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制造的惨案:太平川“集团部落”


日本侵略者在侵华时期犯下了种种暴行,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就是残酷杀戮、血腥镇压中国人民的一桩不可饶恕的罪行。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汤原县境内,抗日游击队十分活跃。为了隔断抗日武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消灭游击队,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春,日寇在汤原县建立了八个“集团部落”。他们强迫农民归屯并户,迁到指定的“集团部落”居住,把原有的地方烧光,变成“无人区”。太平川“集团部落”就是个典型。
在建立太平川“集团部落”前,当地共有500多户人家。日伪当局在这个屯的中部划了一块东西长600米,南北宽600米的地区作为建立“集团部落”的范围。在建立“集团部落”时就先把屯西部三百多户大约1800多间民房和大量粮草、家具烧毁,将屯东部民房扒掉,仅将屯中部十多户住地被划入“集团部落”,强令屯东、西农民住到屯中部的“集团部落”中来。在此基础上他们又强迫太平川周围远至17里的齐家屯、姜家屯等12个村庄的居民一律并入太平川“集团部落”,把这些地方变成“无人区”。

日本士兵持枪把手集团部落
为了建立太平川“集团部落”,日军在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1月和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2月在太平川周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清乡围屯”活动,制造了一起又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
在太平川屯,残忍的日本兵端着上了刺刀的长枪,挨家挨户清查、催促,对拖延和反抗的人或者当场残杀,或者逮捕起来。一些人被抓进守备队饱受酷刑而死,一些人被扔进水井中活活淹死。前孔家井里,一次就被推下去20多人。董家大井紧靠在一堵墙下,归屯并户时并没人知道里面有人被淹死。天长日久,人们发现井旁野鸡逗留,并且飞下去啄食,下去探查才发现里面有6具尸体。此外在黄有、安洪富家的井中,也发现有被日军杀害后扔下去的尸体。
距太平川三里远,只有15户人家的刘盛金屯农民,不愿搬迁到太平川。日军守备队就将全屯的男女老少赶到村头场院,用木棒逐个毒打被迫跪在地上的群众。农民刘其昌的妻子正在产期,日军惨无人道地让她跪在地上并毒打她,日军撤离后,她卧床不起悲惨死去。日军放火点燃所有房屋,当地百姓无奈被赶入太平川“集团部落”。

日伪对集团部落居民训话
被赶入部落的居民受到严格控制和监视,毫无人身自由。为了达到“匪”民分离的目的,日军对部落内16——60岁男子采取指纹,进行指纹登记。同时对12岁以上的人发给证件,随时都会受到军警宪特的检查。
日军守备队在部落内奸淫烧杀,无恶不作。据张和等11人控诉:“日军守备队在太平川竭尽残暴。昼夜侵入百姓居室,强奸妇女。张禄之妻被日军强奸致死;汪某之妻被七名日军轮奸后,夫妻被迫逃散在外,至今没有下落”。太平川居民刘萧氏控诉:“日军毫无人性地残害和侮辱妇女,在太平川东门外刘正刚的女儿就被日军给强奸了”。
不仅如此,部落内农民多数没有住房,只得搭个小草棚。风吹雨淋,染病死亡者甚多。日军还强征劳役,部落内农民平均每年每户被强征劳工三十多次,全部落每年还要付出约三百吨粮食的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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