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⒅凡西次二经之首,自钤(音钱)山至于莱山,凡十七山,四千一百四十里。
其十神者,皆人面而马身。
其七神皆人面而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是为飞兽之神。
其祠之,毛用少牢,白菅(音尖)为席。
其十辈神者,其祠之毛一雄鸡,钤(音钱)而不糈;毛采。
白话文:
大略西方第二路山系之首自钤山起到莱山为止,总计十七座山,四千一百四十里。
其中十座山的山神,都是人的面孔而马的身子。
还有七座山的山神都是人的面孔而牛的身子,四只脚和一条臂膀,拿着拐杖行走,是所谓的飞兽之神。
祭祀这七位山神,毛物用猪、羊作祭,铺以白菅草席。
另外那十位山神,祭祀的典礼,毛物用一只公鸡,钤(其意不详),但不用米作祭品;毛物用杂色不用纯色的。
西次二经漫谈:
凡十七山,四千一百四十里——实际上一共是四千六百七十里。
其十神者,皆人面而马身——流传至今的与之近似的神话形象当中,希腊的“半人马”颇与之类似。
而我国大约只有“英招”了。值得一提的是”英招“也来自”西方“,这位神灵会在西次三经里以“司掌天帝御圃之神”的身份出现。

操——①形声字,本义:拿着,握在手里。操,把持也《说文》。②引申为掌握,操控。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③品行;德行。虽贾人,有贤操《汉书》。杖——①形声字,本义:执;持。杖,持也《说文》。②用以支撑的木棍,手杖。谋於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礼记》。
操仗——按字面直译:握着手杖。
操仗以行——按字面直译:握着手仗前行。明代插画里是该神拿着一个老人用的拐仗。
实际上中西方对于“杖”的理解是不同的。中国的帝王不爱用杖,因为“杖”意味者使用者的年龄老迈。
而西方则相反“持杖”代表着权利的掌握者。
其七神皆人面而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是为飞兽之神——我国没有与之类似的神话形像。
倒和是亚述/巴比伦神话中的人首半牛半狮怪兽拉玛·苏与舍杜非常接近。
尤其是拉玛·苏与舍杜这两位亚述的主神它们有翅膀,可以飞翔,而且力量很大。
这一点与经文中所述“是为飞兽之神”非常符合。不过遗憾的是这两位神灵并没有手,所以也未持着象征权利的“杖”。否则的话简直毫无疑问了。不管怎么说,它们至少给了我们相当多的启示。

少牢——古代祭祀燕烹用羊、豕各一者,叫做“少牢”。少牢是诸侯、卿大夫祭祀宗庙时所用的牲畜。少牢在祭品的规格中低于"太牢"。少牢,羊、豕也《国语》。
辈——①形声字,本义:一百辆车。辈,若军发车,百辆为辈《说文》。②引申为等级辈分。古人不可见,前辈谁复继《赠李邕》。③某类人。辈,类也《玉篇》。④表示人的多数,批。 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汉书》。
其十辈神者——按字面直译:(除牛身人面七神外的)其它十类尊神。郝懿行在此注释说:輩猶類也。也就是说他认为“辈”字在这里是“某类人”的意思。
雄鸡——公鸡。
钤而不糈——郭璞对此注释说:鈐,所用祭器名,所未詳也。或作思訓祈不糈,祠不以米。
郭先生认为“钤”可能是当地的某种祭神用的器具,具体是什么不清楚。也有可能“钤”应该作“祈”字来解释。
我们前面考据过“钤”是指犁头或者铲头的金属部分,都是比较锋利的东西。
我估摸着,“钤”在这里应该是说把公鸡脖子割破放血或者就是斩掉鸡头之类的意思,而且古代的祭祀通常也是这么操作的。
毛采——郭璞注释说:言用雜色雞也。就是这只祭祠用的公鸡要用杂色的,不要用纯色的。
其十辈神者,其祠之毛一雄鸡,钤(音钱)而不糈;毛采——联起来解释:(除牛身人面七神外的)其它十类尊神,它们的祭祀方式为,用一只杂色公鸡,割喉放血(斩鸡头)即可,不需要用精米。这么看来此辈神好腥荤,不食素。从祭祀规格上看牛身神的地位高于马身神,总体而方相比西山经的各山神祭祀规格那差了不是一点半点。说明这片地区的经济水平显然是差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