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画卷

  
  王不破哆嗦了几下,不知是笑还是冷,他叩响桌子,高声道:“来人。”

  屋外立即有人敲了敲门,那人没有进来,隔着门低沉的问道:“有何吩咐?”

  王不破道:“前天草堂诊治了一位北漠狼歌部落的远行人,他现在应该住在花开客栈,你去联系一下,就说草堂托他件事,想贩点青梅药酒去北漠。”

  门外人诺声去了。

  闻得那人步声渐远,陆无归长身而起,道:“我就不留了,黄昏之前和我联系?”

  王不破道:“随时联系。你不用担心那小妞,老鱼和白板、张也看着她,他们仨儿手上有分寸。”

  陆无归笑道:“那是一个鲜美柔嫩的像蜜桃一样的女子,我担心他们忍不住,太有分寸。”

  王不破哼哼的笑了两声,道:“不送。”

  陆无归推开屋门,午时的炽烈阳光烤进屋内,他回头望了一眼冰寒的王不破,摇头道:“你应该出来晒晒太阳,反正联络点就要撤了,不用那么小心提防。”

  王不破长吁一口寒气,道:“谢谢。”

  “我拒绝结党,但不拒绝善意。”陆无归抛下一句话,便穿行而去。

  王不破缓缓站了起来,他望着陆无归的背影,一步步行至门前,除了前方的这个人,他的心里还有几个影像渐渐浮起。

  惘然剑白追。

  一恸三哭霍离生。

  还有神杀手高行天。

  他坚信屈洒不会长久,他两个月前亲眼见过屈洒一面,不断渗血的绷带,变得惜字如金的语言,王不破相信自身的眼睛。蚂蚁窝的王位传递是迟早的事情。剧变之前,抢占一个有利的位置足以改变一只蚂蚁的命运。他原先的职业并不是杀手,他只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小偷。蚁窝鱼龙混杂,以他的出身竟选择做兵蚁,看似无奈,其实却掩饰着蠢动的野心。

  偷宝藏,偷人头,这都比不上偷权利。

  可是究竟要跟随谁的脚步呢?

  王不破颤抖着关上了门。
  
  白衣少女踩着树影的边缘,维持着一个笔挺的拔剑姿势。她俏丽的脸庞专注而沉静,微风吹拂着她倩兮柔美的身段,引动腰畔紫绿蓝三个香囊随风飘荡。香囊散发出的白芷甘松薄荷香本已非常好闻,却还混杂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异香,气味更加清新淡雅,沁人心脾。街头行人不断,少女的美好吸引了不少过客的目光。许多人暗想若没有树下的几个乞丐病残做背景,眼前这一幕可以入画了。街上几名青年文士留恋不去,他们痴痴看着少女,已经驻足许久了。

  陆无归出现在百草堂门口,他也眯眼打量了一下骆铃,只不过他看的不是少女的容颜与身段,他略一观察少女腰间飘飘的香囊,对其过于轻盈的份量颇有几分无奈。

  少女警觉的扭头,发现了陆无归,恶狠狠的盯了一眼。

  陆无归不以为意的走到骆驼跟前,一边解开缰绳,一边道:“站那么远干什么,这是一只干净的骆驼,不招苍蝇。”

  骆铃的目光在陆无归和树下瘦干老者之间流转,看来看去,越来越不爽,于是冷道:“不招苍蝇,招蚂蚁。”

  陆无归眨眼想了想,手指勾着缰绳,人却蹲在了树边,“老鱼,咱们有几年没有说话了。”他愉快的打着招呼,道:“叙叙旧吧,想来你们马上要撤走,平时也没什么机会碰面,不顾忌那么多了。”

  老鱼有气无力的应道:“哦,原来是血蚁陆大人啊。”

  陆无归又向另两棵树下的白班和张也点点头,有些惆怅的道:“老鱼,我刚入窝那会儿,你还是兵蚁吧。”

  老鱼嘎嘎笑着,道:“老胳膊老腿,做不了兵蚁了,现在就混个巡蚁的差事,打发日子而已。遥想你入窝那场,我押了黄金三十两赌你胜出。我的眼光一向不差。”

  “是不差,前几次任务咱俩一起做,但你挑的目标也太难下手了点吧。”陆无归也笑了。

  “陆大人做得不是很轻松么,一个人就做完了所有的事,几乎没有老鱼插手的空间啊,陆大人有的时候太过谦虚谨慎了,其实没有什么事情是你做不成的啊,只要你想,杀手通缉令前十的位置随时都能得到,但陆大人似乎不想取得杀手通缉令的高顺位啊。”

  “刑部弄的东西,我们杀手有必要那么重视么?那根本代表不了什么,只是他们想抓谁,更想抓谁的自大又自恋的体现罢了,这种一厢情愿的榜单,除了标明的赏金,其他一文不值。”

  老鱼再次干瘪的笑起来,道:“有点酒就好了。”

  陆无归亦笑道:“是啊,撤离的时候最为轻松了。”

  两个杀手在树下浓荫里就这么聊了起来。

  骆铃发觉杀人的目光无法在陆无归的后背灼烧起火苗,就调转方向,瞪着一直痴看她的一伙青年文士。佳人回首,几个文士一开始惊喜非常,但一会儿就发觉骆铃的眼神并非幽怨,并非倾慕,并非温柔,几个文士只觉浑身上下忽然不自在起来,当佳人再第二次顾盼过来时,几人摇头私语着散了。

  陆无归聊了好一会儿才起身,他牵着骆驼,经过骆铃身边,抬起右手,并起二指。

  骆铃皱眉道:“干什么?”

  陆无归的两根指头轻柔一扬,向着骆铃的额头就戳了过去。

  骆铃猝不及防,瞪着大眼睛就挨了一下。少女又羞又气的道:“你!”

  陆无走归在前头,索然的道:“你已经死了。”

  骆铃深吸一口气,跟上陆无归,沉声道:“你调戏我?”

  陆无归失笑道:“调戏也得找个我喜欢的啊,你离成熟还差得远,无半点风情,有什么好调戏的,大小姐,我是威胁你。”

  骆铃惑道:“威胁我干什么?你跟无双门接头,神神秘秘,鬼鬼祟祟,倒也像那么回事,我先信你八分,等见到那个萧堂主,我再决定是否交钥匙。你暂时不用担心本姑娘不配合。本姑娘听说西北王大寿在即,正想去平朔看看热闹呢。嘿,你说风情?你给我解释下风情是个什么东西?本姑娘缺少风情?”

  “如果风情就是吸引几个流口水的低能儿,我承认你的身后跟着不少那样的家伙。去平朔的路很长,中间很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我会取走钥匙,必要的情况下会先杀死你,对于我来说,你知道的有点多了,所以这是威胁,你不能自保,我就落井下石。”陆无归头也不回的道。

  “会有敌人吗?在那,是谁?”骆铃想了想,豁然开悟道:“你怕我给你惹事?放心,我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的,一路上都是如此。这是我第一次走动江湖,见龙镖局与我年纪差不多的镖师有几个,论身手心思,我不输给他们。但是遇见了你,我便有些不服气了,你比我大不了几岁,武功却这么高强,经验这么老道。你究竟是怎么练出来的?”

  陆无归不答,他拐过街角,又进入了冷僻的路径。

  骆铃揣测着陆无归的脚步,亦不多问了。少女跟着这个人走路,心底总有一种特别宁静安谧的感受,像是所有的繁华都在眼前落尽,有的只是不能回头的孤寂。然而这次从繁华到寂寥的转换并没有顺利完成,一直跟随两人的脚步声变得急促,七个汉子追了上来,七人每个都挂刀佩剑,表情狰狞阴厉,毫不掩饰眼中赤裸裸的欲望。
  
  陆无归与骆铃回头留步,并肩而立在街心。年轻人英俊挺拔,少女清丽俏美,两人像是一道夏日风景,简直像阳光一样漂亮的刺眼。

  七人中一个又矮又胖的家伙一指陆无归,凶恶道:“妈的,想甩掉老子,没门,你小子留下钱财,滚吧。”

  他话音刚落,另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瘦子急急的喊道:“别,别,两个都留下,都给爷留下。”

  那胖子猥琐的看着瘦子,谄笑道:“老大,你原来还好这口啊?”

  八字胡的瘦子嘿嘿淫笑起来,他笑了两声,就谨慎的道:“点子有兵器,好像也有两下子,大家小心一点,手脚麻利些快点搞定,金鹏帮垮了,许多帮派忙着抢地盘,一时半会儿管不了咱们,咱们趁乱赶紧捞它几笔,保不准今天就发达了。兄弟们,怎么样,上吧!”

  这七个人显然是混在江湖底层的波皮无赖,正常情况下,陆无归一点衣袂都不会让这种人捕捉追寻到,不过因为骆驼和骆铃的存在,他也不得不面对眼前的局面。

  收拾这七个人,陆无归使用一根手指头就够用了。不,一根指头或许都是一种浪费。这种江湖底部微生物的层级和他差的太多了。看着七个无赖缓慢又破绽百出的攻击,陆无归不着急出手,其实也没有什么出手的欲望。杀死这几个丑陋的家伙会脏了手,而欣赏丑陋的欲望却还是有一点乐趣的。他的骨子里依旧留存着家族的高傲,虽然他已经尽力去抹杀点点残余的印记。

  骆铃娇叱一声,拔剑迎了上去。

  无赖们存着生擒骆铃的想法,刀剑尽是虚指,少女却不客气,仗剑便是一阵扫舞,叮的数声格响,无赖们手中的刀剑纷纷两断,燕返剑犀利无匹,斩这些凡铁俗兵如同切瓜剁菜一般轻松。无赖们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竞相露出更加兴奋和贪婪的表情。一个英俊男人,一个美丽女人,一匹可能驼着钱财货物的骆驼,这就够肥了,还他妈的再外加一把名剑!这是拼命也要搞的一单买卖啊。骆铃表现的身手虽好,但在无赖们充血的眼睛中,这妞儿无非是仗着宝剑锋利罢了。

  那瘦子一副有恃无恐的表情,嚣张叫道:“兄弟们,使手段!”

  无赖们露出诡异的笑容,后退围成圈形,相继从怀中掏出一个个密封的瓷瓶。
  陆无归一瞥就知道那瓶子里封的不是腐蚀性的酸液就是迷魂性的药气。陆无归牵着骆驼不声不响的向后退去,低级的迷魂药气几乎对他的体质构不成威胁,但是若果瓶子里有酸液的话,还是有点麻烦,毕竟他的皮肤不曾在岭南言家的血池里进浸泡过,无法做到跟甲胄媲美的程度。不过拥有作恶的道具证明了这些无赖倒是有了几分专业恶势力的雏形,倘使给他们拉拢到一两个撑撑门面的落魄武者,再稍加演化,逢上一些机运,一个小小的帮派便会出现。在这个武学盛行,个人能够以强横战力左右时局的年代,不管从善还是作恶,组建帮会俱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瓷瓶撞上墙壁,咔嚓破碎,一股股粉色的气体迅速溢出笼住了骆铃。少女似乎不及防备,摇摇晃晃,如同醉了酒。几个无赖则不知何时一人嘴上捂着一条湿毛巾,眼珠子似要放出光一样的瞟着骆铃。

  风很快吹散了迷魂散。骆铃仍然晃而不倒,陆无归则像个没事人一般在后面站着。

  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瘦子一把将毛巾摔在地上,嚷道:“先摘这朵小花,再搞定那个白脸!”然后带头向骆铃冲了过去。

  骆铃勉强以燕返拄地才不倒下,一副体力不支的样子。几个无赖冲上来就手脚不干净的奔着少女的酥胸翘臀部位抓去。少女昏昏欲睡的眼眸里寒光一闪,燕返剑抖了两个剑花,血光四溅,瞬间地面上多了三只断手。骆铃缓缓抬起脸庞,俏怒的面容那有一丝中了迷魂散的迹象。
  有第一部就会有第二部的。只是时间不敢保证。我想你们会体谅的。武侠这个阵地啊,难以坚持啊,晚上喝多了,不择言了、、、、、、
  
  三个无赖包括那名瘦头目都张大了嘴,瞧着自身喷血的断臂,一声高分贝的惨叫也没发出,竟然一个接一个的晕死过去。

  剩下四个无赖握着断刃瑟瑟发抖起来,那猥琐胖子失声道:“你不是中了迷魂散吗?”

  骆铃笑了笑,少女一笑,眼睛就弯得像道月牙泉,她不屑道:“你们几个连屏息闭气都不懂的江湖门外汉居然也敢打姑奶奶的主意?姑奶奶行走江湖还没杀过人,今天就拿你们这几个恶人祭剑!”

  胖子瞅着昏迷倒地的同伙,再窥见骆铃轻盈的脚步,肝胆俱裂,扭头就跑。骆铃杀心已起,怎么可能放过他,少女飞奔两步,掠起一剑,刺了这胖子一个透心凉。

  另有两个无赖也惊恐逃亡,但跑不出两三丈的距离,就被骆铃一剑一个的结果了性命。

  最后只剩下一个腿脚发软的无赖汉,裤裆湿透,站在原地动弹不得。骆铃绕回至此人身旁,正要起剑,那人噗通一下跪倒,捣蒜一般叩头不断,哭叫道:“哇啊啊,女侠饶命,姑奶奶饶命,小的几个其实是送个信儿给二位,错不该一时起了歹心,小的知错了,万望饶恕,给小人一个悔改的机会。”

  骆铃甩了甩剑上的血珠,还剑入鞘,她看了看陆无归,又紧张的打量街道四周。偶有几个路人在街口露头,但一瞧遍地的碎刃、伤者和血迹,掉头便走,定边城人看惯了打架斗殴,没有人想惹事上身。

  陆无归整理着驼背上的麻布,系好固定的绳索,闻言道:“信儿呢?”

  无赖爬到昏迷的瘦子跟前,摸索几下,搜出一个纸团,跪递举过头顶。

  陆无归这才踏着昏迷无赖们的身体走来。

  骆铃瞥见陆无归的脚步,调整紧张心绪的深呼吸顿时停了片刻。

  昏迷的三个无赖每人都挨了陆无归一脚。陆无归的脚步轻轻,但一脚下去就是一个人的命。

  同样是杀人,陆无归的手法几可称得上黑暗的艺术。

  陆无归接过那一页纸,顺手像主人抚摸爱犬一般在叩头不止的无赖脑门拍了一拍。无赖颈部一软,一头磕下去,再没起来。陆无归展开揉成一团的纸张,只见纸上粗略的画了一条线路,落款的地方是墨笔点下的三排小捺,隐约像一个王字,陆无归把线路记下,随便一搓,纸张湮灭成碎末。


  这是一排普通的居民巷。其中一户人家的院门与别家不同,它的门梁上挂着两面旗帜,旗帜的颜色一紫一金,质地很厚实的样子,两面旗帜低垂着微微摆动,风吹不起。这家的门口铺了个简易摊子,摊位竹架搭成,架子上挂满了丝帕、披肩、头巾等编织物。

  陆无归与骆铃停在这个摊前。陆无归的手指在条条艳丽的丝绸棉料中划过,最终抽出了两条丝质头巾。一条紫的,一条金的。

  那信奉天启教的摊主是个中年汉子,他一见陆无归挑了这两个天启教的象征性色彩,便左手手心朝上,单掌横于胸前,低首虔诚的颂了一句:“以赛里萨拉米。”

  骆铃听的奇怪,问道:“你是中原人吧,怎么说的北漠部落的语言?”

  “早年我的祖父参军与北漠人征战,奈何战事不利,祖父遭北漠人俘虏,留置北漠那段期间,祖父皈依了天启教,后来我们一家人都信奉了命运与主宰之天神。”中年汉子道:“这位小姐,以赛里萨拉米是神的祝福的意思,愿您的美丽像神的祝福一般永恒照人。”

  骆铃面靥一红,抿嘴浅笑起来。

  “头巾多少文?”陆无归将紫色头巾递给骆铃,嘱咐道:“围上它,一会儿跟着北漠狼歌部落的商队走,我们需要尊重狼歌部落的习俗。”

  骆铃笑容可掬的接过头巾,觉得入手柔软丝滑,仔细观赏,紫巾的纹理丝线也光洁绚丽,她心里便十分欢喜,一点不计较什么风俗习惯了,只感到新鲜好奇。

  那中年汉子笑道:“这位兄弟,你们既是百草堂介绍而来的,那么大家就是朋友,朋友之间不谈金钱,头巾算是初次见面的礼物,送给二位。请屋里坐吧,一会儿狼歌的商队会路经此地,到时由我给二位做引荐。对了,刚刚草堂还运来了一些青梅药酒,堆在院子里,这些东西在北漠很受欢迎,草堂产的更是极品,哈鲁奇远行人一定会喜欢的。”

  陆无归微一俯身,道了一句:“以赛里萨拉米。我的朋友。”

  尊重彼此所尊重的事物,这是做朋友的基础。

  骆铃亦学着中年汉子的姿势,诚挚谢道:“以赛里萨拉米。”
  大虾之类的称呼可免,直呼笔名便可。
  
  香河水源严重依赖天脉大雪山的冰雪融水,因为季节性原因,香河水量并不稳定。冬季的时候,香河下游常常干涸断流,导致河床裸露,而到夏季,水量重新丰沛,香河的长度大大扩展,几乎达到冬季的一倍,大雪山顶的冰花能以水的形态遨游凉州全境,复苏的香河调皮又凶猛,往往不走寻常路,屡次冲刷出新的河道,造成水患。所幸的是,西北地域广大,人口却并不稠密,七个大城与其边缘的小城镇聚居了西北绝大多数的人口,香河上游是稳定丰饶的,那些城市不必为水患忧心,而香河下游的新亘、刍良、定边三个大城俱避开了香河水改道的危险位置,另择水源地。定边城即是座落在靠近芙蓉丘陵的地势较高处。

  自然规律决定了城市的选址,优越的地理又加速了城市的成长。上游城市的位置较好,就更富有一些,下游城市往往选择次佳位置,便相对贫瘠一点。大概下游三城唯有定边城是个例外,作为西北的最后一道大门,它拥有商路这条绵绵不绝的河流。这一点通过沿途的风光人情也能看出一二。越靠近西北的中枢平朔城,官道就越四通八达,宽阔平坦。白昼于这道路上放眼望去,侠、官、农、旅、商各色人等交织延绵,行踪不绝。百里之内必有旅店,三十里之内必有酒家茶寮。继续向北,道路逐渐向河流靠拢,渔民和船队开始出现,河港亦进入视野,但最醒目的却是高高挂起的诸多势力的旗帜。

  商会的金钱镖旗,水路风烟的涛生云灭旗,大罗教的仙人指路旗,无双门的天下无双旗,乃至离恨宫的泪旗,蓝礼派的斑斓旗,镇虎教的虎牙旗,踏青社的桃花旗,春水派的云雨旗,名剑山庄的错剑旗,神鞭呼延家的金蛇旗,等等。
  旗帜颜色不同,图案各异,但旗帜下面托庇的不是财货就是人丁,飘飞的旗帜正意味着镖行的没落。

  许多雇主已经习惯依靠帮派来进行短途押运。帮派对本地域的熟悉程度,对人脉的掌握程度,对人员的调配灵活,皆高于镖行,并且一旦雇主与帮派形成良好关系,花费的成本也大幅降低。大帮派的羽翼可以直接覆盖一座城市,伸张的隐形势力范围则可以影响到整个州郡,短途押运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若只是几件物品,借着底下堂口的人员流动,顺道就可以做了。而像西北双雄这种豪强,跨州送镖也不是难以办到的事情,但是因为本身的富有与高傲,它们不会轻易的去抢镖行这最后一口饭食。

  其实算算花费的时间与人力,以及刀口舔血的代价,押镖的利润并无多少。帮会涉足行镖,图的只是方便,若能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许多趟镖甚至连个人手都不用配备,借出一杆大旗就可卷回金银。

  骆铃腰系燕返名剑,骑坐北漠良驹,紫色头巾裹发蒙面,两只明亮杏眼远望前方。少女打扮的有几分异域风情,脑子里亦想着平时不曾琢磨过的事情。

  而陆无归已经完全一副北漠狼歌部落的男子模样,他将衣裳的两袖扎在腰间,精赤上身,披发涂面,与一名高大胖壮拎着酒壶的汉子徒步而行,相谈甚欢。

  高大胖壮的汉子即是狼歌部落的远行人哈鲁奇。北漠诸多部落皆设有远行人这个称号。远行人为部落探索迁徙地,结交友部,了解地理,通达人情,贩卖商贾,可谓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远行人在部落的地位仅次于巫祭和王族,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是医护,是巧匠,是战士,是谋者,远行人的称号代表了整个部落的认可。狼歌部落虽未排进北漠十三大部,但也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强盛部落,既算是这样,狼歌部落享有远行人称号的亦只有五人。

  哈鲁奇这次入凉州主要是来采办货物。狼王新娶的王后特别钟爱中原的织造。

  因此骆驼、马匹的背上负满了名贵的丝绸,除此之外还有精美的瓷器,醇厚的美酒,上等的纸张,独特的草药。北漠人付账非常豪爽,能用金不用银,能用宝石不用货币,如果能用一张无暇的雪狮皮结算,他们就不会选择十两黄金加二两白银再加五百文铜钱的方案。北漠人只要他们想要的东西,不感兴趣的他们一句都不会开口。他们有钱但不是傻子,不是谁都能从他们身上捞到油水。你情我愿的贸易是互惠的,北漠需要中原的奢侈品与格调,中原需要北漠的资源与财富。

  哈鲁奇手中握有西北王颁发的通关文牒,他还掌控着专司护卫的三十名狼歌部落勇士。有了以上作保证,这支总体过百人的北漠大型商队浩荡进发,一路无阻。
  晚上还有、、、
  
  “我们北漠人一信神灵,二能喝酒,所以不畏严寒,不惧风雪。你们中原人有句俗语,说酒肉朋友不可靠。但哈鲁奇认为朋友在一起若不喝酒吃肉,那干什么!一起挨冻受饿吗?哈哈哈哈。”哈鲁奇大声说着,仰头灌下一大口的烈酒,他的中原语非常熟练,附带着凉州人那种耿硬的腔音。百草堂医好过哈鲁奇的热病,所以他对草堂介绍来的陆无归、骆铃非常礼遇,一路上无话不谈。

  陆无归笑道:“朋友有很多种,我们中原还有句俗话,叫做可以同贫贱,不可以同富贵。这句话比酒肉朋友不可靠说的透彻。”见哈鲁奇露出难以理解的表情,陆无归继续道:“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你们北漠有两个王,他们幼时饥寒交迫,侥幸被一只母狼喂养长大,而这两个喝着同样狼乳的王一朝长大就相互残杀,最终活下来的人夺取了部落。富贵面前,你们北漠人和我们中原人走的是一条路。”

  “嗯,你说的事情的确有。不瞒你说,这就是我们狼歌部落的事。夺取部落的是一位名唤桑孔的先王,他杀死了他的好的朋友达尔。这是悲伤的故事。可是朋友,你说的和我说的完全不是一码事。一部不容两王,他们的命运在降生之时就已经注定,部落需要一个强者的引领,这是天启,这是神的旨意,这与友情无关。我们北漠人没有富贵的概念,我们珍视的是荣誉,因为荣誉,部落人的友情坚固如冰洋尽头的冰山。”言于此,哈鲁奇顿了顿,其眼神不经意的携了少许傲慢、少许偏见,但他向陆无归微颔首以示尊敬,然后道:“恕哈鲁奇直言,中原人太善变了,你们为了达到目的心无敬畏。你们的友情就像河岸的雪,看似忠贞洁白,但随时可能融化成一滩污水。”

  陆无归没有丝毫的介意,倒是颇感兴趣的问道:“命运?你们相信命运?”

  “万事万物都有它的运行的轨迹,命运其实就是一条轨迹。”哈鲁奇指着远方的香河,道:“命运好比河流。那条河流你们中原人称之为香河,我们北漠人称之为塞克苏河,塞克苏河七成的水来自天脉大雪山南麓的冰雪。大雪山晶莹的雪花就像一朵朵澄澈的灵魂,那些雪花在夏季来临之前,没有一朵会相信它会融化,没有一朵相信它会汇进命运之河。中原人,你也是一朵雪花,只不过启迪你命运的夏季还未到来。”

  陆无归散漫又肆意的张开双手,活动着臂膀,阳光在他脸颊的油彩上又涂上一层光泽,他抬头望着蓝天,懒洋洋道:“远行人,按照你的说法,黑暗的雪花也会聆听到天启吗?”

  “黑暗的雪花?不,雪花太弱小了,那是普通人的称谓,你是一头强大的雪狼。”

  “这有什么区别?”

  “越是强大的个体就越会抗拒命运,但是他们仍然无法横渡命运之河,只有虔诚才能得到救赎。”

  陆无归摇头笑道:“哈鲁奇,你不仅是远行人,你更是一名狂热的巫祭。我的前方是一条什么路,我早已看清,而且走得很远很坚定,我十分崇敬执掌命运与主宰的天启之神,但是我不必聆听天启,我有自己的选择。”

  哈鲁奇哈哈大笑,把酒壶递到陆无归面前,道:“朋友,喝口酒吧,孤独是王者的资质。”

  陆无归拍了拍哈鲁奇的后背,谢道:“酒虽好,不过它并不适合我。”

  哈鲁奇面露遗憾之色,转身把酒壶抛给一个马上的骑士,大声呼喝了几句狼歌部落语。那名骑士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一抹嘴,随手将酒壶向天空掷去,不等酒壶落地便另有一名骑士催马赶上,这名马上勇士接住酒壶便是一阵痛饮,然后再将酒壶扔起。几个抛接下来,壶中酒已尽,北漠人的酒兴却刚起来。

  哈鲁奇挠挠头,极目眺向远方,随着队伍的行进,宽阔的官道远方现出一片树林,树林里依稀飘扬着一面酒旗,哈鲁奇面色一喜,打了个响亮的口哨,高兴的向陆无归道:“朋友,上马。前方应该有个水湾酒家,走了大半天兄弟们也乏了,我领着他们去痛饮几杯。”

  徒步行走的皆翻身上马,除了陆无归与骆铃,大部分马匹都骑乘了两人。加速前进的商队鼓荡起烟尘,远观如骤起的大漠风烟,醒目无比。
  
  官道在这里紧挨着河流。风自香河来,扫过柳树林,吹起高挂的酒旗。除了林边一间酒家,河岸边还搭着一间茶寮。两处生意相隔不过百步。北漠商队抵达的正是时候,一支商队刚刚休整完毕,酒饱饭足的撤离了酒家。

  哈鲁奇率领的商队忽略了茶寮,直奔酒家。哈鲁奇翻身下马,在腰间一摸,看也不看的塞给迎出来的小二一锭约莫十两的黄金,吩咐道:“加几张桌子,多加几张!酒肉上足!”

  小二略显疲态的脸面立刻容光焕发,一挥毛巾,高声唱道:“掌柜的,北漠的爷们要加桌子!酒肉上足!”

  这间酒家地方不大,酒屋里只能容纳十来桌客人,没有围起来的院子,大量的桌椅都杂铺在林间空地,与拴在树干上的马匹车辆相邻,刚走的那队商旅已经达到了酒家待客的极限。但是倚着门框打哈欠的掌柜被哈鲁奇阔绰出手猛的刺醒,他立马拉出三个伙计,去对面茶寮讨借桌椅板凳去了。酒家本来还有两三桌散客,他们瞧见气势汹汹的大队北漠人,不禁露出厌烦的表情,亦不久留,提前结了帐。如此这般,酒家倒是堪堪容下了北漠商队,并且还空了刚腾出来的两三张桌子。

  一会儿功夫,新宰了牛羊,酒肉陆续上齐。商队留下十几个整顿车马的仆役,其余北漠人开始了痛饮。北漠商队分为四个阶层,第一阶层是哈鲁奇远行人,他是整个商队的领导者。第二个阶层是护卫商队的马上勇士,他们是防御突变的重要力量。第三个阶层是普通的狼歌族人,他们负责采购易换货物,第四个阶层是仆役,负责起居饮食后勤之需。有意思的是远行人和勇士们坦胸露背,并不注重仪表,而负责具体事物的族人和仆役则穿戴整齐,一丝不苟。

  哈鲁奇、陆无归、骆铃,以及三个狼歌部落的勇士合坐一桌。三个勇士分别唤作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三人皆是狼歌部落百里挑一的好汉,他们是骑士们的头儿。

  北漠人无酒不饭。他们可以不吃饭,但不能不饮酒。北漠辽阔而寒冷,温暖的夏季只在靠近中原的南部昙花一现,一旦进入冬季,冰洋深处便会刮过来无尽的风雪,气候严酷到可以冻熄一切不愿蛰伏的生命,这种时候酒是唯一可以点燃灵魂的拯救物。尤其像远北的那些部落,成年男子个个酒不离身。除了信奉天启教的命运与主宰之神,部落的守护神,北漠人也膜拜酒神。

  三个勇士和远行人碰了两轮酒碗,便干了一坛酒。

  乌代瞅了一眼陆无归桌前的半碗清水,呲牙抹了抹胡须上的酒水,他低下身拍开一坛新酒,先给自己斟满,然后站起来,双手将酒坛捧放到陆无归桌前,乌代用不熟练的中原语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和、你喝。”

  陆无归抬头看着乌代,微笑道:“在下不饮酒,水可以吗?”

  常往来凉州的北漠人说得几句简单的中原语,也听得懂几句中原语,乌代的面色变了一变,但坚持要敬一碗,哈格与斯塔罗契尔则互相看看,同时站了起来,两人皆端着满碗的酒,一齐向陆无归道:“朋友,和、你、喝、一碗。”

  哈鲁奇皱了皱眉毛,嘴里嚼着一块牛肉,没有说什么。

  其他的桌子已经面酣耳赤,部落的酒歌都开始唱了。这边主桌的气氛却有些僵。

  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齐刷刷的站着,三人的腰腹,胸部,肩头各自纹着一颗惟妙惟肖的青色狼头。刺青的风俗中原亦有,越州的市井无赖就非常喜好弄上一身花绣,好来彰显其鲜艳毒虫的本质。可是在北漠,刺青往往代表地位与权力,纹什么,纹在那,甚至纹几个,纹的大小面积,染什么色,这些都有讲究。比如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身上的三颗狼头就有说道。狼歌部落男女皆有纹身的习俗,不过只有男人才能选择纹狼,狼是狼歌部落的图腾,拥有一颗狼头纹身即意味着成年,而青颜色的狼头则宣示着勇者的身份。特别是纹在正面的青色狼头,它意味着纹身之人有着独对雪原狼群的勇气。狼头纹于腰部位置代表着正直,纹于胸口位置代表着荣誉,纹于肩膀位置代表着信任。
  应该还有、、、、、
  
  陆无归的目光穿过满溢的酒碗,落在青色的狼头纹身上。他保持着微笑,正要有所动作。忽然一只洁白的玉手轻盈的抓过酒坛,瞬间泼满了一碗酒。少女玉手咣当放下酒坛,摘下半边面巾,一撑桌子,亭亭而立道:“有人不胜酒力,我替他喝了。”少女端起酒碗便一饮而尽,如此还未完,骆铃又倾满两碗酒,仰起细长的脖颈两口干了,这才将碗口朝下,笑呵呵看着乌代三人。

  狼歌的勇士们朗朗大笑起来,各自一口干了碗中酒。哈格与斯塔罗契尔随即满意的坐下,乌代却仍立着,他再度斟满一碗酒,向骆铃道:“敬、你,美丽、的、中原女人。”

  骆铃笑如夏花,举碗与乌代碰了声脆响,一仰头,紫巾飘飘就又干了这第四碗酒。桌面上摆放的酒碗皆是可以轻易装下四两烧酒的大号家伙,少女一张樱桃小口竟喝的滴酒不漏,并且豪饮的速度丝毫不弱于乌代等人,着实让人吃惊。

  乌代亦愣了一下。哈鲁奇向其短促的说了一句部落语。乌代面色有了几分尴尬,他饮尽碗中酒,展开双手,伏身向骆铃行了一礼。

  骆铃微微仰着臻首,轻柔的道:“勇士,不再喝几碗?”

  乌代摆摆手,红了脸道:“朋友要、坐下、来、喝。”

  骆铃咯咯笑了起来,与乌代一起落座,少女面色不改,只是一双杏眼愈发清亮,她指着陆无归,模仿着乌代顿挫生疏的中原语调,说道:“他,不能喝。我,能喝。不管能喝不能喝,大家都是朋友,朋友就应该互相包容和尊敬,如果只在酒碗里交朋友,不是太狭隘了吗?”

  哈鲁奇赞同的说道:“骆姑娘说的对,酒肉朋友不可靠,酒肉朋友不可靠。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陆兄弟是百草堂介绍来的真朋友,能喝些酒固然好,不能喝咱们也不勉强。狼歌人从不勉强朋友。”

  陆无归闻言,收回看向骆铃的异样目光,歉然道:“陆某对自己有几个约束,不饮酒是其中之一,如果因此搅了各位的雅兴,我可以暂退。”

  哈鲁奇大笑起来,道:“陆兄弟,什么雅兴暂退的,你这话说的不好,说的偏差了,喝酒的是骆小姐,怎么你却醉了?这可是自罚一坛的失言啊。”

  陆无归有恃无恐的道:“自罚一坛酒?我想这对骆小姐构不成威胁。”

  骆铃不满道:“嘿,我说姓陆的,你把本姑娘当做酒罐子还是酒桶子了?这可是罚酒,鬼才替你喝呢。”

  哈鲁奇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瞪大眼睛,挠着头道:“骆小姐,我听说你们中原有句俗话,叫敬酒不吃吃罚酒,好像罚酒更应该喝啊?”

  骆铃一拍桌子,嗔道:“哈胖子,你整天俗语俗语的,自己心里明明白白透透彻彻的却装什么傻,喝?喝你个头啊!要喝你先喝!”

  哈鲁奇被呛得答不上话来,讪笑着,闷头真就喝了一碗。然后高胖的壮汉向陆无归小声道:“你们中原的妞儿,都是这么泼辣能喝酒吗?”

  陆无归微笑道:“你走南闯北的,总看过几个例外吧。”

  桌上几个男人俱忍俊不禁,笑过之余,自然还是大碗的喝酒,大口的吃肉。

  北漠商队在水湾酒家安定下来的时候赶上阳光最烈的半晌午。仆役们给马匹骆驼喂完草料,也都捧着酒肉靠在柳荫下歇息了。忙碌不休的只剩下酒家的小二了,他们要做的就是搬酒再搬酒,光是主桌上坐着的五男一女已经喝光了六坛酒了,担心酒的供应的同时,小二们更是咋舌的发现最能喝的竟是那个拽下了紫巾,眉目如画般的少女。

  骆铃正在摇晃着一个空坛子,腻声唤道:“小二,酒,上酒。”

  陆无归瞅着少女脸颊渐渐升起的酡红,轻声道:“你快醉了。”

  骆铃似笑非笑的看着陆无归,忽的空出一只手,缓缓的探向陆无归的额头,嫩白的手指在杀手的眉间柔柔的点了一记,然后曼声道:“你已经死了。”

  陆无归却冷漠的拨开骆铃的手,眯起眼睛,望向了远处。

  紧接着,与陆无归坐在一面的哈鲁奇也放下酒碗,目光放长。等骆铃撅起小嘴,侧身去看的时候,远处一匹快马已驰入离酒家五十丈内的距离。
  
  马上人身形纤弱,应是一个女子。那女子奋力扬鞭,上身俯低,极力催动着马匹。然而她的胯下马儿早就疲累不堪,她虽然心焦似火烧,却也无可奈何。

  女子的马后跟衔着一列全速启动导致队形拉散的人马。

  这列人马前头的数骑已经非常接近他们的猎物,一马当前的那劲装中年汉子从镖囊里取出一枚飞镖,隔着七八丈的距离扬手就打了过去。逃亡的女子手无兵器,只得用手上马鞭反手一抽,女子并非凡者,马鞭堪堪扫到飞镖,解了一险。可是身后追兵得势不饶人,最前头的四人各施手段,照着女子的坐骑便是一阵连珠镖。女子再也防范不及,随着马儿一声长嘶,马失前蹄,骑者摔落。

  那女子衣衫破损,头发散开,但仍强自狂奔向前,显然绝不想落到追兵的手中。

  北漠人苍凉的酒歌静息,他们都注意到了这一场江湖争斗。而那女子看见狼歌部落落脚的酒家,本已绝望的眼睛闪现了几丝希翼的光芒,她尖声呼喊起来。
  几个狼歌部落的人站了起来,因为女子呼喊的竟是部落语。但是远行人哈鲁奇没有动作,他们也只有看着。

  在水湾酒家的门口,女子终被两骑追上,两记马鞭狠狠的抽在她的后背,女人痛哼一声,扑倒在地。左边马上的黑面汉子抡起鞭子还想再打,右边的劲装中年人阻止道:“别打了,留她细皮嫩肉的,兄弟们还能乐一乐。”

  那黑面汉子呸的吐了口唾沫,看着向酒家爬行的女子,嘲道:“这婊子不老实,先得给她褪一层皮才行。”

  那劲装中年人翻身下马,赶了两步,一脚踢在那女子的腰间麻穴,然后抓住女子的头发,将其从地面揪了起来。女子的面容顿时落入酒家客人的眼帘,她的年纪不大,大概十七八岁的模样,面庞虽然因为惊恐而失色,但是仍能看出少女的清纯可人。少女手足无力,只是不停的用部落语乞求着什么。她已认出哈鲁奇这一桌乃是主座,而且她显然懂得不少北漠部落的规矩,少女湿润的眼睛无助望向整个胸膛被一头战狼刺青覆盖的哈鲁奇。

  追击者陆续驰至。合计二十骑。当一个骑着枣红马的老者赶来时,这些追击者的目光自然的聚焦在他的身上,老者放低马儿速度,哒哒哒的策马通行。

  老者上身套一件黑色坎肩,打着赤膊,粗壮的双臂各卷缠着一条金色软鞭,阳光照耀金鞭,好似两道火焰在燃烧,老者捋着满腮的胡髯,沉声道:“慕容婉儿,原打算让你做个傀儡,饶你条性命,可是你这个贱种,竟敢引来镇虎教与我呼延家相争,哼,你跑得出定边,但跑不出刍良,跟我玩金蝉脱壳?一刀刀的活剐了你不说。不过,展飞鹏一定藏了些家底给你,献出来,便给你个痛快。”

  慕容婉儿急剧喘着气,难以掩饰愤怒的看着老者,恨恨道:“呼延夺,你们落井下石也就罢了,只是先帮主未曾留给我一分一毫的东西,我屡次说明,你们为何不信?”

  “果然是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贱种。”呼延夺轻蔑的骂道,兀地一抖手,一道鞭影自慕容婉儿的胸前掠过,少女那绣着金色鹏鸟的胸领瞬时消失不见。金鞭的力道恰好,只碎衣不裂肤,少女大半个欺霜赛雪的胸脯便暴露在一众汉子赤裸裸的目光之下,几个好色如命的莽夫发出了不堪的浓重的喘息。呼延夺循循善诱的道:“现在说对你有好处,不然把你弄回去慢慢炮制,早晚你也是会开口的。”

  慕容婉儿大惧,扭头又向哈鲁奇凄厉的喊叫起来。哈鲁奇却捧着酒碗,无动于衷的饮着,一小口一小口的饮着,沉默的饮着。

  呼延夺的目光在酒家扫了一圈,鄙夷的道:“你这混过血的小贱种,乱叫什么,还是省点力气待会再叫吧,少他妈的痴人做梦,妄想着北漠的野崽子会救你,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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