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舟听雨秦汉系列
汉帝国的建立之荡平天下(十二)
1975年12月,《睡虎地秦简》出土,8年后的1983年12月,《张家山汉简》出土。
睡虎地秦简最宝贵的内容是出土了大量秦时律令,张家山汉简最宝贵内容是出土了大量汉初律令。
单从律令上比较,人们觉得秦和汉初律令上有很多相似和延续。
这也符合一直以来汉承秦制的预期,因此此时的研究普遍认为汉初和秦在基层运转上应该区别不大。
从2002年开始,接下来的十年大量秦简出土或者被购买、赠送到国内研究机构,这些秦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远非此前可比。
这其中《里耶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史学价值尤高。
透过这些新出土的史料,我们对于秦帝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尤其是迁陵(今湖南湘西)和南郡(今湖北省)的基层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随着了解的逐渐深入,人们惊讶地发现,秦帝国和汉初虽然看起来有些相似,但却似乎又有不同。
而且了解得越深,这种不同的感觉就会越强烈。
似乎秦和汉初表面相似的架构下,其基层在根子上的运转逻辑发生了重大变化。
到底是什么东西出现了不一样呢?
要搞明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把复杂问题稍微简单化一下:
秦帝国的中央朝廷和各级地方县廷最显著的特点和特色是什么?
然后再看这个特点和特色汉初是否有变化,最后再探究其中变化的原理。
(洞庭郡守)令曰: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费赎债,急事不可留,乃兴繇。
…输甲兵当传者多节传之。必先悉行乘城卒、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居费赎债、司寇、隐官、践更县者。田时也,不欲兴黔首。
这两段是来自里耶秦简的记载,内容是洞庭郡郡守下达的一个指令,指导各级县廷关于后勤物资传送运输的相关工作安排。
无独有偶,岳麓秦简中也有类似的工作安排指令,显示出该指令应该来自秦中央朝廷,然后郡一级学习领会后向下转达朝廷精神。
介绍下这里面的几个名词,城旦舂就是从事筑城等重体力劳动的刑徒男女(男旦女舂),一般是犯事前地位比较低的刑徒。
鬼薪、白粲是相对稍微轻松一点的刑徒男女,鬼薪是男的,白粲是女的,他们犯事前地位、爵级相对较高。
居费赎债是指欠了朝廷债务无力偿还所以为朝廷服役代偿,直到按天算钱最终把钱还完,还钱期间相当于官奴婢。
这里的“居”是同居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一块干活,和城旦“居”就是干城旦舂的重活,和鬼薪、白粲居(居官)就干轻活,以此类推。
隶臣妾就是官奴婢的意思,臣代表男的,妾代表女的,他们地位比刑徒高点,人身自由多一点。
司寇、隐官细节我们不多介绍了,可以理解为贱民。
他们不同于刑徒、奴婢,他们登记户籍后可以享受朝廷授田宅的待遇,只不过待遇比普通百姓要低很多。
乘城卒可以简单理解为在本县服兵役的人,践更县者我们可以理解为是来本县服徭役但接受军事化管理乃至执行部分军事任务的民众。
按秦帝国的规定,这类徭戍统统是跨郡的,也就是说上面两类人都是外地人来迁陵服役的。
所以律令的大意就是:普通传输任务,主要用的是刑徒和官奴婢承担;
如果遇到紧急军务,那么外地过来服役的戍卒和贱民也都可以紧急差遣。
只有上面这一大帮人都用上了人手还不够的时候,地方县廷才允许发本地的徭役。
我们可以发现秦帝国和后世在这里出现了显著区别:
后世遇到各类紧急事务和政府工程,优先想到的都是发徭。
但秦帝国不一样,比起徭役来,秦帝国更愿意用的是自己完全掌握的人。
刑徒奴婢都是完全由县廷分配掌管的劳力,贱民虽然可以享受朝廷所授田宅,但只能算半自由民,县廷遇到各类公务有权直接差遣他们。
过来服役的都是自由民甚至有很多低爵者,但是只要是在规定的服役期间,他们也是归县廷完全管理。
比如根据秦简资料,司空作为主管工程建设的官员,干工程时就以戍卒与城旦刑徒为主。
又比如县尉的考核有三个,“卒死亡课”考核戍卒的死亡情况,另外两个是“卒田课”和“司寇田课”。
可以看出戍卒在服役期间需要耕种公田,其工作性质和贱民司寇大致差不太远。
所以在秦简资料里的“徒隶”很多语境下戍卒也算“徒”的一部分。
因为在帝国眼里他们和刑徒的区别不过于一个是临时的、轮换的,一个长期的。
看起来秦帝国的县廷很强大,比起后世县衙遇事只能手忙脚乱临时发徭,他手里可握着大批基本完全由其掌握的人力。
里耶秦简记载,某一年的11月到12月间,统计此段时间共626名各类戍卒在迁陵服役。
秦始皇32年(公元前215年),迁陵县共有可使用刑徒192人,包括成年男女和未成年男女 。
秦始皇28年,迁陵县使用过的官奴婢共189人,不过其中有29人死亡。
秦始皇34年12月,迁陵县主管官奴婢的仓部出工4376人天,平均下来官奴婢大约150人。
以上统计数据表明迁陵县可供随意使用的徒隶(戍卒、刑徒、官奴婢)总数当在1000人左右。
要知道,这些徒隶最大的优势就是,只要给吃的给穿的再包住,一分钱薪水都不用。
甚至其中服徭役的戍卒(更卒)和被罚的债务奴婢们,除了某些特定劳动外很多时候粮食还要自理。
而迁陵县的人口目前看法区别很大,扁舟这里大致采纳这方面权威的晋文先生的研究成果——迁陵人口在5000-10000之间。
一个人口不足10000的小县城,就有超过1000的不用付薪水的人力可供随意使用,你说这县廷该多富裕啊。
当然,为了管理这1000多无薪水徒隶,还要100来号高薪管理层,不过哪个朝廷没有管理层呢。
里耶秦简还为我们留下了非常丰富的徒隶任务分配资料。
比如秦始皇32年十月,迁陵县司空部门记录了手下226名男女徒隶的大致分工:(其中33人是从仓部管的官奴婢那里借调来或者被处罚调过来)
有56人交给田官去公田里耕种(23成年男,24成年女,6未成年男,3未成年女)。
有26人跟随各级官吏去各类不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有16人到各乡或其他科室协助工作。
除去这些大的事项,还有很多小事项:
比如说4人交给畜官去养马、牛、羊等牲畜;5个人去烧砖;4个人去武库修理车辆兵器。
7个人去市场官营店铺帮手,7个人做一些织麻编席一类活,7个人去给吏员们做饭,3个人去传递信件;
此外还有8个人从事修缮县廷各办公室以及长官官邸等工作,7个人去郡府所在地沅陵休整道路等等。
其他修庙的,修船的,去种植漆园干活的,做各类杂物的还有很多很多,咱这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只是迁陵县廷里上千个可供自己支配的徒隶中20%的分工罢了。
我们可以看到这业务还挺多。而且由于各业务口指挥的和干活的都是帝国自己人,管理起来也很方便。
这点只要看看大秦帝国列出的干部KPI考核项就知道了。
我们就看看饲养畜生的畜官的KPI考核事项好了:
马死亡课,马产子课,畜牛死亡课,畜牛产子课,畜羊死亡课,畜羊产子课,徒隶牲畜死负、剥卖课,徒隶牲畜畜死不请课,一共八项。
前面几个理解起来比较容易,就是畜养的马、牛、羊等今年死了多少,产了多少崽。
死亡超过一个百分比要罚,产子少于一个百分比也要罚,然后还要评比出最好和最坏,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后面两个意思就是说徒隶养牲畜养死了以后的细节考核。
他们及时申报得以把死亡牲畜皮肉卖了收回点钱的量是多少;未及时申报卖不出去导致朝廷资产受损的又有多少。
我们必须要知道,“畜官”机构只管马、牛和羊,在另一个机构“司空”里还包含以下考核项:
畜彘鸡狗产子课,畜彘鸡狗死亡课,畜雁产子课和畜雁死亡课等四项。
也就是说猪、狗等家畜啊,鸡等家禽啊,大雁等飞禽啊,这些牲畜的畜养也是有专门机构管理的。
你看看,光是畜养牲畜就有前后12项考课指标,分得非常的细,而且考核的都是官吏。
就冲这“精细化管理”水平,后世帝国拍马也赶不上啊。
看到这大伙多半看明白了,咱大秦朝廷廷可不简单啊。
不但是农业集团,还是畜业集团、造船集团、兵工集团,手工业集团、还是建设集团、交通运输集团,邮政集团,家政服务集团。
更确切的说是各集团功能集于一身的大秦集团,下面还有上千个XX县廷分集团。
你以为这就完了?早着呢。
在近年岳麓书院收藏的秦简中,人们发现了这样的律文,大意是说隶臣妾如果被雇佣做其他事务,钱却没进县财政,相关人员要受罚。
在另一份律文里,则进一步规定是可以假(借用)咱县廷的奴婢的。
只不过从你借用合同签署日起,这些奴婢们自然就是借走的人包吃穿住,县廷里这块的衣食支出就应该停了。
所以各级审计部门务必仔细审查,看看这方面有没有多支出的情况。
看到没,咱大秦县廷不仅是农业集团,畜业集团,建设集团,交通集团等等、等等。
他,他,他,他还是个人力外包集团!
你以为这就完了?
上世纪末出土了龙岗秦简,经过学者们十多年的辛勤释义,人们发现其中有着大量详尽的与“假(借用)田”相关的律令。
原来百姓是可以向官府借田的(具体哪些田可以借后续会介绍),具体多少地租目前还没发现资料。
我们现在知道了,这大秦朝廷原来不光是这集团,那集团,他,他,他,他还是个土地租赁集团。
看到大秦朝廷县廷这么雄武的样子,想必秦始皇也会忍不住感慨啊:
区区一个落后的偏远的才3个乡的小县迁陵县就有300多正式徒隶,还有600多戍卒,这些人力都是不需要薪水的。
整个大秦帝国上千个县,多的是比迁陵大很多很多的县,帝国的低成本徒隶、贱民还不得几百万啊。
朕的大秦啥都是大集团实在太伟大了,太有力量了,朕骄傲啊!
你说这啥都是的大秦集团这工作效率,到底高还是不高呢?
这大秦“啥都是”大集团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