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非学科类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结合我省实际,2022年9月15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流程(试行)》。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
孝南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林同志
中央“双减”政策实施已一年有余
今天
我们《法律直播间》节目邀请到
嘉 宾
孝南区科技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永林同志
请他为大家介绍
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的有关政策
01
我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如何界定的呢?
根据《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我省所称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围绕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等科技类活动开展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招收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高中阶段学生的培训机构参照此标准执行。
02
我省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有什么要求呢?
市(州)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从严审核、规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并应当依法制定章程。
03
对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有哪些要求呢?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培训机构应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科技类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与所教专业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二是培训机构聘任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外籍人员应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是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
四是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师资格(资质证明)、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监管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内部进行公示。
04
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有哪些要求呢?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二是培训机构应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以培养学生动手参与能力和互动协作能力为主,学生动手时间不得低于培训总时长的80%。
三是培训机构须制定与课程相配套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培训材料须按规定进行审核。
四是培训机构所培训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在培训内容中包含学科类教学内容,不得宣扬伪科学、封建迷信等内容,培训内容应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建立保管、备查制度,保管期限不少于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05
对培训机构的审核监管有哪些要求呢?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经所在县(市、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登记部门要求进行法人登记。其中,非营利性培训机构须申请属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培训机构实行“一点一审”,一个固定且独立的场所只能申报设立一个培训机构,未经审核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核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
二是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属捐助法人的,开办资金、接受的捐赠、资助和合法取得的培训收入属公益资产。举办者、出资人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得分配和变相分配利润,不得私下签署利益出让协议,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所举办的培训机构。法人终止时,举办者和出资人不得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捐赠给性质相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是培训机构应当规范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预收费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接受监督管理,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培训机构应当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载明培训课程、培训时长、收费金额等内容,还应载明培训对象未完成或中途终止培训课程的相应退费办法。
四是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对经年检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06
最后,您还有什么话想对大家说的?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关政策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目前还处于试行阶段,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紧研究解决。
目前省科技厅明确的设置标准有效期为两年,估计两年之后,会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要求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实施细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符合申办条件的培训机构准入、审核、登记、监管等工作。目前,孝南区科技局正在常态化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梳理和政策宣传。对于已摸排出来的培训机构,我们已建立了相应的微信群进行联系。省里的文件出台以后,我们已及时把文件的主要精神传达给相关培训机构,并与孝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取得联系,就即将启动的审批工作细节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安排部署。待孝感市科技局实施细则出台以后,我们将正式启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到时候,各培训机构可自行到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具体经办人员为孝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干部)递交申请资料,窗口人员受理后,会把资料及时反馈给孝南区科技局,孝南区科技局接到材料后,将迅速按照流程开展对材料的审核、审批等工作。有关政策可咨询孝南区科技局资源配置和高新技术股,电话285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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