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既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又是农业经济能否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回顾农村近几十年的变化,不夸张地讲,土地基本制度的改革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大家集中关注2个方面,其一是耕地的亩产产出;其二是土改政策的重点方向。
①长期以来,因粮价低迷而导致农户的种地积极性普遍下降,基础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的亩产产出双双下降。在此背景下,如何围绕土地基本制度的改革来提升产出效益是摆在国家及农民面前的一道现实性难题。目前来看,规模化、机械化的新型种植经营模式或将是主流趋势。
②自2020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禁止乱占用耕地的政策性文件,并明确对乱占耕地建房的“零容忍”态度。同时,针对撂荒地的复垦复种以及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切实保护了流转双方的基本利益,并明确责任和权利,以避免风险。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就农民朋友较为关心的几大问题比如耕地补偿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征收制度、耕地流转制度等做出重要部署。有专业人士称,《条例》的重新修订再一次给农民吃了定心丸。
一、耕地保护制度
国家强调,严守18亿亩可耕地红线不动摇是基本底线,当前农业经济面临的一大“卡脖子”问题便是耕地违规滥用及撂荒闲置。因此,国家责令各地在强化用地监管的同时,也要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任何违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涉嫌导致非农化的行为均应予以制止,并积极推动撂荒地的复垦复种工作,力争确保18亿亩可耕地红线不动摇。
二、耕地补偿制度
长期以来,国家注重耕地的“占补平衡”,即依法批准占用的耕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县级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换句话说,如若因招商引资开办工厂占用了500亩一般性质的耕地,则依照“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建设单位及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另外开垦500亩同等质量的耕地以实现占补平衡,且不得“以次充好”。
三、土地流转制度
在规模化种植模式日渐崛起的背景下,耕地流转的现象十分普遍。通过流转,一方面减少了耕地撂荒、闲置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帮助承包方实现耕地财产性价值的直接变现。与耕地类似,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置的问题同样备受关注。依照政策规定,禁止集体经济组织违法收回农民依法所得宅基地;禁止违背农民的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更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前提条件。同时,对于农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应优先保障本村村民的宅基地用地需求。
四、土地征收制度
在城镇化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征收。而往往牵涉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尤其是补偿方面,农民的基本权益并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纠正整改农村的征地乱象,国家要求至少在10个工作日之前发布征收预公告,并开展现状调查与社会风险评估,且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及安置费补助标准一定要明确,并保证足额发放到位,真正做到先补后征。
总而言之,土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更与农民的基本利益直接挂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业经济能否继续呈高速发展趋势、农业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耕地的各项基本制度能否得到贯彻与落实。在耕地、宅基地各项问题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再次修订并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也呼吁各位农民朋友积极配合国家的土地管理及改革措施,进一步释放土地价值,为农业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再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