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到底是历史的进步还是亡国之制?


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二十二)
郡县制好还是分封制好?这一度成为历史讨论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很多人认为,郡县制代表了时代的进步,代表了向现代地方行政制度的转变,毫无疑问是先进的。
也有人认为,在什么时候就要唱什么歌,从后世很多伟大的帝国,比如大汉和大明来看,分封制似乎更加能稳固皇权。
那这两种制度到底那种制度更好呢?说实话,这么高深的问题,以扁舟的水平大约很难给出标准答案。
不过,有了前三节的基础,我们大约很容易意识到,郡县制和郡县制那也是不同的。
帝国的所谓郡县制有着太大的混乱,它和我们想像中的地方行政分级制度,有着太大的差别。
其实郡县制也罢,分封制也罢,都是针对基层管理制度,其成败取决于能不能维持基层的稳定?能不能保证地方的发展和繁荣?
帝国的所谓郡县制,离这个目标似乎相去甚远。
史记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数岁,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於公如何?”
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原陛下急发兵击之。”二世怒,作色。
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且明主在其上,法令具於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輳,安敢有反者!
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
二世喜曰:“善。”…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
诸言盗者皆罢之。
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
这个故事,后世的人们大约一直都是把它当作笑料来看待。
因为这个故事,实在像极了一个只听好话,不听坏话的小孩在朝堂上胡闹。
某种意义上,这段记载实在很适合作为寓言故事,因为如果向小朋友们介绍这个故事,很容易起到类似皇帝的新衣这样的教育意义。
然而,如果我们不带有色眼镜的话,应该能看到这分明是秦二世时期的帝国中央团队在严肃的讨论战略问题。
之所以讨论会演变成这样的故事,无外乎帝国中央的大佬们很快就失败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死无葬身之所了。
一群死人,自然只能任活着的人随意编排,出于种种政治目的,失败的人总会被描述得好像一群傻子与神经病。
我们不妨去掉这层厚厚的滤镜,设身处地的站在二世麾下的中央政治局高级领导们的角度,思考一番。
首先我们要知道,他们到底在讨论什么呢?
他们在讨论该怎么应对关东越来越混乱的局势,并由此引申出一个新问题,该怎么定性关东的局势。
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这必须定性为一场叛乱;
另一种意见是,我们应该把当前乱局定性为各地群发性盗贼事件。
为什么双方在定性问题上要纠结这么久呢?因为这涉及到接下来的根本战略方向。
如果定性为叛乱,那就必须要由中央出面平定战乱,而如果定性为盗贼事件,那么就属于地方治安事件。
在故事性的记载里,之所以中央会把关东局势定性为群发性盗贼事件,完全是因为秦二世像个小孩一样,就不喜欢听真话,就只爱听假话。
他把说真话的杀掉、治罪;说假话的大大的有赏。于是大家就都顺着他说假话了。
然而,如果我们不带有色眼镜的话,就能体会到,这两个战略确实值得讨论,我们很难说哪个战略就一定是错误的。
地方出现了跨越州郡的叛乱该怎么办?无论哪个帝国,在一开始的时候,都会倾向于动用地方的维稳部队。
因为,中央养兵千日就为了用在一时,如果随便出现一群乱民,就需要中央派部队去摆平,那平时养地方上的人吃干饭么?
中央出动一次往往要运兵千里,成本很大,换个角度来评论,这就是标准的劳师动众。
如果局势还不明朗,各地乱哄哄的叛乱成百上千的时候,政府军就呼啦啦出动,这就好比是大炮轰蚊子,后果很严重。
也许只是小股敌人叛乱,中央军出动了,浪费了点钱,那也算不了什么大不了的事。
可一旦局势很严重,中央军贸然出动,很快就会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小敌人平了那么十个八个于事无补,而战争一旦持续那么个一年半载,很容易后勤跟不上,让中央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
正常来说,面对地方的流动性叛乱,中央都会考虑要求地方州郡这类二级政权迅速行动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州郡会有不同的表现:
有的地方官能力强,表现好,能肃清、赶走境内的敌人;
有的地方官能力弱、表现差,丧师失地,被敌人赶跑甚至杀死了;
还有的地方官根本就和敌人眉来眼去,甚至迫不及待就换个旗帜跟敌人混了。
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可以观察各地回应,等局势明朗后再分化瓦解,联合值得联合的州郡,征讨反叛的州郡,争取几战定天下。
那些坐镇首都的贵族大佬们,那些坐而论道的顾问团人员,自然容易积极主战,因为主战对他们来说就是费点唾沫星子的事。
可事实上呢?
当四个月后陈胜吴广打到首都附近后,中央军迅速出动,横扫河南,打到了安徽,彻底剿灭了叛军的主力。
问题是,中央军随即陷入泥潭,关东各地按倒葫芦起了瓢,中央军根本没有半点喘息的机会。
更可怕的是,我们前面反复介绍,帝国的常备军很少。
尽管二世一上来就意识到这个危险,大大加强了中央军配备,但家当仍然就这么点。
没过多久,疲惫的中央军的那点家当,就被彻底打碎了,帝国连自保的能力都没了。
从事后来看,我们其实很难说中央一开始发动地方,中央军观望的战略有多大的错误。
帝国真正的问题在于,帝国的基层完全瘫痪,以至于中央连观察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是在一个正常的郡县制的体系下,当中央军连战连捷,迅速击溃叛军主力和旗帜的时候,州郡一级组织足以接管其他地区,迅速控制局面,完成扫尾工作。
然而回顾下前三节我们细致为大家介绍的帝国基层,我们会发现,帝国的所谓郡县制,很难给帝国这样的机会。
回顾下第十九节《乱七八糟的郡县制》,帝国的郡本来就是军分区,理论上就是方便弹压地方叛乱的机构。
在平时,郡领导有发兵权限,看似牛逼哄哄,可由于帝国的特殊经济基础,基本的经济单元都在县里,帝国的郡没有转移支付的能力。
所以一到乱起,郡里没有太多控制县的手段,很容易沦为空架子成了摆设。
没有了郡一级行政单元的控制,帝国有近千个县,叛乱发生后,很多县一级的大佬都迫不及待的带上了“王”的帽子。
这种局面,你中央军再多再牛,也是胡椒撒进了面里,被稀释得根本找不着了。
在帝国的基层组织里,县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元,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完全可以说一个个县就是一个个的小诸侯。
县里的长官,就好比周王国的诸侯和上卿,掌管着县里的重大决策。
县廷所在地一般喊都乡,就是说县所在的乡就相当于县里的都城。
编户齐民耕种国家分配的土地,同时需要缴纳作为实物地租的赋税,这就相当于诸侯的“国人”。
而县廷和刑徒的关系,也有点像诸侯之于“野人”部落,他们都在公田上劳作,为帝国提供力役地租。
当然,县廷和诸侯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诸侯所在的诸侯国,那都是国君自己的,国君世袭掌握国内的所有资源,而帝国的县里的长官们,都是从外地调来并且有任期的。
此外,诸侯的野人部落虽然也提供力役地租,但他们耕种的公田只是部落田地的一部分,部落还有自己的田地,满足部落成员的生活。
而帝国的公田是完全由帝国掌握的,刑徒生存完全靠帝国调配。
尽管有这样的不同,帝国的县廷和周王国的诸侯仍然有一个共同的弱点:他们只能为帝国提供人力资源,很难提供实物资源。
这也是为什么帝国会如此热衷于大型工程,因为不把基层的人力资源用起来,地方对于中央就变得毫无用处了。
帝国的县城,有数不清的公田,有独立的仓储系统,随时都可以拉出大批的物资支撑。
帝国的县城,有有数不清的刑徒,他们极度渴望自由,他们被军事化管理,随时可以变成一支疯狂的军队
帝国的县城,遍布着不满的人群,他们时常被跨县拉去服徭役,接受过军事化训练,见识了帝国的奢华,欲望与愤怒随时都会喷涌而出。
帝国的县城,遍布着类似刘邦萧何曹参夏侯婴这样基于哥们匪气串联而成的干部团体,他们接管了基层,把它完全变成了一个江湖。
这就是上一节《史记里有两个秦帝国》里我们看到的帝国基层县域的现实,这样的帝国基层,可以说就是一口大油锅,随时都会燃爆。
而帝国却找不到控制的办法。
我们所理解的郡县制,是通过区域分级管理,最大限度的把中央的意志传递到基层单元,从而起到全国一盘棋的效果。
然而,秦帝国的郡县制却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结合前三节的内容,可以大致看明白其原因:
帝国的经济基础是刑徒经济,这决定了帝国的基层管理必须双序列,管理规模很难扩大,到县一级已经很勉强。
帝国的根本分配秩序是爵级优先的国家贵族政治,这决定了帝国的分配必须上提到国家层面,无法下沉。
帝国的经济基础与分配秩序间的根本矛盾,使得帝国很难建立起稳固的区域分级制度。
郡县制肯定不是亡国之制,但是具有秦帝国特色的郡县制初级阶段,却让帝国成了一点就燃的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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