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宁小闲突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对南瞻部洲根本没有空间上的具体概念,只知道这块大陆很庞大,却没想到幅员居然如此辽阔。尼玛,从华夏的东南沿海到西南的四川腹地大概是两千多公里的路程,步行走上两个月也差不多就到了,而她这趟西行所要花费的时间,居然得多上十倍或者还不止!夜长都怕梦多呢,她这小身板要折在西行路上,还不是分分秒秒的事?
长天你真是害人不浅,埋个真身而已,你至于埋到南瞻部洲的最西边吗?!
权十方看她面色惨白,不发一语,心中不忍。他犹豫再三,方才开口道:“西行危险太大。宁姑娘你若不嫌弃,便在四平县住下吧,我让外祖父多加照应。”
宁小闲垂着头,哪怕现在满腹纠结,听了此话心中也不由得涌上一股暖意。权师兄果然是个好人,对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这般细心。她心中有个声音狂喊着:“留下来,留下来算了!别去捞什子西边送死,就在这里安安稳稳、无忧无虑地过一生!”
神魔狱内,长天冷冷望着权十方,眯起了眼,不发一言。
权十方见她垂头不语,心知她有苦衷,也不再劝,聊了几句就起身告辞了。
屋内一时沉寂起来,她起身倒了杯水。
此时长天的声音响了起来,清清冷冷的,就像刚见面时她听到的一样:“你还未走远。现在后悔回头,仍来得及。”顿了顿道,“在此居住,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
她问:“那么你呢?你如何是好?”
长天沉默了。
宁小闲望着手中的杯子,此时无风,水面平滑如镜,映出了她的面容。踏上西行路之后,她的生活会不会像一壶沸水?
过了好半晌,她突然笑了起来:“真是杞人忧天。走两千里也是走,走两万里也是走。如果贼老天真想收了我,说不定走出两百里我就没命了。想这么多干嘛?”再说她又不是唐僧那厮,不会成天有妖怪惦记着要抓她来吃掉。她只要小心点、低调点,未必就没有机会安全抵达。
“我们仍去西行,就这么定了。”前一句话她还讲得斩钉截铁,后一句话就露出了马脚,“不过我一介弱女子要是不辞艰难困苦,跋涉万水千山帮你找回了真身,那这恩情可就大了。你拿什么感谢我?”
“本君不是已答应过你,送你回原来的世界?”他心底的某个角落,隐隐地松了一口气。
“那可是我不知就里时定下的不平等条约!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她叫嚣道,“条款必须重新修订。”
“不成!本君向来一言九鼎。”
她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了:“堂堂神兽也好意思欺负我一个凡人?不重新修订也可,但你至少做出补偿。”她转了转眼珠子,“你须答应我一件事!”谈判的艺术就是这样子滴,他拒绝了你一次,就不好意思拒绝你第二次了。
“什么事?”
她摇了摇头:“我现在还想不出来。但你须给我一个承诺,将来我求你办这件事的时候,你不许三推四阻。”
她怕长天不允,又急忙道:“你放心,我要你做的事情一定很道义,不会要你性命,不会要你自残,也不会强迫你去娶个歪瓜劣枣的女人。”咦,最后这句话是怎么溜出来的?
他显然自动忽略了这句话,沉吟了半晌,方才认真答道:“好!”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十一章 通灵宝玉
白天已经打草惊蛇了,大家估摸着那蝠妖不会出现。为保险起见,当晚权十方还是派了余姚和另一名师弟去高庄外头盯梢,到第二日天明,果然毫无收获。
这时,宁小闲却出门去了当地的商行。四平县近期没有集市,个人要卖出物品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典当行办个死当,另一种则是找到抵达当地的商行队伍。南瞻部洲不仅修仙门派日益壮大,妖族繁衍同样旺盛,底层凡人的生活就困苦得多,不同州县之间阻隔重重,其货物流通主要依靠商行队伍穿行于各地,这样的队伍抵达目的地后,除了采买特产之外,顺便也开展收购珍奇物品往返贩卖的业务。
宁小闲在黄府中曾听下人们说过,来自丰州的商队今天早晨抵达四平县,会在这里歇歇脚,补充一下货物再走。她手中也正好有一物要出售,商队是更好的选择,任谁都知道,典当行做起买卖是吃人不吐骨头,再新再好的东西送进去了,统统会被记录成“破烂”开头的玩意儿,当出来的银子也就少得可怜。
她手里的东西,正是石季珊输给她的上好羊脂玉佩。昨天长天拿到这东西之后本待收起,宁小闲却不干了:“你能将一日果的种子取出而不损伤玉佩么?许你中心挖个小洞出来,但不能挖得太难看。”
长天奇道:“你要做什么?”
她理直气壮:“拿去卖啊!姑奶奶手里可不宽裕,这么好的东西砸手里不换现钱多可惜?”既然西天之路不仅几千里而已,那她就得好好囤钱了,口袋里那点儿银子哪够使的?云香米这样的灵物在她自身实力增长之前,也不能拿出来见人,姑奶奶我虽然读书不多,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幸好石季珊那傻娘们送了件好东西给她,她岂有不用之理?
长天这辈子与其他仙人、修士、妖怪打交道,用的都是灵石,银两能派上的用场少之又少。他不解道:“凡银有何稀罕?”
她长叹了一口气:“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咱这一路西行,打交道最多的还是凡人吧?那还不得用凡人喜欢的东西来买卖?我这一路走过去,不种地不当二道贩子,钱只会越用越少。把这玉佩当了,咱还能多走上千里地。”一介平民想发财,难度系数不要太大,宋嫂家勤恳老实一辈子,也就混个温饱。
嗯,看来得干点投机倒把、倒买倒卖的勾当了!天底下最靠得住的东西,在另一个世界是红彤彤的票子,在这里就是灵石和银子,打死她也不信银子没有用的地儿!
长天听完撇了撇嘴,也不反驳,却伸出食指往玉佩正中央按了过去。他这手指修长白晰,比女子的还好看,可碰着玉佩之后就像扎进豆腐一般,无声无息地捅了个对穿!
裹着一日果种子的中心部分掉在地上,发出“叮当”一声脆响,他拣起来收进怀里,反手将玉佩抛还给她。
宁小闲手忙脚乱地接住了,心中怒道,这个败家孩子,价值连城的玉璧也敢随便乱扔!接过来一看,玉佩变成了外方内圆的玉玦,中心的孔洞极其圆润,没有一点糙面,倒像是工匠仔细研磨好的,心里不由得暗赞长天这个大管家果然好用!
找到商队的办法极简单,往县中央的大街上去,最热闹的一群人里就是了。
这商队的领队邓浩是个年近四旬的汉子,身材魁梧、满面风霜,看起来虽然满面的忠厚相,但走南闯北十多年下来,一双眼睛却是很识货的。除了采买大宗货品之外,商队在本县最大的客栈门口搭起毡篷,收购私人拿来交易的货品。
可是在此盘桓了半天,拿东西来出售的人虽多,说得上价的少之又少,商队收进的货品里,只有两支年份勉强达到三百年的人参、几块品相尚可的青田石还能入他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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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个小地方啊,他意兴阑珊地想道,再收一个时辰没好东西,也就不用摆这阵仗白费功夫了,在这休息两、三天,最后几宗货物到了就拔营走人。
这时轮到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小姑娘了。她掏出来的东西体积很小,又用一块普通手绢包裹得严严实实。负责收货的伙计瞅了一眼,伸手就想拿过来,她却往后一躲,道:“这东西是家传的宝贝,不能见光,可否帮我通传领队?”
他这伙计收了一上午的东西,检不出几件像样的,心中早有火气,闻言嗤笑一声:“在这儿排队的人,哪一个不说手里的是家传宝贝?我们领队眼界高得很,你这东西未必能入他的法眼。赶紧拿出来估价,后面还有别人等着呢。”
宁小闲听了也不生气,笑嘻嘻道:“那这位大哥,我和你打个赌,如果领队看不上我这件家传宝贝,我就给你十两银子,反之你就得赔我十两,如何?”
十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这伙计干上小半个月也才能赚到这些钱。他见这小姑娘口气不小,想来是有点儿凭仗,正犹豫间,邓浩走了过来,笑道:“赌了!我便是领队邓浩,姑娘口气不小,请把东西交给我看看吧。”
她也不揭开绢布,只把冲着他那一头的掀开一个小角。那伙计就看到,羽哥的脸色蓦地变了,随后就严肃地把这姑娘请进了后头的客栈里。他愣了一愣,心想不好,看样子要输。商队昨天才刚发下了工钱,自己兜里的这几两银子还没捂热几天,居然就要飞走了。
邓浩看到了那一点儿流莹之后,心中突突直跳。他将宁小闲请进客栈房间,随后就接过玉佩仔细查看,越看越是惊喜。这块玉温润坚密、莹透纯净,又有凝脂般的光华,虽在盛夏七月,抚起来仍有一股清凉之感,显然是最最上等的羊脂白玉,难得的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找不出一点儿瑕疵。
这还不是它的最大价值。他走商已久,平时和修仙门派也略有接触,知道这些神仙人物还需要一种特殊的玉——灵玉。玉石中仅有极少数是含有灵气的,此谓“通灵宝玉”,可以轻易灌入神通,修士们用它来制作威力强大、功能特殊的玉符。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12章 发现妖踪
这枚白玉拿在手里,邓浩这样的行家就能感觉到一丝丝灵气隐而不发。他敢拿他在商行中的声望打赌,这必定是一枚灵玉!
他心念急转,强抑着激动的心情,问面前的姑娘道:“这真是你家传的宝玉?”
哪知宁小闲居然歪了歪头,直接否认:“当然不是。”她在邓浩愕然的目光中继续道,“这只不过是我想见到陆先生的说辞而已。玉佩是一位老道长交给我的,让我替他拿来兑成钱,顺便换点中意的货物回去。”
她给自己找了个莫须有的靠山,邓浩见她目光清澈不似说谎,又想这个乡下丫头年纪轻轻,除了一双眼睛灵动有神异于常人之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或许高人不愿亲自出面,让她来跑腿办事也是有的。想想这枚灵玉,又是怦然心动,于是压下心头的躁动点头道:“好,这件东西我收,估价一千两银子!”
他却不知,长天正对着宁小闲道:“你拿出玉佩后,他心跳比原来快了两倍,看来是心动了。”
邓浩一听就明白,她已经知道了这玉的真实价值。其实许多商队平时走商,在荒郊野岭也不介意当一回强盗的,可是他摸不清这女孩背后有没有高人撑腰,只好苦笑道:“那好吧,你多少才肯卖?”
她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千两。”
“最多二千两了。这玉佩虽然有用,但中心被琢出一个洞,价值要减掉不少。”
这点倒是让这领队说对了,中间要是不挖个孔出来,这玉佩简直就是无价之宝了!她望着邓浩,只是摇头,脸上神色却坚决得很。
邓浩心下思忖道,如能将这玉佩平安送回丰州,赚回五千两银子是跑不了的。扣去成本,也还大有利润,于是一咬牙道:“最多两千五百两,不可再高了!”
宁小闲闻言,脸色就黑了:“两千五百零一两吧!”两千五百两的意思,是十倍的二百五吧?太不好听。
邓浩不明就里,不过多一两罢了,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下两人达成了交易。两千五百两银子换算成黄金也有两百五十两,拿取不便,所以他递给宁小闲的,是南方各州通用的济通钱庄的银钞,以及部分碎银。
“不知姑娘还要买些什么货物?”
宁小闲心细,见邓浩领自己进来的时候特地将房门敞开着,以示不欺暗室,不破坏她的声誉,心中对他的为人已有几分好感。至于后来的讨价还价,乃是买卖人的本份,她道:“需要一些滋补的药材,以及人参种子。”随手取出一张方子。
这方子却是按长天的要求来拟的,上面列的药材名称有七八项。她正要递过去,长天突然道:“你不是想赚银子么?我念你写,再记几味药材下来。”
“……啊,等等,漏记了几味。”她问面前的中年大叔要了笔墨,赶紧把长天念出来的一串药名记下来。
邓浩接过来一看,更加确定她身后必有高人,不然她一个平民小姑娘为何需要这么多补药?
他沉吟了一会儿道:“你要的这些药物都很常见,我这一路上基本都收到过,就是份量不多。”他叹气道,“以前来四平县,总能收到不少白茯苓和当归,可是这回真是怪了。几家大的药材行都说,这两、三个月来,县里大户都有人身体虚弱,陆续买走了许多补血补气的药材回去炖煮,能卖给我的就少了。”
大户人家?体虚?她心中一跳,有个念头一掠而过,可是速度太快了,没有抓住。
邓浩接着道:“至于种子倒是好办。我昨天收来的人参里,有一支品相十分完好,连叶带籽俱在。你若想要,把人参籽带走就是,这个不收你钱。我们商队三天后才离开,你若有事,还可以来找我。”
宁小闲从商队走出来时,储物袋中已经多了一包药材。她心情极好,因为长天告诉她,想赚凡银也不难,可以炼些丹药去卖。她后面或许与这商队还有些交易,因此那收货伙计的十两银子,她也不去收,只说作罢得了。结果那伙计感激涕零,望着她的眼神和善了许多。
今日大赚了一笔,她正打算找个食肆好好犒劳一下五脏庙,长天却沉声道:“又有妖气。刚刚走过你身边的那两人中,穿小厮衣服的那个是妖怪,气味和昨日偷窥你的差不多。”
妖怪大白天就出来了?她一惊,却没有马上回头,而是在心中默数了十个数儿才转过身来,那两人已经走出了二十步开外。原来是个小厮打扮的男子扶着十四、五岁的少年,慢慢往一条小巷中走去。少年穿一身缎袍,腰间还别着玉带,看样子是富家子弟,只是走起路来有些歪斜,像喝醉酒一般,大半个身子都靠在小厮身上。
那小厮口里念叨着:“少爷,哎我的小少爷啊,大白天的你怎么就能偷喝了老爷的酒?”脑袋却不停转动,显然在观察周围的情况。他偶一回头,宁小闲看到这人面貌平平无奇,但眼睛开合之间隐带一丝猩红的光芒,显然很是激动。幸好他眼睛极小,现在又是大白天,这点儿异常放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很不明显。
长天自然也看到了,瞧不起道:“还没吃进嘴里,就忍不住要泄了身份,这妖怪当得真是掉价!”
他这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她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跟上去,却停住脚步往四下看了看,拉过身边一个玩耍的童子。
“小弟弟,帮姐姐一个忙好不好?”她在童子手中塞了一钱碎银子,“现在马上跑去黄老爷家中,找一位名叫权十方的叔叔,跟他说‘性命攸关’四个字,然后把他领进前面的小巷里。你若把这事情做好了,姐姐再给你两钱银子!”
这童子衣着普通,看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他年纪虽小,也已懂得银子的妙处,因此大喜之下拼命点了点头,拔腿就往黄府的方向跑去了。黄府就在闹市区,离这儿不远,以这童子的脚程,应该很快就到了。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13章 蝠妖吸血
这条街很长,还能望见几个小乞丐,但宁小闲不找乞丐来办这事,却不是心存歧视,而是担心他们进不了黄府——毕竟在四平县,黄老财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啊,要是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随便就能进出他家,那还能存得下什么大户形象?哪怕只是被拦下来盘问几句,也是她承受不起的损失——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眼看前头两人已经消失在小巷子里了,她才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
这条巷子虽窄,只容三人并排通过,但又曲折又长,两边墙头上都是青苔,看来修建好至今有些年头了,中间有几个岔道。住在这种窄巷里的,都是底层穷人,看起来对任何事物都兴趣缺缺的样子,面前有两人经过,他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巷子里满是陈年垃圾,在骄阳的烘烤下霉烂变质,发出了可怕的臭气。
尽管宁小闲很爱干净,此刻却由衷感谢这种臭气。她知道妖怪的鼻子都很灵,如果这儿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那八成就能闻到她的气味了。
妖怪就扶着少年往最幽僻处走,那里就基本没有住户了。
她不敢走得太近,只能辛苦地尾随其后,经过了好几个岔路口。幸好妖怪手里扶着一人,速度慢了不少,她还能勉强跟上。可是望着那几个路口,她又担心权十方进来会不会跟丢了方向。
算了,要相信权师兄,他自有仙家手段!眼下最重要的,是跟好妖怪,别让它逃了。
那妖怪带着少年走进了小巷的最深处。此时虽是阳光强烈的晌午,但巷外有一棵大榕树枝繁叶茂,伸进来的树荫正好遮住了巷底,看起来竟有几分阴森。
他望向少年的眼眸已经完全变成了红色,舐了舐唇,显然已是极饿了,就要迫不及待地张大嘴巴。躲在一旁的宁小闲紧紧攥起了拳头,准备强忍恶心看一场怪物吸血秀。
结果少年突然动了,迷迷糊糊揉眼道:“阿福,这……这是哪里,我们到家了没?啊……”他没说几句话,就轻呼了一声,随后又不动弹了。
宁小闲看得仔细,这妖怪“阿福”见少年渐渐醒来,便拿尖锐的指甲在他脖子上轻轻一扎,猎物就重新睡去了。“看来,他爪子上的毒药,有很强烈的致幻作用啊。”她心里暗暗警惕。
“哼,抗性这么强,倒让我又浪费了一点精气!”妖怪冷笑一声,再不迟疑,张开大口就往少年的脖子上啃咬下去。他张嘴的时候,宁小闲分明看到了四颗极明显的尖牙,锋利但细薄,像是剃须刀片,且上面两颗尖牙比下面的更长。
他啃下去时,少年的四肢抽搐了一下,看来在昏睡中也感觉极痛苦。这妖怪伤人却不像她想象那样的让血水流得到处都是,而是紧紧吸走吞掉,看来这血液对他来说非常宝贵。
一时之间,这安静的小巷子里,只有少年低弱的呻吟声,和这怪物“咕嘟咕嘟”大口喝血的恐怖声响。
宁小闲缩在拐角的阴影里不敢再看,听着这可怕的声音,只觉得浑身的血液也要跟着凝固起来。
这是她来到异世之后,见到的第一个野生的妖怪,见到的第一幅妖怪吃人的场景,比她想象过的还要可怕。眼看着同类被妖怪这样啃食,生命力渐渐流走,自己却束手无策,还要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那滋味实在令人永生难忘。
她突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恐惧。年幼时,夜半的房间一片漆黑,她躺在床上瞪住衣柜的大门,总是疑心里面会跑出一只怪物来。现在,她就独自窝在一片阴影之中,面前却真有一只吃人的怪物。并且她和这怪物之间的距离,只有短短的五、六丈而已!
她得紧紧咬住下唇才不会让上下牙打架。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那种源于本能的恐惧,紧紧攫住了她的心房,让她心如擂鼓,怦怦跳个不停。
“宁小闲。”这是长天的声音,“这妖怪的耳力很好,你必须控制一下你的心跳,否则他很快就会发现你!”
她知道,她当然知道!中学生物课本上都写了,蝙蝠主要依靠回声来辨别物体,面前的阿福又是一只妖物,耳力比起普通蝙蝠只强不弱。现在他还陶醉在鲜血的味道之中,但等他冷静下来了,听到旁边就有怦怦作响的心跳声,想不发现她都难!
可是她就是害怕啊,害怕这种东西是人能自我控制的吗?!她不过就是个凡人,还是比本世界的凡人经历更单纯的异世人。
长天似乎与她心有灵犀,轻叹了一口气,放柔了语调道:“莫要害怕,放轻松些,一切有我。”
他的声音一旦放软了,就好听得不行,像清脆的玉石相击,却又带有几分陈酿的醇厚。而且他说,“一切有我”。宁小闲分明地知道,他虽坐在神魔狱中日日陪着她,但是不能出来帮她,可是听到了这句话,心里却莫名地一甜。
“这只是个最低等的妖怪,我若在你身边,一个念头就能令它神魂俱灭,不值得你如此惊吓。”虽然说着“神魂俱灭”这样杀气重重的字眼,他的声音却如微风轻拂,令她不自觉地想到了第一次发现神魔狱的那个晚上,她躺在床上和长天说话,他的嗓音似乎就是那般温柔,“想想最美好之事,想想你最喜欢的东西,心境自然就能放宽。只待坚持到权十方赶来,你就赢了!”
最喜欢的东西?她闭起眼来,试图想象舅舅家可爱的小狗,试图想象二虎稚嫩的身影,结果脑海中浮现的,居然是长天俊美的面庞!
在第一次走下阶梯见到他之前,她从来不信世上能有如此俊美如神祗的男人,他的确就是她见过的最美好之事。从那时起,她就有意无意地躲着他,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去与他见面,因为太美好的事物反而令她患得患失。
长天听着她的心跳变轻、变慢,渐渐回归正常,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为了给她压惊,他在说话时动用了神通之力,缚龙索愤怒地勒得更紧,他却不在乎。
第二卷 第十四章 救兵终于到了
然而宁小闲的心灵之坚韧,也实在令他有几分赞赏。第一次见到妖怪吃人,莫说她这样的弱女子,换成个大男人只怕也会惊呼着夺路而逃,她却还能平抑心跳,继续观察。
外头的妖怪似乎用餐完毕了,抬起头轻呼了一口气,恋恋不舍地把唇角的血珠子也舔了进去,似乎回味无穷。
宁小闲强忍恶心仔细观察,发现那少年虽然陷入昏迷,但胸膛还在规律地起伏着。他没死!只是脖子上的四个血洞太过骇人,这儿的血腥之气也太浓了。
更惊奇的一幕出现了,阿福居然扎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入了少年的口中!才滴了几滴,少年脖子上的伤口就止住了血,随后慢慢收缩起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待到几十息过后,他的脖子看起来就完好无损,并无一点儿外伤!
宁小闲心下骇然!这蝠妖居然还有这一手本事,只要他不将一个人的血抽干致死,就不易有人发现他的猎食行动,当真是好手段啊!可是县东和县南的那两具尸体又是怎么回事?他喝得根本停不下来,所以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她正思忖间,阿福却诡异地自言自语:“这血里加进了补药的味道就是香啊。可惜这血牛是他们的,只能偷偷喝几口!不过瘾、不过瘾!”
他旋又咭咭笑道:“不过没关系,这里还有小点心可以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得饱饱地!”话音未落,一双猩红色的眼睛就往宁小闲藏身的方向瞄了过来!
她还是被发现了!这家伙当真狡猾,大概在吸血的时候已经发现她躲在一旁了,但为了不打草惊蛇,佯作不知。现在弄好了少年的伤口,终于腾出手来对付她了。
没有犹豫的时间了!她猛地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跑。面前场景一花,阿福一跃五丈远,轻而易举地堵在了她的面前。现在它现出了原形,身材高大佝偻,肋下有翼膜,双颊高耸,口中布满獠牙,见到偷窥者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顿时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好快!最低级的妖怪,速度都这么快么?她脑海中才掠过这个念头,妖怪就伸爪抓来,看来打算扼住她的脖子,速度奇快无比。
宁小闲猛地一侧头,阿福的爪子擦着她的脸庞扎进了墙中,“卟”地打出一个小洞。
尼玛,这要是抓中了她的脸,她这清甜可爱的小美女从此就被毁容了!借着这一扭之力,她奋力从妖怪的肋下钻了过去。
“这!”阿福轻咦了一声,似乎是不相信有人能从他爪下逃过。
说来这也多亏了这几日吃的云香米,潜移默化地改造着她的身体,让她的反应和动作都比从前灵敏了许多。不过现在身陷囹圄的她可没空沾沾自喜!宁小闲手掌在地上一撑,站了起来,见阿福狞笑着也转过了身,她顺势从旁边的烂果堆里摸出个甜瓜砸向妖怪,自个儿反身就跑。
快逃!多拖得一秒,她逃得性命的可能就增大一分!
她甩开步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向前亡命飞奔,速度快得连她自己也不敢置信。人在危难之时爆发出来的力量果然很大么,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肾上腺素正在急剧地分泌着,支持主人逃向远处。
危机降临己身,她的思维却格外清晰。狂奔的同时,她的脑子却在急速运行着。身后的妖怪速度绝对比她更快,追上她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她被抓到之后该如何是好呢?右脚靴子里藏着那把匕首,她该找个什么机会抽出来用,才能一举奏效呢?
话说权十方呢,权十方在哪里?他难道要像另一个世界的警察那样,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才进场吗?那时她连骨头渣渣都不剩了!那妖怪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它要“吃得饱饱地”,眼见它既然只拿少年的血当开胃菜,那么正餐肯定就是娇嫩可爱又甜美的自己了!况且自己是他行凶的目击证人,说什么也留不得性命在的,她马上要变成继县东和县南两处之后出现的第三具尸体了,可恨的是这个葬身之地到处都是垃圾,又臭又脏!
蝠妖震荡心魄的尖啸声几乎就在耳边想起,她知道这是阿福想瓦解她的反抗意志,可这也表明,它离自己太近了,一个伸手就能够着了!她咬着牙,准备俯身去拔靴内的匕首。
绝境之中,也必须奋力一搏!坐以待毙,一向不是她的风格!
宁小闲正打算就地一滚,一道冷厉的剑光却从巷子另一端极速飞来,负着主人的愤怒与果决后发而先至,瞬间就迎向了蝠妖,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记焦急的怒吼:“妖孽,敢尔!”
权十方,他终于赶到了!
今天好安静哦~有朋友在看这部小说嘛~?冒个泡可否?
感觉正在茫然地发帖~如果木有人看,就不发啦。
跃入眼帘中的那个白色身影,她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这样渴望见到过。
这寒芒来得既快且狠,蝠妖猝不及防,勉强晃过身形,被削下了半边翼膜,顿时速度大减。那道剑光如有灵性,一个掉头就杀了回来,周身电光闪烁,自有一匹浩然之气震魂夺魄、凌厉无匹。
阿福心神被摄,躲闪了两下就被逼到墙根边,浑身居然动弹不得,只好闭目等死。
跟在后面赶过来的余姚见了暗暗喝彩,心道:“大师兄果然天赋奇佳,这雷霆剑诀居然在此时突破至大成之境了。”
雷霆剑诀是朝云宗掌门交给权十方的秘传剑诀,催动起来有雷霆加身之威,对于妖族克制极大。只是权十方性格沉稳,一直体会不了锋芒毕露、雷狱驾临的意境,所以无论怎么勤勉,这套剑诀也练不到深处。
只有在今日、今时,他远远地见到宁小闲亡命飞奔,身后蝠妖的尖爪已经快要触及她的秀发,自己却是无论如何赶不及了。急怒之下,什么温敦守成,什么端方重礼,全被他抛到了脑后,胸中杀意沸腾,一心一意地只想取眼前这妖怪的性命,救下宁小闲!这却阴差阳错地切合了雷霆剑诀霸道无伦的剑意,一剑驭出,雷电森然,轻而易举地就破入了大成之境,阻止这个妖怪也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了。
宁小闲当然看不懂其中的神妙之处了。眼见飞剑要取妖怪的性命,她急急大喊一声:“剑下留妖!”
剑光在离妖怪喉间仅有一寸的位置停住了,雪亮的剑芒吞吐不定,把阿福吓得牙齿咯咯作响。
余姚笑道:“恭喜师兄,雷霆剑诀大成了!”权十方却不理会他,只问跌坐在一旁的宁小闲:“你怎样了?”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十五章 圈养血牛的蝠妖
“哈……”她正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努力体会生命的美好。那蝠妖的爪子一旦沾着了她,必然会毫不犹豫地把她吸成人干,想想自己几乎都能听到死神的呼吸声,她就浑身发抖。
快点冷静下来,宁小闲。这不过是个炮灰级的小妖,放在网游里就是送经验的野怪,你若连这个都怕,后面西行的路也不要走了,直接跳进妖怪窝请他们吃人肉大餐算了。她拼命鼓励自己,并且成功地感受到心跳速度的明显放缓。
她却不知,权十方也偷偷松了一口气。刚才见她差点落入蝠妖手里,不知怎的突然揪心起来。
她又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权师兄,别杀它。蝠妖不止它一只!”两个男人闻言都看向了她。
她正待细说,巷子深处传来低低的呻吟声,刚刚被喝了血的少年正在醒转。
余姚讶道:“他居然没死?”
“蝠妖治愈了他的伤口,他并无大碍。”她在两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中快速说道,“此处非久留之地,我们换个地方细说。”
权十方冲着余姚点了点头,后者丢出一道黄澄澄的仙索,将蝠妖牢牢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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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妖才离开不久,地上的少年就悠悠醒转过来,初时还迷迷糊糊,可是一睁眼看到自己居然躺在巷底的最深处,周围是臭哄哄的垃圾,唬得一转身就爬了起来,以为遭人抢劫。可他摸了摸身上,银子还在,顿时高兴起来。
这少年感觉到头晕目眩,但身上又没有伤口,便以为自己喝酒喝过头了,摇摇晃晃地开始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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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黄府后,朝云宗众人都聚在一起,连怄气怄了一个晚上的石季珊都到场了。
宁小闲道:“刚才这妖怪喝人血时,说过那少年是别人的血牛,他只是偷出来喝的。可见还有其他蝠妖,且地位较他还高。”
石季珊冷冷道:“城内死了两人,间隔五六天,正好是一只蝠妖的食量。若有其他蝠妖在,死的人可不会就这么一点儿。”
“石师姐说得在理。”宁小闲夸了她一句,“如果只是咬伤而未咬死人呢?这就无法确定四平县内有多少蝠妖了吧?”她转向权十方,“权师兄和余师兄刚才都看到了,被蝠妖袭击的少年只是损失了血液,并没有死去。”
两人点头。
她接着道:“我在那儿呆了很久,看到蝠妖吸完血之后,反把自己的血液送进猎物嘴里。结果那少年脖子上的伤口竟然愈合了,不留一点儿痕迹。”
一名朝云宗弟子忍不住道:“你……你可确定?”
权十方接口:“我可以确定。那少年醒转时,我暗地里观察了一会儿,他脖子上的伤口确实没了,并且安然走回家中。”原来小权同学的眼力也很好嘛!
“今天去了几家药材行,老板透露给我一个消息。”她把消息来源换成了药材行,免得石季珊联想到她去出售玉佩,“最近两三个月来,四平县的大户人家常常有人生病,找了大夫来看,都说是血弱体虚,需要补血补气的药物来调养。”
莫非……大家相顾无言,都想到一个令人作呕的结论。有弟子脸色苍白道:“你是说,有不明数量的蝠妖在四平县内靠着吸活人之血为生,不杀人,只喝血,就像圈养牲畜一般?”
其实她想说的是,圈养奶牛来喝奶。刚才阿福自己也说过了,那少年是其他蝠妖的血牛。
“并且这些蝠妖可能混在大户人家里面,靠吸取富家子女的血液为食。”宁小闲补充道,“有钱人买得起补品,血液再造的能力就更好一些,是更合适的‘血牛’,并且富家子弟贪图玩乐,有些体虚、气弱的毛病也很正常,不易引人注目。”
“那么,县东和县南死掉的两人,又是怎么回事?”这事儿又回到了原点。权十摇头道:“那就只能问这蝠妖了。”
阿福被余姚的金索捆住,丝毫挣脱不得。他一直不言不语,此刻见众人的目光一致投过来,突然道:“一群没见识的小崽子,什么也不懂。”
权十方也不生气:“正要向你请教。”他此刻又恢复了端正沉稳,这只妖怪的态度丝毫不能令他动气。
结果这蝠妖自忖必死,就再不肯开口了,直到石季珊威胁要断他手脚,他才冷笑道:“你愿砍就砍吧,说出去了反正蝠老大也不能让我活着,还不如死在你们手里。”结果石季珊扬剑砍去时,被权十方制止了,这妖怪眼睛还是闭着的,显然视死如归。
若说一个人或妖连死都不怕了,你还能拿什么威胁它?
宁小闲问余姚道:“你这绳子捆得可牢靠?”
他挺胸昂首:“自然!这是师尊亲自祭炼的,别说这小妖了,就是大成期的妖怪也逃不出去。”
如此一来,她就放心了,她可不想一会儿这妖怪突然发难。宁小闲向权十方道:“权师兄可否让我一试?我私底下和他说两句话。”
此时众人也没有好办法,自然都同意,只有石季珊离开前狠狠瞪了她一眼。
眼看着人都走光了,宁小闲突然搬了张椅子,悠然往蝠妖边上一坐,笑道:“虽然你刚才要吃我,但大人有大量,我不与你一般计较就是。”
阿福冷冷道:“真遗憾,你的血味道一定很鲜很甜。”
“谢谢夸奖。”她心里打了个冷颤,面上却不动声色,“我只问你,你可甘心?”
甘心?甘心什么?阿福瞪着她不说话。
面前这小姑娘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接着道:“你想,你在这里饱受折磨,结果其他蝠妖在老巢里吃香喝辣。你受了苦甚至掉了脑袋,他们可是浑然不知,你这黑锅背得冤不冤?”
阿福不吱声。
她又道:“我听说妖怪吃人喜欢选在晚上,可我看你中午就拉着那少年去暗巷里吸血,想必是偷偷摸摸的吧?这少年都是其他蝠妖的血牛了,你还去偷喝人家的东西,想必平时混得也不好,否则何至于忍饥挨饿?”
“若没有他们,你一个人岂不是逍遥自在,想喝就喝?替这种妖怪背黑锅,你冤不冤?”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十六章 循循善诱之
话说到这儿,阿福明知道她在挑拨离间,心里却也忍不住想:是啊!那帮王八犊子一人霸占好几个血牛,底下的兄弟们反而有上顿没下顿的,还被勒令不能出去外面胡乱吸血,以免让人发现,这饥饿感是成天烧心得慌!若没有这帮骑在苦哈哈头上作威作福的混帐东西,自己的日子不知有多好过!
宁小闲见这妖怪脸上神色慢慢变成咬牙切齿,便知道他已经动心,于是又抛出了一记诱饵:“你不说我也知道,县东和县南那两个人不是你杀的。可是你要是不招供,权师兄他们就得把这两桩命案算到你的头上。你吃饭如此有节制,从来不咬人致死,现在却要替人黑背锅,替人去死,你冤不冤?”
阿福嘴皮子动了动,欲言又止。
“我猜你肯定要说,落在修士手中,反正总免不了一死。可是,你就不想多拖几个讨厌的家伙垫垫背?”说完这话,她满意地看到阿福眼中狞色一闪而过,就知道他终于壮起了胆子。
时机已到。宁小闲终于悄悄扔出了绝杀大招:“再说,如果我能令你不死呢?”
这蝠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我可以免死?”这些仙派的修士个个嫉恶如仇,抓到他怎可能不杀掉?
“小声一点!这事儿也是能见光的?外头修士的耳力都好着呢。”她不满地拍了他的脑袋一巴掌,却显得很亲近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晌午这两人还是吃与被吃的关系,尤其她还差点成为被吃的那个,“你若按照我吩咐的来办,我保你不死。”
他反复看了看宁小闲,怎么看都觉得这只是个十来岁的凡人女孩,于是恼道:“你消遣我么?我不信!”
不过有一线生的机会在前,那视死如归的勇气却消无声息地散掉了。
她耸了耸肩:“不信就拉倒!那我喊权师兄进来了,把你手脚剁了,把那窝蝠妖的地址逼问出来,然后让他一剑杀了你好啦!反正你的死活于我也没有损失,我何必要帮你?”
说来也怪,之前石季珊就打算这么对付他的,可阿福早有作死的准备,并不觉得如何;此时听说自己有活命的希望,再想到要被剁手剁脚一剑毙命,顿时感到一股寒气从脚底冒出来,似乎手脚此时就不是自己的了一样。
他定了定神,迅速改口道:“好吧,只要你能让我不死,我就全说出来。”他当然信不过宁小闲,可是事到如今,他还有更好的办法么?“我该怎做?”
“把事情原委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并且你不要再随便触怒任何人。后面的事,我来解决就好。”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既然已谈妥,她就到外头去把权十方等人喊了回来。小权同学果然是个君子,她让大家都出去,果然权十方就领着众师弟退得很远很远,倒像生怕听到她和蝠妖说话一样。
众人不知她用什么法子让蝠妖开口,大感惊奇。
阿福现在的态度果然好得很,他沉吟了一下道:“我们是蝠仙中的福蝠一脉,原本住在距此以西四千多里之外的明霄城。结果又有一伙儿妖怪来夺城,他们厉害得很,连城主都杀了。我们族长不愿加入他们,也被杀了。我福蝠一族就逃出了明霄城,一路往东逃到了这里。”妖怪都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称自己为仙。
等一下,宁小闲敏感地抓住了问题所在:“妖怪来夺城?你是说,你那城主原本也是妖怪,结果被其他妖怪杀了,城也被夺走了?”她声音都提高了好几度。没办法,太惊讶了,她原以为妖怪是人人喊打的对象,结果还能堂而皇之地当上城主,这个世界经常挑战她想象力的极限啊。
不过看来只有她一个人大惊小怪,其他人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石季珊翻了个白眼,“小声”地说了句:“没见识的土包子!”
权十方不忍看她受窘,轻咳一声道:“宁姑娘有所不知,南瞻部洲上各势力纠缠错杂,人族中正派修士与魔修都有各自掌管的州郡,妖族也不例外。有数座极有名的大城,都是妖族统治的。”
阿福点头道:“正是如此。东逃路上,我们当中妖力最深的涡钭就自命为族长。为了避免泄露行踪,他定下了不许杀人只许喝血的规定。偏偏我们福蝠族还有治愈伤口的能力,因此这一路走来神不知鬼不觉,直到这四平县才站稳了脚跟。”
“我们卖身入大户人家,白天做帮佣,夜里就去偷喝富家子弟的血,却不把他们吸干,而是变作了我们的血牛。这样不伤人命,就不会引起修士的注意。”
他又咬牙恨道:“可是在此定居了三个月,福蝠族内部开始分化,涡钭和他手下人的权力越来越大,每人都能霸占好几个血牛,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就被踩在脚底,连吃都吃不饱!今日我实在饿得不行,只好趁着晌午他们休息时,牵了别人的血牛出去偷喝。结果……”他长叹一声。
一名弟子忍不住问道:“既然你们不杀人只喝血,那县里死掉的两人又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