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焰
人与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火”,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象形字。“火”,甲骨文字形与“山”相似,像地面上的三(多)股腾腾热焰。造字本义: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焰。有的甲骨文简化了两侧的焰苗,并将主焰写成“人”形,字形与篆文的“山”相似。金文在甲骨文的基础上省去地面,将甲骨文连在一起的三股焰苗分离,将主焰两边的焰苗简化成撇和捺,至此,“火”的字形与“山”的字形才明显区别开来。篆文承续金文字形。在上下结构的汉字中作偏旁时,“火”被写成“灬”hūo。经由金文的演化,小篆字形保留了火焰的抽象笔意。如果没有甲骨文在先,就很难把今日的“火”字,看做是一个象形字。
怕火,是所有高级动物,包括猴子、猩猩以及其他灵长类动物的共同本能。人类学家认为:人类学会用火的过程意义非凡,这是一个克服自身心理障碍,或者说改造“遗传印记”的艰难过程。当类人猿主动把手伸向火时,这一行为便决定了人类与其他灵长类动物的分道扬镳。
据说,陶器未发明前,火除了用来烧烤猎物外,也可以用来熬汤煮肉。远古先民捕获野兽后,会在地上挖一个坑,铺进剥下的兽皮,放入骨头、肉和水,然后用火烧红圆圆的石头,一块一块地丢进“地锅”之中,便会得到有汤有味,并且具有极高营养价值的美食。可以说,对火这种自然力的利用,标志着一个民族智商的水平高低。
“火”字是一个偏旁部首字,汉字“火”构建的汉字,大都与火及火的使用有关。例如,在表示烹饪的文字中,“炙、燔、炮、烘、炒、蒸、煎、熬”等,都以火作为类符。在“狄、羔、赤、幽”等字中。“火”则作为义符出现。
古文释义
《唐韵》《集韵》:呼果切。《韵会》《正韵》:虎果切,并货上声。《说文》:火,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释名》: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玉篇》:𤆄者,化也,随也,阳气用事万物变随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又星名。《书·尧典》:日永星火。传:火,苍龙之中星。
又大火,鹑火,辰次之名。
又《礼·王制》: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前汉·成帝纪》:火耕水耨。
又《周礼·夏官·司爟》:变国火以救时疾。注: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论语》:钻燧改火。
又盛阳曰炎火。《诗·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传:炎火,盛阳也。笺:螟螣之属,盛阳气嬴则生之。明君为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与炎火,使自消亡。
又官名。《左传·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疏: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
又《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传》: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又《南史·齐武帝纪》:魏地谣言,赤火南流,有沙门从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疗疾贵贱争取之,多得其验,咸云圣火。
又《唐书·兵志》:府兵,十人为火,火有长。彍骑,十人为火,五火为团。《通典·兵制》:五人为烈,烈有头目,二烈为火,立火子,五火为队。
又《司马法》:人人正正,辞辞火火。注:言一火与一火犹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谓火伴。《古木兰诗》:出门看火伴。
又人身有火。《本草纲目》:心藏神为君火。包络为相火。
又隂火,海中盐气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复见。《木华·海赋》:隂火潜然。
又山名。《山海经》:崑仑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
又《正字通》陆游曰:火山军,其地锄深,则有烈燄,不妨耕种。
又井名。左思《蜀都赋》:火井沈荧於幽泉。注:火井,在临邛县。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须臾隆隆如雷声,焰出通天,光辉十里,以筒盛接,有光无灰。
又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萧丘,火春生秋灭。生木小,焦黑。
又火传。《庄子·养生主》:指穷放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又南方有食火之国,其人能食火炭。
又《尔雅·释鱼》:十龟,一曰火龟。疏:龟生火中者。
又火䑕。《山海经》:火山国,其山虽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时出山边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又姓。《明纪事本末》:火济,从诸葛亮南征孟获有功,封罗甸国王。《正字通》洪武时,翰林火原洁。
又《广东通志》:古人一年四时改火。今琼州西鄕音谓一年为一火,火音微。东鄕人谓一年为喜,或为之化,乃喜之变音。
又叶虎洧切《诗·豳风》: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按:唐韵正:火,古音毁,转声则为喜,故灰字从火得声。而左传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庙,曰:譆譆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譆譆,则为火之徵也。是直以为火当读作毁,非止叶音矣。
又叶后五切。韩愈《元和圣德诗》: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闲,莫不顺序。
又叶虎何切。《庄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众人焚和,月固不胜火。《韵会小补》:今人谓兔岐脣曰火。盖古音也。《集韵》或作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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