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取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会意字,甲骨文(图1)的“取”字像是一只右手拿着一只左耳的形状。《周礼·夏官·大司马》里便这么一段记载:“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郑玄注:“得禽兽者取左耳。”大意是说捕获禽兽以后要割下其左耳记功。古代战争俘获或杀死敌人后,也会把战俘或被杀死的敌人的左耳割下拿回来作证,视割耳数量的多寡而计功记功。这一行为也叫做“聝”,也是“取”的造字本意。这个字发展到西周金文时,耳朵已经变样,小篆再次变化。从构型上讲古今一脉相承,变化不大。楚文字中虽然有上加横划饰笔和变“又”为“攴”的异体(图10),但都符合其自身演变的规律,较之省讹形体,变化也不算很大。
“取”字的本义是“割取耳朵”,后引申为“迎娶”“娶妻”的意思,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的“吴起取齐女为妻”之“取”,这个意义后来多写作“娶”,《说文解字》里说:“娶,取妇也。”“取”与“娶”是古今字的关系。不过也有人认为“取”与“娶”是通假字的关系。
古文释义
《说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资也,收也。《广韵》:受也。《增韵》:索也。《礼·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记·鲁仲连传》:为人排难解纷,而无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
又《韵会》:凡克敌不用师徒曰取。
又《前汉·王莽传》:考论五经,定取礼。注:师古曰:取,读曰娶。
又《集韵》《韵会》《正韵》竝逡须切,音趋。《集韵》:取虑,县名,在临淮。
又《集韵》雌由切,音秋。《前汉·地理志》:陈留浚仪。注:师古曰:取虑,县名。音秋卢。取又音趋。
又《集韵》《韵会》《正韵》竝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饮》诗:今年大作社,拾遗能住否。呌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感此气扬扬,须知风化首。
又《正韵》:索也。《诗·小雅》:如酌孔取。笺:谓度所胜多少。
又《六书本义》:申通用伸,伸通取。训索,取转声,与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谋㙔曰:古文取,疑当从与声。人与而我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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