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新开
2007年8月林宏松继任士林地检署检察官,接手前任检察官处理的300多起案件。他到办公室的第一天,鬼使神差地选了一卷卷宗,这是一起前一年发生,被定性为谋杀,调查却无法继续下去的母女三人惨死家中的案子。
2006年4月11日下午16时,云林汐止区汐万路2段228巷31弄1号15楼的居民闻到隔壁单位传出的煤气味,通知管理员报警,消防员到该单位敲门没有回应,破门而入,在主卧室及卧室里分别找到一名成年女性及两名女童。三人身份经核实是35岁的蔡婷宥和她12岁及8岁的女儿。
消防员根据现场推测事发前蔡婷宥在煤气上烧水,水壶中的水外溢浇灭火苗,导致煤气外泄。警方联络蔡婷宥的丈夫张鹤龄,他说自己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一年多,还在闹离婚,所以他没有住在家里。他表示蔡婷宥生前就因为经济状况不好有抑郁情绪,很有可能是自杀。
单位的大门由内反锁,锁没有被破坏。门窗缝隙都由毛巾塞住,阳台的铁窗和可以进入室内的门窗皆完好,无外力入侵的迹象。蔡婷宥母女三人身上的被子都没有移动,没有挣扎打斗痕迹,似乎三人都是在睡梦中死去。警方初步判断蔡婷宥三人因煤气中毒意外身亡。
蔡婷宥的父母却不同意这一观点,坚持要求警方做解剖确认蔡婷宥和两个孩子的死因。就在蔡婷宥出事前一天才刚和母亲通过电话,聊天时蔡婷宥根本没有显露出意志消沉或者轻生的想法。
一氧化碳中毒是含碳物质在氧气不足,不完全燃烧时形成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与人体的血红蛋白结合为碳氧血红蛋白。因为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要高200-300倍,碳氧血红蛋白迅速产生,导致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窒息,严重时人失去意识,心律不齐,癫痫,乃至死亡。造成人死亡的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因年纪不同而不同,未成年人体内的碳氧血红蛋白致死量是20-30%,而成年女性的致死量约50-60%。
蔡婷宥体内碳氧血红蛋白浓度12.3%,两个女儿的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分别为15.8%(大女儿)及0.2%(小女儿),均远低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标准。
三人口鼻处都有被闷住无法呼吸产生的痕迹(大女儿口鼻微量出血),嘴角也有小的伤口。因为法医先检测的是两个孩童,在见到她们口鼻处的痕迹后以为是母亲蔡婷宥想要轻生,决定让两个女儿也一起死,所以捂住她俩口鼻致使二人昏迷或死亡。可是在检查蔡婷宥尸体时,法医对她口鼻处同样的痕迹则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蔡婷宥为何要自捂口鼻?人本能的求生意志一定会使她无法用掩盖口鼻的手段达到昏迷的程度。
从蔡婷宥母女三人的血液中法医还测出了乙醚的成分。乙醚以往曾被用于医用麻醉,法医推测掩住母女三人口鼻的就是乙醚。问题是鉴证人员在事发单位不仅没有找到含有乙醚的容器,甚至连含有乙醚的布条,毛巾等物都没有发现。如果蔡婷宥杀女后自杀,她是如何在死后处理掉乙醚的?
法医做出的尸检结论是蔡婷宥母女三人均死于中毒性休克,她们被捂住口鼻后吸入乙醚,最后导致乙醚中毒及轻度一氧化碳中毒。虽然无法确认,法医在报告上写下了疑似他杀。
林宏松检察官的前任及警方的确就案件展开过初步调查,将死者蔡婷宥的丈夫张鹤龄请回警局问话,张鹤龄坚决否认与妻女的死有关。警方无法解决“密室”的难题,其后张鹤龄去大陆工作,案件就此搁置。
最后的物证
林宏松请了刑事局侦查员李泱辑(李泱辑的经历也很精彩,有机会再叙)负责重启案件。案子发生在一年四个月之前,有很多证据可能都已被破坏或清除,林宏松和李泱辑并不确信案件能够侦破,但还是抱着要为蔡婷宥年迈的父母找到真相的目标开始寻找线索。他们先回到案件发生地蔡婷宥母女的住处,蔡婷宥三人出事后该单位被停水停电一直空置。李泱辑认为想要不破坏门窗进入单位只有一种可能——阳台的铁窗可以拉开,如果阳台门没有上锁(案发后阳台门没有上锁),外人可以经由阳台进入单位。
蔡婷宥家住顶层15楼,从地面攀爬至15楼的难度与从屋顶向下爬到15楼相比,嫌疑人应当会选择从上而下。住在同一栋楼经常帮蔡婷宥照顾两个女儿的大姐向李泱辑提供线索,大姐也是2006年4月11日向管理员请求报警,第一个发现状况不对的人。蔡婷宥母女出事后,大姐感到事有蹊跷,向管理员调取监控,见到凌晨4,5点时有身着雨衣头戴安全帽的男子走出大楼。楼内电梯的监控没有拍到男子影像,说明男子走的是楼梯。此后大姐带着宠物狗爬上屋顶,在天台看到过一个袋子,当时小狗突然狂吠。大姐一直觉得事情可疑,警察却没有向她了解过情况。
李泱辑得知监控拍到的男子画面,询问后得知社区的监控早就被覆盖,不过一年多前查案的警察曾拷贝了蔡婷宥母女三人出事前后的监控视频到硬盘,此时硬盘应该还在派出所。李泱辑赶到派出所索要硬盘,派出所的警察告知他们当年复制监控视频回派出所后根本没有看过视频内容,对邻居大姐所说的雨衣男当然毫不知情。硬盘一直被丢在角落,竟然因为受潮和保管不当无法读取内容。李泱辑花了四万元想要修复硬盘还是失败,唯一有关嫌疑人的物证就此失效。
林宏松检察官与蔡婷宥的父母交谈,想从蔡婷宥的人际交往排查。蔡婷宥的社交圈子简单,平日与人没有金钱纠纷,除与丈夫及其小三的纠纷外也没有与他人结怨。蔡母表示女婿张鹤龄有婚外情,被女儿抓包后两人经常争吵,一次蔡婷宥在路上见到张鹤龄开车带着小三,于是上前质问,张鹤龄恼羞成怒开车撞向蔡婷宥。检察官翻阅案件资料,查到关于张鹤龄家暴的两次记录,此外张鹤龄还曾因破坏蔡婷宥的摩托车被提告。蔡婷宥生前购买过保金400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是丈夫张鹤龄。在蔡婷宥和女儿去世一周后张鹤龄就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
至此林宏松和李泱辑都认为最有作案嫌疑的就是蔡婷宥的丈夫张鹤龄。张鹤龄身在大陆,李泱辑想出的骗他回台湾的办法就是那笔保金。李泱辑假扮成保险公司职员给张鹤龄打电话,称他申请赔付的保金马上可以批准,需要张鹤龄本人来办理手续。张鹤龄不疑有诈从大陆回台,随即被台湾以与蔡婷宥三人死亡案件尚未结案,张鹤龄是相关人为由限制出境。
婚外情
张鹤龄自幼父母离婚,他和三个哥哥跟着父亲生活。因为家境不好,张鹤龄跟着父亲哥哥搬过很多次家。
张鹤龄和蔡婷宥结婚多年,育有两女,夫妻关系本来一直不好不坏,张鹤龄认为婚姻平淡。2004年10月张鹤龄在社区麻将室认识了住在隔壁楼的苏玉真,张鹤龄和苏玉真的丈夫都在诚品工作,二人有时会在工作场合遇到。很快张鹤龄和苏玉真越了界,背着各自的伴侣有了不正当关系。
蔡婷宥发现丈夫有婚外情,苏玉真经常给蔡婷宥发短信打电话骚扰辱骂,要求她和张鹤龄离婚。
2005年1月张鹤龄从家中搬走,到其他社区租了房子自住,苏玉真有时夜不归家,就在张鹤龄租的房子和他同居。蔡婷宥一人抚养两个孩子,张鹤龄从不支付家用,从事精油销售和兼职去帮人家中清洁的蔡婷宥收入并不理想,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2005年5月,蔡婷宥打电话将丈夫和苏玉真婚外情一事告知苏玉真的丈夫,要求他管好自己的妻子。苏玉真被丈夫追问与张鹤龄的关系时矢口否认,但心中对蔡婷宥已生怨恨,并把此事又告诉情人张鹤龄。张鹤龄与蔡婷宥大吵,某日凌晨携带油漆回到家中大楼的停车场,将蔡婷宥的摩托车喷漆泄愤。
2006年1月蔡婷宥提出离婚,除了争取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外,她又向法庭申请由张鹤龄支付150万元赡养费及每月3万元女儿抚养费。经法庭调解蔡婷宥放弃了赡养费的诉求,但与张鹤龄就女儿监护权及房屋贷款缴纳等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因此一直没有离婚。
2006年6月苏玉真申请离婚成功。
蔡婷宥母女死后七个月,张鹤龄与苏玉真正式同居。苏玉真经常带不同男子到她和张鹤龄的住处,要求张鹤龄直到苏玉真打电话给他才准回家。张鹤龄觉得很窝囊,不久被苏玉真甩掉。张鹤龄去江苏朋友开的工厂工作。苏玉真交了新的男友,一个卖空调的老板。她和张鹤龄失联已久。
污点证人
林宏松和李泱辑讨论后一致认为从时间线上,蔡婷宥母女遇害前张鹤龄与苏玉真在一起,蔡婷宥母女过世后张鹤龄很快就和苏玉真分了手,远走大陆,这些事件的重叠,加上怀疑对象张鹤龄与苏玉真曾经的亲密关系,苏玉真大概率参与作案或至少对案件知情。
李泱辑找到苏玉真的闺蜜,她见证了张鹤龄和苏玉真的交往,甚至还帮两人办了互打免费的手机套餐,张鹤龄买了一辆汽车,出于种种原因也是登记在苏玉真闺蜜名下。闺蜜除了向李泱辑提供张鹤龄与苏玉真专门用来和对方联系的号码外,也补充说她记得张鹤龄在妻子女儿死后很快就把车子也卖了。李泱辑查证那辆车确切卖掉的日期就在蔡婷宥母女死后第二天。对手机号码的基站定位显示在蔡婷宥母女遇害前晚苏玉真和张鹤龄曾一起待在张鹤龄的出租屋内,凌晨时分张鹤龄的手机号码出现在汐万路蔡宥婷住处,也就是案发现场,后来信号消失。
警方向张鹤龄和苏玉真发了约谈通知,要求二人接受测谎,同时对两人展开电话监控。对苏玉真的监听让警检大开眼界,她除了新男友外,还和多名男性保持关系,例如男友不在时,她会找其他男人到住处幽会。到警局接受问话前的几天里,苏玉真不停给张鹤龄打电话,然而对方都没有接听。苏玉真也给她的警察朋友打电话,向他们咨询使测谎仪不准的答话技巧。
李泱辑第一次与两人接触时,张鹤龄矢口否认杀害妻女,表现镇定,苏玉真则说自己和张鹤龄仅仅是一起打麻将的朋友,没有男女关系。
其实在张鹤龄和苏玉真到警局参与调查同时,警察派人到两人现住处搜查,虽然距离案发已经两年之久,警察还是在苏玉真家找到一本相册,里面全是她和张鹤龄甜蜜相拥的照片。
到了约定的测谎时间,苏玉真没有出现。李泱辑带人将准备逃跑的苏玉真逮捕。再次搜查苏玉真的电脑,发现她最近在网上搜索乙醚关键词。蔡婷宥母女的血液里含有乙醚,这是仅仅警检等参与办案的人员才知道的细节,苏玉真想要研究乙醚的属性,是为了应付警方可能的提问吗?
苏玉真被带到警局后拒绝参加测谎。另外一边完全配合的张鹤龄还是对他是否作案杀人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测谎仪显示他没有说实话,但他的情绪状态十分稳定,一时难以攻破。警察们将重心放在苏玉真身上。苏玉真还是东拉西扯,说自己和张鹤龄根本不熟,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盯着她不放。李泱辑等人让她表演了一段时间,直接把从她家中搜到的照片摆在她面前,问她张鹤龄出门杀人之前是不是和她在一起。
苏玉真没想到警察对她了解如此之多,彻底慌了。她眼见自己和张鹤龄的关系再也瞒不下去,说了句“我们买乙醚是要洗皮衣”。
向苏玉真提供做污点证人的机会,这是警检在衡量过他们掌握的证据以及以手头证据将张鹤龄和苏玉真定罪的胜率后,不得不做出的艰难决定。警检需要苏玉真的供词作为突破口,让张鹤龄认罪。经林宏松检察官当场签字批准并讲解做污点证人可以获得的减刑优待后,苏玉真松了口。她向警检交待了购买乙醚的经过。根据苏玉真的线索,警方从南部找到她的网友,帮忙购买乙醚的阿信。经查阿信对苏玉真和张鹤龄犯案毫不知情。
苏玉真依旧要撇清自己,她说买乙醚是张鹤龄要擦皮衣,张鹤龄杀害妻女前也从没有告诉过她。案发当天她和张鹤龄一起吃饭,张鹤龄离开前才说自己要去杀蔡婷宥。在蔡婷宥家张鹤龄给苏玉真打了电话,并全程让苏玉真听到他如何杀害了蔡婷宥和两个女儿。期间苏玉真听到张鹤龄说要用刷子刷蔡婷宥的指甲,还在杀害女儿后说“爸爸对不起你”。张鹤龄杀完人后问苏玉真要如何处理犯案工具,苏玉真给了意见。
按照苏玉真的说法,她自始至终只是张鹤龄杀人的知情者和旁观者,没有参与不是共犯。
我是着了魔的畜生
张鹤龄拒不承认杀人。李泱辑向他透露苏玉真指认他杀人,又给他看两个女儿生前照片。张鹤龄良心发现,情绪崩溃说“我是着了魔的畜生!”他向警方交待杀害蔡婷宥的部分,否认与苏玉真合谋,也否认杀了两个女儿。张鹤龄说虽然与蔡婷宥的离婚官司已有进展得到蔡婷宥同意不主张赡养费,但是自己一时冲动还是对她萌生杀意。他看电视上说乙醚可以使人昏迷,就拜托情人苏玉真购买。张鹤龄强调苏玉真对乙醚的用途一无所知,自己也没有在事前和苏玉真讨论过要杀害蔡婷宥。2006年4月11日凌晨他从屋顶爬到15楼,从阳台进入蔡婷宥的卧室,以乙醚迷昏蔡婷宥,当中两个女儿没有醒来。张鹤龄将煤气打开,封好门窗后,就沿原路返回屋顶,从楼梯走出大楼,驾车离开。张鹤龄以为开了煤气会有味道,两个女儿会因此醒来关煤气,没想到她们因此丧生。张鹤龄说不可能对女儿下毒手。
即使在李泱辑带着张鹤龄回到案发现场,要他指认重现犯罪经过,他还是坚称两个女儿在他关好阳台门,爬回顶楼平台时还熟睡。
(蔡婷宥家的客厅和厨房,在案发后一直封存)
直播杀人
警方以苏玉真介绍张鹤龄购买乙醚,确认她为案件的共犯,张鹤龄则以杀人罪移送检方。2009年3月案件开庭。在庭上张鹤龄的辩护律师让张鹤龄说出全部实情,事情的来龙去脉至此才大白天下(也许)。
苏玉真因为蔡婷宥将她和张鹤龄的奸情透露给丈夫越想越气,便以分手要挟张鹤龄杀掉妻子。张鹤龄杀妻是因为情人怂恿,并非因为与蔡婷宥的离婚官司没有解决。
张鹤龄再三思索后提出了一个精密的杀人计划:他在深夜以绳梯从蔡婷宥所住大楼顶楼下降到15楼蔡婷宥家阳台,从阳台进入主卧,以乙醚迷昏蔡婷宥后再拧开煤气,造成蔡婷宥煤气中毒身亡的假象误导警方。苏玉真认为张鹤龄的计划可行,两人同意近期由张鹤龄实施杀人。
苏玉真向友人阿信以需要清除皮革污迹为由购买乙醚,为此专程和张鹤龄去屏东,警方在苏玉真家找到的两人合影,就是他们在购买乙醚途中顺带旅游所摄。得到乙醚后苏玉真与张鹤龄在宠物鼠身上做实验,以此确认乙醚的确能够致人昏迷。随后张鹤龄买入一卷绳梯。
2006年4月10日晚21时许,苏玉真到张鹤龄租住的地点,抱怨他工具都准备好了还迟迟不动手,苏玉真表示如果张鹤龄再不行动,就要和他分手。张鹤龄受到刺激决定动手。4月11日凌晨1时许,张鹤龄带着绳梯,乙醚,雨衣和安全帽,驾车来到汐万路2段228巷31弄1号他和蔡婷宥家。张鹤龄穿上雨衣,戴上安全帽,趁大楼管理员不在办公室的间隙,将手伸进大楼铁门反手打开门锁进入大楼。张鹤龄爬楼梯到顶楼后,打电话向苏玉真报告自己正在蔡婷宥家,让她放心。张鹤龄将绳索绑在天台晒衣服的不锈钢架子之上,从顶楼循绳梯下落到蔡婷宥阳台,打开没有上锁的阳台门。张鹤龄第二次拨通苏玉真电话,将手机放进口袋,通过耳机向苏玉真直播杀人。张鹤龄确认蔡婷宥母女三人均熟睡,到洗手间拿毛巾蘸取乙醚,将毛巾捂住蔡婷宥口鼻,蔡婷宥惊醒试图挣扎,张鹤龄发力压制住蔡婷宥,未几乙醚生效蔡婷宥中毒昏迷。
张鹤龄杀害蔡婷宥前将装有乙醚的容器摆在女儿卧室门口,当他收拾好蔡婷宥反抗弄乱的被褥,伪装了她熟睡的现场后回到女儿卧室想要带走容器,正好大女儿起身上厕所看见父亲。张鹤龄害怕大女儿会使他罪行败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大女儿回床睡觉,又打开容器以毛巾蘸取更多乙醚,将毛巾蒙住大女儿口鼻,大女儿哭喊过后很快中毒昏迷。期间小女儿听到姐姐的哭声被吵醒,张鹤龄又用乙醚封住她的口鼻。因为小女儿才不满九岁,闻过乙醚后立时死亡。蔡婷宥和大女儿被乙醚毒晕后吸入一氧化碳,在二者共同作用下中毒休克死亡。
张鹤龄将两个女儿的床铺整理好,到厨房打开煤气,关上厨房和后阳台的门,用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造成蔡婷宥烧水忘记关煤气导致煤气中毒的假象。
凌晨4时许张鹤龄沿绳梯爬到楼顶,再次以电话告知苏玉真计划执行完毕。两人商量后定下丢弃作案工具的地点,张鹤龄在汐平路公路旁把安全帽,雨衣,绳梯,乙醚毛巾,乙醚容器一并丢进垃圾桶并点火焚烧。
(张鹤龄带警察回到销毁作案工具的地点)
张鹤龄称自己认罪之初没有供出苏玉真,是想着干脆就一个人把案子扛下来好了,他无法面对自己亲手杀害两个女儿,所以只交待杀妻之事。可是杀害妻子难道就是可以坦然承担的罪责吗?
事实上惨剧的始作俑者是苏玉真,出于私怨就操控情人杀人泄愤。李泱辑心知苏玉真才是案件的真正主谋,可惜为了将张鹤龄定罪而与她达成的协议此时成了保护她免受法律裁决的免死金牌。
2009年3月一审判处张鹤龄两项死刑(针对两个女儿)一项无期(针对妻子蔡婷宥),苏玉真有期徒刑15年(法官认为苏玉真的罪行应当处以无期徒刑,但鉴于她与检方合作,适用于证人保护法,获得减刑)。此后案件经历二审,更一审,更二审,更三审,更四审,直至更四审张鹤龄仍被处两项死刑,他上诉后判决被最高法院撤销。2016年张鹤龄经更五审就杀害两名女儿被改判两项无期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张鹤龄是临时起意,而非蓄意杀人,有教化可能。苏玉真经更一审被减刑至十年,已于2015年9月获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