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崩溃了!”福建,男子借给朋友100多万元,朋友去世后男子催账,家属表示:放弃遗产,不用还钱!法院判了


“太崩溃了!”福建,男子借给朋友100多万元,朋友去世后男子催账,家属表示:放弃遗产,不用还钱!法院竟然如此判?
01、事件案情回顾

在福建的一座宁静小镇,陈某和赵某是多年的挚友,友情深厚,相互扶持。然而,当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赵某向陈某借款100多万元时,两人的友情却因此发生了不可预料的改变。
“老赵,别担心,钱的事情慢慢说,等你生意好了再还我就行。”
陈某当时的宽慰之言充满了信任。然而,好事多磨,赵某却因病突然离世,给整个小镇带来巨大震惊。
在赵某的葬礼上,陈某泪如雨下,心中充满了悲痛和不舍。
随着时间推移,陈某开始思考起借款的问题。这可是他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钱,他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要养。
于是,他找到了赵某的家人,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然而,赵某家人的回应让陈某大吃一惊。
“我们已经放弃了继承权,那笔钱和我们没关系。”冷漠的声音似乎对这位曾帮助过赵某的老朋友毫不在意。
陈某感到震惊和无助。“这怎么可能?这是我辛辛苦苦攒的钱啊!”他心中涌现出悲愤和不解。他回想起与赵某一同经历的日子,那深厚的友谊,如今却换来了这样的结局。
无奈之下,陈某只得求助法律。他带着沉重的心情将赵某的家人告上了法庭。庭审中,陈某情绪激动。
“法官,我真的是被逼无奈啊!老赵是我多年的好友,我真的不愿和他的家人对簿公堂,但这笔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02、事件案情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并不会随之消失。如果债务人有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债务。
在本案中,赵某的家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完全摆脱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赵某名下有遗产,不论家属是否放弃继承权,这些遗产理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其次,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在本案中,陈某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赵某的继承人偿还赵某的债务。即便赵某的家人放弃了继承权,他们依然有责任在赵某遗产范围内处理这些债务。
再者,赵某家人主张他们已经放弃继承权,这在法律上是一种有效的声明。然而,放弃继承权并不等同于放弃处理债务的责任。如果赵某有遗产,无论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遗产都应首先用于清偿其欠款。
此外,赵某家人提出赵某名下无遗产,仅有一辆使用了14年的小汽车等财产,以及赵某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包括父母的养老金等。
这一点在法律上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持。如果赵某的账户中的资金确实属于家庭共同收入,那么这部分资金可能不会被用于偿还债务。
法院最终判决赵某的继承人需在继承赵某遗产范围内,偿还赵某尚欠陈某的借款100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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