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给禽兽披上了婚姻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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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场相遇

文 | 猫妹 · 原创

现在的热搜,狗血呀!三观都稀碎了!
难道为了生育率,官方开始搞反向宣传了?
最近,江西上饶,与妻子结婚16年的陈先生发现妻子俞金莲疑似出轨,先后与3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女儿全都不是亲生的。
“我结婚16年,三个小孩没有一个是我的。”
陈先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十几年的青春算是错付了。

那一头呢,妻子还理直气壮,恶人先告状说男子是畜牲。
“你还是人吗?别人抱养的孩子,都照顾得很好,怎么到你这就不行,血缘有这么重要吗?,亏了孩子还叫了你这么多年的爸爸呢,真是禽兽不如。”
这个发言倒打一耙,可谓是反向骂自己,妙啊!
女方的嚣张还不止于此,2022年5月28日凌晨,陈先生的家被炸了,玻璃被炸碎了,门也被炸开了,连老父亲也被吓得心脏病发作。
叔可忍,婶不可忍。
于是,陈先生报警了。
最后,俞金莲被判行政拘留了8日。
要不怎么都说,坏人心理素质就是好呢。
8天后,俞金莲又恬不知耻上门讨要抚养费:“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不然我会一直闹。”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其实我们同情不同情陈先生并不重要,在中国谈男性权益的保护是种政治不正确。陈先生作为男性,要不到赔偿、等不来道歉、讨不回公道。
毕竟,法无禁止即自由嘛。
重要的是现在的法律体系,陈先生没有任何一种保护自己权益的合法办法。
相反,他会一直被嘲笑,一直被勒索,一直被钉在耻辱柱上。
有些人明明就是恶魔,做事行径连畜生都不如。
试问,是谁给禽兽披上婚姻的外衣?
昨天,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法院选择最低刑期三年,反映出本案的特殊性,法官的纠结和一定程度的特殊照顾。
消息一出,一片哗然,男性集体怒了。
有网友说:这是新时代的彭宇案,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法律和社会都进一步撕裂。
跟被骗婚16年老实巴交的陈先生不同,订婚强奸案中的男女各怀鬼胎,不是冤家不聚头。
女方要求:18.8w高彩礼+房产加名;
男方砍价:彩礼10万+戒指,房产证不加名字。
记住:这是一开始双方的博弈。
坏就坏在男方急了,管不住下半身,犯了一个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事后,男方主动提出补上彩礼并且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这本来是一门皆大欢喜的生意。从女方选择告官时,就变成了罗生门。
网友更是总结:价格没谈拢,反悔式强奸。

对于一般人而言,订婚就是结婚,但法律并不认可来自传统习俗的订婚。
这里我引用下判决原文:双方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
法律只认证,其他不认。
女方自证,性侵是真的;但加名字的“要挟”和没返还的“彩礼”让事情扑朔迷离,总不会是想等男方坐完牢出来再嫁吧?
男方理亏,年轻气盛,无证上岗,只能房本加名来调解。反正都订婚了,早晚是我的人,这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
结局你也看到了,鸭子不仅飞了,还嘴硬把你送局子了,你还砍价不?
这也算是王八配绿豆,一物降一物吧。
最后呀,我得泼一点凉水。
法律并不是保护弱者的,法律的目的是维持动态平衡。
弱者这个词是相对的,而法律尽量是绝对的。
严格来说,没有弱者这个概念,只有受害者和犯罪人。
无论男女,做了伤风败俗上不来台面的事情,只要不犯法,也只能发动发动群众舆论攻击,出门最多被指指点点而已,等风头过了,事情也就过去了。
禽兽心想,就这,你又奈我何?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其实,法律层面的真相如何,并不重要。
谁对谁错,大家自然都有基于自己价值观的认定。
回到开头的问题:是谁给禽兽披上婚姻的外衣?
是法律背离了道德。
法律与道德就像人的两条腿,如果一条腿走太快,另一条腿走太慢或者原地不动,那人只会独木难支,无法前行。
任何一个性别受到压迫,对另一方都不是好事。
这次压迫男性,下次压迫女性,再下次还会迫害老人、孩子、病人......似乎只要不反抗,压迫就没完没了了。

如果只要有利,就是赚了。那以后,我们这些老实人,遇到的人,只会一个比一个猴精;遇到的事,只会一桩比一桩没有底线。
默认的规则被破坏了,得利的只是极少数人,代价却是所有人。
所有的回旋镖和反噬会在未来的某一刻显现,到时会有一场血雨腥风的清算。
最后,你们问我同意还是不同意?
关键是,我同意没用,得判官大人点头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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