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用词要激烈一点:
“这是入室行凶啊,这是恶性犯罪!
受害者当时应激自救,持器械反击,应该算正当防卫吧。
相信基层官员大部分是好人,也不排除有类似的歹徒混入其中。
”
后来看到处理通报(目前只能采信处理通报),判罚并不严重,撤销了行政上的职务,继续作为工作人员任职。后来上门道歉,似乎矛盾已平息。
但是笔者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有点刺挠。
街道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处理事情是在保护人民的利益,还是为了伤害人民的利益?
危某破坏小区被封闭的门锁的行为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
物业因疫情封控小门的行为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
而封控又是街道要求的。事情又绕回到了街道。
现在国家出政策了,防疫放松了。坚守了三年,保护了相当一部分人,也损失颇大。不过,这是马后炮。仅作总结经验教训之用吧。
因为防疫,基层官吏肆意妄为的行为则是吏治的问题了。
总计10条,简称“防疫新十条”。
在国家出台优化政策之前,各级官吏主要是在执行上级命令。
执行上级命令,奉公守法倒也罢了,但是 层层加码、制造麻烦、暴力欺民,这样的行为就应该被及时检举揭发和处理。
由人民汇聚起来的国家力量应该是保卫人民的,而不是相反。
因为疫情特殊原因,廖某的行为可以说是为了执行上级命令而粗暴执法。
那么,如果没有疫情,类似事情该怎么判定?
小区封锁通道是否合理?影响居民便利性,设置影响消防安全,应该被追究。
危某砸坏锁的行为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泄愤?是否涉及寻隙滋事?
入室行凶则是明确的刑事犯罪,这一点没有疑问。
网友大部分带有正义感,
也有不辨是非的喷子,
还包括专门搞事的水军。
有些事情,看清楚了,就不会被蒙蔽,也不容易再陷入迷糊。
前提是深刻体会和理解了相关的情况。
浏阳这件事情,或有代表性。类似的事情可能还有不少,甚至可能比这个更恶劣的也有!
这是幸亏有家用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如果没有摄像头,
可能就很难追究,甚至被反扣帽子。
如果任由歹徒潜伏在公务员队伍,或者纵容公务系统养寇自重,那么后果会很严重。
人民都有力量。
人民都尊重公序良俗。
如果公序良俗被基层执行官员搞坏了,人民的选择就会出现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