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30个奇闻异事

  呵呵,翻页了。
  他们就分析,这个人只针对女人不针对男人,并且把乳房和外阴都割了,一定是个极度的性变态者。这种事情,在当时那个年代,政府好象是不管的。那时,没有人权的概念,更不存在侮辱尸体罪一说,何况是一个死囚。那个年代,死刑犯已经是罪大恶极了,对他们的尸体进行作践,说明革命群众认为仅仅枪毙太便宜他们了,不够解恨,因此,作践他们的尸体不仅不是犯罪,还是革命行动。呵呵,想想董卓同学被弄死后,大伙在他肚脐眼上点天灯吧。因此,当时这样的事,告到政府那里是没有用的,弄不好还会给安一个罪犯家属借故滋事的罪名。而他们自己,又没有能力调查出是谁干的。他家于是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一个亲戚的朋友,这个人是个警察小头目。他们许诺给这个警察一笔钱,请他帮他们查出这件事是谁干的。
  现在警察声誉不好,看看在网上有多少骂警察的就知道。但在那个年代,警察的威信很高,声誉很好,小朋友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呵呵。一说是警察,甭管是不是公事,也甭管有没有管辖权,做什么事大伙都挺配合。G市不大,当时只有20万人口,要查出这个人来,尽管有难度,还是有可能的。这个警察分析,此人切割头颅等器官,然后又把人埋了,那他就要带刀和锄头,又要带装器官的东西,比如编织袋之类,而正常的收尸者是不会带这些东西的。同时,他应该是骑自行车,不太可能坐公交车或步行,因为刑场是在郊区,离市里比较远了。于是他就去问收尸的其他罪犯家属,在现场有没有看见带着锄头和袋子、篓子的人,或者动过那两具女尸的人,或骑自行车的人。问来问去,有一家男犯的家属称,他们看见一个50多岁的男人,拿着一只蛇皮袋,翻过两具女尸中的一具,当时他们以为是这个女犯的家属,至于那人的样子,当时是傍晚,他们也没注意,只知道他的蛇皮袋鼓鼓囊囊的,有浓重的山椒子的味道。山椒子的颗粒与胡椒子相象,是我们当地的一种药材,具有很重的辛辣味。显然,此人是要用大袋的山椒子来掩藏切割的人体器官,以及刀、短柄锄等工具,同时用山椒子的气味来掩盖血腥味,以免走在路上被人怀疑。
  @蟾宫特使2012 420楼 2013-04-06 15:15:00
  @lizi ---你脑子进水了吗?周克华这种不把别人生命当回事的畜生竟被你这白痴称为“大侠“?你他妈的有种去打劫押款车吧,别专门躲藏在银行外面劫杀手无寸铁取款公民,真想让你也追随周畜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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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你妈的,别在我贴子里胡闹。
  @lizi 203楼 2013-04-05 02:42:00
  下了车,扛上行李去校办公室报到。校办主任和校长都还热情。LZ的母校,在行业里算是牛逼的了。因此在这个地方,也有不少校友,其中一个校长也是校友。校长把情况介绍了一下,又介绍了几个校友跟我认识。LZ才知道,这学校原来确实在N市,后来搞什么三线转移,就迁到这大山坳里了。据说是林副统帅搞的,不管是不是,反正林副统帅已经被打倒了,坏事也就都由他来扛了。学校分为中专和技校两个部分,一共四百学生左右。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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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ochaoxiong 426楼 2013-04-06 15:28:00
  楼主说的学校是华东交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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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华东交大是本科。
  于是警察就沿街打听,问大家在那个时间段内,有没有看见这么一个人,50多岁男人,骑自行车,驮着一个大蛇皮袋,散发出山椒子味。G市不大,从郊区刑场到市区,交岔的街道也就那么几条。只是当时是傍晚,那么街边报摊、小贩注意街上行人的不多,倒也有几个目击者。根据那个人的走向,能够大致确定他住在哪一块,但无法确定具体是谁。不过,像这种变态狂,干这种事是有瘾的,就像吸毒的人一样,绝不可能干这一次就收手不干了。果不其然,以后G市又多次出现枪毙的女犯被人奸尸和割头割乳的事。大抵年轻漂亮的,除奸尸外,还割掉犯人的头和四肢,年纪大或不太漂亮的,则只奸尸割乳。经过多次这样的事后调查,这个警察慢慢把怀疑目标,定在一个人身上。这人姓H,是某机械厂的老工人。
  这个警察从外围了解到,H这个人50多了,一直打单身,住在厂里的一套老旧二居室,据同事反映,此人性格孤僻,不爱与大家来往,因此也很少有人去他家串门。还特别提到,他的二居室中有一间经常锁着,据说里面供着他妈的骨灰,那间房子的窗帘也长年遮着,从未见拉开过。这个警察听了,心想那间房子肯定有问题,于是想正面接触一下这个人。一天晚上,警察来到他家,说厂里经常丢自行车,有人举报与他有关,因此警察来了解下情况,说白了就是搜查。H听了急忙申辨,说他一直遵纪守法,怎么可能偷自行车。警察就问他房里的那辆自行车是谁的。他说是他自己的啊,全厂人都知道。这时,警察要求他把另一间房打开。他一开始不同意,说里面供着他妈的骨灰,后来没办法,还是打开了。
  @tracywz王 433楼 2013-04-06 15:46:00
  难道是于都铁山垅钨矿?或者于都盘古山钨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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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你对那一带很熟哈。
  楼上童鞋发的图是啥意思啊?
  呵呵,有人插队,我是说那个发图的“则无尤”童鞋。
  门一打开,就从里面涌出一股剌鼻的药水味,令人作呕。警察掩着鼻子进去,果然发现房子的中间摆着一张大条桌,条桌放着几个透明的玻璃缸,缸里放着女人的头、乳房、手脚等。警察虽早有心理准备,仍然在心里感到十分吃惊,于是大声问:这是怎么回事。H略有些惊慌但还算淡定地回答:这是犯罪分子XXX的,你们政府只把她一枪毙了,不解我们的心头之恨,我们人民群众有权表达对犯罪分子的痛恨,就是要把她的头泡在药水里,看着一点点地烂掉。他这套说辞听起来倒也冠冕堂皇。前面讲过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当时人们的观念里,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在政府处决后,是允许群众进一步鞭尸的,向尸体吐口水、用脚踩踢、千刀万剐、点天灯等,不仅不会受到处罚,还会被认为是“正义、革命”的行为。当时的法律也没有规定这种行为要受到处罚。所以,按当时的法律,是无法对H进行处罚的,虽然明知道他这样说只是一个高尚的借口,实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变态。说到这里,倒让我想起了以前的反日抗议,几个愤青挖了一个汉奸的坟,大概是想找找里面有没有值钱的陪葬品,但被抓时,他们都宣称是爱国,是表达对汉奸的痛恨,因此毁其坟,矬其骨,扬其灰。不过现在不行了,不管你把目的说得多么高尚,如果行为实质上违反了法律,还是要受处罚的。
  @tracywz王 433楼 2013-04-06 15:46:00
  难道是于都铁山垅钨矿?或者于都盘古山钨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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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zi 436楼 2013-04-06 15:51:00
  看来你对那一带很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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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cywz王 448楼 2013-04-06 16:03:00
  LZ看到我,你说的是铁山垅钨矿不?按照你的描述,到圩镇20——40里地,离县城70里地(铁山垅到于都76里),有子弟学校,周边有农村,还有你说的黄元米果。。。并且你说离井冈山不远,而且是在两县交界处(会昌,于都),这些看下来,我觉得就是铁山垅了,话说我就是这个镇子长大的,小学在子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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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地理大致符合,但贴子里所说的事没点影子,就说明不是。我可以说,因为涉及到真实事件,所以贴子经过了一定的处理,有可能地理是一个地方的,事是另一个地方的。你也不用猜了哈。
  这个警察注意到,那个女人头颅的嘴上,竟然抹上了口红,还有一只断腿上,竟然穿上了丝袜和高跟鞋。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极度的性变态行为。于是警察就直接挑明说,你不要说得这么好听,你的这些龌龊事,要传出去,可是要身败名裂的。这人也知道警察看出来了,就承认自己有性变态行为,又说了个理由,说是他年轻时,一个他深爱的女人要杀他,给他下毒,从此他便痛恨这些犯罪的女人。他的这些说辞是否可信,谁也不知道,这个警察也没兴趣管。最后,这个人希望给警察一笔钱,要警察不要外传这事。这时,这个警察纠结了。他想,我是受女刑犯家属所托来查这个人,这相当于干私活,是不能让单位知道的,因此肯定不能把这人告诉公安局,而且这人也没犯刑律。如果我把这人告诉了女刑犯家属,万一他们把他打死打伤了,一查就把我咬出来了,可能会把我定为黑社会分子的保护伞,所以女犯家属这钱不能拿。他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拿这个变态狂的钱比较安全。就同意拿他的钱,帮他保密。
  警察调查的事,就这么过去了。警察回复女犯家属说,实在查不出是谁干的。这个人也继续干他的龌龊勾当。不过,后来这个变态狂到底还是翻了船,被抓并判刑七年。而且据说就是这个警察告发的。这个警察还因此立了功。变态狂到底是什么原因翻船,我们后面再说。就说在审问他的时候,这个变态狂津津乐道地描述了那些毛骨悚然又极度变态的过程。他说,他每晚下半夜起来,走进那间房间,在女人头的嘴唇上抹上口红,然后亲吻,又在断手的手指上涂上红红的指甲油,一个个地吮吸那些手指和乳头,又把浸泡的断腿拿出来,穿上丝袜和高跟鞋,模仿日本A片中的动作,那时自然没有A片可看,但动作是类似的。最后是在切下的外阴上进行恐怖下流的性行为。而且他一边做着这些,还一边对着那堆断肢喃喃自语。那些断肢早已失血,在灯光下惨白惨白的……他说完这些,弄得整栋大楼的警察吃饭、做爱都有心理障碍了。
  这个变态狂后来为什么又会被抓起来了呢。这是因为,他辱尸的一个女犯,姑且叫她L吧,不是刑事犯,而是所谓的“现行反革命犯”。在L被枪决的当天夜里,这个家伙照例去奸尸,并把乳房和外阴切了带回家。两年多以后,在总书记的亲自批示下,L的案子获得平反昭雪。这回,H凌辱了一个好人,一个文革中的受迫害者,自然要追究了。经人告发,最后好象是以流氓罪(那时没有辱尸罪)判刑七年。
  最后说下L。L是对文革最早具有独立思考的青年之一,在1969年,她就指出了林副统帅的问题。后来在狱中她也坚持自己的观点,写了长达万言的“恶攻”当时头号人物H的“反革命自白状”。在那个黑暗年代,她的命运自然很悲惨,只能被枪决,而且死后还被辱尸。在公判现场,为了防止她喊“反动口号”,竟然用竹签将她的下颚和舌头穿在一起。她的一位支持者,另一位被判死刑的姑娘Z,据说更是在人没死的情况下,生生地被用刀切开身体,取走了肾,给一个什么高干换肾。说是如果人死了再取,肾就坏了。这些惨无人道的事,是对着活人干的,以“正义”的名义干的,相对于那个变态狂对着死人干的事,哪个更恶劣呢?我只能说,那样的黑暗年代,再也不能回来了。
  在网上,L现在几乎与林昭、张志新齐名,天涯网友或者就鬼话网友,知其名者一定不少。我想,很快就会有人说出其真名。作为一个有真实背景又有些细节虚构的故事,这里就不说了吧。
  这个故事就到此为止,下面讲另一个。
  预告下一个:艳遇背后的红衣男孩。7个回贴后开始更。
  说明一下,此红衣男孩不是著名的重庆红衣男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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