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历史——人与自然篇(赤)



    焚人牲的祭祀活动    
   人与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赤”chì,会意字。甲骨文的“赤”字,从“大”(人)在“火”上,像把人置于火上焚烧的情景。上古时期,有焚人牲而求雨的习俗,“赤”字正是这种习俗的形象反映。小篆的“赤”字经过隶变,成为现今楷书“赤”字的模样:上半部的人形(大),逐步演变成了一个“土”字,下半部的“火”演变成四点,写作“赤”。
“赤”,原本是一种祭祀的名称,指的是以火焚人感天求雨、火焰燃烧面起,首先烧掉人的服饰。因此,“赤”有空和裸露的意思,如“赤贫、赤手空拳”以及“赤足、赤膊上阵、赤条条”等等。以火焚人会出现油脂燃烧时的红黄色。因此,又引申表达比朱红色稍浅的红色,后来,词义扩大,又泛指所有的红色。如宋代诗人陆游《记老农语》:“霜清枫叶照溪赤。”诗句中的“赤”即为红色的意思。赤色是鲜血的颜色,也是心脏的颜色、因而现今多用来象征革命,表示用鲜血换取自由,如“赤卫队、赤胆忠心”等等。
古文释义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昌石切。音尺。《说文》:南方色也。《玉篇》:朱色也。《易·说卦》:乾为大赤。《疏》:取其盛阳之色也。《书·禹贡》:厥贡惟土五色。疏:天子社广五丈,东方靑,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黄土。《礼·曲礼》:周人尚赤。注:以建子之月为正,物萌色赤。
又《书·康诰》:若保赤子。疏:子生而赤色,故言赤子。
又《前汉·五行志》:赤地千里。注:空尽无物曰赤。
又《韵会》:裸裎曰赤体,见肉色也。
又《史记·孟子列传》:中国名曰赤县神州。
又《韵会》:赤县,谓畿县也。《晋书·成公绥传》:赤县据于辰巳。
又水名。《庄子·天地篇》:黄帝游乎赤水之北。《博雅》:崑仑虚,赤水出其东南陬。
又六赤。《正字通》:今骰子别名。李洞《赠李郞中》诗:微黄喜兆庄周梦,六赤重新掷印成。
又姓。《吕氏春秋》:赤冀作臼。《列仙传》:赤斧,巴人。
又《集韵》:七迹切,音戚。《周礼·秋官》:赤犮氏。注:赤犮,犹言捇拔也。疏:捇拔,除去之也。
又《韵补》叶敕略切。郭璞《狰赞》:章义之山,奇怪所宅。有兽似豹,厥色惟赤。宅,徒洛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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