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是犯法的



文:小吏
是在哪一年间,KTV如雨后的春笋,刷刷钻到了人们的生活里?从什么开始,连小学生也会在假期或者生日的时候,出入在KTV的包厢里?
K歌,似乎不仅仅只是代表流行、代表放松,它似乎慢慢成为了生活的必需品。
正常出入KTV的人,很少会想象出在那么热闹的地方,会有一些肮脏的交易。
最开始有人说KTV“不干净”时,我也曾表示怀疑,总想着KTV生意那么火爆,盈利应该很可观,不至于还要冒风险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吧。
可人生活有时比小说还精彩!看起来很平常的事件中,可能蕴藏着伟大的人物。看起来很光鲜的外表里,可能窝藏着违法的勾当。
有一段时间,我们收到了“批量”的KTV经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年轻、文化低、未婚、想挣快钱。
她们在被捕之前,有工厂里的工人,有超市里的导购员,有经营着小个体的老板,还有的是“晃晃”。
她们进入KTV当营销经理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熟人介绍,承诺又轻松又有钱。另一种是看到KTV的招聘广告——底薪加提成的数字,让她们甘愿放弃原本的生活。
进入KTV当营销经理的这些女孩子,一开始只做着为客人送酒水、点歌、打扫卫生等服务,慢慢就会在日常服务中,加上“为嫖客带女生”。
简单讲,就是如果有人需要“女生陪”,她们就会带着那些从事卖淫的女人到指定的地点。
这样的最终结果是,她们都获得了“组织卖淫”的罪名!
批量送来的“组织卖淫”的女犯人,大多都来自于几个本市很有名气的KTV,其中有一家还是我们聚会时经常去的,还有一家是公认性价比很高的KTV。
这些曾经在KTV当营销经理的女犯人,她们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她们只带着那些自愿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去交易,从中提成。
我曾问过好几个这样的女犯人收入情况,她们称每个月所有的收入加起来有三万块左右,那个数字真的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们平常去KTV娱乐,如果按6个人去唱歌来算,在网上团购一个包厢,4——6个小时不超过两百块。
再加上水果和饮料,一次消费绝对不会超过300块,若有男人一起,会消费啤酒,但也不会消费太多。
每个KTV里都有很多服务员,按照正常唱歌、喝酒、吃东西的消费,她们怎么能一个月挣到三万块?
由这些女犯人的收入,我可以分析出她们每个月的黑色交易达到了多少数字了,真是不敢想象!
这样的女犯人,判得都不是很重,从几个月到两三年。跟她们谈话时,90%的女犯人都承认自己一开始就知道“那是犯法的”。
可因为她们身边的人都在干同样的事情,都在拿着轻松到手的“提成”,她们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甘愿成为“带路人”,甘愿以身试法,总觉得天踏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只有10%的少数人,由于读书少,见世面小,天真地认为“我又不卖淫,怎么会犯法呢?”,她们甚至还觉得那些人都是自愿的,自己只是听上面的安排带个路,怎么就犯了法呢?
当我问起那些非法勾当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进入到她们自己的口袋时,她们又会说大头都被当事人拿去了,还有一部分被营销经理提成了,落到自己头上真不多。
换句话说,她们搭舞台、揽观众,最后自己只能收到一片喝彩和少数几个铜板。
既如此,又何必冒险去经营那些不合法的“营生”呢?
不知道现在有多少KTV能做到真正的只唱歌娱乐,而不掩藏一些黑暗的交易。只是看到那些曾在KTV当营销经理的女犯人们时,对KTV的印象是越来越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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