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在中国是标配,为何却被欧洲国家禁用呢?背后有何猫腻?


第一,其实国外也有不少人在用,记录仪价钱比国内贵。少人用跟隐私无关,用的人也只是为了交通事故而装。碰瓷只会发生在国内,国外没有国内这种碰瓷,因为没有这种土壤。法律只强调对错,不管你是强者弱者。

第二,在欧洲,尤其是德国、奥地利和卢森堡等国家或地区,对行车记录仪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些国家或地区强调的是图像传播的限制,而不是完全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本身。例如,在德国,虽然允许司机使用行车记录仪,但必须遵守隐私保护规定,并且记录的影像不能用作法庭证据。这意味着即使你可以在车内安装行车记录仪,但拍摄到的影像必须模糊处理,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此外,欧洲国家普遍非常重视个人隐私权。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他驾驶者的面貌和车辆进行录像属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为。这种高度敏感的法律环境使得行车记录仪的使用变得复杂且受限。另外,欧洲国家拥有完善的执法和道路监控设施,大多数地区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因此在解决道路交通违法违规问题上并不需要依赖行车记录仪。这也进一步减少了行车记录仪的实际需求。尽管如此,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欧洲国家都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例如,根据欧盟法规(EU) No 165/2014,从2019年6月15日起,新注册的所有3.5吨以上的货车及3.5吨载人9人以上的客车要求安装智能行车记录仪。这表明在某些特定领域和车型中,行车记录仪的使用是被强制要求的。总而言之,行车记录仪在中国成为标配的原因在于其在维护交通秩序和防止事故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而欧洲国家由于隐私保护法律的严格限制以及完善的道路监控系统,使得行车记录仪的使用受到了较大的制约。

第三,首先,欧美的保险公司比较负责,出险车由保险公司负责维修完成再交还客户。其次,欧美人经济比较发达,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主责和次责产生争议。最后,欧美人相对比较诚信,一般情况下不会耍赖。所以行车记录仪就无所谓,而我们部分国人,别车,碰瓷,耍赖,骗保等等现象特别多。如果你没有行车记录仪,那么你就是冤大头。

第四,隐私保护只是借口,对于所谓碰瓷肯定有,但是对于富人而言,用法律形式否定行车记录仪的法律有效性,被碰点小瓷花不了几个钱,被碰大了或者自个要干点什么事的时候,记录仪那就是自个的坑。怎么填坑?隐私保护就是那个盖子而已。

第五,说法有待商榷,行车记录仪在欧洲商用车必须配置,有立法必须安装,安装什么样的行车记录仪也有法规要求。但不是我们采用影像记录的样式,因为存在个人信息泄密的问题,当然也有立法。我们现在是初级阶段,也就是对待个人隐私不重视,未来也会慢慢重视。就像拷贝光碟一样慢慢消失。

第六,如果交通意识强,交通事故少,发生事故的时候也不恶意抵赖,根本没有碰瓷这回事,还要行车记录仪干嘛,实际上这种环境并不是没有。此外,在很多国家,私人或者店铺设置摄像记录仪是必须有警告明示的,这就是对隐私的尊重。但在一个随意街拍、路拍而不受任何有力的抵制的环境中,甚至交警还往往调取行车记录影像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的情况下,安装行车记录仪,只有好处没有害处,环境和需求决定了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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