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帝国主义是这样炼成的!(长篇连载、美国的建国、发展史)

  98楼被抽了,这里补上:
  1608年,这群清教徒偷渡出境,来到荷兰。因为当时的荷兰是人们心中的宗教自由之都,这里没有宗教迫害、人们信仰自由,你愿意信什么就信什么,什么宗教都不信也没人管。
  总之,这里是一个自由的地方。
  但这里又太自由了,十年以后,充分享受自由生活的清教徒们发现他们已经快忘记了自己的信仰。因为当时的荷兰人只认钱,为了赚钱他们什么都可以做,其实就是现在荷兰也传承了他们古老的重利精神——荷兰的红灯区世界闻名!清教徒们生活在这群重商轻义、只认钱财的商人之中,他们逐渐赶到无比惶恐,害怕失去信仰而得不到上帝的教诲,于是他们又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到新大陆去,赶赴“上帝赐予的最后乐土”,为了上帝的荣耀、踏上神赐的天路、去创造人间的天堂——他们从此自称“天路客”。
  而他们的领袖就是当年的那个叫威廉.布雷德福的小男孩,此时他已经长大成人了,成立这群虔诚信徒的引路人。
  当时北美大陆已经建立了第一个英国殖民地弗吉尼亚,而移民弗吉尼亚需得到英王授权的伦敦公司许可。于是他们与伦敦公司签下了迁居弗吉尼亚的协约以后,开始坐上一条叫做“五月花”号的盖伦式帆船,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五月花”号公约》
  “五月花”号起航了,船上一共有102名乘客,其中有男女老幼、还有一名孕妇;有各行各业的技术工人、农民、渔夫,也有贵族、律师、牧师等等,还有14名契约奴。
  但他们的前途是未知的,在九月份北大西洋的风暴中,承载着希望的“五月花”号将最终驶向何处呢?
  在北大西洋冬天的风暴中,“五月花”号经过66天的航行,终于抵达了新大陆,他们最初的目的地是詹姆斯敦,毕竟那里已经建立了一个现成的殖民地,有了一套成熟的制度和管理体制,新的移民融入那里的生活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而且他们取得的移民特许状的地址也是弗吉尼亚。但由于出发的时间不对(当时的航海主要靠着季风和洋流),加上路途中风暴的影响,他们靠岸时已经到了严冬季节,而且靠岸的地点与詹姆斯敦相距甚远。此时船上的所有人都明白他们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已经无法到达预定目的地,他们已经精疲力尽、萎靡不振,加上船上的补给品已近乎消耗殆尽,除了在这片未知之地登陆外别无他法。
  但是不在约定的地点登录,就意味着他们所取得的特许殖民状无效,他们的身份将由殖民者变成这片土地的实际占有者。这样虽然脱离了大英帝国的统治,但也意味着不再受到帝国的保护。由于远离祖国,同时也就远离了旧有的法律和制度,哪怕那个制度是不公平的或者是苛刻的,也总比无法无天的状态要好一些。而作为基督徒,他们的一切日常都依赖于要约的规范,无论这个约定是在信仰上和神的约定(《新约全书》讲的就是上帝和人的约定)、还是现实里和国王的约定。如果没有这个约定,他们将不仅面临着险恶的环境,还要面临着人性深处的黑暗,而后者很有可能会断绝他们的一切生路。
  因此,为了生存,他们所有人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应付未知的风险。
  在靠岸之前,这群被长时间的海上旅途折磨的精疲力竭的旅人克制住立即登上向往已久的陆地的冲动,船上的41个成年男人(在荷兰上船时共有102人,在途中死亡一人,但又有一个婴儿诞生,除了14名契约奴外还有众多的妇女和孩童,而这些人在当时是没有选举权的)在经过了激烈的讨论后,他们讨论的是怎样管理未来的新世界,是靠军队的威力、靠领袖的权威还是其他什么?最后共同拟定了一份著名的公约——《五月花号公约》。
  在这份公约里,移民们约定为了在这片未知之地生存下去而创立一个自制团体,这个团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所有被管理者的共同利益;因此需要民众选出代表来制定法律,并遵守自己的代表所制定的法律;同时在公约中强调了每个人都有着平等的自由与权力且不受侵犯;但为了生存的需要,各人将自己的私权中的一部分拿出来组成公权,这部分公权以众人投票的方式来行使,以自治的方式来管理自己的生活;管理者在行使统治权时必须经过众人的同意;人民可以通过公议的契约建立秩序,而不是由人民之上的权威予以强加等等。
  “五月花号”公约不仅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也是人类历史上一份极其重要的政治文献,它标志着“政府需经被统治者的同意方可实行统治”这一原则得到认同并得以实施,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建立的国家所具有的的权力必须是人民所赋予的,因此也必将依法而治。
  也许我们现在对“法由民定、依法而治”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但在当时却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因为无论是古罗马的共和体制、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权、还是旧大陆东方的封建王朝制度。一切统治者的权力都是自上而下的,人民永远处在被统治的社会最底层,即使人所称颂的古罗马共和体制也不例外,因为他们的“共和”仅仅是统治阶级长老们之间的共和,而与底层的人民无关。
  而位于东方的封建王朝,在君王“天命所归”的宣传影响下,底层民众只能屈服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和武力的双层高压下不得翻身。即使是遭受压迫的民众在忍无可忍之后推翻了高高在上的帝王,也只是王权的更新换代而已,反抗者成了新的君王,继续对民众实行千古不变的统治,这一切千百年来从来没有改变。
  但《五月花号公约》打破了这个统治壁垒,首次向人们展示了民主政治这个理念,告诉我们一切团体的权力是自下而上的,是人民所授予的,只有人民的允许才是统治的基石。这个理念在当时也许不那么显眼,但却是后来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等改变世界历史的众多文献的先驱,也是建立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民主国家的基础,而现在美国之所以强大的根基就是建立在这份当时毫不起眼的文献之上。“这个社会的每个个体都一致认可这个团体,制定契约,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国家。”哲学家们认为这是政府合法存在的惟一来源。而《五月花号公约》也成了后来公认的美国的“出生证明”,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美国的基本制度。
  移民们上岸了,并把他们登陆的地点命名为普利茅斯以作纪念。因为很久以前,这些遭受迫害的清教徒就是从英国西南部一个叫普利茅斯的港口出发,开始他们的寻道之旅。在经历两次跨过大海、从英国到荷兰、又到新大陆,跨越数千里、历经十余年。从普利茅斯到普利茅斯,在这场漫长的旅途中,许多人离开了人世,又有许多人降临人间,这场追求理想的旅途,终于结束了。
  看得见的旅途结束了,但看不见的道路才刚刚开始,没有人知道未来会怎么样?甚至连能否生存下去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此时所面临的的最大危机是怎样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五月花号公约》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
  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 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个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主后1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
  (注:为什么在《五月花号公约》中提到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苏格兰称为詹姆斯六世)要加上法兰西国王的称号,这是因为1066年诺曼公爵征服英格兰后,英格兰由法国人统治。到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驾崩,英王爱德华三世是查理四世外甥,认为自己拥有法国王位继承权,但被法国拒绝,于是1337年爱德华三世自称法兰西国王,两国开始了百年战争。虽然英国最后战败,失去了欧洲大陆的所有领土,成为一个纯粹的岛屿国家,但历任英格兰国王都自称是法兰西国王,直到1800年法国大革命后才决定放弃对法国王位的主张。当然,也可能是被法国大革命中民众的疯狂吓到了。)
  “感恩节”的来历
  当首批清教徒登上了新大陆的土地之时,虽然他们提前制定了《五月花号公约》,约定了上岸后的管理模式。但在当时无论是什么样的制度模式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处境,因为这些并不是他们所急需的,当时他们所面临的并不是制度问题,在没吃没穿的情况下把精力放在讨论民主还是集权是一件愚蠢的事,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干。而这批移民很明显不是傻子,至少他们的领头人威廉.布雷德福不是傻子,《五月花号公约》只是为他们指明了以后的发展方向,却不能帮助他们改变当时的困难处境。
  普利茅斯——这个用家乡命名的新土地将成为以后他们所有人及子孙永远生活的地方,用故乡的名字来命名新的居住地是他们对回不去的家乡仅有的一点怀念,期望着若干年以后他们的后代还能记得在遥远的大洋彼岸才是他们祖先生活的地方。
  但创业永远是艰难的,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前途是怎样的?最终埋骨异乡还是生存下去?
  当时已是11月中旬,他们上岸后面临着和弗吉尼亚移民当初一样的窘境,怎样在缺吃少穿的境况下度过这个寒冷难熬的冬天成了当务之急,虽然他们都是最虔诚的上帝信徒,但上帝似乎没有北美这块土地的管辖权,并没有在他的子民受难的时候眷顾他们。我们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的,反正当春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这批共102名移民已经因为饥饿、疾病以及恶劣的天气而减少了近一半的人。
  幸运的是,上帝虽然忘了他虔诚的信徒,但幸运之神仍然降临到了这批可怜的清教徒身上。第二年春天的时候,一个印第安人来到了他们简陋的居住点,这名印第安人曾在几年前与其他的殖民者冲突中被俘获并带到了英国,因此懂得一点英语,并在返回家乡后成为了一名联系殖民者和原住民皮毛交易的中间人。他介绍了自己,在了解了清教徒们的境况以后,这名印第安人在几天后又带着另一个人来到了移民的营地,这次他们为移民带来了食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而移民也向他们赠送了一些纪念品。
  就这样,双方的接触越来越多,连这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马萨索德(Massasoit)也经常来到移民定居点做客,并不断的为移民们带来当地的特产以维持他们的生活,同时教会他们狩猎、捕鱼和种植玉米、南瓜新大陆特有的作物。
  不得不说,这批清教徒移民是非常幸运的,他们遇到了北美大陆最为和平的印第安部落。当其他地方的移民与当地的印第安部落为争夺生活物资剑拔弩张、刀枪相向时,他们却得到了印第安人的倾力相助,也正是因为这些帮助才使得他们度过了开始最艰难的一段时光。
  在这批移民登陆一年以后,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们获得了大丰收。为了感谢原住民的帮助,到了第二年11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四,清教徒们和酋长马萨索德带来的90名印第安人欢聚一堂。移民们在黎明时鸣放礼炮,列队走进一间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诚地向上帝表达谢意,然后点起篝火举行盛大宴会,将收获的火鸡等食品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客人。其后两天又举行了摔跤、赛跑、唱歌、跳舞等活动,同时男性外出打猎、捕捉火鸡,女人们则在家里用玉米、南瓜、红薯和猎获的野味、果子等做成美食。就这样,他们围着篝火,边吃边聊、载歌载舞,整整庆祝了三天,并且双方还商妥了和平的共同居住模式,并且约定将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最为庆祝丰收和友谊的节日。
  这就是如今美国“感恩节”的来历。毫无疑问,他们所有人此时对这些帮助他们的印第安人都是怀有真诚的感激之情的,他们也根本不会想到若干年以后会向着这些善良的印第安人举起屠刀,直到把他们赶到蛮荒的“保留地”。
  二百多年以后,到了1863年,美国总统林肯将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真实定为全国性的感恩节,用以纪念和感谢印第安人在他们的祖先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的无私帮助。而此时,全国性的驱逐印第安人的运动不仅仍在继续而且愈来愈严重。
  但这时以后的事情了,至少现在他们之间还是友好且互相帮助的。几年以后,随着定居点的生活渐趋稳定,越来越多的欧洲人来到普利茅斯,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英国清教徒,普利茅斯也就逐渐发展起来。到了1640年普利茅斯殖民地已经拥有了八个城镇和二千五百多人口,成为英国在北美的继弗吉利亚后的第二大殖民地。
  “山巅之城”布道,受害者变成了迫害者
  1623年,英王授权一家叫做麻塞诸塞的公司负责北美普利茅斯地区的移民事务,而此时由于英国本土不仅对清教徒的迫害越来越严重,同时愈演愈烈的被称为“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使得失地破产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因此逃离海外就成了这些人的首要选择。于是他们组织了一批又一批的移民前往普利茅斯并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定居点,并且把这些定居点统一称为麻塞诸塞殖民地。
  这些移民同样绝大多数是清教徒,他们建立殖民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给清教徒提供一个生存之地,他们与南方追求财富和冒险的弗吉尼亚不同,这里从开始就充满了浓烈的宗教色彩。同时与因被迫害度海而来的清教徒最初建立的普利茅斯也不同,因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管理方式是按照《五月花号公约》的约定实行自主管理的模式,因此在宗教戒律上因各人对《圣经》教义的理解有所偏差,管理者并没有强制制定统一的模式。
  “山巅之城”布道,受害者变成了迫害者
  1623年,英王授权一家叫做麻塞诸塞的公司负责北美普利茅斯地区的移民事务,而此时由于英国本土不仅对清教徒的迫害越来越严重,同时愈演愈烈的被称为“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使得失地破产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因此逃离海外就成了这些人的首要选择。于是他们组织了一批又一批的移民前往普利茅斯并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定居点,并且把这些定居点统一称为麻塞诸塞殖民地。
  这些移民同样绝大多数是清教徒,他们建立殖民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给清教徒提供一个生存之地,他们与南方追求财富和冒险的弗吉尼亚不同,这里从开始就充满了浓烈的宗教色彩。同时与因被迫害度海而来的清教徒最初建立的普利茅斯也不同,因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管理方式是按照《五月花号公约》的约定实行自主管理的模式,因此在宗教戒律上因各人对《圣经》教义的理解有所偏差,管理者并没有强制制定统一的模式。
  所谓信仰,是指对某种思想或宗教及对某人某物的信奉敬仰。我们不知道是信仰使人强大还是信仰使人愚昧,也许都不是。反正在英国受到众多迫害的清教徒到了北美后成了迫害者,许多不同信仰的、或者对教义的理解略有不同的移民反而都成了被迫害的对象,并且清教徒迫害异教徒的手段比之他们在英国所受的迫害有过之而无不及,火烧、吊死、驱逐等等层出不穷。
  "一些人必须是富人,一些人必须是穷人;一些人必须身居高位,享有显赫的权利,受人尊重,另一些人则不得不地位低下,受制于人",做过“山巅之城”布道的约翰·温斯罗普这样宣称道。他还要求移民互相警觉地监视着他人的行为规范,谴责那些违反社会规范的人,或将他们赶出社区。在清教徒看来,持异见的人拥有的主要自由就是"远离我们的自由"。城镇将那些犯有各种不轨行为的人驱逐出去,包括那些对教会或政府提出批评的人。
  于是在这种状况下,与清教徒们逃离英国一样,非清教徒和意见不同的清教徒也开始了逃离麻塞诸塞,他们在逐渐在罗德岛、新罕布什尔、缅因、康涅狄格等地建立了一个个定居点。就这样,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反正他们所控制的土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由于他们大多数都是来自英格兰,于是就把这里统称为新英格兰地区。
  感恩与背叛
  但地盘的扩大也带来了另一个重大的问题,自从普利茅斯第一个感恩节以来,新英格兰的移民与印第安部落的关系一直是非常友好的,其友好关系一直维持了大约五十年左右。在这五十年中,双方进行了非常友好的交流和协作,印第安人无私的向移民传授了种植美洲的原产物、采割以及打猎的技术,让移民逐渐适应了北美的环境;而移民也向原住民们提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工具,使他们无论是技术还是社会制度上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双方不断的互相贸易和学习让他们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深。
  但就在这不断的交流过程中,矛盾也越来越深。这就好比谈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初次见面的时候由于谨慎而互相试探,打探对方的条件、要求以及社会关系等,考虑一下交往以后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或坏处,然后决定是否继续交往。因此他们在交往初期的时候往往会刻意隐瞒自己的性格缺点而只把好的一方面展现给对方,而等到关系确定或者很熟悉以后认为对方离不开自己时就开始无所顾忌,逐渐暴露了自己的缺点做任何事情都不考虑对方的感受而肆意妄为。
  当然,这样做最后无非有以下几种结果:一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被征服者从此抬不起头来;二是双方互不相让,结果是分手或离婚;三是由于某种原因暂时忍耐下去,双方看似和平友好实则暗流涌动,随时都有可能大闹一场,但又谁也奈何不了谁而形成一种奇妙的平衡。(这点在热恋激情过后的情侣应该有很深的感受)
  因此在印第安人与移民的交流过程中,随着移民们殖民地的逐渐扩大,不断压缩着印第安人的生活空间;同时麻塞诸塞殖民地是英国政府授权建立的,他们与最初的普利茅斯不同,其总督由英国国王任命,他们的目的除了让清教徒有一个生存之地外,更多的是扩大英国的领土和获得财富。所以殖民地在扩张过程中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多,新英格兰的移民渐渐的忘记了印第安人最初的帮助、忘记了感恩与和平。
  其实在整个新大陆,自从欧洲殖民者到来以后就不断伴随着与原住民的战争。但不论起因还是过程,西班牙与中南美洲印第安人的战争和英国与北美大陆印第安人的战争都有所不同,虽然最后的结果都是原住民遭到了屠杀、驱逐和奴役,但其中却有着很大的差异。
  在十五世纪,中南美洲已经建立了奴隶制帝国阿兹特克和印加,而更早的还有已经没落的玛雅帝国,西班牙人在征服过程中仅凭着少量的军队与自身携带的天花等病毒就毁灭了两大帝国,因为当地的原住民从来没有见过马,也没有驯化能骑行的动物,因此他们把这些骑着马的西班牙人当成了两头怪物,而把火枪当成神灵的惩罚。因此,虽然他们也经过了抗争,但仍然很快就失败了。
  而在北美大陆则完全不同,其时的北美印第安人相比之已经建立奴隶制帝国的阿兹特克和印加,仍然处于原始部落时期。这些彪悍的部落民根本不存在神灵敬仰问题,也不怕什么怪物,管你长着几个头,只要被我逮了,那就是我的食物。再加上英国移民基本上都是无路可走才来到北美大陆的,在初期装备上甚至比原住民还差,所以他们面临的境况是相当凄惨。
  早在1587年,英国的第一批移民就在残酷的环境和印第安人的威胁下消失无踪,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结果如何,反正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
  而在1607年的移民到达詹姆斯敦以后,他们一下船就遭到印第安人的袭击,但由于移民所选择的地方处于沼泽遍地、猛兽横行的荒野地带,再加上游牧的印第安部落暂时离开了这里,因此虽然环境恶劣,但移民还是顽强的生存下来。但在整个詹姆斯敦周围,有着大约三十个印第安部落和部落联盟,移民们害怕部落及联盟的野蛮,不得不与他们进行交易和妥协,虽然不断的有冲突发生,但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相对稳定的关系。
  1610年时候,殖民地总督派人袭击了波瓦坦部落,殖民者与原住民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爆发。在一次冲突中,詹姆斯敦的领袖史密斯被波瓦坦部落所俘虏,在即将被处死的一刻,部落的公主波卡洪塔斯扑倒在史密斯的身上,根据部落的传统意味着公主救下了史密斯,双方并因此而签订了友好的协议,而公主也嫁给了一位移民罗尔夫,这就是迪士尼动画大片《风中奇缘》的来源。在以后的数年中,虽然关系没有完全激化,但双方的冲突还是越来越多。
  其实这段故事有点像动画版的《阿凡达》,但不同的是印第安人没有纳威人那么幸运,纳威人公主得到了爱情也得到了部落的救星,她的丈夫杰克.萨利帮助他们击败了前往潘多拉殖民的地球入侵者。但波卡洪塔斯公主的丈夫罗尔夫却利她公主的身份来密谋消灭他们的部落,后来波卡洪塔斯公主跟随丈夫回到了英国并死在哪里。
  有人说公主是被害死的,因为她在英国知道了这些殖民者最终的目的是夺取她们的土地,为了她回去以后不泄漏这些秘密,所以英国人只有杀死了她。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总之在波卡洪塔斯公主死后几年,主张友好的酋长波瓦坦也去世了,他的非常讨厌殖民者的弟弟继任酋长并于1622年以一名部落长老被杀的名义袭击了詹姆斯敦,摧毁了整个詹姆斯敦88个移民点中的80个,347民移民被杀死,詹姆斯敦也被夷为平地。
  当然移民们也不会束手待毙,随后他们就进行了报复,于是第二次波瓦坦战争爆发。这场战争前后进行了十年之久,初期殖民者损失惨重,但当他们开始反击以后,虽然骁勇的原住民学会了骑马也学会了使用火枪,但他们还是被打的节节败退,最后失去了对弗吉尼亚的控制权。
  到了1644年,也就是在旧大陆的东方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攻入中原并对中原民族进行肆意虐杀的时候,对土地需求大增以及实力膨胀的殖民者以原住民袭击居住点为由对印第安人展开了全面进攻,众多部落被洗劫一空,强壮男子被杀死、妇女和儿童被卖为奴隶。印第安人虽然进行了反击,并杀死了大约五百多民殖民者,但最后的结果仍然是大败亏输,波瓦坦联盟瓦解、失去了整个弗吉尼亚的土地,而留下来的少数原住民则成为了殖民者的附庸。
  但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因为当时他们没有领土的概念,同样也没有私有概念,因此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东西都是共有的,我的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殖民者对土地的开发使得这片土地上的产出远大于其他地方,因此一批又一批的印第安人被吸引到了这里,随着新的部落迁徙到来,原住民与殖民者之间的战争愈来愈进入白热化。
  而在北方的普利茅斯,虽然移民为了感谢印第安人的帮助设立了感恩节,但随着移民势力的扩大以及对土地需求的增加,战争同样打断了他们之间维持了几十年的和平,从此感恩节不再是为了感恩。
  到了1661年,当坚持友好的印第安部落的酋长马萨索德死后,由于新任的酋长沃素塔(前任酋长长子)对移民不断圈占土地的不满——因为圈占了太多的土地影响了印第安人的放牧和狩猎,殖民者害怕沃素塔会攻击他们,就把沃素塔骗到普利茅斯威逼利诱,要求其签订保持友好关系的协议,但沃素塔却在返回的途中死去了。他的弟弟穆塔科姆(菲利普王)认为是英国人杀害了哥哥,于是在继任酋长后不再保持友好关系,但也没有刻意的去敌对这些移民。
  我们不知道殖民地政府是怎样对沃素塔威逼利诱的,也不知道沃素塔是怎样答复的,因为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但可以肯定的当时的是英国人并不想发动战争,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实力还不足以消灭印第安人,他们在日常接触中对印第安人的残忍好战一直是心有余悸,否则也就不会费尽心机进行诱骗了。不过所谓造化弄人,或者是天意如此,随后不久又有一名印第安人被杀了,被杀的原因不知道,谁杀的也不太清楚,毕竟在那个时代死一个人也太稀松平常了。但穆塔科姆却愤怒了,他认为这些都是英国人的阴谋,所以决意为自己的哥哥和部落民报仇,于是战争就这样爆发了。
  战争的过程与结果无需多说,虽然说当时英国人的实力还很差,在与印第安人的战斗中并不占多少优势。但毕竟科技和战略战术的代差摆在这里,拿着火枪的英国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输掉战争,其结果无非是付出多大的代价罢了。
  在1675—1676年这两年中,在“五月花号”登陆新英格兰五十多年以后,这场被称为“菲利普王的战争”导致了三千多名印第安人死亡,移民也有一千多人被杀。同时移民的大多数村庄被毁,而印第安人却在英国人的收买和分化下输掉了战争,菲利普王被捕杀害,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从此失去了大部分土地,其人数和力量也被大大削弱,整整一代的印第安年轻人被消灭,更是有多人被卖到西印度群岛做奴隶。从此移民与原住民之间反目为仇、互相敌视,并因此直接影响了北美殖民地的最终发展。
  三百年后的1970年,在庆祝“五月花号”移民登陆350周年的集会上,当地印第安部落后裔发表了一段未被允许公开的讲话:“今天是你们的庆祝时刻,而不是我们的庆祝时刻。带着一颗沉重的心,我想起了我们祖先遭遇的事情,........登陆以后,他们强占我们的土地,掠夺我们的食物......,但我们的先祖没有敌对他们,而是可怜他们的遭遇,和他们做朋友。马萨索德,这位伟大的首领,给予了他们最大的帮助,教会了他们种植玉米、捕捉猎物........使他们生存下来。但谁也没想到的是,五十年以后,与他们相邻的印第安人将死在了他们的枪口之下........。今天,尽管我们的生活方式已不复存在,我们的语言也几乎消亡,但我们仍然行走在这片土地之上.......已经发生的一切,不能再改变。今天,我们仍在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好的美洲,在这里,人与自然再次变得重要。”
  战争使移民获得了大量的土地,殖民地政府的权威也就相应的增加。1691年,麻塞诸塞和普利茅斯两个殖民地合二为一,统一称为麻塞诸塞联盟。
  我们一直说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是野蛮而血腥的,同时充满了背叛与掠夺。在刚来到北美的时候,清教徒们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友好、平等、没有迫害、所有人和平共处的社会,而且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是这些和平善良的印第安人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才使得他们度过难关,才得以在这片未知之地生存下去。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利益的追求使得移民们忘掉了初衷,忘掉了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帮助,也忘掉了他们曾经发自内心的“感恩”,最终对善良的原住民拿起了武器,并且剥夺了他们的家乡和土地,让他们沦为自己的奴隶。
  这场战争的另一个后果是当地的印第安部落从此对英国人充满仇恨,在随后的英法为争夺殖民地的“七年战争”中完全倒向了法国人,这也是英国人所没有想到的。
  而且由于法印联军在战争中大大消耗了英国的国力,导致英国政府加大了对殖民地的税收负担,从而激起了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政府的反抗斗争,最终结果是经过八年的战争,殖民地在一心复仇的法国帮助下脱离了英国的统治,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这就是美国。
  所以说,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一只蝴蝶扇动的翅膀,任何重大事情的发生都有一个缘由,而这个缘由很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如果不是殖民地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怀疑,这个怀疑可能是由贪婪引起的,也可能是由恐惧引起的。那么心地善良的新英格兰印第安人就不会主动发起战争,双方也就不会结下血海深仇,在英法争夺北美殖民地的时候英国也就不会消耗太多的国力才赢得战争,因为当时英国在北美的力量远远大于法国,最后的结果就是殖民地人民不会因为遭受税收负担而反抗,那么英国在北美的殖民统治就可能会长久维持下去,而美国的独立就会推迟很久。
  这段话有点绕口,不过没关系,因为对英国政府来说,最终失去北美殖民地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们前面说过,虽然是同样的漂洋过海、同样的背井离乡、同样的建立殖民地,但缘由却是不相同的。弗吉尼亚的移民在来到新大陆以前大多数是无路可走的穷人、失业者、罪犯或者追求暴富的冒险家以及为了传教而来的狂热信徒,在这些人的心中大多数是没有什么道德可言的,为了生存和财富他们会干出任何事情。因此,在生存遇到危机的时候,弗吉尼亚的移民会偷盗、抢劫甚至吃人,比如那位杀掉自己怀孕妻子来过冬的移民,虽然他最终被其他移民处死并也被吃掉。
  在对待印第安人方面,弗吉尼亚的殖民者从开始就没打算友好相处,他们一方面对生活在丛林中的原住民充满了恐惧,因为他们的运气不太好,面临的印第安邻居不像新英格兰的同胞那么友好,即使是在部落之间的战争也是家常便饭,互相猎杀、袭击是常有的事,在对待外来者方面更是毫不手软。当然,有战争就有和平,部落之间互相联盟也是经常的事,当移民刚来的时候,弗吉尼亚地区的印第安人把他们当做其他的部落来对待,既不特别仇恨也不特别友好,战争与和平一切视需要而定,而殖民者对待印第安人也同样如此,即使如迪士尼动画大片《风中奇缘》中移民与印第安公主的联姻也不过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已,因为这位公主本是俘虏,后来受牧师所感化而嫁给了移民,更别说还有传说这位天真善良的公主最后就是因为得知他的丈夫要带人去掠夺他父亲部落的计划而被毒死的。
  因此,弗吉尼亚的制度不像麻塞诸塞那样,麻塞诸塞是在宗教教义和《五月花号公约》的制约下制定管理制度,因此他们的殖民总体来说是比较和平的,起初并没有太多的暴力和和掠夺;但弗吉尼亚不同,弗吉尼亚殖民地的管理制度是建立在纯粹的武力之上的 统治,从开始就是充满着血腥和暴力,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他们不择手段,在“五月花号”登录北美的前一年,弗吉尼亚就开始了罪恶的黑奴贸易,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也一直贯穿始终,期间即使有短暂的和平也是为了利益所在。
  我们现在包括美国自身一般都把“五月花号”登陆北美当做美国的起源,似乎都忽略了弗吉尼亚的建立比普利茅斯更早,这实际上并不是美国人记性不好,更不是美国人数典忘祖,根本上就是他们知道弗吉尼亚是靠血腥的屠杀和掠夺而建立的,而普利茅斯则是靠“五月花号”的一群充满理想和希望的人群所建立的。这就和任何一个靠打砸抢起家的黑社会成员在成功后都要进行投资和慈善捐赠来洗白一样,仅仅是为了向不知情者证明自己的成功是正当和合法的而已。
  实际上即使是普利茅斯,在和印第安人翻脸后也仍然要每年举行感恩节是一样的道理。
  到了十八世纪上半期,英国在北美先后共建立了十三个殖民地,这些殖民地在制度上自然形成两种形式,即以麻塞诸塞为代表的北方和以弗吉尼亚为代表的南方,但无论是哪种模式,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对财富的占有和掠夺。
  另外除了殖民地的建立者在目的和来源上不同外,同时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弗吉尼亚以南的殖民地处于亚热带和暖温带的湿热地区,其气候条件适合棉花、烟草等农作物的生长,因此南方的殖民地经济多数以棉花以及烟草种植业为主,这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完成繁重的田间劳作,再加上殖民者为了财富在思想上没有什么道德可言,所以南方最终发展出了黑暗的奴隶制度;而北方由于气候寒冷,在加上五大湖区便利的水路运输,所以北方的经济主要以渔猎、商贸和手工业为主,这大大促进了技术和商品流通的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工商业为主的资本主义制度。
  这两种制度的巨大差异导致从殖民之初就存在着矛盾,一方面是对资源的争夺,另一方面是信仰上的冲突。但由于适应环境的需要以及起初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印第安人身上,南北双方都能够容忍对方的存在,并且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团结起来共度难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美国独立以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大,最终导致了一场伤亡巨大的内战,其结果影响了美国后来几百年的发展。
  但无论如何,对于大英帝国来说,从1607年建立詹姆斯敦到1732年佐治亚成立为止,经过一百多年的艰苦开拓,英国这个房地产开发商终于在北美开发区站稳了脚跟,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话语权,最终建立了包括十三个殖民地在内的殖民帝国。
  很不好意思,我要请个假,回老家过年,匆忙中存稿的u盘忘记带了,所以这几天不能更新了,要等到年后才能继续,谢谢各位的支持,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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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殖民地
  弗吉尼亚: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从第一批移民在1587年登陆起历经二十多年,期间死亡无数,最终由詹姆斯一世授权弗吉尼亚公司1607年在詹姆斯敦建立了定居点,范围包括现在的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肯塔基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麻塞诸塞:清教徒的梦想之地,《五月花号公约》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制度,是美国精神的象征,由清教徒在1620年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和英王授权成立且立志建立“山巅之城”的麻塞诸塞殖民地于1690年于合并成立,包括现在的马赛诸塞州和缅因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新罕布什尔:1623年移民建立渔村,1629年由离开麻塞诸塞的非清教徒移民成立殖民地,但仍然受麻塞诸塞总督所管辖。英王直辖殖民地。
  马里兰:1634年由巴尔的摩男爵所建立的天主教徒避难所,与其他殖民者强占土地不同的是虽然得到英王查理一世的册封,但马里兰的土地却是巴尔的摩男爵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来的,不过所花的价钱不多,仅仅是花费了几把斧头和几匹布而已。业主殖民地。
  罗德岛:1636年被麻塞诸塞驱逐的传教士罗杰·威廉姆斯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一片土地并建立了普罗维登斯庄园,驱逐的原因是因为他抨击殖民地政教合一的体制以及强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后来为了安置陆续逃离麻塞诸塞的移民又买下了一些荒岛并与普罗维登斯庄园合并建立罗德岛殖民地。自治殖民地。
  康涅狄格:1636年由离开麻塞诸塞的在政治上持不同意见的清教徒移民所建立,他们认为人民不仅有权选举官员,而且有权决定官员做什么,1664年合并纽黑文殖民地(1638年清教徒建立,位于今康涅狄格州西南部)而成立。自治殖民地。
  (麻塞诸塞、新罕布什尔、罗德岛、康涅狄格统称为新英格兰,其中后三个是由最初的麻塞诸塞殖民地扩张而来)
  北卡罗来纳:最初由西班牙人和法国人建立了定居点,后离开。1663年英王查理二世将其赏赐给八名业主建立殖民地并任命总督,但由于面积广大不便管理,于是将其分为南、北卡罗莱纳,又任命一名副总督管理北卡罗莱纳,但副总督仍归总督管理,1702年正式成为独立殖民地,包括现在的田纳西州、北卡罗莱纳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南卡罗莱纳:同北卡罗来纳,1702年分立后单独成立南卡罗莱纳殖民地。英王直辖殖民地。
  纽约:1621年荷兰人在特拉华河建立新尼德兰,1638年瑞典人建立新瑞典,后被新尼德兰击败。1664英王将这片土地赐予其兄弟、时任约克公爵詹姆斯·斯图尔特,约克公爵击败荷兰占领新尼德兰建立新约克(纽约)殖民地,原为业主殖民地;1685年约克公爵继位英国国王,成为詹姆斯二世,纽约遂成为英王直辖殖民地,包括现在的纽约州和佛蒙特州。(约克公爵:贵族头衔,但并不是指固定某人,通常是授给英王的第二个儿子,除非该爵位已被前任国王的儿子所拥有。)
  新泽西:原属于纽约,1664年约克公爵因实施自愿纳税制导致纽约殖民地入不敷出而担负大量债务,为减轻债务负担,于是将新泽西赐予朋友伯克利勋爵和卡特列特爵士成立新泽西殖民地。英王直辖殖民地。
  宾夕法尼亚:原属纽约,即最初瑞典人建立的新瑞典。1681年,债务缠身的约克公爵将其划给“贵格会”领袖威廉·佩恩以感谢其免除债务的行为(共16000英镑)。“贵格会”是新教的一支,因其激进的教义不仅在英国本土受到国教“圣公会”的迫害,在北美也受到清教徒的迫害,佩恩成立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后将其变成政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地方,并且以和平友好的态度对待印第安人,因此吸引了大批在其他地方受迫害的信徒,被称为道德、自由和独立的拱心石。业主殖民地。
  特拉华:原属荷兰,1664年约克公爵将荷兰人赶跑并入纽约,1682年宾夕法尼亚从约克公爵手中购得,附属宾夕法尼亚但拥有自治的权力和地位,是人权、信仰、自由的摇篮,1701年单独成立殖民地。业主殖民地。
  佐治亚:英国国会议员、慈善家詹姆斯·奥格尔索普为安置国内因负债而破产导致生活无所着落的贫民于1732年从英王乔治二世手中取得授权而建立,除了安置贫民和受迫害的清教徒外还有一个目的是抵御西班牙和法国人的扩张,范围包括现在的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和密西西比州的北部地区,但奥格尔索普最后却因严厉统治和反对奴隶制而被赶回英国。英王直辖殖民地。
  (英王直辖殖民地:持有英王特许状;业主殖民地:英王封地;自治殖民地:自由民建立。)
  (二)
  “法印战争”的由来
  武侠小说大师古龙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么对于国家来说,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战争,并且所能获得的利益越多发生战争的概率也就越大。比如现在的阿拉伯地区,如果没有石油,谁吃饱了撑的去那遍地黄沙的地方啃沙子么?至于现代西方国家所谓民主、自由的宣传更是虚假,乱成一锅粥的索马里为什么没人去维护和平?
  因此我们不要相信几百年前的西方殖民者到达美洲是为了传播主的福音,更不要相信他们是为了爱与和平而来,这些都是他们现在为了洗白当初对美洲原住民的残忍和血腥屠杀而已。在他们到来之前,印第安人在美洲已经生活了几万年,虽然他们的最高文明仅停留在奴隶制阶段,并且在广袤的北美大陆上仍然是原始部落;虽然阿兹特克、印加帝国存在着更加血腥的人祭行为,每次祭祀被杀掉的奴隶或俘虏多达数万人,仅仅是为了太阳神的光辉能够永远照耀着统治者。
  但这都不是殖民者对原住民进行屠杀的理由!他们对原住民的奴役和屠杀最直接的原因只是为了掠夺财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择手段,他们运输到欧洲的每一磅烟草、棉花以及每一块金币都浸泡在原住民的鲜血里;而且为了争夺新大陆的财富,他们之间也同样互相挥舞着屠刀和火枪。
  因此对于当时的北美主要三个竞争者英国、法国和西班牙来说,他们之间发生战争几乎是必然的。
  其实在更早时期,后来被称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也是北美大陆的有力竞争者,纽约的曼哈顿岛早期就是由荷兰用了几把斧头、几把小刀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的,起名叫做新尼德兰。只是当时的荷兰还不是后来能够炮轰伦敦的大佬,所以被大英帝国的约克公爵赶跑了,新尼德兰也就成了新约克(Newyork)。
  西班牙由于来的早,在现在的整个中南美洲地区,根据教皇子午线的划分——这是罗马教皇为了解决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对殖民地的争夺而划分的一条线。当时除了巴西被葡萄牙所占领外,其余都是西班牙人的地盘,并且还占据着北美南部的佛罗里达和下加利福利亚地区等(也就是现在美国的加利福利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得克萨斯州、犹他州、内华达州、科罗拉多州);法国占据着北美中部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和北部的加拿大东部包括魁北克、圣劳伦斯河流域等地区;而英国仅占有西到阿巴拉锲亚山脉、东到大西洋、南到佛罗里达、北到圣劳伦斯河流域的狭长地带。但西班牙的主要精力放在原印加、玛雅、阿次特克帝国的中心地带,因为那里有着许多开发成熟的土地和金银矿床,不需要耗费太多的精力就能掠夺惊人的财富,而对北美的占有在许多方面仅是名义上的,因此早期在北美与英法两国的冲突不多;而在北美东北部地区,即五大湖——圣劳伦斯河流域,因为拥有便利的水路交通和丰富的皮毛等自然资源,因此对这个地区的争夺就成了英、法两国的矛盾焦点。
  但是在此时的欧洲,自从罗马帝国在蛮族的冲击下灭亡以后就再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数千年以来从东欧平原到英格兰岛、从寒冷的斯堪的纳维亚到温暖湿润的地中海,各个封建领主、公国、诸侯等长期以来一直征战不休。今天你打过来,明天我打过去,战争成了各地统治者之间的家常便饭,相应的就造成了底层人民艰苦贫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时由于长期的战乱,整个欧洲在制度、科技、文化、经济等方面数千年来一直停滞不前。
  在这里我们要感谢一下我们的千古一帝嬴政同志,正是他在两千多年前的征服行动在我们所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同时由于语言、文字、度量等方面的统一,才使得我们两千多年以来各方面都一直领先于全世界。
  我们经常听说某个人学贯中西、精通多国语言等等因而被称为大师,进而被一些大学授予名誉博士等等。但是认真想一想,所谓英语、法语、德语、瑞士语、西班牙语等等,如果放在我们国家至多被称为各地方言罢了,但没有人会因为能说各地方言而被称为大师吧?如果你因为会说多种方言而要求某大学授予你博士学位,估计能被人笑掉大牙,因为这一点长期在外的农民工多数都能做到!
  作为传统的欧洲大国,英、法两国历来是一对冤家对头。从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以来,两国就一直战争不断,这其中最出名的当然是1337——1453年间发生的百年战争,美丽勇敢的少女贞德拯救危险中的法国的故事我们大多数人耳熟能详。即使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两国将目光投向了海外殖民地,但在欧洲仍然是吵闹不休,并且因为对殖民地的争夺导致两国间的仇恨越来越深。
  其实欧洲各国对于北美殖民地的争夺从很早就开始了,但由于当时对北美大陆的探索和开发还处于开始阶段,并且北美大陆的自然环境太差,各国对此不是太过于在意。反正未被发现的地方多得是,没必要去为那些已经发现的地方动刀枪,也许下一块地方更加富饶呢?因此争夺也不是很激烈。
  在1621年的时候,荷兰人在哈德逊河流域建立了新尼德兰,并逐步扩大到特拉华河流域;但在1638年的时候,瑞典人又在特拉华河河谷建立了一块殖民地,并以瑞典女王的名字来命名为克里斯丁娜堡。这是瑞典在北美的第一块也是惟一的一块殖民地,但这块殖民地只存在了大约17年就被荷兰人赶跑了,因为当时瑞典的兴趣在于欧洲争霸,对殖民地并不是太重视。因此当荷兰人向瑞典发出战争威胁的时候,瑞典人略作抵抗就在1655年放弃了殖民地回到了欧洲,只给这个地方留下了建造北欧式风格木屋的传统。
  不过荷兰人的势力也没有维持多久,1674年的时候,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英国的约克公爵又击败荷兰人,全面取得新尼德兰的控制权,并改名为新约克,这就是纽约的来历。
  从此,北美大陆的殖民地主要分为东部的英国、北部和中部的法国以及南部的西班牙所占领的弗罗里达和新墨西哥地区。
  1754年的时候,刚刚和平没几年的欧洲大陆又展开了新的一轮攻防战,因为战争的主要阶段是在1756年——1763年间,所以又被称为“七年战争”。战争的双方仍然是分别以英、法为首的两方联盟。其中英国一方有葡萄牙以及普鲁士各邦(普鲁士当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下,但帝国的统治已经衰微,各邦国各自为政,尚未正式统一)等加盟;法国一方有奥地利、西班牙以及瑞典等;而在北美,则主要是以法国和印第安联军对阵英国军队,所以又被称为“法印战争”。
  战争初期是在欧洲本土进行的,并且由于害怕殖民地的财路被对方断绝,双方都不愿意扩大战争范围,因此北美的各国殖民地颇能相安无事,各自忙着做生意、种地、贩卖皮毛,发财发的不亦乐乎。
  但在当时一位并不起眼的弗吉尼亚庄园主却不满足这种现状,他挑起了英法在北美殖民地的冲突,从而改变了北美的历史。当然,对于这位庄园主来说,相对于他以后所做的事,这次挑起英法北美殖民地的冲突只是他一生里所有事情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因为他以后所要做的事情才是真正的改变世界历史的大事。
  这个人叫做乔治·华盛顿,未来的美国国父之一。
  华盛顿祖先的故事
  在人的思想被禁锢的封建王朝时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大肆宣扬血统论、贵族论,同时因为广大平民不懂得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也认为是靠祖先的庇护才能获得幸福的生活。因此,任何一个取得成功的人物,在功成名就以后一般来说都要追根溯源,替自己找一个更加伟大的历史人物做祖先,以证明自己所取得的一切是理所应当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就连开局一个碗、装备全靠打的明太祖朱元璋虽然自称“淮右布衣”,但在当上皇帝后也要找一位历史名人做祖先,根本不考虑他爹、他爷、他爹的爷穷的连名字都没有,而关于这方面的的故事写满了我们的历史书以及人物传记!
  当然,在过去的那个历史环境下,普通人想白手起家却是很难,但也并不是没有,朱元璋就是个例子。不过对于出生于十八世纪的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来说,他确实是出生于贵族世家,因此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下他祖先的发家足迹,以证明他后来的成功是上应天意的。
  早在1066年,也就是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的时候,我们在这里要强调一下也就是从诺曼公爵开始英格兰才开始了争霸欧洲的历程,在此之前的英格兰一直是处于盎格鲁—萨克森人以及北欧维京海盗和原住民的混战之下。在威廉征服的过程中,有一个叫赫特伯恩的家族,追随威廉公爵立下汗马功劳而被封在一个叫做威星顿(Wissington)的地方。而根据当时的惯例,这个赫特伯恩家族更改了姓氏,叫做威星顿家族,其家族的徽章是天蓝底的金色玫瑰。为了感谢国王的恩赐,从此威星顿家族跟随国王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家族的威名也就越来越盛,终于成了英格兰的名门望族,而家族的名称也逐渐演变成了华盛顿(Washington)。
  是的,这个家族就是美国国父华盛顿祖先的家族,但我们实在不必要用此来宣传华盛顿的出生高贵,因为到了华盛顿曾祖父的时候,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国王詹姆斯一世被处死,而华盛顿的曾祖父约翰·华盛顿因为对国王的忠诚成了前朝遗民,自然就成了革命者迫害的对象,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是一样的。万般无赖之下,约翰和兄弟安德鲁两人和广大受迫害者一样漂洋过海来到了弗吉尼亚讨生活,并在此扎下了跟。
  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说约翰兄弟在英国被革命者剥夺了封地和贵族头衔,为了生存,两兄弟凑足了一笔钱来到北美购买了一船烟草准备回到英国贩卖,但不幸的是满载的船刚离开北美的港口就发生了事故,整艘船连货沉入了海底,死里逃生的约翰兄弟只好留在了北美,再也没有回到英国。
  其实他们来到北美是哪一种说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好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处于开发阶段,只要能活下来,努力拼出一份家业也不算难事。因此等到了华盛顿父亲奥古斯丁·华盛顿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弗吉尼亚威斯特兰县一个颇有威望的庄园主了。
  奥古斯丁·华盛顿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给他留下了劳伦斯和小奥古斯丁两个孩子后因病死亡;后来他又娶了第二个妻子玛丽,并先后生了六个孩子,而乔治·华盛顿就是他们最大的儿子。
  华盛顿少年时的故事
  乔治·华盛顿出生于1732年,作为历史上的名人,后世在传记中往往会着重描写其小时候如何聪明能干,又如何坚韧不屈、迎难而上最后功成名就的,而我们对于小时候的华盛顿最为熟知的事情莫过于用斧子砍樱桃树了。当然,这个故事据考证实际上是虚构的,但我们实在不必要纠结故事的真假,因为如果一个伟人在小时候连一点故事都没有,那么怎么证明他后来的成功是天命所归呢?
  乔治·华盛顿在1732年出生后不久全家就搬到邻近的斯塔福县居住,由于家境优越,在那里乔治得以上了两年小学,并学会了简单的阅读、写作和算术。总体而言,华盛顿的童年应该是无忧无虑且幸福的,家境富裕且有奴隶服侍,而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劳伦斯也特别喜欢这个弟弟,经常对他给以关注。劳伦斯后来在英国留学后回到北美加入了军队且参加了西印度群岛战争,回到家乡后在地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
  但在乔治11岁的时候,不幸降临了,他的父亲奥古斯丁因病去世。而根据当时通行的长子继承法的规定,劳伦斯继承了大部分家产,因此他从军队退伍经营父亲留下的庄园并且将其改为弗农山庄,失去父亲的华盛顿则跟随母亲生活。
  在我们的传统故事中,出现这种状况的一般原因都是长兄怎样霸占家产、对待继母以及对异母的兄弟又是如何霸道苛刻的。但在当时根据中世纪的欧洲流传下来的法律,这种情况下本来就是长子继承全部家产,其他子女只能自谋职业,在北美这种长子继承法只到美国建立后才由同为开国三杰的杰裴逊所制定的邦联条例所废除。
  父亲的去世对乔治的影响毫无疑问是巨大的,失去了父亲以后他就暂时离开了校园,因为他的母亲没能力供他上学,不知为何实际上他的母亲并不喜欢这个儿子,如果说在华盛顿的一生中谁给他的伤害最大,他的亲生母亲毫无疑问是候选人之一,而且对他的伤害一直持续到华盛顿当上总统以后。但是幸好他有一位对他关怀备至的好哥哥,长兄劳伦斯多次邀请这个他喜爱的弟弟到弗农山庄做客,并在乔治14岁的时候将其送到著名的威廉.玛丽学院学习。而重返校园的乔治也有了自己的目标,他专心于数学等自己认为有用的学科的学习,两年以后,劳伦斯将毕业的乔治推荐给了自己的岳父费尔法克斯。
  费尔法克斯是当地的名门望族,拥有大片的农场和森林草原,由于当时特殊的社会状况——这点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说过。当时的印第安人根本没有领土的概念,因此移民所购买的土地也只是一个大概的范围,所以费尔法克斯连他自己都无法清楚他所拥有多少土地,于是他邀请年仅16岁但精通数学的乔治一起测量自己的土地面积和勘探土地上的物产。
  这个工作对乔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机遇,他在学校专心学习的数学知识(估计最高水平也就是平面几何之类的,按现在来说就是初中毕业水平)在测量工作中使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能并完美的完成了测量任务,因而受到了费尔法克斯的赏识;同时他在测量过程中学会了与印第安部落打交道,他发现这些原住民大多数实际上是非常好相处的,因此在测量过程中他交了许多印第安人朋友,包括一些部落酋长都把他当成朋友来看待,而这些朋友在他后来的军事生涯中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测量工作结束以后,费尔法克斯推荐乔治成为弗吉尼亚的公共测地员,使他得以能够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才能,在三年的测地员工作期间,乔治不仅勘测了许多以前未知的地方,而且测量过程中详细的了解了许多地方的地形、物产以及印第安部落的分布与相互之间关系等情况。
  随着殖民地范围的不断扩大,英、法两国在北美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其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俄亥俄河流域,俄亥俄河是密西西比河的一条支流,位于弗吉尼亚与法国殖民地的交界处。同时也是一条重要的水运通道,谁能控制这条河流,也就等于控制了这片地区的命脉,因此英、法两国都对这个地方势在必得。而为了应付可能到来的战争,弗吉尼亚政府将整个殖民地划分为几个区域,每个区域任命一名少校军官。在劳伦斯的帮助下,19岁的乔治获得了他居住地所在区域的少校副官长职务。但就在这时,劳伦斯得了肺结核,这在当时是一种无法治好的疾病,为了亲爱的哥哥的健康,乔治.华盛顿暂时放弃了工作陪伴着他来到气候宜人的西印度群岛度假。
  但在俄亥俄河流域,战争却不会为了乔治的度假而放慢脚步。随着法国人的势力逐渐增强,开始步步逼近俄亥俄河流域,并占领了大片土地,而这些土地早就被英国宣称属于弗吉尼亚殖民地。当然,不管英、法两国对这片土地是宣称占有还是实际占有,他们都不会考虑这片土地的实际主人印第安人是怎么想的,不过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他们当时并不在乎是谁占有这些土地,全部落共有的社会制度使得他们对占有和开发土地很不理解,因为他们认为所有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大家共有的,又何必费尽心力的去占有和开发呢?当然这也是他们在之前华盛顿测量土地的时候不但不加阻止反而愿意和他交朋友的原因。
  但英国人却对法国人的步步紧逼感到恼火,因此弗吉尼亚总督急需一名特使前往法国人的驻地进行谈判,顺便探听一下法国人的实力和意图,由于非凡的能力和与曾经印第安人打交道的特长,度假回来的乔治.华盛顿成为了特使的不二人选。
  但弗吉尼亚总督没想到的是,他所派出的本意是寻求和平的特使却在出使过程中特意挑起了战争。
  意在挑起战争的谈判特使
  接受命令的乔治·华盛顿并没有直接前往法国人的驻地,而是在路途中一路拜访了途径的印第安人部落,并且凭着在测量土地时与印第安人建立的良好关系和印第安领袖“亚王”达成了友好共处、共同抵制法国人侵略的协议。
  可能有人会奇怪,既然印第安人并不在乎是谁占有这片土地,那么有为何要与华盛顿结盟来对付法国人呢?其实很简单,因为华盛顿沿途拜访这些印第安部落时,随身带来了许多如小刀、玻璃珠还有受到印第安人特别欢迎的朗姆酒等等礼品。看在礼品的份上,印第安人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与华盛顿结盟。
  看来弗吉尼亚总督委派华盛顿成为特使前去与法国人谈判是个重大的错误,你见过哪一个和平特使在前去谈判的路上一路拉拢盟友准备打仗的么?并且在出发时就准备好了结盟的礼物,这哪是去谈判,分明是去挑衅的吧!
  在到达法国人的要塞以后,华盛顿向法国指挥官递交了总督的信函,信函里明确表示要求法国人退出所侵占的俄亥俄地区以及废除建立的堡垒等。法国人当然不会轻易答应,于是法国指挥官推脱说此事自己无法做主,必须由法国的殖民地总督才能决定,要求华盛顿在此等待,而他将向总督汇报此事并按回复行事。
  华盛顿知道法国人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因为法国人往返殖民地总督府即使行程顺利也至少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但他乘机利用这段时间仔细勘测了法国人的军事部署、要塞地形以及武器装备等情况。在一切都清楚以后,他也不等法国信使从总督处返回了,直接就要求法国指挥官写了回信然后返回了弗吉尼亚。
  我们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华盛顿的过人之处了,他很清楚法国人不会答应退出俄亥俄河流域,战争是迟早且必然要发生的,因此提前做好战争准备才是硬道理,这样我们也就理解他在来时的路上一路和印第安部落结盟的用意了。
  返回后的华盛顿向总督递交了法国人的回信,然后又在未经总督同意的情况下向当地报纸公布了此次出使的经过和结果。这样一下子就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法国人不肯撤退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当地的英国人,民众不顾总督顾全大局的考虑,纷纷要求向法国人开战,而华盛顿也因为这次出使成了传奇人物。
  也许有人认为仅仅一次出使就能取得偌大的声望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当时的俄亥俄河流域属于一片未开发的原始荒野,没有任何的道路可以通行,甚至连法国人建立的要塞地点都只是一个大概范围,而交通工具也只有马匹,在渡河的时候甚至要临时伐木做成木筏才行;沿途还要经过许多充满敌意的印第安部落,再加上法国人的敌对行为,被袭击丧命都有可能,出使途中遇到其他危险更是家常便饭,而不管遇到什么危险,你都不能指望有警察开着直升飞机来帮助你,在这片危险重重的无法之地只有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还有运气才能度过难关。
  而华盛顿擅自向民众公布出使的经过和结果则大大激怒了弗吉尼亚的英国移民,成了后来战争的引火索。
  在华盛顿的努力下,战争终于爆发
  到了1754年4月初,因出使俄亥俄河流域法国要塞而获得极大声望的华盛顿被总督任命为弗吉尼亚区域少校副官长兼任民兵司令。华盛顿受命后带领两个连队前往俄亥俄河口新建立的要塞,以抵御法国人的步步紧逼,同时随着队伍一起的还有大批运往要塞的补给物资,其目的旨在遏制法国人的扩张。因为当时的英、法两国及其联盟在欧洲的争霸正处于关键时刻,在北美虽然双方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却又谁都不愿意背上挑起战争的罪名,更不愿意在北美殖民地发生冲突,因为英国人当时的重点是放在欧洲本土和印度,再加上北美殖民地是双方的主要财富来源,因此出发前弗吉尼亚总督一再强调不要主动挑起冲突,遇到法国人挑衅时以忍让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反击。
  但就在华盛顿到达要塞的时候,才知道要塞指挥官特伦特上尉派去前线修建堡垒的士兵被法国人俘虏了,并且根据当地印第安盟友的情报,得知一批法国人的援军正在往要塞开来,而当时英军无论在兵力、武器、士气等哪个方面都不占优势,因此形势变得十分危急。在这种不利情况下,华盛顿一方面派出侦察部队监视法军,一方面写信向弗吉尼亚总督求救,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求救信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援助,反而因为州议会的制约,华盛顿收到了不得擅起战端的命令。
  收到命令的华盛顿非常生气,其实他没必要对州议会的制约有所抱怨,要知道在他以后漫长的军事生涯中将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包括在独立战争爆发后成为大陆军总司令的日子里,议会的制约一直是他难以放开手脚的主要原因。我们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华盛顿没有看过《孙子兵法》,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古老中国的这本兵书,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句话的理解。因此,虽然总督命令他不得擅启战端,华盛顿仍然积极的进行了备战准备。
  1754年4月底,华盛顿带领约160名士兵到达前线修建道路,目的是为了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方便运输大炮。到了5月25日的时候,他在上次出使时结交的印第安盟友“亚王”带领50名武士前来汇合,并且告诉他在大约20英里外有一支法国部队正在渡河,于是华盛顿毫不犹豫的带领士兵与“亚王”的印第安武士对法军发起了进攻。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其实这只是一支30多人的法军小队,结果据记载是法军10死21人被俘虏,只有一人跑了回去;而华盛顿手下有一人死亡、3人受伤。
  虽然这场战斗的规模不大,但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弗吉尼亚方面由于一直以来都受到法国的步步紧逼,因此这次战斗的胜利无疑是打了一针强心剂;同时由于华盛顿在战斗中身先士卒,冒着枪林弹雨冲在最前面,赢得了士兵和印第安盟友的极大好感,因此被尊为英雄并广为传颂。
  但在法国方面却不高兴了,他们声称是英国人挑起了战争,发誓要进行报复。事实上当时法国人有大约一千多名士兵驻守在俄亥俄河流域的要塞里,另外还有数量更多的印第安盟友——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法国人在北美的殖民地主要是以皮毛贸易为主,其对土地的态度不像英国人那样贪婪,法国虽然宣称占有圣劳伦斯河以及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所有土地,但并没有向英国人那样建立有效的殖民统治,在许多地方仅仅是名义上的占领。比如在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除了建立几个简陋的要塞外,在整个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连一个法国定居者都没有,因此与印第安人是属于互相利用的关系,冲突并不太过激烈。而英国人由于在建立殖民地的过程中对印第安人进行了屠杀和掠夺,因此大多数印第安部落是站在法国人这边的,除了当时北美印第安人的部落联盟——易洛奎联盟,这也是当时北美唯一的具有国家雏形的部落联盟,不过这个联盟对英法双方都抱着敌对的态度;当然还有华盛顿的印第安盟友除外,而这少部分印第安人与英国结盟则完全是因为他们在与华盛顿打交道过程中所建立的友谊的原因,当然这个友谊是建立在华盛顿所赠送的礼物之上的。
  其实一直以来,英法在欧洲的争霸就影响着北美,只是由于双方的克制才没有引起大规模的战争,虽然冲突不断但只是以袭扰站和游击战为主。而在1750年左右,双方的实力对比上,英国在北美大约有150万人,法国则只有8万人左右,但英国人主要是移民,没什么正规军,军事力量并不太大,主要是各殖民地成立的民兵队伍;而法国人除了少量的移民外多数是进行皮毛贸易的商人和保护安全的正规军人。因此在军事上法国人占有很大优势,实际上此次法国人对俄亥俄河流域的行动大多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货物来源以及保护贸易线路而不是为了抢占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强弱悬殊的军事对比,华盛顿一方面加紧修建防御工事,一方面让“亚王”回去召集更多的印第安武士前来助战,一方面继续写信向总督求救。他在给总督的信中写到:即使面临着极为悬殊的兵力对比,我也要抵抗,因为如果我撤退的话,我们不仅失去这片土地,还将失去我们的印第安盟友………,所以我将会战斗到底。
  到了6月10日的时候,在紧张的气氛中,前线的要塞工事修好了,“亚王”也带来了更多的武士,但这时候粮食供应却出现了短缺,华盛顿面临的处境越来越困难。
  但就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华盛顿给弗吉尼亚总督信件所起的作用,虽然此时他面临着缺粮少药的状况,但总督终于派来了一支援军。只是让华盛顿没想到的是,这支由一名叫做麦凯的上尉带领着南卡罗来纳独立连却给他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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