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水灾、兵灾
人与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古时“灾”的写法较多,这是因为古人把灾害分得较细,有火灾、水灾、兵灾等,反映在字形上也有不同写法。上古时代,河川泛滥,洪水横流给先民带来极大的祸害,因此祖先便造了图1的“灾”字,字的形体像泛滥的洪水。为了与“川”一类的字形区别开来,于是在洪水中间加了“在”表音,成了形声字(图3)。这两个甲骨文本义是“水灾”。秦代以后,叠加“火”旁表意,表示水火均可成灾(图8)。以后,便在小篆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变为汉隶(图13)和楷书。
图4的甲骨文是个会意字,模拟“火”在屋(“宀”)里,房子被烧,显然便是“灾”了。图9是战国简帛文字,“火”已开始变形,以后更逐渐变为线条化及笔画化。而小篆(图11)、汉隶(图13)、楷书都是沿着这“火烧房子”的定型发展下来,一直发展到今天,这个“灾”字,望文可以知义。
上古社会的部族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兵灾也成了可怕的悲惨的祸害。所以先民便以“戈”断“头发”(砍杀战俘或奴隶时头发挂在“戈”这种兵器上)作为“兵灾”的象征。图6的甲骨文,左上是头发,右部是戈。图7的甲骨文,已把头发讹变成“在(才)”字,作为声符,成了以“戈”为形、以“在”为声的形声字,隶变楷化而成“𢦏”。以后,这个“𢦏”被假借来作为哉、栽、裁、载、戴等字的声旁,便不再独立存在了。古时还出现过在“𢦏”下加“火”的“烖”,这是个形声兼会意字,“火”是形旁,“𢦏”是声旁也是形旁。发展到小篆阶段,则进一步把“在”变成“十”形;“戈”形也大变了。
“灾”字形体之多,这会给日常使用带来不便,新中国成立后,以“灾”字为正体,“災”“烖”等均作为异体字被淘汰。
古文释义
《唐韵》祖才切。《集韵》《韵会》《正韵》将来切,竝音哉。《说文》:天火也。《春秋·桓十四年》:御廪灾。
又《玉篇》:害也。《书·舜典》:眚灾肆赦。传:过而有害当缓赦之。《左传·僖十三年》: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
又作菑。《诗·大雅》:无菑无害。亦作甾。《史记·秦始皇纪》:甾害绝息。
又叶子之切。《史记·龟筴传》:十有二月日至为期,圣人彻焉,身乃无灾。
又叶将侯切。班固《幽通赋》:震鳞漦于夏庭兮,帀三正而灭周。巽羽化于宣宫兮,弥五辟而成灾。
《说文》:本作烖。或作灾。籀文作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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