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不等于挖墓,更不是“持证盗墓”!

      现如今,很多人对考古工作有着很深的误解,甚至有人说“考古不过是‘持证盗墓’,是‘为国家挖墓’,都是挖人祖坟,只是一个财富归国家一个财富归个人”。我想说的是:考古和盗墓虽然表面上看比较相似,都涉及到对古代墓葬的挖掘,但它们在目的、方法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考古是一种专门的科学研究活动,目的在通过系统的挖掘研究,用实物印证文献记载、弥补文献记载的缺失或者纠正文献记载的某些失真的地方,揭示我们人类过去的历史和文化,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盗墓是一种非法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市场价值高的文物并出售以换取金钱,盗掘者不在乎遗迹和文物的历史价值,只关心它们的市场经济价值。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院长陈洪海说:“考古学是寻找、提取和分析古代的物质遗存,以及附着其上的各类信息,来试图还原古代的社会历史情况。”

      第二,考古工作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和技术,包括地层学、类型学等,以确保挖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考古专家会使用专门的工具和设备,如探铲、钻机、全站仪等,并在挖掘前进行详细的规划,在挖掘过程中会详细记录每个步骤,妥善保护文物,并尽可能地保留遗址的原貌。发掘工作是一项很精细的科学过程,比如在发掘遗址时,要准确地判断遗迹的范围、所处的地层等,并及时绘图记录,发掘时水平向下挖,遗迹比较丰富的时候一次挖三五公分土就得停下重新观察遗迹分布情况。而盗墓者就很“潇洒”了,他们在盗掘时不会考虑保护文物和遗迹,只要能迅速盗走珍贵文物,用什么手段都可以,在盗掘过程中甚至会使用炸药,不仅会严重破坏文物和遗址,而且会导致出土文物失去地层背景,对研究文物在当时的社会意义造成障碍,还会对遗迹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第三,考古一般都是被动发掘,一般不会主动发掘。因为遗迹一旦被发掘就不能再复原了,受限于当前的科技手段,很多信息还不能被完全提取,有的文物也不能被妥善保存,因此某种程度上发掘的过程就是“破坏”的过程。所以,考古人的理念是“能不挖就不挖,能少挖就少挖”。只有在涉及类似“中华文明起源”这样意义重大的课题时才会经过严格论证审批后进行主动发掘。正规的考古工作流程很多,非常繁琐,甚至于挖出的土都要筛一遍,以提取有用的植物孢粉等信息,因此一个小遗址挖好几年都是正常的。近几十年来由于基础建设迅速发展,在基建过程中的抢救性发掘就已经让考古机构疲于奔命了,还不说经常要收拾“摸金校尉”们留下的“烂摊子”。
      第四,考古不等于挖墓,墓葬发掘只是考古工作的一部分,古代人类活动的所有遗迹都是考古工作者的发掘研究对象,因为我们要力图还原的是古代人们的“全幅生活图景”。在盗墓分子眼中不值钱的那些陶罐陶片等都是考古人员眼中的宝贝!
      最后,考古发掘活动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受法律保护;而盗墓是非法的,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多学习普及考古知识,保护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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