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校开除,其实挺好的


上周我写的关于被英国拒签的文章,原本只为记录生活,没想到,却成了粉红苍蝇们大肆嘲笑“美狗跪舔西方,惨遭主子打脸”的绝好题材。
他们纷纷攻击我,说我不是自己主动辞职,而是被学校劝退,不得不离开的。




他们试图用这个谣言抹黑我,从此给我戴上“被开除人士”的黑帽子。
我不是那种脸皮薄、胆小怕事的人,发自内心地一点都不在意这个谣言,笑笑而已。
为了训练读者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思维的严谨性,我不妨从逻辑和常理的角度,向大家剖析一下这个谣言的荒谬性。
辞职前,我拥有事业编制,只要我不犯重大错误,学校是没有任何理由把我开除的。即使学校非常不喜欢我,也没有理由让我主动离开。
就算我因为拒绝靠拉关系混圈子发表垃圾论文,申请垃圾课题,导致考核不过关,工资级别逐渐被降到了助教,每个月平均好歹也有五六千元啊。我为何要接受所谓的“劝退”呢?
退一步说,就算我犯了严重错误,那么,在主动辞职与被动开除之间,哪一个对我更有利呢?
如果我才三十四岁,离退休还远,失去这份工作,我还得找过其他,被开除的话,后果将非常严重,因为档案里面的那一份开除文件,将导致我很难再找到同性质和同层次的工作,所以,接受劝退,主动辞职,保全形象和面子,显然,对我更加有利。
基于我辞职之前两年多的心绪变化和辞职之后半年来的行为表现,我想,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应该都足以判断,我丝毫没有再去找过工作的意图和兴趣,因为我已经五十岁了,社保已经累计交差不多十五年了,只等60岁那一年,去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被学校开除,档案里的开除文件,对我的余生,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因为被开除,只会影响再就业,却不会影响退休。毕竟,我的级别本来就不享受任何特殊退休待遇,没有什么优待可以被取消。
然而,倘若被学校开除,我将有权利享受两年的失业救济金,而我自己主动辞职,却一分钱都领不到。
假如学校真的抓住了我什么重大错误的把柄,威胁要开除我,在坐等开除与主动辞职之间,对我更加有利的,显然是开除,毕竟这两年的失业救济金,合计也有几万元呢,够我去欧洲玩半个月了。
这么一分析,还有几个人会相信我是被学校劝退的呢?
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读一读公众号“50岁大学裸辞”的所有文章。
只要你了解了辞职之前两年多我的心理历程,应该就十分明白,我被开除的谣言是多么的荒谬可笑,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要问我辞职一年之后的感受,我只有一句话:真的后悔晚辞职了两年。2021年春天,刚刚动了辞职念头的时候,我就应该果断行动。
对于有些人来说,编制是金饭碗,可对于我来说,它却是铁牢笼。
我绝对不可能重返职场。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灵魂,注定要独自飞舞,注定无法被苍蝇理解。
(辞职一年后,我找到新工作,预计收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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