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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党政机关中的办公厅,其设置和主要负责人的配置,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些特点。
据不完全调查统计,我国现有正省部级及以上机构和地区党政机关共计83个,其中设置了办公厅的有35个,约占42%。这些办公厅的主要负责人,大部分是正省部级领导,但也有部分重要办公厅的主要负责人被高配为副国级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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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办公厅的行政级别
(一)副省部级及以上机构和地区的党政机关才能设置办公厅
根据规定,想要设置办公厅,机构和地区的行政级别必须达到副省部级及以上,如中组部、教育部、北京市政府、海南省委等部门可以设置办公厅。正厅局级以下的机构和地区一般不能设置办公厅。
(二)设立办公厅的行政级别最高是正省部级
我国党政机关中设置办公厅的行政级别最高的是正省部级。以国家政务院系统为例,民政部、国资委等正部级机构的办公厅主任也是正部级领导。设区的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厅主任则是副部级。
二、四个办公厅主要负责人由副国级领导人兼任
但是,也有四个重要办公厅的主要负责人会被高配为副国级领导人。
(一)中央办公厅主任
中央办公厅是党和国家的中枢机构,其主任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或国家主席、总理的助手担任,所以中办主任属于副国级。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其秘书长通常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属于副国级。
(三)国务院秘书长
国务院是国家行政机关,其秘书长通常由国务委员兼任。属副国级。
(四)全国政协秘书长
全国政协是国家重要的政治协商机构,其秘书长通常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兼任。属副国级。
所以这四个办公厅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副国级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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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可以看出,我国正省部级及以上的重要党政机关有规定条件下可以设置办公厅,办公厅主任的级别最高是正部级。
但是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等核心办公厅的主要负责人,则均由副国级领导人兼任。这也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些特色。
在这里大壮也想就此问题展开些讨论。一方面,这些核心办公厅主要负责人的高配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它们的重视程度,可以发挥好联系服务党中央和国家领导的重要作用。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防止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需要层层“过秘书长”才能上报,以防止积弊酿成,影响效率。
此外,基层单位和企业中的秘书也要树立正确的秘书观,把服务领导与服务群众统一起来,发挥出秘书工作独特的“枢纽”作用。
对此,您怎么看?
本期内容就讲到这,我是大壮,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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