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盘点!武汉各区幼升小入学条件!



2022年已经年底了
2023幼升小的也即将展开了
今天给大家盘点一下
武汉市各个区的幼升小政策
有需要的家长可以关注收藏
目前根据武汉市的入学政策
新生入学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两类。
01
江汉区
对口入学
凡2022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统筹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具有江汉区户籍,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6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的二、三胎除外);
⑤ 2022年4月30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⑥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⑦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⑧2022年4月30日前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02
硚口区
对口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房产相统一,且户籍和房产证的户主均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区,其父母在武汉市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经学校调查属实,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可作为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依据。
统筹入学
1、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有硚口区的户籍,但是在硚口区没有房产,也没有和拥有硚口区户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2、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有硚口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适龄儿童是港澳台子女或随迁子女
4、适龄儿童父母是落户硚口的创业大学生
注:对口入学及根据房产位置的对口学校安排入学,统筹入学指区教育局综合学位情况、居住位置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
03
江岸区
对口入学
凡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统筹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认真了解。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
4.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除外);【二手房需注意】
5.2022年5月31日(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2年6月5日前未进行网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速看!江岸区幼升小入学政策最全攻略!
04
汉阳区
各类入学情况所需材料
“户籍和住房一致”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 汉阳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户籍和住房不一致”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 汉阳区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汉阳区留汉大学生”子女就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 汉阳区户口簿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拆迁户”子女就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 拆迁证明(6年内)汉阳区户口簿、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非武汉市户籍”子女就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户口簿、监护人的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出生证、保健手册
“港澳台适龄儿童”就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您需准备: 户口簿、监护人的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出生证、保健手册。
05
武昌区
2022年义务段一年级新生需年满6周岁。
(一)适龄儿童拥有武昌户籍
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出示户口簿、出生证、保健手册、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因拆迁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出示“征收协议”。
(二)落户武昌区的大学生子女(孩子户口仍在市外)
由落户武昌区的大学生出示本人及子女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资料。
(三)监护人拥有武昌的居住证和就业证明
由随迁适龄子女监护人出示户口簿、武昌区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资料。
在符合武昌区公办学校入学标准的前提下,房户一致的,对口入学,房户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以下两种情况可认定为房户一致: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房产为同一地址,且适龄儿童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权属。
2.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祖辈的户籍、房产为同一地址,祖辈拥有房产完全权属且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无其他房产。
关注!武昌区、青山区幼升小入学详细政策!
06
洪山区
对口入学
① 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② 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统筹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②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必看!洪山区&东湖高新区幼升小政策最全攻略!
07
青山区
新生入学基本条件
1.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
以上入学对象,小学新生须年满六周岁。
青山区适龄儿童入学管理
1.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入学管理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2.“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户籍与房证信息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随迁子女”的入学管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照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纳入《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范围。
5.对“二孩”入学的管理
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6. 留汉百万大学生子女入学管理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7. “患病伤残”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8. 优抚对象入学管理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 对港澳台等学生入学管理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我区统一规定时间,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区教育局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关注!武昌区、青山区幼升小入学详细政策!
08
东湖高新区
对口入学
(1)户籍在东湖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3)港澳台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4)在与洪山区入学插花区域,属高新区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住址一致。
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新生入学,对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办法是按照户籍与房产对应来统筹安排:
(1)A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对口入学。
A类: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即“人户合一”。“两证”(户口与不动产证)满一年的优先安排;未满一年的,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B类、C类、D类、E类学生,均属于户籍与房产不一致情况,由区教育局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B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服务范围内,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C类:符合A类或B类情况的适龄儿童,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学位已被使用过。
D类: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需要办理居住证,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E类: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必看!洪山区&东湖高新区幼升小政策最全攻略!
09
东西湖区
东西湖入学新生入学如何分配:对口/统筹
全区小学以《2022年东西湖区公办学校服务范围一览表》为依据,第一次分配根据学校学位进行分配,分配顺序为A→B→C→D类,学位分满为止。8月25-30日第二次补登学生均为统筹分配。
第A类:适龄儿童户口、法定监护人户口、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相同,均属东西湖区辖区内的学生,依据《2022年东西湖区公办学校服务范围一览表》对口分配。
第B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同户,且均属东西湖区辖区内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
第C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发票已在东西湖区房产部门注册登记)属于东西湖区辖区内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
第D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东西湖区有效期内的《武汉市居住证》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留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
10
经开区
报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适龄儿童若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户籍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
2. 其父母持有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居住证;
3. 其父母为持有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 其父母为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落户就业的大学生;
5.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100%产权住宅性房产。
特别说明:
以下情况不符合本区入学条件,不属我区的登记范围,无法安排在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就读,请家长尽早作出妥善安排,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1. 年龄未满六周岁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 监护人没有领取我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
3. 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无已交付的合法住宅性房产的适龄儿童。
4. 曾经在小学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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