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信“淳朴”,才能应对未来的生活!



乍听上去,这标题可能会伤害一部人的情感,但是细想一下,也许能让我们认识到现实的不完美,并且设法去热爱它。
这个世界是有淳朴的精神,但不是在所有人,也不是所有方面。
具体到日常生活,邻里之间、家族之间、亲友之间,在资源争夺、情感衡量之时,你会发现太多鸡零狗碎的事情,人性的阴暗面会在各种层面显露,甚至在悄悄地滋生着罪恶。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很多类似的故事,比如某某知名景点导游欺客、店家欺客、当地民众误导等等;某沾亲带故的邻居因为一件小事,大打出手,甚至动家伙等等。
那些旅游景点,遇见往往一辈子见到一回的陌生人,有那么一些人在不自觉地放大了内心的恶。
即便在熟人圈子里,甚至在长久的邻里之间,也常有因为利害关系纠葛而明争暗斗、彼此算计,来一根导火索就会爆炸。
如果,类似的现象,你没有见过,或者你见过的都类似琼瑶剧、小时代等等的影视作品,那么也许真的要做点功课,重新认识一下这个真实的世界,重新认识一下我们周遭的环境。
尽管少数人家庭条件特别好,学习、生活都在相对较高的层次上,完全不会接触到这些,但是以后的生活,对社会的认知还是不完整的。以后或许会在某个位置和角落“踩坑”。
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丰富一点对这个真实世界的认知。
这里并不是教人学坏,而是要鼓励大家认识这个真实的世界,知道这个世界的不完美。
而要改善这一点,只有积极地社会教育才能做到,系统性地社会引导。法制化、民主化,以国家法律代替团体自治,以集体监督优化公务体系。
当然也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的社会经济。社会经济越好,礼节、人性也更容易被宣传和普及。
而那些已经是坏人的,已经对社会造成伤害的成年人,对不起,这些人要么被惩治,要么被直接消灭。
这里,笔者补充一个观点:
对于重大的刑事犯罪的定性,不应该设置任何年龄限制。如果一个孩童存在一个主观意义上的杀人倾向并且已经付诸实施了,这样的人长大之后不会变得更加穷凶极恶吗?这样的人不应该从根源上消灭吗?
孩童有重大刑事犯罪的,其监护人可不仅仅承担民事责任,应该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社会在发展的同时,还要让文明进化。
文明,不是泛化的温柔,不是泛化的爱。
文明,主要是指人类文明。
连人权、人命都保证不了,你去关心太多的狗权、猫权,意义有多大?
个体的强和弱,智和愚,不是恒定不变的,基因遗传上就有各种分化,在社会剧烈变动中更会有多重转化。
只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和社会法统,让人们形成普遍可接受的社会共识,让这个社会整体开智,共襄这个社会文明,同时也共享经济发展的红利!
在热点纷飞的时代,很多消息容易被覆盖。
有人为了制造热点,散播假消息,从而让人们忘记真正应该被关注的事,实在可恶。
尽管我们相信大众的集体良知,但是消息往往是不对称的,制造消息的人实力也是不对称的。
我们要看清事实本身,有时候得放长时间、放大空间,同时,还需要我们所有人为开放公平的环境而多做一点努力。
这个开放公平的环境,需要法制,需要知识,需要情感,也需要社会整体共赢的共识......
最近笔者看到一些报道,新闻、旧闻在记忆中交叠,心里实在不是滋味。就简单评论一下。
本篇纯粹观点堆叠,也许读者会不满意。原因就是我的理论水平不够,欢迎批评、指导,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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