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叔说字——自然篇(原)



    岩隙涌出的山泉,为河川之始    
   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原”,会意字,“泉”是“原”的本字;“原”是“源”的本字。“泉”的金文字形像石穴中有水流出,是细水涓涓的石洞,本义为水源。当“泉”的“水源”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石,出水的岩隙)另造“原”代替。造字本义:从岩隙涌出的山泉,为河川之始。当“原”的“水源”本义消失后,篆文又加“水”另造“源”代替。
图3的篆文,由原来的一股泉变为三股。由于形体复杂,后世又简化为一个泉眼。简化小篆(图4)中的“原”字与金文大致相同,但形体线条化 ,把原来像“泉水源”的部分直接写成了“泉”字。在隶书中, “原”字已经和现代字形非常相似。楷体形体产生了一些讹变,原来小篆“厂”下“泉”字的“水” 楷体讹变成了“小”字。
古文释义
《说文》:高平曰原,人所登。《尔雅·释地》:大野曰平,广平曰原。《周礼·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泽坟衍原隰之名物。《礼·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
又《前汉·食货志》:农渔商贾四者,衣食之原。《董仲舒传》:道之大,原出於天。《司马相如传》:尔陿游原。注:孟康曰:原,本也。
又《尔雅·释言》:原,再也。疏:重再也。《易·比卦》:原筮元永贞。朱传:必再筮,自审有元善长永正固之德。《礼·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注:末,勿也。谓所食之馀,不可再进也。《前汉·礼乐志》:以沛宫为原庙。注:师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庙,更重立也。
又《韵会》:推原也。《易·系辞》:原始要终。《前汉·薛宣传》:原心定罪。注:师古曰:原,谓寻其本也。《管子·戒篇》:春出,原农事之不本者,谓之游。注: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晋书·潘岳传》:会诏原之。
又通作源。《前汉·食货志》:犹塞川原为潢洿也。注:师古曰:原,谓水泉之本也。
又姓。《广韵》:孔子弟子有原宪。《前汉·赵广汉传》:颍川大姓原褚。注: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韵会》:汉高平县,魏为镇州,又攺原州。
又《韵补》叶虞云切。《史记·叙传》:怀王客死,兰咎屈原。好谀信谗,楚幷(并)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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