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东西平托置于火上烧烤
人与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烘”hōng,会意兼形声字。小篆的“烘”字为左右结构:左边是一个“火”,右边是一个“共”字。“共”的本义为双手平伸,共同托举一件东西。这里“火、共”会意,表示把东西平托置于“火”上烧烤。经由隶变,楷书写作“烘”。
“烘”的本义为置物于“火”上烧燎,如《诗·小雅·白华》:“樵彼桑薪,卬烘于煁。”引申后也表示把东西烤干烤热,如“烘衣物、烘手”。由此又引申出烘托、陪衬之义,即从侧面点染,使主体突出。如宋代诗人辛弃疾《满江红·暮春》:“更天涯芳草最关情,烘残日。”现代汉语中则有“烘托、烘云托月”等词语。
古文释义
《唐韵》呼东切《集韵》《韵会》呼公切《正韵》呼洪切,音。《尔雅·释言》烘,燎也。《广韵》火貌。《诗·小雅》卬烘于煁。
又《广韵》戸公切《集韵》胡公切,音洪。义同。
又《集韵》居容切,音恭。《诗·小雅》卬烘于煁。《释文》孙炎音恭。
又《集韵》《类篇》渠容切,音蛩。义同。
又《广韵》《集韵》胡贡切,音閧。《广韵》火貌。
又《集韵》一曰火乾物。
又《广韵》《集韵》《韵会》《正韵》呼贡切,音戇。《广韵》火乾也。 《集韵》或作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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