威胁暗中接济她的姐姐,不许再接济她。
李超一连给哥哥写了几封求助信信,她表示并没有很坚决地反对包办婚姻,她只是希望婚恋对象能够是一个中学毕业的人。如果不是,就让家里出资供对方读书。
民国女学生
可是家中哥哥以为李超是在为抵抗结婚而找借口,还是坚决不肯给钱。
虽然她已身在北京,更无心争夺财产,但是哥嫂却如防贼一样防着她。家里上上下下都已成为哥哥的心腹,求救无门的她只能独自承受着一切。
自她在北京读书期间,她的哥哥一再写信催她回家完婚,她回信说自己两三年就能毕业后,毕业后就可以结婚,希望哥哥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财力上都能支持她。
本来她读书一年的生活费再加学费不过三百金,就是哥哥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遗产中支取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她的哥哥不仅不寄钱给她,还不准李超提到先前父母这些令他敏感的字眼。
李超在哥哥的一再胁迫下,不久就病倒了,时不时还会吐血。到了来年的春天,她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医生说是肺病晚期。
此时此刻,她举目无亲,贫病交加,生无可恋,一心求死。
后来李超病死在了医院里,她死后人收尸,没有棺材,她的同乡见她可怜,集钱给她买了一口棺材,将她的尸身暂时安放在北京的一个破庙里,给她的家人写信来认领。谁知好几天过去了,她的哥哥不但不来认领她的尸体,却写来一封信,信中说:“至死不悔,死有余辜!”
她的同乡看完信后也为李超打抱不平,大家商量集钱为李超料理后事,在料理后事的过程中,她们在李超的身上发现了几封信,这几封信都是李超生前和哥哥之间的往来信件,她们看后立即将信交给了胡适等人。
胡适看了信后十分吃惊,他决定为李超作传,虽然李超生前默默无闻,她的身上并无奇事,但是她的遭遇却引发了广大女性的共鸣。03
胡适与当时女高师的校长毛邦伟、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以及李大钊等54人在北京《晨报》联名发表《李超女士追悼大会启事》。
1919年11月30日下午,位于北京石驸马大街的北京女高师范学校,从校大门到礼堂之间的树木和建筑物上都用素绢和白花装点得庄严而肃穆。
会场中央悬挂着李超遗像,遗像上挂着蔡元培题写的“不可夺志”四个大字,左右摆放着来宾送来的二十多个花圈。
因为场地有限,追悼大会为了压缩人数,只给男宾发了入场券,即使如此,到会的学者、学生代表、社会活动家达一千多人。
胡适在会场上大量散发他作的《李超传》,篇长大约七千多字。这不仅是一次追悼大会,也是呼吁妇女解放的大会。
李超的同乡在大会上宣读她的生平事迹,当天的嘉宾有蔡元培、胡适、陈独秀、李大钊等54位学界名人。
李大钊
陈独秀专门发表演讲,为李超鸣不平,也呼吁像李超一样的广大女性觉醒,并提出女生有继承家中财产的权力。
蔡元培为此提出了解决穷苦女子的读书办法,还提出了义务教育的办法。
蒋梦麟称李超的追悼会是“奋斗精神的纪念会”,并将李超命为“战死疆场”的勇士。
12月28日,北京女高师范的学生及李超的同乡冒着严寒,在李超的家乡宣武门捐钱为她购买了一座墓地,为她立碑。
春节过后,大家又在李超的家乡梧州为她举办了比北京规模还大的追悼会。各界人士不下万人,各写挽联,参加追悼会,一时激起了反对封建婚姻的怒潮。
李超的追悼会后不久,湖南长沙的一位新娘因不满包办婚姻在花轿中自杀。
1920年1月,一个叫杨莼英的女子致信北京《晨报》,哭诉自己遭受迷信的婆婆的种种虐待。
李超的同班同学,也就是著名作家冯沅君带头和儿时在河南订婚的未婚夫退掉了娃娃亲,并投身于一段自由恋爱之中。
李超的另外一名同班同学庐隐也走出了包办婚姻的牢笼,开始了自由恋爱。
庐隐
曾经作家苏雪林说过她最敬重的人,唯有胡适。就是因为胡适作了《李超传》从而影响了女子财产继承权。当时胡适在课堂上讲到自己为李超作的传记,比《史记》中的《汉高祖本纪》和《项羽本纪》还要有价值。苏雪林一度很不屑,他觉得胡适是“荒天下之大唐”。当胡适的《李超传》正式发表后,她才明白胡适真不是吹嘘。
这就是李超,她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如果没有《新青年》的助推,她也许只是男权专制家庭和强权专制社会所残害埋没的一名殉葬者,而不是轰动一时并且助推人性解放、女权进步的殉道者。
参考资料:
《李超传》
《民国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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