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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阿高请“我”调查他的情人,一个美艳优秀到令他起疑的女生。“我”深知,做婚姻调查这一行,最怕的客户就是亲戚朋友——越亲近,案子就越难做,但他是阿高,当初“我”在发现妻子带着女儿自杀后,曾经天天在他家客厅里醉得如同一摊烂泥。于是,“我”答应了阿高……
阿高用勺子翻搅着面前的那碗汤,就好像结婚戒指掉进去了一样。但他的结婚戒指多半躺在某个蟑螂都不会光顾的角落静静地吃灰,并且已经吃了好多年,除非搬家或是重新装修,才可能有重见天日的机会。结婚五年以上的男人通常都是如此,戒指要么戴在无名指上,要么就被丢在某个连他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的地方,不会有第三种可能——女人的婚戒会出现在手指上、脖颈上、包包内侧的拉链袋里、美瞳镜片的随身盒里……这些千奇百怪的所在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永远不会距离她左手无名指超过三十厘米,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箍上手指。但男人的戒指就如我之前所讲的,要么在它该在的地方,要么就彻底被遗忘——这是一点微不足道的从业经验,通常没什么用,因为会来找我的客户,无论戒指在哪儿,都已经没什么意义。
但阿高有点不同,他不是客户——现在还不是。
在阿高搅他那碗汤的当口,我趁机扫荡桌上其他的菜,挑最肥厚的水东芥菜,连同猪油渣一起送进嘴里,发出满足而粗鲁的咀嚼声。我在等他先开口,这是职业习惯。让对方先开口是我能获得的第一个优势,就像玩赛车游戏时不要开在别人后面,而玩空战游戏时不要飞到别人前面一样,这是干这一行需要懂的基本准则。
直到把那碗汤搅到令人倒胃口的程度,阿高终于开口。
“你最近怎么样,好吗?”
真他✕的!要不是我们有超过二十年的交情,我大概会把筷子丢到他脸上。
“阿高,我还以为我们认识这么久,已经熟到可以省略掉这些废话了。”我说,“你真的想知道我最近过得怎么样吗,嗯?这就是你找我吃饭要聊的事?”
阿高不说话。
“你想换个地方聊吗?”我问。
他尴尬地笑笑,摇摇头。
我点点头,继续举起筷子。
现在是周五晚刚过九点,严格来说仍算晚餐时间,距离搭救那些工薪奴隶的末班地铁发车还有几个小时,夜行动物们只喝了开胃酒,也还依旧保持体面,这是属于所有人的社交时间。人们放下筷子,竖起耳朵,各路八卦开始在席间流转。
在一间虽已过气但大厨还未出走的网红粤菜馆的大堂角落,我和阿高占据了一个狭小的两人位。这间馆子开在CBD中数一数二的高档商场,在IMAX影院楼下的美食楼层——而非地下的美食广场——租下一间铺位,就是为了给青菜、蘑菇、家禽、家畜之类再普通不过的食材开出不可思议的价格。即便如此,周五晚上的生意仍是好到我不得不全程目睹邻桌一边在微信上应付老婆一边和比他小一轮有余的年轻同事调情,躲也躲不开。我忽然明白为什么这种餐馆的服务生多是娇小女性——如果你的腰围超过两尺,在餐台间的“过道”上就连转身都困难。
而阿高并不想换地方聊,这令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我认识的那个阿高,绝不会约我在这种吃顿饭就如同被抢劫一样的餐馆,单纯只是为了叙个旧——我认识的那个阿高也十分清楚,“叙旧”这个词现在对于我来说意思就和“寻仇”差不多;而他并不介意和我聊的事情被别人听去,所以事情应该还没糟到会成为我保险柜里的案子的地步;但有一点我十分肯定,他今晚要见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人,因为他穿了件有垫肩的西装来和我吃饭——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肩膀就塌到连让双肩包的带子不滑下来都困难的地步,而现在看来胖出来的那一圈肥肉并没能帮上他的塌肩膀什么忙——只有见需要他认真对待的人时,他才会穿有垫肩的外套。
我上一次见他穿得这么认真还是在……我女儿的葬礼。
我不再想下去。
“你觉得我看起来怎么样?”他说。
“还好。”我答,“以宅男的标准而言,你算是最接近正常人的那一类。”
他不理我的插科打诨,有点严肃地说:“以你的专业眼光来看,我这个年纪、这副卖相的男人,对女生还有吸引力吗?”
“女生?还在读书的那种?”
“差不多吧。”
“阿高,你在外面乱搞可千万别把我也扯进去,吴彤可是心狠手辣的天蝎座,她会连我一起干掉的。”
“我不是和你开玩笑,我需要你的专业眼光。”
“我他✕的哪儿有什么‘专业眼光’?拜托,我又不是电影导演什么的,我只是个做‘婚姻调查’的调查员而已。”我依旧笑着回答,“不过,这种事情说不准,我见过对长腿妹一点兴趣都没,就喜欢胖妞的,也见过每次都爱上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老女人的,相比之下,年轻女生爱上邋遢大叔实在太正常了,况且你还是知名作家。”
“知名个屁啦,我根本都没红过。”
“对于文艺青年来说,冷门才够性感,这你都不晓得?”
他想了一下我的话,然后从桌上的牙签筒中抽出一支牙签,去剔牙缝中根本不存在的残渣。我开始有不好的预感——他穿那件有垫肩的西装,或许不是晚饭之后约了老婆看电影,而是真的穿给我看。
“请你查一个人要多少钱?”他终于还是问出了我最不想听到的那个问题。
做婚姻调查这个行当,最怕的两种客户,其中一种是回头客——他们多半都是人渣,人生就是一笔烂账,不忠就好像写进他们的基因里,而且算计完了配偶,接下来就会算计帮他们搞定那些烂事的人;而另一种,就是亲戚朋友——越亲近,案子就越难做,很多同行会把亲戚朋友托来的案子介绍给其他调查员来做。
但他是阿高,是我妻子带着女儿自杀后的那一个月,我天天在他家客厅里醉得如同一摊烂泥的阿高。
高中时,阿高和我同班,我们被分到前后座,然后一起度过了地狱般的高中一年级。回想起那些十五六岁的孩子在羞辱异类方面所体现出的创造力,会让人感到既可笑又心底发凉。那一年,我撞破我老妈偷情,然后告诉了错误的人,结果搞到全校都知道我家里的事,自那以后我放学能多晚回家就多晚回家。而矮小又塌肩膀的阿高因为长不出胡子和腿毛,收获了一堆和娘娘腔有关的绰号,那让他抑郁了一整年,每天放学后都留在教室里红着眼眶把日记写完。一年后,我们熬出了头,迎来了好日子,我的父母在互相折磨了一年后终于离婚,而多愁善感的阿高拿了市里一个作文比赛的奖,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宠儿,虽然嘴唇上依旧是光光的,但他竟然成为我们班上第一个恋爱的男生——他开始和隔一条过道坐在他左手边的女生交换小说看,然后发展到交换日记的地步——他的女友吴彤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娇小而严肃,只有对待阿高时会展现出一点温柔。阿高每月都会如数上缴他所有的零花钱,只换来偶尔牵手回家。我们两个倒霉鬼的联盟愈加巩固,每次由我来付账吃一元六串的铁签羊肉时,我都会诅咒他们快点分手。但他们俩都出人意料地长情,后来,我结婚时阿高是我的伴郎,数学课代表成了我老婆的伴娘;他结婚时我是他婚礼的司仪,而他从我四岁半的女儿手中接过戒指,戴在数学课代表左手的无名指上。
这案子,我非得亲自处理不可。
我原以为那只是他中年男人一厢情愿的性幻想:年轻貌美的女生被他的才华迷倒,连肚腩和后退的发际线,还有如同啤酒瓶一样的塌肩膀都变得可爱——我都怀疑现在这种桥段写成小说还有没有人看。
结果不是。
他登录另一个微信账号,给我看了几张他和那个“女生”约会时的自拍,那“女生”和他脸贴脸,我不知道她的美艳有几分是真的,几分是美颜程序的效果,但笑容显然不是特效的一部分,那“女生”笑起来甜得简直像要融化屏幕。我看了一眼照片,又看了一眼阿高真人,立即就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照片里这对情侣给人的感觉就像漫威的编剧安排黑寡妇和绿巨人谈恋爱——这是什么鬼剧情?
阿高付过账,我们在饭店门口分别,我去搭地铁,他去地下车库取车。
一路上,我有些恍惚,眼前总是浮现出十五岁那年,我逃课回家,拿钥匙打开房门,鬼使神差地走进客厅,沙发上那对纠缠的男女发出的声音由喘息变作惊呼的情形——只是那男人的脸变作了阿高,而女人的脸却模糊不清。
干!我忽然感到有些晕车。
结果那个女生的美艳每一分都是真的。
周四午后绝不是最佳约会时间,这个时间点和浪漫根本不沾边,只会让人想念咖啡和松软的沙发。女人们的妆容在这一天最为简陋,口红、粉饼、首饰不太可能是平日妥妥收在梳妆台抽屉里的贵价货,而多半是丢在最便宜的通勤包包里随便用用的东西。但对于阿高来说,他拥有完美的借口在周四午后约会——因为他供职的杂志社周四不上班,而周末他要陪老婆。
这是个小测试,她会不会拨冗赴约,会穿成怎样?是精心打扮还是素面朝天,是工作装还是裙装搭配露锁骨的V字领毛衣,项链和耳环搭不搭,有没有假装一身休闲却“刚好”去做过头发……凭借小细节你就可以知道自己在对方心目中价值几毛几分。这些小花招通常都会奏效,但这次出了点状况。因为我搞不清那头披散的长发究竟是花888块精心修剪的还是只值25块——我发觉当一个女人的美超过一定限度,我的那些心得就失效了。
就像你没办法用牛顿力学来解释相对论一样。
阿高就如我吩咐的那样,将约会地点选在CBD商场中的甜品店,半开放式环境,并没有约午餐而是约的下午茶——这一切都是为之后的跟踪所做的安排。
是的,虽然现在已经是2018年,连在800米外的小饭馆叫一份蛋炒饭外卖都可以实时追踪,但我们搞“婚姻调查”的调查员依旧主要靠盯梢这种老派的方式——那些给企业做尽职调查的调查机构可以派出间谍,可以贿赂银行职员,可以雇佣骇客,但我们不行,因为捉奸这个行当没那么多油水。前警官们几乎垄断了大额收账业务,债主的律师会从法院申请下强制执行令,接下去的工作由他们来接手,他们跑去和老同事合作,老同事又打电话给老同行,与失踪债务人躲藏地警方的关系就由这样的电话线路打通,赚到的每一分钱都合理合法。但我们不行,即便只是简单的跟踪,也要有在拘留所待上一个礼拜的觉悟。至于我为什么会做这一行,一切都在计划之外,但也顺理成章——我就是没办法在律所的办公桌后一天看十二小时的案卷,就算是刚毕业那会儿也没办法。就好像在这家商场的苹果专卖店里专注地给手机贴膜的那个家伙,我敢打赌他毕业时绝不会想到自己日后会从事这样一份工作。但现在他大概觉得给iPhone贴膜这份工作也不错吧——就像我把“捉奸神探”的锦旗挂上墙的时候,我觉得这个行当也不错。人生本就是这样,只要一个念头,你的人生就会偏到另一条车道上。如果说这三十八年的人生教会了我什么,就只有一条,那就是时光不能倒流。
上个礼拜我们刚刚过完春分,但冷空气还不想把坐稳的位子让出来。我选中这家商场是因为这里的暖气很足——如果你在冬季盯过梢,你就会明白跟踪一个裹在长款大衣/羽绒服、高筒靴、毛线帽子、围巾和口罩里的目标,跟丢的概率是百分百,因为女人们只要被零度天气的冷风吹过,就会把搭配这种事忘得精光,衣服只要能选黑色就绝不会选别的颜色。约下午茶而非午餐的理由就更简单,因为我会和目标坐在同一家店里,每换一家店,我被注意到的风险就高一分。同时我也要为阿高考虑——虽然商场中的餐馆下午并不会打烊,但吃过午饭还赖着不走,一杯接一杯地喝免费的茶水,实在不像个约情人出来幽会的作家会做的事,倒是有更高的概率被写成“我与极品渣男的约会”之类的帖子被贴上天涯、篱笆这样的论坛供人吐槽。
而现在,他们两个就坐在我身后十米远的地方,阿高背对着我,他的情人坐在他对面——这个距离刚好可以让我摆在桌上的迷你高清摄像头拍到足够清晰的画面,又不至于让被拍摄者察觉。与往常一样,我照例叫了杯热柠檬红茶,一边喝一边假装刷手机,因为热红茶可以无限续杯。但与往常不同的是,每十秒我就得在心里提醒自己:别回头,他妈的别回头。
几分钟前,我刚刚像个傻瓜一样盯着她从电梯口出现,一路走到甜品店门口,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调查对象看了太长的时间——因为调查对象太漂亮而无法将视线移开,导致对方与你打了照面而不得不把案子转给别的同行,这听上去像是那种会戴着绣有巨大洋基队Logo的棒球帽和冒牌雷朋墨镜,在墨镜后偷窥,却不知道自己在人群中有多显眼的新手才会犯的错误。我将视线移开,假装自然地扫视店内,然后心中长出了一口气,因为行注目礼的不止我一个,这店里为数不多的几位男性顾客无一例外,视线没有投向那个方向才是不正常——而她显然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谢天谢地。
那女生没穿烂大街的加拿大鹅,也没穿长款毛呢大衣,没有熟女系的高筒靴或是扮嫩的雪地靴,没有那些陈词滥调的搭配,而是穿了件oversize的男款飞行员夹克,搭配铅笔裤和运动鞋,披着一头自然弧线的长发,虽然看不出身材有没有料,但微微裸露的一线脚踝就足以把人的魂勾走。
他✕的别回头!
我闭上眼睛,如同放幻灯片一样将以往经手的案子中遇到的美女一个个放在虚空的舞台中央,手指不由自主地做出滑动屏幕的动作——下一个,再下一个……然后陆玫忽然跳了出来,我猛然惊醒,内脏一阵翻搅。
我猛灌了一口柠檬红茶,但没用,胃和心脏好像互换了位置,这种温热的饮料已经没办法让我保持冷静。于是我不得已举手招呼服务生。
“有冰咖啡吗?”
“有……我们只有冰美式。”她回答得有些迟疑,脸上挂着“我们这里是甜品店耶你要喝咖啡干吗不去楼下的星巴克”的表情。
“好的就冰美式。”我说,“另外再给我一杯冰块,谢谢!”
我灌下一肚子冰咖啡,咖啡在胃里和柠檬茶混合,刺激更多胃酸分泌,我几乎能听见酸性物质烧灼我胃壁发出的“咝咝”声,这些混合液体折磨着我的胃,不久之后还会再折磨一次我的膀胱——别喝太多液体,尤其是别喝咖啡,这又是一个业余选手才会犯的错误。咖啡、柠檬茶和冰水的混合物此刻正通过肠道,向肾脏进发,我估计在它们灌满膀胱前我还有半小时,我看了一眼手机,现在是下午三点过五分——看来阿高的约会得提前结束了。我扫码结账,起身去了一次洗手间,尽量把膀胱清空。
从洗手间出来,我没回甜品店,而是搭自动扶梯上楼,在通透的中庭玻璃围栏前站定,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阿高和他的情人,我站在那女生的背面,避免她抬头看时注意到我——虽然那种概率很小——我摸出手机,给阿高发了条消息,让他马上“撤退”。阿高在收到我的消息时有点吃惊,因为比约定时间早了近一个小时。然后,他用混杂着焦急和不情愿的表情向情人解释他必须马上离开——如果他的表情是装出来的,那我以前一定是小看了他的演技。
阿高离开后五分钟,那女生也离开甜品店,但没有搭电梯往下,而是沿着自动扶梯往上走,看上去并没有急着要回去的样子。我远远地跟上她,这是最简单的任务。我们这一行,“在CBD商场里跟踪目标”是训练新入行菜鸟的基础课程,因为人们在跨过玻璃门之后,会收起雨伞、取下兜帽、摘掉墨镜……同时也放下防备。CBD商场光线明亮,视野开阔,步道宽敞,人们的移动速度通常不超过每小时三公里,更没有电动车、自行车之类乱七八糟的碍事玩意儿。
基础中的基础,但是我搞砸了。
那女生逛进一家女装店——这就是为什么盯梢需要男女搭档,因为总有一些场合是男人不方便进入的,比如女装店、女厕、女子养生按摩店……反之亦然。但因为这只是不收钱的友情任务,所以当然不会有什么女搭档,于是我还是采用标准策略——我路过那间女装店门口,假装不经意地朝里张望,一眼就看到她在认真地挑衣服,此刻她已经将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但那并没能引起我的警觉。接着我走过三分之一的中庭,在洗手间门口停下脚步,假装在等同伴从洗手间里出来——洗手间门口是个很棒的蹲点场所,甚至比休息区更棒,在这里逗留的每个人都想快点离开,而其他人则目不斜视地走过他们身旁,假装他们不存在,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人在厕所边上等了多久。这就像有经验的流浪汉总是选择离垃圾站不远处搭建他的窝棚,只有新手才会去睡广场和公园的长凳——厕所、垃圾站、墓地……这些人们如非必要不愿接近的场所在制造心理盲区方面总是十分有效。而干净舒适的休息区,时不时会有老人、情侣、抱着孩子的少妇、像是随时会被一打购物袋拉断手肘但仍在坚持的坚强女性……之类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你,有时还会举起手机亮出摄像头,直到你站起身把位子让出来。
我假装刷手机,每隔几秒就向女装店门口瞄一眼,但片刻后,我犯下第一个错误,手机成功吸引到我的注意力,因为有同行在群里发一些捉奸现场的视频,相当劲爆,于是我变作刷几十秒微信,间或向女装店的门口瞄一眼,我走神了——当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等太久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分钟——而统计显示女人逛百货商场时每家店的平均停留时间是五分钟,超过这一时间很可能意味着发生了试穿或购买行为——我收起手机,开始留心拎着购物袋从那家店里出来的女人。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漫长的二十分钟之后,我离开洗手间门口的“隐形区域”,快步向那家女装店走去,我别无选择,只有过去看看——一家二十平方米的店,没有人会逛上二十分钟还不出来。
我径直走进那家女装店,四下张望,尽量装出找人的样子,但仍不可避免地吸引了太多诧异的目光。然后我假装尴尬地退出店门口——或许那尴尬不是假装的。店里没有那女孩的踪迹——有很多种可能,比方说,她换上新买的衣服愉快地离开,或许还有新裙子;又或许她走出店面时我正刷微信刷得不亦乐乎,而“马尾辫”这一新增加的特征没能触动我的神经。
总之,我跟丢了。
此刻,尿意袭来。
我搭地铁回到我那间一个人住显得太过空旷的公寓。门把手上夹着房产中介的广告,这是楼下链家的店长表达关怀的一种方式——自从五年前陆玫带着我们的女儿在这间公寓里开煤气自杀后,他每周都会抽一天亲自上楼来在我门上夹一张房产广告,让我了解一下我的房子已经涨到什么价位,以期有一天我会改变主意,把房子卖掉。我曾和那个年纪轻轻就开上宝马五系的店长在他店里干过一架,因为他对我说他卖“凶宅”很有一套。最终结果是他的鼻梁得去做手术修复,我赔了他八千块。不过自从他发现修复后的鼻子变得比以前更漂亮之后,他似乎不计前嫌,还是坚持给我家送房产广告,五年间从未间断。
我打开门,踢掉鞋子。拖鞋还是夏季的款式,穿与不穿都没差,冬季的绒毛拖鞋早就成为猫抓板的替代物,被撕扯得乱七八糟。房间里飘散着淡淡的猫骚味,猫砂的除臭效果很好,但仍敌不过我四五天才打扫一次的频率。这季节白昼短得要命,六点不到,朝南的客厅就已经变得又黑又冷。我踩在冰冷的木头地板上走进客厅,坐进沙发,寒气透过袜子袭上脚踝,我在黑暗的客厅中呆坐了片刻,才想起要摸出手机将静音模式调回正常。微信上有五条未读信息,其中四条是服务号的广告,余下的那条是老爸发来的,问我今年会不会去他家一起过年。我想了下,回复他要看工作安排——其实根本没安排,谁会在春节假期抛下家人去私会情人啊?前几年逢年过节我总会回到那间留下我青少年时期回忆的老房子去陪陪父亲,父亲会张罗顿火锅,将电视机开到晚会频道作为背景声,我们父子两个聊聊球赛,聊聊彼此乏善可陈的生活,或者从那些有好有坏的回忆中挑一些好的出来作为话头。因为人生伤痛的关系,我们总是避免提到我从事的捉奸工作,连有关女人的话题都不太提——每次都是我说得多,但是渐渐地我的话也少起来。于是在去年我尝试改变,带父亲去温泉泡汤——那是次失败的尝试,两个被生活伤害的单身男人望着彼此日渐衰老的肉体,澡堂的水面上漂浮着悲哀。
大概就这样又坐了十几分钟,我才起身去开灯,直到房间亮起来,猫才后知后觉地跳到我身边,我撸了一会儿它的头,用金属梳子给它梳毛,很快,它发出愉快的呼噜声。它没有名字,因为我觉得和猫说话既愚蠢又绝望。这只做过绝育的公猫是阿高和吴彤夫妇送的,那时我刚开始试着每天回自己家而不是醉倒在别人家的客厅里,酒瘾还很重。某个周末他们来看望我时,带来了这只猫。结果除了最初躲在床底下的那三天之外,这只被阉割的公猫生命中大部分时间都趴在窗台上,等待着胃中的食物转化成脂肪,看上去比我还生无可恋。最后还是我买了台扫地机器人来和它作伴,它才变得活泼了一点。
我去清理猫砂,给猫加水加粮,直起身来的时候,胃里又再度翻搅起来,半消化的晚饭裹挟着胃酸直冲喉咙口。我冲进洗手间,打开药箱,翻出一盒达喜,刮破热压的铝箔纸包装取出两片药嚼碎吞下——我的医生客户曾警告我,像我这样一周两盒的吃法,早晚会有中枢神经损伤症状,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但那对于我说不定反而是好事。
夜里十一点刚过,我第几百遍打爆《忍者龙剑传》最后一关的BOSS,几乎就要从下午跟丢目标的沮丧中解脱出来时,阿高打来电话。
“怎么样?你下午跟踪她有跟出什么结果吗?”
“正好,我有个问题问你,”大概是心情不好,再加上无聊的自尊,我决定转守为攻,“那个女生,她平常的穿衣风格是怎样的?”
“什么?呃……就是正常吧。”
“她喜欢穿裙子还是裤子?经常穿像今天那种男性化的外套吗?她的头发平常是喜欢披下来还是扎起来?”我进一步施加压力,就好像阿高才是犯错的那个人。
“呃,大概是披下来吧,我想,但有时也会扎起来,看心情。我想想,她冬天是穿裤子比较多吧,也穿过几次裙子,呃,外套……我不记得了……”阿高的回答和什么都没说区别不大。
这并不出人意料,类似的陈述,我在律师事务所的案卷中已经看过太多次——“漂亮”就如同一个耀眼的光环,本身会成为一种掩护。当陈述目标是一个漂亮女人时,大多数男人给出的口供就会像阿高一样模棱两可,充满了个人臆想,与事实差开几条街,即便他们盯着她看了半个小时,事后都很难记得她外套里面衬的是毛衣还是衬衫——但有意思的是,这种光环对女性无效,如果目击者是女性,她们往往会一针见血地指出她背了一个高仿的LV包包,或是戒指戴在右手(那往往代表目标是左撇子)之类的细节,且可信度极高。
“我们最好还是碰个头说。”沉默片刻后,我答。
之后,我关掉游戏,想在夜变得难挨之前去睡觉。现在我有两个选择——陆玫和女儿卧室的床底下,有我戒除酒瘾时期藏进去的存货,威士忌和伏特加,洗手间的药箱里有安定。我站在那间已经许久没有跨进去过的卧室门口,望着眼前黑色的虚空——最后还是选了安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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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于《萌芽》2019年7月刊。萌芽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萌芽杂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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