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之说居然和儒家“傻傻分不清楚”了?


               扁舟听雨秦汉系列
            汉帝国的建立之女中豪杰(九)
公元前386年,田和被周王室正式册封为齐侯,成为了“齐太公”,至此,经过百年努力,田氏终于完成了代齐伟业。
然而田氏代齐后,形势却反而变得有点不妙,仅仅30年后齐威王即位时,局面就成了:
百官荒乱,诸侯并侵,国且危亡,在于旦暮,左右莫敢谏。
史书介绍齐威王时也强调其“九年不飞,九年不鸣”:
威王初即位以来,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间,诸侯并伐,国人不治。
齐国成为这个鬼样子也不难理解,田氏从公元前489年就开始在齐国掌握相权,历经百年才最终代齐,可见其艰难。
田氏遇到的最大难题自然就是齐国众多公室贵族的反对,他们通过尊崇国君的方式限制田氏,维持双头政治模式,加强自己的话语权,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
长达百年的斗争,众多贵族早已结成了强大的同盟,而田氏为了压制其余贵族的同盟自然也会大力扩张自己家族的势力。
这就使得代齐成功的齐国国君只能继续加强田氏族人的权力,王室势力膨胀,王权受到很大挤压,中央集权进程大受影响。
经过九年蛰伏,齐威王也终于开始启动改革,试图和其他列强一样打破世卿世禄法则,加强王权与中央集权。
齐威王的改革进程中,创办“稷下学宫”成为极其重要的手段,其目的大致和秦国变法大肆招揽“客卿”类似。
通过稷下学宫,国君得到了绕开几百年历史遗留,直接提拔外人的权力,快速培养服务于自己的上层建筑班子。
高规格、高报酬的稷下学宫的创建,在奔走于战国列强的“士人”中引起了轰动,一时间诸子百家的学者纷纷涌入齐国,涌入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是黄老一派用其政治理论大举指导实际政治生活的绝佳机会,他们也在付出巨大努力后成为了稷下学宫里“最靓的一群崽”。
然而后世人们也发现,在稷下学宫大放异彩的黄老也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像“黄老”,以至于后世很多学者认为黄老就是《汉志》里所说的“杂家”。
现代学者对黄老的定义也大多援引丁原名先生的说法“是指在老庄道家之外所兴起的以道为中心思想和指导思想,而兼取百家学说的道家思潮”
兼取百家之说之所以成为黄老的重要特征,是因为黄老在政治实践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难题。
我们选取《文子》来观察理解黄老一派在实践中的反复演变,因为《文子》一书得到汉武帝时期的《淮南子》的大量摘录,是流传下来的黄老著作中最全面也最自相矛盾的。
《文子》有传言是春秋末年越国重臣文种所著,不过我们介绍过,古时缺少版权概念,先秦著作大体上都是几百年来众多后人不断增删修改的结果,原文往往早已湮没不见。
《文子》里大量自相矛盾的政治理念,可以视之为保留了几百年来黄老一派在实践中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
正因为《文子》的驳杂与矛盾,使我们看到了黄老之学中最关键的“道生法”理论在战国秦汉之际的困境以及挣脱困境的种种努力。(见上节:《黄老是什么》)
在诸种尝试都不得解决自身矛盾的时候,黄老一派的危机便降临了。
黄老的核心是道——法体系,《文子》中对道法体系有非常驳杂的描述,第一类观点是认为“法”本诸“道”。
这种论调本为黄老之学的固有理论,但在《文子》中也进行了若干变更。在“法”与“道”的关系上,黄老的著名定义是“道生法”,类似表述在《文子》中却不见其踪。
黄老学说的基本特征是以天道推衍人事,这为《文子》所固守,然《文子》中的天道抽象而笼统,故其衍生的“法”亦非具体且系统。
法天者治。天地之道也,虚静为主,虚无不受,静无不持,知虚静之道,乃能终始,故圣人以静为治,以动为乱。
故日:勿挠勿缨,万物将自清;勿惊勿骇,万物将自理,是谓天道也。
文子强调的“道”虚静为主,非常抽象,实际上强调的是权威的秩序不能任由个人意志建立,无论这个“个人”是谁。
这其实表达了对“道生法”体系矛盾的一种忧虑。
老子提出来的“道”的概念不像天命那样人格化,“道”只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需要人去探寻。
到了黄老这里演变成“道生法”,可是“道”到底是什么?谁能代表生出来的法是真的代表“道”的本义的呢?
于是“道生法”最终只能演变为“执道者生法”:一个非人格化的“道”没法做“生法”这样的动作,只有掌握了“道”的执道者才能生“法”。
那谁才是“执道者”呢?老子和黄老都强调道即为“一”,世间万物的规律都是统一的,所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既然道生一,所以“执道者”当然也要“一”,这样才能保证生出来的“法”和唯一的道是统一的。
所以说了半天,这个“执道者”不就是君主嘛。
黄老诞生的本意是指控周王室的官方意识形态“无道”,现在你黄老鼓捣出的玩意到了实践中变成了一切君主说了算?
那还远远不如人周王朝呢,人大周好歹天子要“有德”,要能被天命选中,要受到“天命”与“德”的制约。
说白了,黄老一派一直坚持道是法的根本准则,法是人间秩序的根本准则,守法是维护人间政治秩序的根本要求等政治理念,但在立法层面出现了重大分歧。
执法权必然属于君主,可是如果立法权也属于君主,君主就实现了“法”的闭环,“道”在法的实际运行中就没有了空间,“道生法”就成了空谈。
要想避免这种明显不符合设计初衷的尴尬,黄老就必须在立法权上做出改变,为此,《文子》中的第二类观点是“法”当本诸“人性”。
对“人性”的认识,《文子》中的观点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君主通过悟道来了解自己的“心性”;另一种是君主通过观察而了解“众人之性”。
文子强调官(有司)是防治人民的,君是防治官的,而法律则是防治君的。法律又由什么来防治呢?《文子》又给出了一个答案,使上述链条成为了一个封闭互制的整体,即法律是依照民心来制定的:
丈子问曰:“法安所主?”
老子日:“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
这样,君主遵循“法”来治理官员,官员通过“法”来治理民众,但君主必须依照“众人之性”也就是俗称的“民心”来立法。

我们在上面画了简图来描绘此时的黄老一派给出的“道生法”新闭环。
这个闭环看上去更加完整,但是在现实执行过程中仍然是困难重重,空谈居多。
民心真是一元化的吗? 若依据个人之心作为判断的标准,谁没有自己固定的标准呢?君主们力图统一民心尚不及矣!
更何况君主不具备独自体察大道而立法的能力,人民果然就具备这种能力吗?
用泪痕的名言来描述就是:武大郎是老百姓,潘金莲也是老百姓,西门庆也是老百姓,王婆,她还是老百姓。
所谓的民心,哪来的统一、固定的好坏,哪会有统一、固定的标准呢?
《文子》自己也将天下之人分为五等二十五级,认为上等人和末等人的区别犹如同“人之与牛马也”,那哪等人之心才是“民心”呢?
那怎么从其中找出唯一的准则来,以合其“道论”。各异的民风习俗中什么才是共有的?几经辗转,《文子》只能回到社会中的传统伦理中来,扯出了“仁义”这面旧旗。
人之性有仁义之资,其非圣人为之法度,不可使向方,因其所恶以禁奸。
故刑罚不用,威行如神,因其性即天下听从,拂其性即法度张而不用。
《文子》中的第三类观点便是:“法”当本诸“礼义”。
当然,黄老哲学中也有自己的“礼义”,大体是强调无论君臣都应当恭严、卑敬,是为对待天道的态度。
夫礼者,所以别尊卑贵贱也;义者,所以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人道之际也。
但《文子·上仁》这段明确说明,黄老学派很多人提到的礼义概念实际上已经成为标准的儒家仁义礼仪理论。为什么会这样呢?
贤圣勃然而起,持以道德,辅以仁义,近者进其智,远者怀其德,天下混而为一
看来若要使“天下混而为一”,仅靠天道还不够,还得祭起“仁义”的这面旗来,儒家的仁义成了黄老“道德”的有力辅助。
民无廉耻,不可以为治:不知礼义,法不能正;
非崇善废丑,不向礼义,无法不可以为治,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
更进一步,《文子》中还出现了礼义是“法治”的基础的说法,说民众没有礼义廉耻,就不会存在法治。
一直跟随连载的朋友想必会立刻意识到,这说法咋这么熟悉呢?没错,部分黄老学者的说法已经和荀子没啥区别了。(见链接:《荀子》)
当然,非要说起来还是有区别的,荀子的说法里,礼是法的指导,所以要“隆礼重法”。
黄老一派的意思是说,“法”源自于“道”,“礼”也源自于“道”,大家都是“道”这个妈生出来的孩子。
不过这种区别也就是嘴上辩论的时候显得区别很大,实际执行的时候早就模糊得不知道哪去了。
现代学者提出了黄老有“南方黄老”和“北方黄老”的说法。
因为根据出土简帛与传世文献,来自楚国的黄老学者或者著作与来自齐国稷下学宫的黄老学者或者著作有很多不同。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稷下学宫的学者不排除儒家的仁义礼仪,甚至可以说是和儒家的仁义礼仪深深的搅和到一块去了。
其实这种说法不准确,区别黄老不同倾向的恐怕不是南北,而是实践。是稷下学宫给黄老理论实践的机会后,黄老不得不和儒家搅和到一块去。
归根结底,黄老的道生法体系始终无法解决一个矛盾,就是所谓的“天下安宁,要在一人”。
可以看到,《老子》在诸子百家里是最有颠覆性、最睥睨天下的。其“道”的概念和博大精深的哲学让后世无数人为之痴迷疯狂。
可老子在提到政治甚至哪怕只是谈及修身养性的时候,也反复提及“圣”和“圣人”。
老子讲什么是“道”的时候也翻来覆去的用圣人来举例,圣人都是什么样的,圣人都怎么做,所以这样才合乎“道”。
问题是,谁才会是“圣人”呢?现实中只能是君主了。
当黄老把“道”和“法”这两个全都是抽象的概念作为秩序的根本准则的时候,与“君主执一”就形成了根本性的矛盾。
扁舟这里倒不是对君主集权有什么道德性的评价,而是说通过泪痕和我无数连载的反复说明,大家想必都理解一个事实:
君主也是普通人的一员,君主的无上权力从来不是天生的,更不是孤立的,君主的权力来自无数人作为一个群体的博弈。
但主流诸子百家总体来说缺少对群体博弈的理解和认识,因此黄老也好,儒家也好,各家都强调君主如何修身,如何做“圣人”,只不过有的强调圣人要教化,有的强调圣人要无为,不一而足。
相比于承接周王国几百年经验的儒家,黄老是标准的先有理论后有实践,因此尽管理论看起来非常完美,实践中却逐渐成了各家都有一点的“杂家”。
黄老实践中不但没能如同想象的那样诞生一个无为而治的理想国,反而直接生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儿子——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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