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过一篇短文,就是讲了媒体广泛关注的胡鑫宇案件有关的事情。(《胡鑫宇这类案件,务必查清楚!》)
胡同学已经失踪两个多月了(消息显示胡鑫宇于10月14号下午从监控中进入盲区,随后消失。),至今没有确切音讯。学校的监控显示就在学校离奇消失,胡同学的家长到学校取证时还被光头老师殴打和叫嚣。
之前,不清楚学校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涉入此案,但是明白一定跟学校的一些主要领导有关。
看过网上的视频后,那感觉就不同了,不止是态度嚣张的问题,而是他们在明白地告诉你就是有问题。
同时,似乎还在警示其他相关知情人,要么闭嘴,要么行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意味。
这不像是演的。逻辑清晰、重点突出、中气十足,看来这一定是一个底气很足的校长?
如果他的实力是用来给学生带来好结果,那自然是没有问题;
但如果这种实力是狐假虎威且危害一方,那么这样的人,必须要用现代法治的力量让其消失。
案件还在调查当中,民众只能相信官方的调查结论。
但是如果结论明显缺乏逻辑,网友一定也不会善罢甘休。
任何的案件,警方都应该重视,并且以公正的立场处理,向社会传递一种积极、正面的信号,这个社会的气氛才会越来越好。
这已经是一起重大案件了。
有时候,小案件会累积蔓延为重大案件,尽管有小案件有小案件的处理法,但也不至于是非颠倒。
吏治,是长久以来的问题,但是人们自然更关注当代法制社会下,公权力机构如何处理具体的案件。
一旦处理不慎,就可能会导致民怨沸腾,民心失序,从而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就会不断发生。
公权力机构要有畏惧中心,普通人同样要有畏惧之心。
所谓的实力,换一个场合,可能根本上算不得什么。
那名嚣张的校长,或者前面更嚣张的副校长,他们在面对家长追求公义不得而持刀朝着他们之时,他们所谓的实力也就是空中楼阁了。
公权力机构必须有力量,如果没有力量,你斗不过匪徒,还拿什么主张公义?
有力量之后,这种力量的管控就显得很重要。
国家力量是为了保卫人民,而不是为了伤害人民。
国家力量是为了保卫人民,而不是为了保卫匪徒。
一些不法案件,已经有苗头了,就要提前干预处理,不必等到血流遍地,民怨成河,才去处理所谓的重大恶性案件。
匪徒往往无事生非,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发明创造。
但当人们都拿起刀枪之后,这些匪徒根本也敌不过人民的力量。
公权力机构,应该提前消除社会治安中潜在的问题,而不是到处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应该让人们的生活安定,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如果你见到有普通人勇敢地维权时,请不要小瞧他们,因为他们的努力,在事实上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
合理地维权,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一部分。
今天,笔者对公权力机构批评得比较狠。
但是,除了批评公权力机构,还能批评什么?
人性中的恶,从来都存在,只有法制力量去消灭这些恶。
而严格且灵活的法制,真的不容易。
应该有更多人士参与探讨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