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戈伐
作为购买过第一代小米手机的用户,家里有不少小米产品,我对小米这家公司的印象其实还算不错,对雷军的整体看法也比较正面。作为一家商业自媒体团队成员,我们也对小米造车持续关注。
我们团队(蔚然先声 & 传播体操 团队)近期陆续发出了几篇关于小米造车的专业分析文章,聊聊我们团队对小米造车一事的诸多看法。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些文章竟然都被小米公司投诉。
小米公司认为我们近期所有关于小米汽车的文章,均“涉嫌商誉侵权”。
更让我们无语的是,有一篇文章竟然重复投诉了三次(即这篇文章:《小米汽车的饥饿营销已经失控了》)。
以下为各篇文章的投诉后台截图:
当然,小米公司所有认为我们涉嫌商誉侵权的投诉,最终均被微信官方判定为不成立。也就是说,公众号平台的专业内容侵权审核人员认为,我们的文章并没有侵权。
但我们从小米公司种种投诉内容中,似乎可以发现小米公司内部的认知偏见颇深。即使我们作为用户身份,从希望小米公司未来发展越来越好的角度来看,在此也建议小米公司对此加以关注。
在小米公司对《小米汽车的饥饿营销已经失控了》一文的“涉嫌商誉侵权”投诉中,小米团队给出的两次侵权描述是:
·投诉描述一:“造谣小米汽车饥饿营销,严重侵害小米声誉,希望平台给与处理”(原文如此,“给与”作“给予”更加恰当)
·投诉描述二:“文章恶意造谣,小米汽车的饥饿营销已经失控了。文章恶意把一些自媒体针对小米汽车的价格的讨论,说成小米汽车玩饥饿营销这是及其不负责任的,严重损坏小米声誉,希望平台停止相关谣言传播。”(原文如此,“及其”是错别字,应作“极其”)
大家阅读我们的原文,再对比小米公司投诉内容后,相信心中就会自有判断。但从小米公司的投诉描述中,可以发现——
小米公司认为“饥饿营销”损害了小米品牌声誉。
这其实才是我们颇感意外的地方。
从营销专业的角度来说,“饥饿营销”只是品牌营销的常用手段而已,并无所谓什么好坏之分。说“饥饿营销”严重侵害了小米公司声誉,这种说法实在是有点不专业。
我们不知道小米公司的投诉描述内容是否经过内部专业审查,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也强烈建议小米公关团队对工作流程进行完善,不要在对专业内容的评价中,出现这类专业知识的错误。
实际上,在“维基百科”的“Hunger marketing”(饥饿营销)词条中第一句,给“饥饿营销”下了定义:
“Hunger marketing is a marketing strategy that targets the emotions of human beings. ”(饥饿营销是一种针对人类情感的营销策略。)
(维基百科链接请见:https://en.wikipedia.org/wiki/Hunger_marketing )
此定义十分中性,看不出“饥饿营销”任何不妥之处,从小米汽车在发售前及其用户价格讨论的一系列营销动作来看,称之为“饥饿营销”也未见不妥。
我们猜测,小米公关团队可能对“饥饿营销”的名称有些许偏见,认为“饥饿”一词看上去显得负面,以至“严重侵害声誉”。倘若真是如此,那应该还是专业认知不足所致。
“饥饿营销”如同“休克疗法”、“毒丸计划”这些词一样,纵然名称看上去显得刺激,但已经是商业世界中正常且合法的手段。
用户不会对“饥饿营销”反感,谁用了、怎么使用“饥饿营销”才是关键,小米倘若真的认为“饥饿营销”侵害了自身声誉,实际上应该从自己更深层次找原因,思考为什么用户对小米的饥饿营销反应这么大。
同样在“维基百科”的“Hunger marketing”(饥饿营销)词条中,列举了“饥饿营销”典型案例,小米和苹果赫然在列:
这说明许多人都认为小米和苹果善于使用“饥饿营销”,是饥饿营销代表型企业。但显然,苹果在业内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大概没有人会因为苹果的饥饿营销而讨厌苹果品牌,苹果恐怕也不会认为饥饿营销伤害了自身声誉。
对比苹果,为什么小米公关团队对饥饿营销就如此敏感,以至于要不断投诉我们的专业评论文章?这值得全体小米员工、及关注小米的朋友们深思。
早在十八大,总书记就曾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十九大后,总书记进一步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
我们牢记总书记教诲与嘱咐,正如央视网文章所指出的——“打铁的人”必须成为“铁打的人”。
我们认为小米公司作为一家上市企业,需要经得住公众和专业人士的客观评论、善意表达,不要太玻璃心,这也是帮助小米公司越办越好的公众监督动力。造车很难,但想要造车取得成就,就必须“自身硬”。
回到饥饿营销这件事上,我们希望小米公司不要再以自身的“饥饿营销”为耻,而是希望搞清楚用户不满意、公众不满意背后的真正原因,并不断进步迭代,给用户、给国家、给社会持续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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