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借宿
2006年8月2日晚21:30,罗博用手机给妻子凯西打电话,告诉她自己正在去办公室的路上。罗博刚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加入某电台,正好去见见晚间在电台工作的同事。
32岁的罗博是弗吉尼亚州奥克顿的居民。电台的办公室位于华盛顿市中心M街,通常罗博每天乘地铁通勤,不过这一天因为工作安排,他打算在老朋友乔家借宿一晚。乔的家是离市中心不远的一幢联排别墅。
1974年出生的罗博是纽约出生的第四代华裔,25岁时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随后取得纽约州执业资格。罗博和乔是本科校友,乔比罗博大三岁,两人都对政治和社会议题充满热情,因此在学校时就成了好朋友。乔先毕业,在弗吉尼亚大学取得了法学学位,罗博也和学长一样成了律师。
2006年乔是华盛顿的商业与公司法事务所ArentFox的合伙人,罗博和他多年以来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其实除了在法律方面的共同点外,乔和罗博的私人生活可以说是南辕北辙:罗博是个传统的人,在一次法律相关的活动中结识了韩裔律师凯西,两人约会不久,于2003年成婚。乔则和两个男朋友维克多还有迪伦一起同居。
维克多在一家为全国牛奶工厂做市场推广的公司做副总,迪伦是按摩师。乔和维克多相恋超过十年,两人除了在华盛顿置产,在迈阿密也有共有的房产,迪伦是机缘巧合和两人结识的,后来搬到乔和维克多的房子开始了三人行。维克多和迪伦之间没有性关系,而乔和迪伦则是B D S M的主人和奴隶,迪伦在二人中占主导地位。
(罗博和妻子凯西)
乔和罗博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呢?罗博和凯西是在伊利诺伊州注册的,因为罗博曾在那里的法庭工作过,当天从各地飞来观礼的就有乔和维克多。2004年6月罗博的三十岁生日是在乔家举办的,他们从大学时代起就一直交往的同学朋友,还有罗博的妻子都有出席。
当晚乔家除了乔一家三口外,就只有客人罗博。乔把地下室租给一位女性莎拉,地下室在后院有独立的出口,莎拉平时和乔等三人的接触不算频繁。这天晚上,莎拉正好去朋友家聚会,打算在朋友家睡。
晚22:30,凯西又接到丈夫罗博的电话,罗博那时正好到达乔位于斯万街1509号的家。这是凯西最后一次和罗博通话。一个半小时后,凯西再次接到的电话是乔打来的,乔通知她罗博被刺,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
罗博的父母为了离儿子儿媳近点儿,最近刚从纽约搬到弗吉尼亚州。凯西赶紧通知公公婆婆,三人一起出发。8月3日凌晨12:24她们刚进医院,就听到医生宣布罗博死亡的噩耗。法医裁定罗博死于他杀,死因是他躯干和胸部的三处刀伤。
事发前后
8月2日晚23:49,911接到乔家打来的报警电话,五分四十秒后两名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罗博躺在二楼客卧的沙发床上,身着T恤,运动短裤和内裤。他身上有三处刀伤,其中一刀刺穿心脏,刀口非常干净。罗博身上几乎没有血迹,急救人员只在沙发床上找到少量血迹。
警方分别向乔,维克多和迪伦询问罗博到他们家直至遇害的经过。8月2日晚22时后,罗博给乔打电话,告诉他自己的事情办完了,正准备从公司搭计程车得到乔家。电台离乔家开车也就十分钟不到,22:30罗博到了。乔和迪伦迎接罗博进门,维克多则在三楼他和乔的卧室看天台风云。
乔和迪伦陪着罗博在一层客厅喝了些水,接着罗博说工作了一整天,已经很累了,想要早点儿休息。于是乔和迪伦把罗博领到二楼的客卧,客卧的沙发床已经拉出来铺好。当时大约晚23:00,三人道了晚安,迪伦返回也在二层的自己的卧室,吃了片安眠药,乔继续上楼,去维克多和他的主卧。天气炎热,乔要求罗博和迪伦把房门关好,以便空调发挥功效。
迪伦说自己迷迷糊糊快要睡着时,听到另一端传来的水声,认为是罗博在洗澡。很快迪伦就睡着了。
事后警方在罗博的工作手机上找到写于23:05和23:07的两封邮件,第一封是给凯西的,罗博说自己刚冲完凉,准备睡觉了。另一封是和同事确认第二天的工作午餐。两封邮件都存在草稿箱里没有发出。修改邮件的最后时间既有可能是罗博真实写邮件的时间,也可能有人拿着他的手机做了篡改。警方在查看手机数据前没有提取上面的指纹,因而无法确认罗博是否是最后使用他手机的人。
23:00至23:35是某个频道播放新闻的时段,住在乔隔壁的邻居威廉在这段时间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乔和维克多声称在同一时段他俩在三楼卧室听到房门报警器响了一次,以为是地下室的租客突然改了计划,提前回家,因此并未在意。
23:49报警称有人被刺的是维克多,他告诉接线员他们相信家里进了人,把客人刺伤,客人浑身是血。接线员询问他是否待在受害人身旁,维克多说自己在三楼卧室,当他和乔还有迪伦发现罗博受伤后,感到很害怕,乔和迪伦留在二楼客卧,让他返回三楼去报警。接线员请他或者他的家人用浴巾按压受害人的伤口,助其止血。
维克多回答说乔正在按照接线员的指示为罗博提供救助。5分40秒之后救护车赶到,维克多按照接线员的要求下楼去为急救人员开门。
现场所见
急救人员由身着白色浴袍的维克多带领上了二层,在楼梯上遇到下楼的迪伦,他们问迪伦受害者身在何处,同样身着白色浴袍的迪伦没有说话,用手指了指客卧的方向,随即就返回自己房间,关上了门。
罗博头朝上躺在客卧的沙发床上,头枕着枕头,嘴里还塞着防磨牙的牙套。乔只穿着内裤,坐在沙发床边。急救人员向乔问事发经过,乔说自己和维克多在23:35(后改成23:43)听到三声惨叫,跑下楼后发现罗博胸口插着刀躺在床上。乔让惊恐万分的维克多立即去打电话报警,自己把刀拔了出来,扔在床头柜上。
罗博身中三刀,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他的伤口有些许血迹,似乎被人清洗或擦拭过。乔,维克多和迪伦都似乎刚洗过澡,表现非常镇静。
急救人员在报告中提到,罗博疑似被人冲洗,重新穿上衣服再放回床上。现场几乎没有的血迹和血泊让整件事情显得更加不寻常。
罗博的个人物品都完好无损摆在床头柜上,包括两只装满钞票的钱包,工作手机,私人手机,手表。床头柜上还有一把黑色刀柄的斩骨刀,上面残留血迹。罗博装过夜衣物的黑包不远处有一条白色浴巾,乔后来告诉警方他就是用这块浴巾帮助罗博止血。浴巾上的血液量也很少,与维克多报警时提到的罗博浑身是血这一点并不相符。
午夜过后警方抵达,对乔家进行了彻底的搜寻。一楼昂贵的电器,电脑都没有被搬动或毁坏的迹象,大门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后门没有上锁。警犬追踪血的气味到了干衣机处,警方以此认定有人清洗了带血的衣物并放进干衣机烘干。此外在乔家里,警察还找到一些毒品,B D S M的玩具和书籍。
乔家厨房的三眼刀座上只插了两把配套刀具,第三把后被证实是客卧床头柜上带血的那柄刀。警方没有在带血的那把刀上提取到任何指纹。
警察在乔家里试图让三人讲述事件经过,迪伦刚想说话时就被乔打断。随后警方把他们带到警局,分别进行问话。乔,维克多和迪伦都坚持说有人闯进家中把罗博给杀了。
调查
案发现场如上图所示,红色部分是客卧(罗博丧生的房间),位于正门上方,进门沿楼梯走到二楼正对草绿色迪伦的房间,紧挨迪伦房间的是浴室。迪伦和罗博的卧室隔着浴室和一间小书房。
罗博所中的三刀方向一致,深度各4-5英寸,罗博身上没有任何反抗和防御伤。法医认为罗博中第一刀后仍存活了一分钟左右,随后血液充斥他的消化系统,导致他无法呼吸。罗博的右脚踝,左颈,胸部,手以及左前臂上都有针眼。这些针眼并非是现场急救所致,罗博的妻子凯西确认罗博最近一段时间没有看过医生或打过针。
鉴证人员没有从罗博的血液中检测到已知的药物成分。
罗博的生zhi器,gang门以及直chang都有他本人的jing液,此外没有外人的DNA。
现场的那把刀在刀锋部位有被擦拭过,根据刀上留下的纤维鉴证人员证实带血的白浴巾曾被用于擦拭那把刀。乔,维克多和迪伦都否认曾抹去刀上的血迹。浴巾上的血迹与乔所述按压罗博伤口不符,他当没有按照接线员的要求对罗博实施救助。最关键的是,那把刀与罗博身上的刀口不一致,不是杀害罗博的凶器。
警方对三人进行正式问话过后,三人分别聘请律师,拒绝再与警方合作。8月4日三人来到罗博与凯西家中,在地下室与凯西进行了没有外人在场的谈话,告知他们所知的罗博遇害前后细节。
警方对案件的调查一直没有进展。两年后乔把房子卖了,和维克多搬到16街的公寓去住,迪伦飞去佛罗里达他们的另一处房产居住。同年十月,迪伦在迈阿密因妨害公众罪被捕。
检方称罗博被注射麻醉剂后受到性侵,又被刺死。他们驳斥了乔,维克多和迪伦的外人闯入行凶理论,因为要绕过乔家的监控系统,又能发现后门没有上锁,在不引起众人注意的前提下从迪伦的卧室绕到客卧,性侵,杀人乃至清理现场,从容离开,是根本无法做到的。
十一月,乔和维克多亦因妨害司法公正被捕。凯西在民事庭向三人提起$2,000万美元的过失致人死亡的诉讼,三人在庭上援引第五修正案拒绝作证。
(乔,迪伦,维克多)
2010年6月,法官判定乔,维克多和迪伦合谋,妨害司法公正以及毁坏证据罪名均不成立。法官提到外人闯入杀人不符合实际情况,乔等三人一定知道是谁杀害了罗博,可是都不愿意说出真相。即使如此,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法律无法认定三人有罪。
2011年8月,凯西与三人在民事庭达成和解,赔偿金数额没有对外公布。
可能的理论
假设罗博抵达乔家前后,乔,维克多和迪伦中的两人或者三人同时决定对他实施性侵。他们先对罗博注射麻药,在施暴过程中罗博突然恢复意识,施暴者发现计划好的趁罗博不知不觉把事办了还能让对方毫无察觉已经行不通了,于是下了杀手,又合力毁坏现场的证据。
或者,真的有外人对乔家状况无比了解,闯入,在不惊动乔,维克多和迪伦的情况下完成了下药,性侵,杀人,清理,逃走的一系列行动。可信吗?
法官的判决并非是三人无罪,而是以现有证据无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