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唱情歌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歌”,形声字,“謌”的简体字。此字始见于春秋金文,“歌”在金文中写作“诃”,从言可声。篆文写作歌,从欠哥声。
“歌”字常见于西周文献,但古文字资料中最早见于春秋时代。在金文中,“歌”写作图1(诃),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这个字的本义与言语有关;右部的“可”,为赞同、许可,于此作为不示义的声符,表示音读。一说,“可”有唱歌之义,于此作表义的声旁。《说文解字》小篆之或体承袭战国古文字诃字的形体。形旁仍然为言,声旁改为“哥”。“哥”作二可相叠,有人认为更突出表示男女对唱情歌。《说文》曰:“哥,声也。从二可。古文以为謌字。”由此可知,“哥”是“謌”的本字。
篆文“歌”字后亦写作图5,右部为“欠”,“欠”的甲骨文像一个人张大嘴巴在吸气或吹气,以示与口有关。“哥”与“欠”相合,进一步表示伴随乐声而歌唱。从欠之“歌”,见于《说文》小篆,更常见于秦简、汉简帛,其形体当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
“歌”本义有名词、动词两用,作动词指有音乐伴奏的唱,如《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作名词则指供人唱的作品,如《诗经·大雅·桑柔》:“既作尔歌。”歌和歌曲都有歌词,叫诗,所以歌也指能配合乐曲歌唱的诗。因为“歌”多用来颂扬先人或英雄的功德,所以“歌”也有颂扬的意思。“歌”后来引申为古代诗歌体裁之一,后来称为歌诗,现代统称为诗歌。如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汉代的乐府民歌,其实也就是乐府诗。由于“歌”与乐曲密不可分,所以“歌”还有奏乐的意义。《礼记·檀弓下》中“歌于斯”的说法,就是指在祭祀的时候奏乐。
古文释义
《说文》:咏也。徐曰:长引其声以咏也。《释名》:人声曰歌。歌者,柯也。以声吟咏上下,如草木有柯叶也。扬子《方言》:兖冀言歌,声如柯。《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正义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咏其诗之义以长其言。《礼·乐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又: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长言之。
又曲合乐也。《诗·魏风》:我歌且谣。传: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疏:正义曰:谣旣徒歌,则歌不徒矣,故曰曲合乐曰歌。歌谣对文如此,散则歌为总名,未必合乐也。
又《韩诗章句》:有章曲曰歌,无曰谣。又《古乐府》注:齐歌曰讴,吴歌曰歈,楚歌曰豔。奏乐曰登歌,曰升歌。
又钟名。《左传·襄十一年》:郑人赂晋侯歌钟二肆,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
又山名。《广舆记》:歌山,在广西平乐府富川县。
又朝歌,地名,纣所都也。汉为县,属河内郡。见《前汉·地理志》。
又叶古贺切,音过。左贵嫔《晋元后诔》:内敷阴教,外毗阳化。绸缪庶政,密勿夙夜。恩从风翔,泽随雨播。中外禔福,遐迩咏歌。说见颜氏《刊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远游》:张乐咸池奏承云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灵鼓瑟兮,令海若舞冯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饶娥碑辞》:鄱民哀号,或以颂歌。齐女色忧,伤槐罢诛。
《说文》:或作謌。《集韵》:或作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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