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四书”之《女论语》唐·宋若莘姐妹



《女论语》

《女论语》,唐代宋若莘所著,宋若昭作解。与《女诫》、《内训》、《女范捷录》合称《女四书》。与《列女传》等均为中国古代女性德育教材。
从孔孟“妇人从人者也”等言论始,到西汉刘向《烈女传》、东汉班昭《女诫》、晋代《女史箴》、明代《闺范》、清代《教女遗规》,古代社会对妇女行为进行规范的文章不胜枚举,《女论语》更是直接承袭了《论语》之名。

第一 立身
凡为女子,先学立身,
立身之法,惟务清贞。 
清则身洁,贞则身荣。
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坐莫动膝,立莫摇裙。
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
莫窥外壁,莫出外庭。 
男非眷属,莫与通名。
女非善淑,莫与相亲。 
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第二 学作
凡为女子,须学女工。
纫麻缉苎,粗细不同。 
车机纺织,切勿匆匆。
看蚕煮茧,晓夜相从。 
采桑摘拓,看雨占风。
滓湿即替,寒冷须烘。 
取叶饲食,必得其中。
取丝经纬,丈疋成工。 
轻纱下轴,细布人筒。
绸绢苎葛,织造重重。 
亦可货卖,亦可自缝。
刺鞋作袜,引线绣绒。 
缝联补缀,百事皆通。
能依此语,寒冷从容。 
衣不愁破,家不愁穷。
莫学懒妇,积小痴慵。 
不贪女务,不计春秋。
针线粗率,为人所攻。 
嫁为人妇,耻辱门庭。
衣裳破损,牵西遮东。 
遭人指点,耻笑乡中。
奉劝女子,听取言中。

第三 学礼
凡为女子,当知礼数。
女客相过,安排坐具。 
整顿衣裳,轻行缓步。
敛手低声,请过庭户。 
问候通时,从头称叙。
答问殷勤,轻言细语。 
备办茶汤,迎来递去。
莫学他人,抬身不顾。
接见依稀,有相欺侮。
如到人家,当知女务。 
相见传茶,即通事故。
说罢起身,再三辞去。 
主人相留,相筵待遇。
酒略沾唇,食无义箸。 
退盏辞壶,过承推拒。
莫学他人,呼汤呷醋。 
醉后颠狂,招人怨恶。
当在家庭,少游道路。 
生面相逢,低头看顾。
莫学他人,不知朝暮。 
走遍乡村,说三道四。
引惹恶声,多招骂怒。 
辱贱门风,连累父母。
损破自身,供他笑具。 
如此之人,有如犬鼠。

第四 早起
凡为女子,习以为常。
五更鸡唱,起着衣裳。 
盥漱已了,随意梳妆。
拣柴烧火,早下厨房。 
摩锅洗镬,煮水煎汤。
随家丰俭,蒸煮食尝。 
安排蔬菜,炮豉舂姜。
随时下料,甜淡馨香。 
整齐碗碟,铺设分张。
三餐饱食,朝暮相当。
莫学懒妇,不解思量。
日高三丈,犹未离床。 
起来已宴,却是惭惶。
未曾梳洗,突入厨房。 
容颜龌龊,手脚慌忙。
煎茶煮饭,不及时常。 
又有一等,哺缀争尝。
未曾炮馔,先已偷藏。 
丑呈乡里,辱及爷娘。
被人传说,岂不羞惶。


第五 事父母
女子在堂,敬重爹娘。
每朝早起,先问安康。 
寒则烘火,热则扇凉。
饥则进食,渴则进汤。 
父母检责,不得慌忙。
近前听取,早夜思量。 
若有不是,改过从长。
父母言语,莫作寻常。 
遵依教训,不可强梁。
若有不谙,细问无妨。 
父母年老,朝夕忧惶,
补联鞋袜,做造衣裳。 
四时八节,孝养相当。
​父母有疾,身莫离床。 
衣不解带,汤药亲尝。
祷告神祇,保佑安康, 
设有不幸,大数身亡,
痛入骨髓,哭断肝肠, 
劬劳罔极,恩德难忘。
衣裳装殓,持服居丧。 
安理设祭,礼拜家堂。
逢周遇忌,血泪汪汪。 
莫学忤道,不敬爹娘。
绝出一语,使气昂昂, 
需索陪送,争竞衣装。
父母不幸,说短论长。 
搜求财帛,不顾哀丧。
如此妇人,狗彘豺狼。

第六 事舅姑
阿翁阿姑,夫家之主。
既入他门,合称新妇。 
供承看养,如同父母。
敬事阿翁,形容不睹, 
不敢随行,不敢对语。
如有使令,听其嘱咐。 
姑坐则立,使令便去。
早起开门,莫令惊忤。 
洒扫庭堂,洗濯巾布。
齿药肥皂,温凉得所, 
退步阶前,待其浣洗。
万福一声,即时退步。 
整办茶盘,安排匙箸。
香洁茶汤,小心敬递。 
饭则软蒸,肉则熟煮。
自古老人,齿牙疏蛀。 
茶水羹汤,莫教虚度。
夜晚更深,将归睡处。 
安置相辞,方回房户,
日日一般,朝朝相似。 
传教庭帏,人称贤妇。
莫学他人,跳梁可恶。 
咆哮尊长,说辛道苦,
呼唤不来,饥寒不顾。 
如此之人,号为恶妇。
天地不容,雷霆震怒。 
责罚加身,悔之无路。

第七 事夫
女子出嫁,夫主为亲。
前生缘分,今世婚姻。 
将夫比天,其义匪轻,
夫刚妻柔,恩爱相因。 
居家相待,敬重如宾。
夫有言语,侧耳详听, 
夫有恶事,劝谏谆谆。
莫学愚妇,惹祸临身。 
夫若外出,须记途程。
黄昏未返,瞻望相寻, 
停灯温饭,等候敲门,
莫学懒妇,先自安身。 
夫如有病,终日劳心。
多方问药,遍处求神。 
百般治疗,愿得长生。
莫学蠢妇,全不忧心。 
夫若发怒,不可生嗔。
退身相让,忍气低声。 
莫学泼妇,斗闹频频。
粗线细葛,熨贴缝纫。 
莫教寒冷,冻损夫身。
家常茶饭,供待殷勤。 
莫教饥渴,瘦瘠苦辛,
同甘同苦,同富同贫。 
死同葬穴,生共衣衾。
能依此语,和乐琴瑟。 
如此之女,贤德声闻。

第八 训男女
大抵人家,皆有男女。
年已长成,教之有序, 
训诲之权,亦在于母。
男人书堂,请延师傅。 
习学礼义,吟诗作赋,
尊敬师儒,束修酒脯。 
女处闺门,少令出户。
唤来便来,唤去便去。 
稍有不从,当加叱怒。
朝暮训诲,各勤事务。 
扫地烧香,纫麻缉苎。
若在人前,教他礼数。 
莫纵娇痴,恐他啼怒。
莫从跳梁,恐他轻侮。 
莫纵歌词,恐他淫污,
莫纵游行,恐他恶事。 
堪笑今人,不能为主。
男不知书,听其弄齿, 
斗闹贪杯,讴歌习舞。
官府不忧,家乡不顾。 
女不知礼,强梁言语。
不识尊卑,不能针指。 
辱及尊亲,有沾父母,
如此之人,养猪养鼠。

第九 营家
营家之女,惟俭惟勤。
勤则家起,懒则家倾, 
俭则家富,奢则家贫。
凡为女子,不可因循。 
一生之计,惟在于勤。
一年之计,惟在于春。 
一日之计,惟在于寅。
奉箕拥帚,洒扫秽尘。 
撮除邋遢,洁静幽清。
眼前爽利,家宅光明。 
莫教秽污,有玷门庭。
耕田下种,莫怨辛勤。 
炊羹造饭,馈送频频。
莫教迟慢,有误工程, 
积糠聚屑,喂养孳牲。
呼归放去,检点搜寻。 
莫教失落,扰乱四邻。
夫有钱米,收拾经营。 
夫有酒物,存积留停。
迎宾待客,不可偷侵。 
大富由命,小富由勤。
禾麻菽麦,成栈成囷。 
油盐椒鼓,盎雍装盛。
猪鸡鹅鸭,成队成群。 
四时八节,免得营营。
酒浆食撰,各有余盈。 
夫妇享福,欢笑欣欣。

第十 待客
大抵人家,皆有宾主。
滚涤壶瓶,抹光橐子。 
准备人来,点汤递水。
退立堂后,听夫言语。 
细语商量,杀鸡为黍。
五味调和,菜蔬齐楚。 
茶酒清香,有光门户。
红日含山,晚留居住。 
点烛擎灯,安排卧具。
钦敬相承,温凉得理, 
次晓相看,客如辞去。
酒饭殷勤,一切周至。 
夫喜能家,客称晓事,
莫学他人,不持家务。 
客来无汤,慌忙失措。
夫若留人,妻怀嗔怒。 
有箸无匙,有盐无醋。
打男骂女,争啜争哺。 
夫受惭惶,客怀羞惧。
有客到门,无人在户, 
须遣家童,问其来处。
当见则见,不见则避。 
敬待茶汤。莫缺礼数。
记其姓名,询其事务。 
等到夫归,即当说诉。
奉劝后人,切依规度。

第十一 和柔
处家之法,妇女须能,
以和为贵。孝顺为尊。 
翁姑嗔责,曾如不曾。
上房下户,子侄宜亲。 
是非休习,长短休争。
从来家丑,不可外闻。 
东邻西舍,礼数周全。
往来动问,款曲盘旋。 
一茶一水,笑语忻然。
当说则说,当行则行。 
闲是闲非,不入我门。
莫学愚妇,不间根源。 
秽言污语,触突尊贤。
奉劝女子,量后思前。


第十二 守节
古来贤妇,九烈三贞。
名标青史,传到如今。 
后生宜学,勿曰难行。
第一贞节。神鬼皆钦。 
有女在室,莫出闲庭。
有客在户,莫露声音。 
不谈私语,不听淫音。
黄昏来往,秉烛掌灯, 
暗中出入,非女之经。
一行有失,百行无成。 
夫妻结发,义重千金。
若有不幸,中路先倾。 
三年重服,守志坚心。
保持家业,整顿坟茔。 
殷勤训子,存殁光荣。

《女论语》又名《宋若昭女论语》,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女子教育课本。
据《旧唐书.女学士尚宫宋氏传》载,唐代贝州(今河北省清河县)人宋若莘仿《论语》作《女论语》十篇,采问答形式。其妹若昭注释。清王相编入《女四书》。
今本共十二章,每一章都详细规定古代女子的言行举止和持家处世事理。

《女论语》作为一部规范具体的女训著述,其训诫形式和体例非常清晰。每一章里无不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
1、直接陈述正面规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如何行为才是符合礼教要求的;
2、明确禁止的规范,告戒人们不应该做什么;
3、列出违背规范的后果及惩罚。后果与惩罚体现为责骂、谴告、报应等。
三方面内容逐次递进,清晰明了。
作为礼教训典,其较之前代女训更加清晰、具体、完备,它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这些明显是借鉴了佛教的戒律戒条的形式。
前代儒家女训,多是正面疏导,体现了道德规范的任意性,鲜见禁止和惩戒规范。宗教戒律强调禁止性和惩罚性,更接近法律规范。而这种宗教的禁止和惩罚与法律规范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律的禁止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宗教戒律则完全是依靠信徒对宗教的信仰而在自己内心产生的强制性。
宋氏姐妹将宗教戒律的心理强制性特点引入《女论语》,开创了唐以后女训道德教化与内心惩罚相结合的先河,促进了女训思想的拓展和实用。最终使得以儒家女性道德观为核心的女训在社会中下层中广泛普及。

注:
宋家生有五女一男,女儿聪明好学,知书达礼,男孩却愚钝不堪,目不识丁。
宋氏姐妹的名声在唐贞元年间非常响亮。德宗把她们接入宫中,不以妾氏相待,而尊称为“学士”。大姐宋若莘更是拜为尚宫,做了皇后的顾问。宋若莘去世后,宋若昭做了“外尚书”。掌管宫中典籍。同时,还教导诸皇子公主,被称为“先生”。 
当然,宋若莘、宋若昭姐妹一生所做,最具影响力的,还是写了《女论语》。这部女性规范守则事无巨细地规范着女人的言行举止、一颦一笑。
宋氏五姐妹为了做女知识分子,以学名家,都不愿嫁人。而她们的父母也接受了女儿们独身的想法。可见到了唐代,女人婚姻的自由度还是有所增加的,甚至还可以选择终身不婚。
话说回来,宋氏姐妹选择独身,也的确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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