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文《官箴》垂训珍藏版





《四库提要》:“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
●(宋)吕本中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
      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己,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
     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
      司马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兄长,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至也。
       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害,其益我矣。不与人争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进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过其初;约于今者,必有垂报于后,不可不思也。
       惟不能少自忍必败,此实未知利害之分、贤愚之别也。
       予尝为泰州狱掾,颜岐夷仲以书劝予治狱次第,每一事写一幅相戒。
      如夏月处罪人,早间在东廓,以辟日色之类。
       又如狱中遣人勾追之类,必使之毕此事,不可更别遣人,恐其受赂已足,不肯毕事也。
       又如监司郡守严刻过当者,须平心定气,与之委屈详尽,使之相从而后已。
       如未肯从,再当如此详尽,其不听者少矣。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有未可一直向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惠穆秤停之说。此非特小官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黄兑刚中尝为予言:顷为县尉,每遇检尸,虽盛暑亦先饮少酒,捉鼻亲视,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秽,使人横死无所申诉也。   范侍良育作库务官,随人箱笼,只置厅上,以防疑谤。凡若此类,皆守臣所宜详知也。   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慎,不可不详知也。   当官者,难事勿辞,而深避嫌疑,以至请诚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则可以免。   前辈尝云小人之性,专务苛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
        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
      谚有之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   徐丞相择之尝言:“前辈尽心职事。”
       仁庙朝有为京西转运使者,一日见监窑官,问:“日所烧柴凡几灶?”曰:“十八九灶。”曰:“吾所见者十一灶,何也?”窑官愕然。盖转运使者,晨起望窑中所出烟几道知之。其尽心如此。   前辈尝言吏人不怕严只怕读。盖当官者详读公案,则情伪自见,不待严明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   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沉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惟不苟者能之。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习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孙思邈尝言:“忧于身者,不拘于人;畏于已者,不制于彼;慎于小者,不惧于大;戒于近者,不侈于远。”如此,则人事毕矣,实当官之要也。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察官者,后已官虽在上,前辈皆避,坐下坐。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叔曾祖尚书,当官至为廉洁。盖尝市缣帛,欲制造衣服,召当行者取缣帛,使缝匠还之。荥阳公为单州,几每月所用杂物,悉书之库门,买民间,未尝过此数,民皆悦服。   关沼止叔获盗,有情轻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赏也。   当官取佣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   当官者,前辈多不敢就上位求荐章,但尽心职事,所以求知也。习诚尽职,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当官遇事,以此为心,鲜不济矣。   畏避文法,固有常情,然也人自然者,常以文法难任,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已之自私也。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其能有后福乎?其能使子孙昌盛乎?   当官处事,务合人情,忠恕违道不远,观于已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通用济者也。尝有人作郡守,延一术士,同处书室。后术士以公事干之,大怒叱下,竟致之杖背编置。招延此人已是犯义,既与之稔熟,而干以公事,亦人常情也。不从之足矣,而治之如此之峻,殆似绝灭人理。   尝谓仁人所处,能变虎狼如人类。如虎不入境,不害物,蝗不伤稼之类是也。如其不然,则变人类如虎狼。凡若此类,及告讦中伤谤人,欲置于死地是也。   唐充之广仁,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官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刺讥之。朱氏深以为怨,傅致之罪,刘器之以为充之为善,欲人之见知,故不免自异,以致祸患,非明哲保身之谓。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精详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覆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免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轻重义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不可不预思。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忍之一事,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慎、勤之外,更忍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曰:“忍事故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尝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   刘器之建中崇宁初知潞州,部使者观望治郡中,事无巨细,皆详考然,竟不得毫发过。虽过往驿券,亦无违法予者。部使者亦叹伏之。后居南京,有府尹取兵,官白直点磨他:寓居无有不借禁军者,独器之未尝借一人。其廉慎如此。   故人龚节亨彦承,尝为予言:“后生当官,其使令人无乞丐钱物处,即此职事可为;有乞丐钱物处,则此职事不可为。”盖言有乞丐钱物处,人多陷主人以利,或致嫌疑也。   前辈尝言:“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此亦要言。私罪固不可有,若无公罪,则自保太过,无任事之意。   范忠宣公镇西京,日尝戒属官:“受纳租税,不要令两头探戒。”问:“何谓?”公曰:“贤问是也。不要令人户探官员等候受纳,官员不要探纳者多少,然后入场。此谓两头探。但自绝早入场待人口,则自无人户稽留之弊。”  跋  昉颛蒙之资,蚤膺吏事,塵嚣驰骛,无所津梁。既得此书,稍知自勉,敬锓于梓,与有志者同之。  宝庆丁亥岁三月既望永嘉陈昉谨书

​《官箴》是古代中国居官格言之类的著作,共一卷,宋代吕本中撰。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

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上尝御书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赐内外诸臣。案此三字,吕本中《官箴》中语也。是数百年后尚蒙圣天子采择其说,训示百官,则所言中理可知也。虽篇帙无多,而词简义精,故有官者之龟鉴也。"今检吕氏《官箴》,全书共三十三条,其首条开头云:“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与《四库提要》所说相合。

作者简介  
         

吕本中(1084--1145),字居仁,世称东莱先生。祖籍莱州,宋凤台人 。诗人,词人,道学家。诗属江西派。著有《春秋集解》《紫微诗话》《东莱先生诗集》等。词不传,今人赵万里《辑宋金元人词》辑有《紫微词》《全宋词》据之录词二十七首,吕本中诗数量较大,约一千二百七十首。
       吕氏早年过着诗酒风流的生活,效法陈师道黄庭坚,诗风轻松流美,清芙可爱。 二十岁左右戏作《江西诗社宗派图》,使“江西派”定名。虽然未把自己列入其中,但后人多视其为"江西派"。后期推崇李白苏轼。南渡后,时有悲慨时事之作,诗风也更为浑厚。词作虽仅二十七首,但亦有佳评。

      清、慎、勤三字,最早应该是晋武帝的父亲司马昭说的。
《三国志·李通传》裴松之注引王隐《晋书》说:“(李秉)昔侍坐于先帝,时有三长吏俱见。临辞出,上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
       “清慎勤”在宋代已成为普遍行之于官场的官箴。至明清时期,此三字已是居官者第一箴言,并作为权评官员、选拔“治人”的标准。
​清代自康熙以后,直至清末,都把“清慎勤”作为座右铭。
千百年来,岁月在更迭,但为官从政的标准无外乎这三个字。直至对今天的从政者而言,依旧值得借鉴遵循。
梁启超 《新民说·论公德》说:“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以清为本,常思贪欲之害。清,即清明、清廉,不敢自私自利。古人以此字作为官箴,意在强调为官为政须有清明的头脑和清廉的作风。要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官,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灯塔”来指引方向。
  以慎为要,常怀律己之心。慎,即谨慎、慎重,事事敬谨,不敢毫有贻误。古人常以慎言、慎行、慎独、慎微作为修身做事的至高标准,将此字作为官箴,意在强调为官为政须谨言慎行、自警自束。这是对为官从政者规矩意识的考验,尤其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否一如既往地不破规、不逾矩。要做到这些,必须要做到本本分分、堂堂正正。
  以勤为重,常尽担当之责。勤,即勤劳、勤勉,夙夜匪懈,勤理公务,不敢苟且晏安。古人以此字作为官箴,意在强调为官为政须尽心尽力,勤勉奋进。自古至今,勤于政事都是对为官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不勤不劳,无以为政;干事担当,职责所在。



明代无极县令郭允礼制官箴碑(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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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人之箴》
       中国最古老、有文字记载、垂训千古的官箴,大约出现于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春秋时期。其中最著名的,要算《虞人之箴》了。
       据《左传》襄公四年中的记载,《虞人之箴》是由一个叫辛甲的人推重而名于世的。辛甲的身世难以追溯,但知他曾是商后期,也就是殷的亡国之君帝辛、人称纣王朝的史官。纣王也曾有所作为,如平定东夷,将中原文化传播到淮河、长江流域等。但自从集宠爱于妃子妲己一身后,便在淫乱暴虐路上渐行渐远。辛甲屡加劝谏,他都听不进去。
       据《史记》记载:“ 他材力过人,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刃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神鬼,大最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他的贪欲,已从权、钱、色三个方向,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接下来的情形更糟。他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但位居三公的三个人是什么下场呢?先说九侯。九侯之女美,纣王纳为妃。其女不喜淫乐,纣王怒,加上妲己的挑拨,将她杀了。还将九侯处以醢刑,醢者,剁成肉酱之谓也,于是鄂侯起而与纣王辩白,纣王又杀鄂侯,把他的肉烤成肉干。西伯昌暗下哀叹,被崇侯虎知道了,向纣王告发,于是将西伯昌囚禁起来。幸亏西伯昌身边有一批贤臣,一商量,决定投纣王之好,向他献上美女、奇物、善马,才使西伯昌得以生还。西伯昌得归后,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归西伯昌。纣王大臣如太颠、闳夭、散宜生,还有辛甲也都归于西伯昌。王子比干进谏说:“诸侯叛归西伯昌,许多贤臣也纷纷投靠西伯昌,不能不防呀!”纣王不听,说:“谅他也成不了气候!”比干直言力谏,纣王怒,说:“我听说圣人之心有七窍。”命刀斧手剖开比干的胸,取出心脏来观看。微子启是帝乙的长子、纣王的庶兄,见此,吓得去会太师、少师,商量对策。太师、少师都说:“与其殉国,不如出逃。”微子连夜逃了。箕子是纣王亲眷没有逃,却装疯卖傻,隐居山野。太师、少师相继奔往西周。据《史记》记载,周武王于是率诸侯伐纣。纣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这正是暴君的下场。
  辛甲在西周任太史,人称辛尹。他在太史任内,创导百官“官箴王阙”,以针砭国君缺失为己任。他深感殷鉴不远,应以史为镜,以免历史悲剧之再演。百官都响应他的召唤,递交官箴。辛甲最看重的,正是《虞人之箴》。虞者,管理田猎官员的称谓也。
     《虞人之箴》不过六十余字,却道出了百姓的心声。这份箴言写到:
  “茫茫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译成白话大意是:
  大禹皇帝足迹所至,把辖地画为九州,又开启水陆通道,让百姓住有所居,还有祖庙供祭祀。牲畜兽禽,也有丰茂的草原生息繁殖,与百姓和谐相处,互不打扰。夷羿本是夏之部落首领,弑夏登上王位,贪恋渔猎,把国家忧患放在脑后,却迷恋捕杀公兽母兽。用武力过度杀生,会损害国家的元气。作为兽臣,斗胆劝诫国君不要这样。
  《虞人之箴》语言朴实,感人至深。微言大义,振聋发瞶。它在几千年以前,就提出了人与自然、人与兽“各有攸处,德用不扰”的思想,可见我们老祖宗的智慧,是何等深邃超前;岂止超前,更是超世纪,超越今人几千年;就是拿到世界范围去比对,都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可惜的是,五千年光辉中华文化的精髓,还有许多尚待发掘,尚待认知的地方。
更可惜的是,因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让许多人数典忘祖,把老祖宗的一些真知灼见丢在一边,遇到问题,却向西方寻找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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