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痛了!”广东,3个月婴儿被20楼掉下的玩具砸中致残,警方找到真凶,家属索赔500万,法院判了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3个月大的小明,被一件从20楼掉下的玩具直接砸中头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和脑干移位,终身需要护理。据调查,这起意外的罪魁祸首,竟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月月,她在家无意中将玩具从阳台扔出,造成了这场悲剧。
如今,小明的家人将月月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500万元的医疗和护理费用。这起看似离奇的案件,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启示。本文将回顾案件始末,剖析相关法律,给出公正的法律分析。
72岁的李姨是小明的奶奶,为了照顾刚出生的外孙,她从老家赶来帮忙,悉心照料3个月大的小明。这天,她抱着小明在小区外晒太阳,准备回家喂奶时,一声巨响,一件从高空坠下的玩具砸中了小明的头部,直接把小明砸晕过去,头上肿起了大包。
李姨惊慌失措,立即联系上小明的父母,在热心居民帮助下,将小明送往医院。检查结果令人心碎,小明的颅骨骨折,脑干移位,评为二级十级伤残,需要终身护理。巨额的医疗费一下子压倒了小明年轻的父母。
警方展开调查,通过小区监控和楼宇取证,终于锁定了案发当天20楼一个叫月月的12岁女孩,是她无心之失,将玩具从阳台扔出,最终造成了小明的意外。
三、法律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12岁的月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她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小明一家要求赔偿的医疗、护理等费用,也符合法律赔偿的范围。
由于小区已明确标识禁止高空抛物,物业也在事后提供了帮助,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区的防护设施也是合规合法的,开发商也不必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鉴于月月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180万。
本案再次提醒家长注重对未成年子女的看管教育,避免无心之失酿成大错。也让我们反思如何树立起生命至上、人道关怀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