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自己也知道重回了婴儿时光,那个七彩的摇铃,就挂在眼睛上方,曲静记得它,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家里搬家,她从一个旧纸盒子里拿出那个摇铃,当时妈妈说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只不过十六岁那年的摇铃氧化褪色,塑料也脆脆的,不像现在,鲜艳明媚,招人喜欢。曲静伸手去够,手软绵绵的,看见自己胳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一个成年人的思维装在一个婴儿体内,自己都觉得有些怪诞异常。
好在作婴儿时总是忍不住想睡觉,昏昏沉沉,日子过得快极了,曲静适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进幼儿园的时候。
幼儿园也许是世界上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在成年人思维的曲静看起来更是如此,轻松、简单、愉快,零压力的日子美丽的像在飘,但曲静还是知道,她人生中第一次重要的选择,就要来临了。
那年的六一联欢会要表演节目,彩排时有两个老师争相要曲静参加她们的舞蹈,跳“天鹅湖”可以穿洁白的芭蕾舞裙,行动美得像首诗一样。而“印度舞”充满了异域风情,老师亲手做的纱丽和头饰,还有手铃儿和脚铃儿,十分吸引人。曲静选择了天鹅湖,开始的时候她是领舞,后来换成了阳阳跳领舞,曲静表现的不急不恼,因为她已经知道阳阳会在演出前夕病倒,领舞还是她曲静的。上一次的小时候她傻乎乎的选择了负气离开天鹅湖换连印度舞,演出也很成功,但天鹅湖高雅的氛围是她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遗憾,而且那些跳天鹅湖的伙伴,还被拍成照片放大了摆放在幼儿园的宣传栏里,一批一批的小朋友毕业了,那天鹅湖的照片永远在那里,照片里的孩子们各个面容精致,秀丽可爱,像一座座稚嫩却美丽的丰碑。
这一次,曲静要天鹅湖,只要天鹅湖。
彩排、领舞、被换下、彩排、阳阳病了、曲静又上来“代打”、彩排、阳阳一直没好、队形确定了,人选确定了,曲静当上了天鹅湖的领舞。
那年的天鹅湖跳得丝毫没有纰漏,但却没什么轰动,不像印度舞,色彩鲜艳的服装,女孩子们光着小脚,额头上贴着金光闪闪的亮片、手铃儿脚铃儿随着充满异域风情的动作不住的沙沙作响,才出场一亮相就引得满堂彩,来观礼的家长们都很高兴,谁家的孩子在台上跳印度舞,谁家的家长就喜气洋洋的。
拍宣传照的时候,学校领导争论了很久用天鹅湖还是印度舞,虽然最终还是显得高雅有品位的天鹅湖登上了宣传照,但曲静却是一点也不高兴的。她听见排舞的老师偷偷的议论:“真遗憾,曲静跳得也不错,但是她骨骼粗大,不适合天鹅湖,可惜阳阳病了,不然天鹅湖一定会比印度舞更棒的。”
曲静很失望,没想到比上一次更加失望。
一转眼上小学了。曲静的爸爸文她要选择什么样的兴趣班,爸爸说:“课余时间光玩是不行的,你总要学点什么。爸爸觉得钢琴和游泳都不错,你可以挑选一个。”
曲静想也没想就选择了钢琴,上一次小学时她选了游泳,只能傻兮兮的在游泳池里扑腾,她游得很好,还进过业余队,但又怎样,这个特长几乎没有人知道,也就没人喝彩。不像邻居家的妞妞,从小学习钢琴,动不动就在人前显派、每年学校的联欢会都有她的节目,而且最终嫁了个好老公,她老公说,当初就是看见她弹琴的样子被吸引的,高贵优雅有档次,尽显淑女风范。
没有哪个男人会因为一个女人在泳池里游得飞快、姿势标准而爱上她的,何况泡在游泳池里是既不能化妆也不能造型的。
曲静开始练习钢琴,爸爸真的很支持他,买了一台钢琴给她,钢琴很贵,运来那天妈妈严肃的跟曲静说:“你自己选的,可不能半途而废,爸爸妈妈这次为了你可是下了血本了。”
曲静开始的时候是很兴奋的,但是却很快发现,游泳只需要一个月左右就彻底学完了,而钢琴却是无休无止的练习、枯燥、复杂、甚至有点吵闹,曲静想起了上一次的选择,那时候每天在游泳队和教练同学在一起,飞溅的水花,你追我赶的欢笑、无数的风趣的笑话,还有夏天冰凉过瘾的汽水和冬天游泳后教练买给他们吃的热乎乎的肉包子,都是多么美好的回忆。不过这一切,在这一次的选择中,就都没有了,为了曲静希望的淑女风范和高贵优雅得在人前显贵的梦想,牺牲了。
“淑女风范是难得的,养成的过程更是要放弃很多东西的。”曲静毕竟还是得到了这一点经验。
随后的那些关键的时刻也如约的来了,也许是有了经验吧,一切比之前顺利多了。就像高考的时候,曲静把那曾经写砸了的作文题和曾经做错了的几何证明题演练了无数次,几乎是刻在了自己的脑子里,高考的卷子,她都是完美无瑕的答完的。她终于收到了想去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选到了那个今后会很有前途的专业,她为自己铺就的金光大道终于有了雏形,她完成了上一次无法完成的梦想。
只有无懈可击可以形容那一刻的感受了。
但是,大学四年,她很失望。她的专业在她看来枯燥乏味、她的同学冷漠异常、还有她宿舍的室友,她们彼此关系很好,但却都和她处不来。曲静常常在想,也许她真的是不适合这些的,不然怎么别人都好好的,快快乐乐的,但她就是怎么也不对呢。
而那些爱情,也都如期而至的来了。不过这次曲静没有让很多人再有机会和她纠缠,她遇到了第一个男友,就笃定的和他走下去了。她知道,上一次的人生中她总是认为还有更好的爱人,后来却发现,最好的早已经错过去了。所以这一次,她决定一心一意的牵住初恋男友的手,而且,她也知道,这第一个男友,志向远大,而且最后,他真的成功了。上一次当得知他成为成功人士的时候她别扭了好久,这一次,不会再别扭了,因为她不会再把他放跑。
他们在一起过了十年,曲静咬牙坚持着,整整十年,曲静却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不适合她的,而且她也发现,他的成功需要身边人更多的支持与理解,尤其是他身边的女人,需要更忍让、更包容,需要把自己缩小到无限小。曲静做了,很难过,坚持着、但还是坚持不住了。
他们还是分开了,双方都很难过、很遗憾,曲静荒废了自己的事业想要成全他,同时也成就自己的未来,但她没有想到,到最后,竟然连他马上就会得到的成功都已经不能再诱惑自己了。
坚持不住了,再逼自己,会死人的。
……
第二次的三十几年又走完了,曲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又走到了同样的地方,没有爱情、没有事业、没有快乐,没有希望。好在那家店还找得到,曲静发疯一样回到那家店里,那个女孩子在等她,像多年前一样。
“要结束吗?”女孩望着曲静。
“我要重启,重新再来一遍。”曲静说,已经没什么底气,因为其实对重启也没有什么信心了,没有办法的办法,聊胜于无,试试看吧。
“抱歉,不行哦,你的累积寿命已经不够了。”女孩子遗憾的笑了笑。
“什么意思?”曲静吃了一惊:“累积什么?”
女孩却不想和她说太多了:“简单讲,你现在只能选择继续或者是结束。”
“继续是继续现在的生活吗?”曲静觉得自己有点明知故问。
“当然,”女孩笑了:“不然你想怎样。”
“那我结束吧。”曲静说,女孩的态度让她生气,所有的地方都一样,只要交过了钱,服务态度就下降。
女孩没说话,在办公桌的电脑上鼓捣了一会,一个机械手臂从墙边伸出来,送来一块有按钮的面板,按钮上写着“结束。”
曲静不等女孩发问,自己说道:“你来按就好了。”
女孩便按了,曲静觉得身上一阵发胀,随后就好了,不过觉得有点疲倦,像走了很久的路似的。
“好了,”女孩说:“你要不要照照镜子。”
“好了?这么快?照镜子?”曲静不明白,但那女孩子已经把一面大镜子推过来了。
曲静看见镜中的自己、白发、皱纹、四肢有些萎缩,她想象过无数次自己年老时候的样子,但却发现,真实的情况比她的想象还是要好一些的。
她的眼睛依旧明亮,她的腰依然是很直的。
“从现在开始,你的寿命还有大概十年左右,因为心情好坏也能够左右寿命,也许会长一些,也许会短,看你自己喽。”女孩子对曲静说。
“你的意思是,我重启得来的那三十几年,要从我自己的寿命里扣?”曲静吃惊的问。
“当然了,你不是看过协议说明了吗?我们可是有你的亲笔签字哦,”女孩说:“不过你也不吃亏,横竖是你自己的三十几年,怎么过不是过?而且你的人生里,年轻的岁月特别多。”女孩子安慰般的拍了怕曲静的后背,笑盈盈的。
曲静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不想说了,她生平第一次,觉得时间变得好紧迫。曲静站起身来,推开门走出了那间公司,还有十年左右的时间,曲静决定好好的过下去。
即使还能够重启,她也不打算再重启了。换来天山雪、换来碧池波、换来仙洞雨、换来花上露,无论换成什么熬成汤但药都还是她自己本身的这味药,是甜是苦,自己把握就是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帮顶
今天开始我要进行新长篇的第三次修改了,小灵异这里我一定会尽量保持更新频率的,不过兼顾几头难免有纰漏,还请大家原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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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良超爱粉红色,就没有人像她这样爱的了,她甚至把自己的车也喷成了粉红色,打眼又艳丽的粉红,开到街上去,像个怪物一样。至于她的衣衫,不用说也全部都是粉红色,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平良没有穿粉红,那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那天平良和两个闺蜜在商场顶层的游戏厅玩娃娃扭蛋机,平良看上了海报上穿粉红裙子的kitty,但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运气很差,一连扭了几个,不是红裙子就是绿裙子,甚至连限量版的很难得的金色礼服kitty都居然给她扭到了,但就是没有粉红裙子的,就是没有。
平良把金色礼服的kitty丢在一边,骂了一句:“该死的,我还就不信邪了!”
平良噔噔噔的踩着粉红色的高跟鞋奔柜台去了,直接把几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拍在柜台上:“给我换一百个币,装币的袋子我要粉红色的。”
攥着一大袋子游戏币回来的时候,闺蜜阿猫和小茹正在机器旁看着她。
阿猫捡起金色限量的kitty:“大小姐,这个你不要我可拿走了,限量版的诶,上网能卖三倍的价钱呢。”
“拿去,”平良漫不经心的说:“我就要粉红色的。”
阿猫把kitty装进书包,看了平良一眼:“至于吗?粉红有那么好,我跟你说,这也就是在咱们这,这要是在外国,人家准把你当变态了。你知道吗,人家老外顶不爱粉红,觉得喜欢粉红的不是同性恋就是没大脑,对了,不是还有那么一个电影吗?《律政俏佳人》吧?”
平良瞪了阿猫一眼:“崇洋媚外,天天外国这外国那的,你自己还不是个国货。”平良和阿猫说话从来不客气,她并不喜欢阿猫,觉得她不过是因为自己有钱才和自己好,但平良又离不开阿猫,因为只有阿猫才肯迁就奉承她的。
阿猫被平良呲儿了,果然不说话了,小茹看着平良大把的把游戏币喂进扭蛋机,一个又一个kitty跳出来,散落一地,平良根本就不拣,连低头也不惜的。小茹叹口气:“你有钱也别这么浪费好不好,可以去资助失学儿童,看看你扔的这一地娃娃,差不多行了。”
平良没说话,她一般愿意听小茹的话,小茹是个真心待她的朋友,平良很珍惜的,但是今天,她只想要个粉红裙子的娃娃。
“换都换了,我就扭完吧,我不信这一百个币扭完了,还抽不到我想要的娃娃。”平良恶狠狠的扭着按钮,话音未落,一抹粉红色跳了出来,平良忙伸手接住,惊叫出声:“万岁,粉红的!”
平良抱着粉红裙子的kitty又叫又嚷,地上散落着一地的毛娃娃,她本人也像个洋娃娃一样,粉红的衣服,长长的卷发,毫无心机的漂亮。
“行啦?抽到就走吧,别喊了,”小茹拍拍平良的背,劝道。
平良把娃娃伸到小茹面前:“怎么样,美不美?”
“还行吧,”小茹实话实说:“我不喜欢粉红色,你知道吗,粉红自古以来不算正色的,比如说过去达官显贵娶亲吧,正妻用正红色,高贵端庄,粉红是妾室用的,娇艳是够的,身份是差一些的。”
小茹对平良笑了笑:“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没这说法了。”
平良也笑了,把kitty拿在手上看了看,新鲜劲儿已经过去了,顺手丢在汽车后座上。穿粉红裙子的kitty,一瞬间从炙手可热沦为过气明星,不过这已经很好了,那些穿别的颜色裙子的,都被平良塞进了垃圾箱。
平良没指望朋友们明白,她为什么那么爱粉红,而且她也不能告诉她们,自己究竟是怎么爱上这颜色的。
这是一个秘密,绝对不能说。
当平良深爱的,也是她人生中第一个男朋友死在她的刀下的时候,她的白睡衣上沾了很多血,那是他的血,平良舍不得烧掉,反复丢在洗衣机里洗,所有的洗衣粉广告都是骗人的,白睡衣没有恢复洁白,留下淡淡的粉红色,那颜色迷人极了,让人想起男朋友的眼睛,曾是那么深情而忠诚,但被背叛后才会惊奇的发现,那样的眼睛骗起人来,更是伤害人的。
由于父母的掩护,平良侥幸逃过了审判,男友的继母认为平良父母给的钱足以弥补她失去继子的痛苦,决定不再追究,杀人的事情不了了之了。平良奔向了新的生活,这过程并不轻松,她无数次的去看心理医生,然后鼓起勇气尝试,艰难的学习着社会的规则和与人相处,她做到了,她回归了社会,有了稳定的生活、工作,也有了一个新的爱人了。
过去的一切,不过是一个秘密,像永远不会被打开的罐头,里面的变质与否,是否有毒,没人会去在乎。平良戒掉了曾经,却戒不掉对粉红的迷恋,那件带血的睡衣,最后不得已还是被父母烧掉了,不过平良偷偷剪掉一个方形的布条,藏了起来,当作一生的珍藏。
现在的男朋友,和曾经的那个很像,高大、英俊、诚恳温柔的眼睛。和他的爱情更是美丽的,甜蜜而漫长的暧昧期,接着是浪漫又惊喜的开始,当有一天他鼓足勇气抱住平良的时候,她知道,她又要开始恋爱了。
最初是美好的,接着是更美好的,再接下去也不错,然后还可以,接着便开始有点乏味了。你知道,当一切都稳定下来的时候,乏味就来了,就像有一天有人告诉你,你可以随喜所欲的吃你爱吃的,不用再担心体重,但那些所有所有的好吃的,都不会再有任何的吸引力了。
人就是这样不知好歹的动物。
平良想和男朋友分手,但不知如何开口,表面上看去他们没有任何的不妥,他很完美,她想抓他的错处都抓不到,而且他很笨,一点也不懂察言观色,她已经不爱他了,他还不肯走。平良不能够开口说拒绝,她答应过他不改变的,她不能做个不守信用的人,绝对不能。
平良想先这么混着,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她还抱有幻想,男友能自己离开,但当终于有一天,男友愚蠢的拿着鲜花和戒指跪倒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只是觉得,自己被他胁迫了。
她很愤怒,无法抑制的。
平良还是只能自己解决了。她把男朋友约到自己家,换上白色的睡衣,用另外的一把刀,再一次杀了一个人,那件白睡衣是特意换上的,珍藏的那块粉红色的布有点褪色了,也许她需要另弄一块新的。
这次睡衣上沾上的血更多,平良捅他的时候他挣扎了,也许还叫了很大声,她没有注意到,因为他的血喷涌而出,为了不浪费,她努力的想用睡衣多接住一些,其他的一切,她都忘了留意了。
男友的尸体倒在客厅里,慢慢的就硬了,平良的“粉红”还没好,睡衣已经洗到第三遍了,粉红还是有点太红了,平良想:“也许刚才的血,蹭的有点太多了。”
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平良穿着内衣站在洗衣房,她的手上拿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衣,她把它高举在眼前欣赏着,那粉红太完美了,那是一种多么迷人的颜色。
平良从没和别人说过,她究竟为什么那么爱粉红,比红更娇艳,比淡粉更迷人的粉红色,像爱情最初时的样子,比暧昧更确定,比相守更清新。那是一种多美丽的感受,平良想起自己曾经的男友,他和自己一样,只想不负责任的截断这一部分来享受,无论是对一个人还是一种颜色,这种爱都爱得像个禽兽。
我来了,更新啊。
长篇已经在作最后的修改了,预计下月初可以开始连载。小灵异也将保持更新,热热闹闹的开始吧。
开始更新的时候我一定会不厌其烦的贫嘴贱舌的没完没了的通知大家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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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椅
学文坐在我对面,给我讲着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故事很离奇,我却没有大惊小怪,既然认定这是一个故事,那么离奇也算是一种必然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上中学,和邻居家的阿德出去玩,小区附近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铁皮转椅,阿德就坐在转椅上,跟我讲着他后妈怎么样的坏,他说他很想离开这里,去一个有人爱他的地方。他讲着讲着,我就觉得自己很困了,过了一会,我觉得自己睡着了,但是奇怪的是,我什么都能看到,我看见阿德看着我,他问我:嘿,你睡着了?然后转椅就飞快的转了起来,然后是一束光,停下来的时候,阿德就不见了。”
学文在关键时刻停下来,不紧不慢的喝了口茶,我没催他,静静的等着。他放下茶杯,又愣了一会神:“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我告诉他们学文从转椅上消失了,我爸爸还为此揍了我一顿,但我还是这么说,后来还有好事的记者来采访我,我爸爸拦着他们,他们没有采访成,如果他们真的问我的话,我也会这么说的,这就是事实:一道光,转椅转的飞快,阿德就消失了。” 说完他就沉默了,我换了个坐姿,脑中飞快的想着我该用什么样的反应回应他的故事,老实说我觉得这个故事并不精彩,我也根本没有认真在听。 “那也不错,”给我想出一句话来:“至少他不用在家受后妈的气了,去哪里都好,比在家里受罪强。”
就因为这一句话,学文从此待我不同,他认定我是唯一能理解他的朋友。 学文是个怪人,他说家乡的人都认为他脑子有病,阿德的事情之后,人人看他的眼光都怪怪的,所以他拼命想要离开家乡,他也作到了,在他迫不及待的长大之后,他来到了我们这里,这是一个新的地方,没人再对他有偏见了。 但他依然不被接纳,每一个和他认识的人,哪怕只是刚刚认识,他都要和人家将阿德的故事,没人相信他,大家甚至觉得他有点可笑,但看他很严肃的样子,又觉得他有点可怕。在我们这间公司,大家年龄差不多,公司有单身宿舍,年轻人们生活得快快乐乐亲亲热热的,但是没人喜欢学文,大家都说他冷血,甚至有人说他是变态。
同部门的女孩子丢了男朋友送的订婚戒指,男朋友很生气,女孩也很沮丧,大家都去安慰她,只有学文一个人呆呆的站在一边不说话,过了一会,径直走过去问那个女孩:“你的戒指是丢了,还是自己消失了?”女孩子被问得一愣:“你说什么?”
“你的戒指不见了,你想过是它自己消失了吗?”学文平静的说:“也许它知道你们两个的婚姻并不合适,所以自己消失了,它不愿意看见两个不应该在一起的人结合。”
女孩子愣住了,大家也都愣住了,女孩的眼睛里慢慢升腾起愤怒,而大家的表情上慢慢浮现出鄙夷和嘲笑。
“你走开,以后不要再和我说话,我讨厌你。”女孩终于对学文大叫了,我们忙上前去劝,大家围绕着女孩安慰着,没人理学文,我拽了他一把:“你先走吧,这个时候你不应该说这些话。”
学文走了,临走前笑了一下,不是嘲笑,是很真诚的笑容。
当那个女孩子真的和男朋友分手以后,没人再理学文了,甚至他出现的时候有人会避开他,像是他身上有病毒似的……
公司宿舍的门房养了一只小猫,肉团团很可爱的样子,很多人都很喜欢它,给它买吃的和玩具,它几乎是我们所有人的小宠物。但那小猫长大以后,却很不安分,它喜欢溜出去和那些野猫打架,有一天清晨,大家都被凄厉的猫叫声吵醒,大家从窗口看出去,是我们的那只小猫被几只野猫围在了一起,它们撕咬着,互相滚成一团,我们的那只小猫似乎一点也不害怕,而且还有些兴奋的。
有人走过去,赶走了野猫,把我们那只捉住,放回到屋里去,那小猫还恋恋不舍的站在窗前,一直望着野猫们离去的方向张望着。
“不应该捉它回来的,你们有考虑过它的感受吗?”吃早饭的时候,大家正谈论着猫儿的事情,坐在角落里的学文忽然走过来问我们:“把它关起来,给它吃的喝的,难道就是对它好了吗?”
大家都面面相觑,我对着学文使眼色,叫他不要乱说,但他不理我。 “那你的意思呢?就把它遗弃,让它在外面冻死饿死就好了吗?你这个人,有点同情心吗?”采购部的一个女孩子站起来,不客气的对学文说。 那个女孩子很漂亮,周围有很多倾慕者,那些男孩子马上安慰她:“不要理他,那个人说话很没头没脑的。”
学文却好像没听见似的,他又微笑了,好像高兴有人愿意和他探讨这个话题似的:“你有没有想过,它快乐吗?它的快乐是什么?对于一只猫来说,有吃有喝就是全部吗?它也许还想要自由自在和伙伴们在一起的生活。你有没有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对它来说才最快乐?”
女孩有点被问住了,却是一点也不服气的:“我只知道,挨饿的滋味肯定不好受,小猫是我们大家的宝贝,我们不会让它受苦的。”
学文不再说话了,乐滋滋的回去继续吃他的早餐,忽然他从粥碗上抬起头,大声地说:“它想要的生活,它是一定会得到的,你们拦不住它的。” 大家吓了一跳,却也有些习惯了,彼此交换过一个嘲讽的微笑之后,都不去理他了。
诡异的天涯 格式又变好了 那我继续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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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的小猫真的丢了,不知它是从什么地方溜出去的,再也没有回来,我们买给它的猫粮还剩下不少,我们买给它的玩具也还都在那里好好的放着,但是这些它都不要了。大家都有点难过,但学文丝毫不掩饰他的高兴:“它走了才好,它会比现在更快活。”
很多人都对他翻白眼,可他没看到,后来很多人都传说是学文故意把小猫丢掉的,我不信,但是很多人都很相信的。
我曾劝过学文,不要总说那些奇奇怪怪的话题,正常一些不好吗,生活够无聊的,我们需要朋友,我让学文和大家多聊聊一些平常的话题,比如说说谁的闲话 ,或者交流些“荤段子”或者胡说八道的评论些时事骂骂街之类的,这些话题都有助于拉近同事之间的距离,容易交到朋友,这不是很好吗。
但学文对这些都没兴趣,他大多时候沉默,偶尔说话也都是捡旁人不爱听的说,同事们都开始排挤他,从生活转移到工作,人们质疑他的精神,甚至是他的人品,但也有一个好处,有了学文,同事间似乎更团结了,大家之间的恩怨少了很多,学文开始变成大家的头号公敌了。
早先丢戒指的女孩有次遮遮掩掩的说,她怀疑是学文把她的戒指偷走的,偷过之后还说风凉话,人品十分的差。那女孩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想,她没有证据的,但那些听到的人们的脸上却挂出心照不宣的暧昧表情,然后说:“是啊,也没有证据,哪能乱说啊。”
不能乱说,但是乱想是无法制止也不用负责任的。
不久之后公司在办公区安了监控,一个摄像头整天冒着一点点红光,牢牢的对准学文的工位。没人觉得不妥,甚至有点欣慰似的。
我知道老板已经在找人顶替学文了,找到之后他就会走,不能和同事和谐相处的人是肯定会耽误工作的。我是人事部门的,这些没什么瞒得过我。我不能明确告诉学文小心,但我旁敲侧击的让他少说些怪话,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似的,变得更沉默了。
有天下班前,大家手里的工作都忙的差不多了,正在网上看看新闻,等着下班的铃声。一个人忽然惊叫道:“我的天啊,影后自杀了!”
很多人便离开工位,跑到那人身边看热闹,大家咋着舌头说:“太可惜了,刚刚拿了影后,她很红,人也漂亮,听说又要嫁给有钱人了,干什么要自杀呢?”
学文从他的工位上抬起头来,我看到了,我想走过去提醒他不要过去又说些奇怪的话,但是已经晚了,他已经站起来走过去了,就站在那些人身后,他又微笑了,这是他喜欢的话题,他又要胡言乱语了。
“她解脱了,”他声音不大,但是每个人都听到了:“活着不一定就好,死了也不一定就不好。”
大家都面露尴尬,故意不去理他,但学文却没有丝毫要住嘴的意思:“如果活着是痛苦,那又何必受苦呢,人人都有权利去追求快乐幸福的生活。”
“你这是屁话,”一个性格急躁的男同事说话了:“人活着才叫生活,死了就没了,还谈什么生活啊。”
那个和学文争论过养猫的女孩也开口了:“你不觉得不负责任吗?你不考虑父母、亲友和朋友的感受吗?”女孩忽然笑了:“当然,你肯定忘了,不是人人都和你一样,很多人都有朋友,他们出事了,朋友会惦记他们的。”
“可死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死不过是换一种方式存在而已啊?也许会活在一棵树里,也许会活在一朵花上,等到树枯了花谢了,也许又会换到其他的地方,在一阵风里,一滴水中,自由自在,永远的存在着。”学文的眼睛有点迷离了,他们有注意到,他身边的人们已经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远离了他,他们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怪物。
“死了就是死了,人死万事休,其他的都是自我想象,骗人的鬼话。”那个坏脾气的男同事看着学文说道。
“你怎么知道?”学文转向他,又在微笑,他很高兴,有人愿意和他探讨这个话题:“你死过吗?”
那男同事吼道:“我没死过!你死过吗?我看你还是去死看看好了。” 大家都哄笑了,学文却平静的说:“我还不想死呢。”
大家就都不笑了,眼里竟然有点害怕似的。 学文微笑的样子,让我有一点点难过,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学文终究是离开公司了,之后就杳无音讯,过了很久,却又忽然出现了,用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回到了我们的视线中。
报上说学文成了著名的“先锋艺术家”他的作品获得了很多的国际奖项,现在回到我们这里来办展览了。
我偷偷去看了学文的展览,他拍照,只拍转椅,各式各样世界各地的,有一张我很喜欢,是黑白的,一个雨后湿淋淋的破旧铁皮转椅,铁皮凹陷的地方积着一点雨水,微微的反光。我在那张照片前看了好久,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喜欢。
后来他就消失了,他消失的消息轰动一时,之后又平静下来,被其他轰动一时的消息取代了。有人传说学文自杀了,我从不相信,他说过他还不想死呢。 那淋了雨的转椅,闪着微弱的光,学文说它是一个人消失的地方,他如此关注它,其实不过是想证明自己还存在着。
他不过是想记录,在这个世上,有那么多可以奔向幸福的“通道”,所以不必着急,把该经历的经历完,才不会浪费的。像吃火锅,锅里翻滚的总还有很多别的美味等待着我们,但已经夹到碗里的也是很美味的。
我的故事讲完了,它只是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只是个故事,不同的人会看出不同的味道。就像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人人都一样,但人生却也都是不一样的。
@自莋゛多情 2012-4-6 21:00:00
粉红色。。。。。其实有时候晴空万里穿件粉红色的衬衫感觉心情也会变得很好啊~~~不讨厌这个颜色的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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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光不讨厌 还很喜欢呢 哇哈哈
感谢一直帮顶和支持的朋友。
我很抱歉这个帖子一直不红,也许每次让你们在论坛里找它的时候很费劲,也许也会让你们怀疑自己的品味。不过,对于那些我不能控制的事情,我也就选择随他的便了吧:)
不过我可以做一个承诺,就是一直会这样持续的写下去,不光更新这个帖子,还要持续的推出新作,像当初我说的一样,一直这样写下去,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其实未来会怎样,我已经很少去想了。这样写着的我,其实就是幸福的。
不过我想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保证你不孤独,至少在我的文字里,还有一个人陪着你,分享一点感触。
那个人就是我。是我是我还是我。
谢谢!!!
@百合_2010 2012-4-9 23:07:00
葡塔,我一直把你的帖子放在收藏夹里的呢。从《料理课》开始,就喜欢上你的风格。清新,有灵气。而且你从不吊人胃口。小故事也更得很勤,每次都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小故事。这一点是我最佩服的。不像有些人,几天才更一小段,一个小故事一个月都更不完,让人郁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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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亲
每次上来都说感谢大家支持,但这却不是例行公事,因为每次上来都感觉到感激,谢谢大家!
今天由胖妞我来讲个胖妞的故事吧,我可能是老了,最近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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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
人人都叫她胖妞,连她自己都几乎忘了自己本来的名字。“胖妞”,挺好的,既让人可以称呼,又能让人明白:她是一个多么随和的女孩子。
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胖妞刚出生的时候比一般婴儿小很多,妈妈曾担心她养不活,太小了,像刚落生的小猫似的,连哭都没有力气,缩在小小的暖箱中,身上插满了管子。
小时候,没有小朋友和她玩,她身体弱,周围的孩子家长都告诉自己的孩子,要离她远一点,不要碰着她,她太弱小了,动不动就生病,医院是比家里都亲切的地方。每当不生病的时候,天气好,她就搬着小板凳坐在阳光里,看其他小朋友追跑打闹玩得不亦乐乎,心里很羡慕,却也很无奈,没人来招呼她。
有一天,邻居阿姨来找妈妈,阿姨一进门,她就闻到一股甜甜的香味。阿姨笑盈盈的把一小篮带馅儿的芝麻软糖放在桌上,招呼她尝一尝,然后拽着妈妈的胳膊进了里面的屋子。
芝麻软糖好吃极了,馅儿是用牛油煨过的细红豆沙,一口下去香得直耸鼻子,甜蜜的滋味,让整个口腔都暖洋洋的,她吃着糖,听着屋里妈妈和阿姨咯咯笑着聊天,她们故意压低了声音,但还是听得到。
“小王儿,大姐谢谢你,那天要不是你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次街道分配搞卫生的任务,还得叫我们家去通下水道。”王阿姨愤愤不平的说:“我们家今年都通了不知道第几次了,还不是看我男人不在家欺负我。”
“大姐,您别客气,我也是有什么说什么,上次您家通下水道的时候我就看不下去,大冬天,大伟这孩子搞得浑身都湿了,到底回去发了三天烧,孩子还小呢,可不能这么开玩笑,您家大哥不在家,街道本应该多照顾照顾,我是看不过眼才说的。”妈妈小声说。
“那也得谢谢你,不是你提这个头,也没人帮我们说句话。”阿姨又道谢。 妈妈忙连说不用,又说:“大伙也都帮着说话了,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胖妞只顾着听壁角,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差不多把一篮子的芝麻糖都要吃光了,掉落的芝麻在篮子地下沾满了一层,用舌头舔着吃,芝麻被牙齿咬得喷喷香。
答谢正直的礼物,是这么让人高兴的。
有一天,胖妞正在外面坐着,远处的小朋友们围着圈圈玩游戏,忽然一个穿红衣服的小朋友被人从队伍中推出来,直接推了个大跟头,胖妞认出来,穿红衣服的是后院的妞妞,几个平时就很厉害的小女孩跳出来,对妞妞大喊:“我们不和你玩了,不理你。”
妞妞噌的跳起来:“不理就不理!”
女孩子们手拉手,故意气妞妞:“哦,没人理没人理,哦,自己玩去吧。”
妞妞一赌气就跑了,径直冲着胖妞跑过来,胖妞心里一阵激动,妞妞真的跑到面前,拽住胖妞的手:“咱俩玩吧。”胖妞赶紧点头,妞妞特意拉着胖妞的手晃了晃,回头瞧那些女孩子,然后大声说:“走,上我家去玩娃娃。” 妞妞有一套很漂亮的娃娃衣服,还带着娃娃用的发卡和手拎包,这里的女孩子都羡慕,胖妞没想到,今天她居然有运气可以玩得到。
她们在妞妞家玩了很久,妞妞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似的,她把娃娃丢在胖妞怀里,自己只顾坐在一旁和胖妞絮絮叨叨的讲着原来那些伙伴的坏话:佳佳是个小气鬼;丽丽的手绢总是很脏;萍萍的妈妈特别事儿多;娟娟娇气最爱哭。胖妞没有搭一句话,她的注意力都在娃娃身上。娃娃可真漂亮,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只肯安安静静的笑,不会和任何人吵架,胖妞摸着娃娃,心里很希望将来的自己也能够是娃娃这样的漂亮。
一直到太阳差不多要下山了,妞妞才又走过来拉住胖妞的手:“刚刚我跟你讲的话,都是秘密,你要答应我,一个人也不能告诉。”
妞妞很郑重其事的看着胖妞的眼睛:“尤其不能和佳佳、丽丽、萍萍还有娟娟说。”
胖妞被搞得有点紧张,她细瘦的手被妞妞抓的生疼,胖妞连忙点头答应了妞妞,但妞妞仿佛还是有点不放心似的。
第二天一早,妞妞就来找胖妞玩,妈妈很高兴,因为胖妞终于有了一个小朋友,妞妞和胖妞拉着手走出去,看见佳佳她们,妞妞就故意昂着头和胖妞有说有笑,胖妞不知道为什么脸就红红的,好像抢走了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似的。 妞妞一整天都在嘱咐胖妞,不能把她昨天说的“秘密”说出去,胖妞答应了无数次,保证了无数次,但也越来越明白,妞妞还是不放心的,妞妞不放心,胖妞也很着急了,这一天,她们玩的并不高兴。
一直到几天后,妞妞又来找胖妞了,她显得很高兴,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水果糖,在玻璃纸里面的糖块晶莹透亮,很漂亮,妞妞一定让胖妞吃,胖妞只好放了一块在嘴里,很甜,甜的心里发闹。妞妞把剩下的水果糖放到胖妞的口袋里:“你吃了我的糖,就要帮我保守秘密,因为你吃了我的糖,吐也吐不出来了,就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
水果糖里面有软心,带着点酸味,胖妞咬碎了糖块,酸酸的软心流到舌头上,胖妞点点头,答应了。
妞妞仿佛长出了一口气似的,整整一天都再没有再让胖妞保证过了,胖妞也很高兴,心里安生了好多。
不久之后,妞妞就和佳佳她们和好了,妞妞很少来找胖妞玩了,但还是会在没人的时候跑过来和胖妞说一两句话,她常常会说:“别忘了,你吃了我的糖。”胖妞便点头,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一笑,彼此都很放心了。
每次上来都说感谢大家支持,但这却不是例行公事,因为每次上来都感觉到感激,谢谢大家!
今天由胖妞我来讲个胖妞的故事吧,我可能是老了,最近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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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
人人都叫她胖妞,连她自己都几乎忘了自己本来的名字。“胖妞”,挺好的,既让人可以称呼,又能让人明白:她是一个多么随和的女孩子。
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胖妞刚出生的时候比一般婴儿小很多,妈妈曾担心她养不活,太小了,像刚落生的小猫似的,连哭都没有力气,缩在小小的暖箱中,身上插满了管子。
小时候,没有小朋友和她玩,她身体弱,周围的孩子家长都告诉自己的孩子,要离她远一点,不要碰着她,她太弱小了,动不动就生病,医院是比家里都亲切的地方。每当不生病的时候,天气好,她就搬着小板凳坐在阳光里,看其他小朋友追跑打闹玩得不亦乐乎,心里很羡慕,却也很无奈,没人来招呼她。
有一天,邻居阿姨来找妈妈,阿姨一进门,她就闻到一股甜甜的香味。阿姨笑盈盈的把一小篮带馅儿的芝麻软糖放在桌上,招呼她尝一尝,然后拽着妈妈的胳膊进了里面的屋子。
芝麻软糖好吃极了,馅儿是用牛油煨过的细红豆沙,一口下去香得直耸鼻子,甜蜜的滋味,让整个口腔都暖洋洋的,她吃着糖,听着屋里妈妈和阿姨咯咯笑着聊天,她们故意压低了声音,但还是听得到。
“小王儿,大姐谢谢你,那天要不是你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次街道分配搞卫生的任务,还得叫我们家去通下水道。”王阿姨愤愤不平的说:“我们家今年都通了不知道第几次了,还不是看我男人不在家欺负我。”
“大姐,您别客气,我也是有什么说什么,上次您家通下水道的时候我就看不下去,大冬天,大伟这孩子搞得浑身都湿了,到底回去发了三天烧,孩子还小呢,可不能这么开玩笑,您家大哥不在家,街道本应该多照顾照顾,我是看不过眼才说的。”妈妈小声说。
“那也得谢谢你,不是你提这个头,也没人帮我们说句话。”阿姨又道谢。 妈妈忙连说不用,又说:“大伙也都帮着说话了,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胖妞只顾着听壁角,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差不多把一篮子的芝麻糖都要吃光了,掉落的芝麻在篮子地下沾满了一层,用舌头舔着吃,芝麻被牙齿咬得喷喷香。
答谢正直的礼物,是这么让人高兴的。
有一天,胖妞正在外面坐着,远处的小朋友们围着圈圈玩游戏,忽然一个穿红衣服的小朋友被人从队伍中推出来,直接推了个大跟头,胖妞认出来,穿红衣服的是后院的妞妞,几个平时就很厉害的小女孩跳出来,对妞妞大喊:“我们不和你玩了,不理你。”
妞妞噌的跳起来:“不理就不理!”
女孩子们手拉手,故意气妞妞:“哦,没人理没人理,哦,自己玩去吧。”
妞妞一赌气就跑了,径直冲着胖妞跑过来,胖妞心里一阵激动,妞妞真的跑到面前,拽住胖妞的手:“咱俩玩吧。”胖妞赶紧点头,妞妞特意拉着胖妞的手晃了晃,回头瞧那些女孩子,然后大声说:“走,上我家去玩娃娃。” 妞妞有一套很漂亮的娃娃衣服,还带着娃娃用的发卡和手拎包,这里的女孩子都羡慕,胖妞没想到,今天她居然有运气可以玩得到。
她们在妞妞家玩了很久,妞妞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似的,她把娃娃丢在胖妞怀里,自己只顾坐在一旁和胖妞絮絮叨叨的讲着原来那些伙伴的坏话:佳佳是个小气鬼;丽丽的手绢总是很脏;萍萍的妈妈特别事儿多;娟娟娇气最爱哭。胖妞没有搭一句话,她的注意力都在娃娃身上。娃娃可真漂亮,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只肯安安静静的笑,不会和任何人吵架,胖妞摸着娃娃,心里很希望将来的自己也能够是娃娃这样的漂亮。
一直到太阳差不多要下山了,妞妞才又走过来拉住胖妞的手:“刚刚我跟你讲的话,都是秘密,你要答应我,一个人也不能告诉。”
妞妞很郑重其事的看着胖妞的眼睛:“尤其不能和佳佳、丽丽、萍萍还有娟娟说。”
胖妞被搞得有点紧张,她细瘦的手被妞妞抓的生疼,胖妞连忙点头答应了妞妞,但妞妞仿佛还是有点不放心似的。
第二天一早,妞妞就来找胖妞玩,妈妈很高兴,因为胖妞终于有了一个小朋友,妞妞和胖妞拉着手走出去,看见佳佳她们,妞妞就故意昂着头和胖妞有说有笑,胖妞不知道为什么脸就红红的,好像抢走了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似的。 妞妞一整天都在嘱咐胖妞,不能把她昨天说的“秘密”说出去,胖妞答应了无数次,保证了无数次,但也越来越明白,妞妞还是不放心的,妞妞不放心,胖妞也很着急了,这一天,她们玩的并不高兴。
一直到几天后,妞妞又来找胖妞了,她显得很高兴,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水果糖,在玻璃纸里面的糖块晶莹透亮,很漂亮,妞妞一定让胖妞吃,胖妞只好放了一块在嘴里,很甜,甜的心里发闹。妞妞把剩下的水果糖放到胖妞的口袋里:“你吃了我的糖,就要帮我保守秘密,因为你吃了我的糖,吐也吐不出来了,就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
水果糖里面有软心,带着点酸味,胖妞咬碎了糖块,酸酸的软心流到舌头上,胖妞点点头,答应了。
妞妞仿佛长出了一口气似的,整整一天都再没有再让胖妞保证过了,胖妞也很高兴,心里安生了好多。
不久之后,妞妞就和佳佳她们和好了,妞妞很少来找胖妞玩了,但还是会在没人的时候跑过来和胖妞说一两句话,她常常会说:“别忘了,你吃了我的糖。”胖妞便点头,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一笑,彼此都很放心了。
天涯真抽风,发重了,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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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又常有落单或者新搬来还不熟悉状况的小朋友来和胖妞一起玩,也有很多小朋友和胖妞说了心里的一些小秘密,或是小抱怨,她们都和妞妞一样,说过了又后悔,担心胖妞说出去,胖妞也知道该怎么办,她总是和这些小朋友们说:“你带水果糖给我吃,吃过之后我就会把你的秘密一起吃下去,吃下去又吐不出来,我就不会再跟别人说了。”
有的小朋友信了,带了糖果来给妞妞,有的小朋友却不信,想了很久却带了更好的东西给妞妞,比如说巧克力、比如说太妃糖、比如说奶油球,那都是比水果糖更贵更好的糖果,这些孩子都是聪明的孩子,尽管很小,已经明白不能相信承诺,承诺是靠不住的,只有实实在在的利益交换才能够让人信服。
但胖妞不懂,她只知道,这样会让这些朋友高兴,放心,那就好了。
那些糖果让胖妞真的成为了胖妞,实至名归的胖妞,越来越贴切的胖妞。 后来她们都长大了。
女孩子们开始变得欣长漂亮,胖妞也改了模样,她很好看,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是有些像那个曾经的洋娃娃,但如果她能够瘦瘦的,才会真正像洋娃娃一样漂亮,但她还是个胖妞,很胖很胖,裙子穿在身上圆滚滚的,两条小腿像两个大白萝卜。
院子里的女孩子们各个都有追求者,但胖妞没有,可胖妞也有心仪的男孩,他却是妞妞的男朋友,妞妞已经不让人再管她叫妞妞了,她自己起了新名字,叫“Tracy”,是个外国电影里的女主角,她是一个漂亮的公主。
妞妞自己现在也是大院里的公主,那么多的女孩子里面,她长得最漂亮,高高的个子,苗条的身材,一张美人脸。别的女孩子当面都对她爱答不理的,背地里却说她像芭比娃娃,她却还是和胖妞关系不错,也许是这么多年,胖妞一直都保守着妞妞的秘密吧。
胖妞从没告诉过妞妞,她喜欢她的男朋友,不仅因为那个叫孙清的男孩子高高帅帅的,是只有公主才配得上的王子。孙清很亲切,他对胖妞很好,从不取笑她。胖妞觉得她能够和他作那种电视里讲的“心灵的沟通”。但孙清喜欢的人是妞妞,胖妞心里有点失落,但真心祝福他们,就像是在电视里看见王子娶了心爱的公主,虽然有点酸酸的,但又能怎样。
有天妞妞告诉胖妞,她又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这个男孩子也像王子一样,两个王子让她不知道怎么选择才好,妞妞让胖妞保证保守秘密,还依照惯例给胖妞带来了一大盒很高档的巧克力,每一块巧克力都包成一朵金色的花朵形状,妞妞对胖妞眨眨眼:“这是他买给我的,你收了我们的巧克力,现在我们可是攻守同盟。”
胖妞把巧克力放在一旁,心里有点别别扭扭的,但看着妞妞期盼的看着自己,她还是拿出一颗巧克力吃了,妞妞果然长出了一口气,又说:“其实我还是很舍不得孙清的,我也不知道要如何选择了。”
胖妞想说:“你不要伤害他,好吗?”但她没有说出口,她凭什么要求妞妞呢。
但是孙清还是很快发现了,有天孙清拿着花藏在妞妞家大门口,想给妞妞一个惊喜,但是妞妞却和新男朋友一起坐着车回来,在下车前,两个人在车里深情而长长的一吻。孙清看见了,胖妞也看见了,她也只是无意间经过而已,孙清转身看见了胖妞,他惊慌失措的拉着胖妞跑开了。
“你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孙清像说绕口令似的对胖妞说:“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知道了。”
胖妞机械性的点头,想了想,还是说:“你原谅她了吗?” 孙清便一声苦笑:“没什么原谅不原谅,她也不是我的,我只能说要争取,争取让她爱我,只爱我。”
孙清拉住胖妞的手:“你一定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胖妞的心里有点酸酸的:“我刚刚不是已经答应你了。”
“对,答应了。”孙清自言自语,然后又看着胖妞说:“你一定会保密的,对吗?”
胖妞也看着孙清,看着他眼睛里的怀疑,那些怀疑像是有刺,刺得她难受。胖妞说:“你送一盒糖给我,吃人嘴软,吃过你的糖,我就一定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了。”
孙清愣了一愣,然后笑了:“真是的,这个时候,也只有你还能把我逗笑。”
不过孙清真的送了胖妞一盒糖,是一盒小熊软糖,打了金色的缎带,天蓝色的盒子。胖妞拿着那盒糖,尽管她一直盼望自己能收到孙清的礼物,像妞妞一样,但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的。
孙清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和妞妞交往,妞妞告诉胖妞,最近孙清对她格外的好,问胖妞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胖妞就立刻红了脸,低下头,好在妞妞并没有注意到。
有次孙清请妞妞出去吃饭,在门口撞见了胖妞,他们一定要拉胖妞一起去,说人多热闹。
在饭桌上,孙清却忽然说漏嘴了,他问胖妞喜不喜欢他送她的小熊软糖,妞妞马上就警觉了,问胖妞孙清为什么要送她糖,孙清不说,妞妞又问胖妞,胖妞紧张的手脚冰凉,但也没有说,妞妞不干,一个劲儿的逼问,孙清就说:“好了,你就不要再欺负她了,我什么也没说,你怎么就认定我和她说秘密了?”
妞妞已经不高兴了,她看了看胖妞,却笑了:“你不知道,我和胖妞可是都清楚的。”
“从小到大,只有和她说过秘密的人才会给她糖,人家如果不给,她就会管人家要,因为只有吃过了糖,她才会保守人家的秘密的。”妞妞说:“保守秘密也不是白保守的,要有报酬。”
胖妞反而平静了,伸手拿过杯子,喝了一口水,平静的望着妞妞。
但妞妞却又在问了:“告诉我吧,孙清是我男朋友,他和我之间不应该有秘密的,你只要把秘密告诉我,我给你买一盒更大盒的糖,你想要什么?多贵的都可以,我一定要知道他的秘密的。”
胖妞摇头:“你知道规矩的,我不能说。”
妞妞便变了脸色,不说话了,孙清也觉得气氛尴尬,忙用话把这件事岔开了,他张罗着点菜,给女孩们倒饮料,气氛仿佛和缓下来了。不过,妞妞却忽然又开口了:“胖妞,说真的,你真的应该少吃点糖,看你胖的,穿上连衣裙,连腰都找不到。”
胖妞愣住了,孙清忙低声说:“Tracy,你过分了啊。”
妞妞却笑:“干嘛啊,我是为她好,从小她就太贪吃糖,糖吃多了不好,你看她就知道,这么胖。”
胖妞愣了一下,很快就好了,她依旧平静的吃饭,仿佛没听到,在吃完一碗饭之后,胖妞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说:“你知道吗?是你们的秘密把我撑得那么胖。”胖妞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软软的肚子:“这里面,都是你们的秘密哦。”
说完胖妞就走了,孙清在身后叫她的名字,她也没有回头。
孙清向妞妞问明白了糖的故事,之后不久就和妞妞分手了,孙清告诉妞妞,他要和胖妞好,他说胖妞很善良,善良的姑娘才是最让他动心的。妞妞很受伤,哭了很久很久,但孙清却已经和胖妞在一起了。
胖妞瘦了,越来越瘦,人人都说她越来越漂亮,许多男孩子开始喜欢她,没人再管她叫胖妞了,有一天她买了生平第一件S号的裙子,穿着裙子回家的时候,大院里的人都说她越长越漂亮,甚至比妞妞还要漂亮。但是变漂亮了,孙清却没有觉得高兴,胖妞有次和孙清在咖啡馆撞见了妞妞,胖妞看见孙清偷偷的望着妞妞,眼里有一种从没对自己闪过的光芒。
那天胖妞躲在被窝里吃完了一整盒的糖,是孙清买给自己的小熊软糖,一盒糖吃光了,胖妞也下定决心了。
胖妞把孙清和妞妞约到一起,把所有的事情都和他们讲明了,包括孙清是怎样看到了妞妞和别人拥吻,孙清又是怎么让胖妞保守秘密的。当真相大白的时候,妞妞哭了,孙清拉住妞妞的手,他们已经彼此原谅。胖妞成全了他们两个,也是不得已的,好过幸福就在头顶飘,但三个人在谁也得不到。
妞妞和孙清觉得欠了胖妞的,他们感觉非常非常难受,胖妞提出让他们请她吃大餐,要去全城最贵的那家自助餐厅。
那天他们吃的很多,很尽兴,孙清还大方地点了需要另外付费的高级红酒,最后他们谁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集体瘫软在椅子上,妞妞趴在胖妞耳边说了对不起,还说胖妞是她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胖妞那天穿着加小码的高腰裙,本来就严丝合缝的,吃得太多了,喝的也多,到了最后,裙子实在绷不住,最上方的扣子崩开,掉到砖缝里去了。
没过多久,胖妞又是一个胖妞了,可是奇怪的是,那些曾经喜欢她的男孩子依然喜欢她,还有很多新的男孩子也开始追求她,胖妞家的门口也有人送花了,许多漂亮的花束静悄悄的放在那里,带着一张张充满爱意的小卡片,等待着胖妞打开它。
胖妞很开心,大院里的人也都很高兴,每一天都显得快快乐乐的。
至于那个真正对的人何时出现,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衰老是我们的梦魇,但是面对生死,衰老也许只是一件好事情。
最近遇到一些人,在和疾病搏斗,在和生命赛跑,心里感觉不是滋味。
忽然想起那几句:“人见白头嗔,我见白头喜,多少少年亡,不到白头死”
这也许才是一种大智慧吧。
我承认我跑题了,来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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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新作定在五月五日发布,应该会发在舞文弄墨,莲蓬这里也会贴,我主要怕题材不符人家不乐意,看看到时候再说吧,我会通知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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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
那条艳红的裙子,是黎珊最最喜欢的。其实它不是红色,只是发红,这种颜色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比正红更鲜亮艳丽,比粉红又浓烈一些,勾魂夺魄的艳。极少有人能驾驭这个颜色,饱和度太高,会显得肤色暗沉,换句话说,这条裙子能抢尽主人的风头。
但是,它却能成就黎珊的美丽,或者说是衬托,因为黎珊足够漂亮,漂亮的一丁点瑕疵都没有,这条艳美的裙子对她俯首称臣,让她宛如仙子下凡,出水芙蓉。
黎珊记得南丰给自己买这条裙子的时候,她从试衣间走出来,轻轻的站在南丰面前,整间店的人都注目着她的美,最陶醉的便是南丰,黎珊记得南丰当时几乎屏住了呼吸,他的眼里只有深深的撼动。
那一刻,黎珊认为自己已经牢牢的握住了南丰。
黎珊真的很爱这条裙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总是穿着它,和南丰一起,去了各种各样的地方,经历了很多事情、很多心情,在很多黎珊珍藏的相片里,她都穿着这条裙子,它几乎成了她的一部分,就像她天生的皮肤,美丽、夺目,浑然天成。
但是今天,黎珊却对着它叹气了。
裙子旧了,相比别的衣服来说,它还是美丽的多,新颖而别出心裁的设计,精致的剪裁和缝纫,经过这么多年还是能够让人看出这件衣服不菲的身价,但那颜色到底还是褪去了不少,尤其对熟悉它的黎珊来说,真的是改变太多了。
南丰也明白,否则他不会有些不高兴的对黎珊说:“亲爱的,不要老穿这件衣服了,你应该换换别的造型了。”
黎珊心里有些不好受,但终究还是把裙子脱下来了。
这么长时间了,南丰会不会有些看厌了?也许不光是裙子,对自己,也有些厌烦了吧。
黎珊一直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唯一配得上自己的男人就是南丰,倘若失去了南丰,她注定就要孤独终老,她是不会接受这种结局的。这条褪色的裙子,真的不能再穿了。
但天知道黎珊有多爱这条裙子,没有了它,她走到哪里都觉得没穿衣服,就是那么别扭,怎么也不对,没有了那条夺目的裙子,仿佛别人看她的眼光也平淡了很多,一个女人倘若不能处处惹来惊艳,那还有什么活头?黎珊很痛苦,她已经发觉南丰开始也对她游离了,这不能怪他,像他那样的男人,是需要最耀眼的女人陪伴的。
黎珊几乎跑遍了所有的商场和服装摊,她几乎把整座城市翻过来了,但都没有再碰到一条一样的裙子,什么款式都可以,哪怕只是一块布料,只要是那个颜色的就行,她只想要那种艳丽的颜色。
但却一无所获。
黎珊只好捧着那褪了色的裙子长久的叹息,感叹时光的无情,造物的弄人,连这样美丽的东西都忍心荼毒。
后来黎珊开了窍,既然找不到替代品,那就让这条裙子再次焕发青春就好了,黎珊被自己搞的兴奋起来,对啊,这都什么年代了,各种高级的洗涤产品应有尽有,一定能够还裙子搬来面目。
于是黎珊开始了对裙子的百般补救,漂色、补染、洗涤、熨烫,各种号称超级有效的洗衣液漂色液都试过了,但裙子还是变化不大,最后黎珊费劲千辛万苦居然买到了和这条裙子几乎是同色的燃料打算重新染过,但却把裙子染得斑斑驳驳的。黎珊对着几乎要被毁掉了的裙子大哭一场,这条裙子已经完蛋了,自己要穿什么才能见得了南丰呢?
她觉得自己蠢透了,难怪南丰最近对她越来越冷淡了,他已经不再肯约她了。
直到有一天,黎珊竟然得到一个秘方,那是在网上找到的一个神秘的染料秘方,秘方里有一百种颜色染料的勾兑办法,还有色板提供,以供有需求者比对着调配,黎珊一瞧那张屏幕上的色板就惊叫了出来,那里有她的那种艳红色,那么夺目,一眼就能看到。
黎珊忙用鼠标点进去,仔仔细细的查看那种染料的勾兑方法,很简单,所需的物品都能在商店买到。但秘方的最后一行却赫然写着:以上为标准制作方法,如需特别惊艳效果,请点击查看特殊秘方。
下方是一个紫色的小信封图标,旁边写着:特殊秘方。
黎珊想也没想就打开了小信封,“特别惊艳的效果”,就是她特别想要的那种效果。 那个特殊秘方也很简单:调配者自身鲜血四百毫升,鲜活滴入颜料中,静置三十分钟混合,密封容器封存24小时完成。
很简单,不过就是有点疼,黎珊没怎么犹豫,冲下楼到药店买了有刻度的烧杯和酒精棉球,用小刀在脚趾上隔开一个口子,手指不能割,还要准备等到南丰求婚后带结婚戒指,有了疤不漂亮。
鲜血滴入了染料,经历了漫长的24个钟头,然后按照办法里教得,把染料和裙子一同放入大桶,加满热水,煮上十五分钟,捞出来晾干,裙子竟然像新买的一样。
艳丽夺目,美妙出众,还有一点点淡淡的清香。黎珊迫不及待的穿上,衣服才一上身,只感觉一阵舒爽从心里透出来,她终于,又是那么的漂亮了。
她穿着这条裙子出门,人人都转过头瞧她,她感受到那些目光,就是她熟悉的那种灼热的温度。于是她迫不及待的冲去找南丰,在门口却被他的秘书拦住,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我找南丰,你不认识我吗?”黎珊很不高兴。
“我认识您,但是南总正忙。”那秘书不卑不亢:“您请坐,容我通报一声。”
黎珊看着那秘书拨通了南丰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南丰看样子真的很忙,正在找借口推诿,黎珊趁秘书不注意径直到了南丰的办公室。
南丰吓了一跳,想要发作,但一看到黎珊的模样,就愣住了,他对追来的秘书说:“你出去吧。”秘书瞪了黎珊一眼,走开了,黎珊满不在乎,她看到了南丰看着她的样子,这条迷人的裙子,他一定是也感受到了。
南丰笑了一下,有点局促似的,咳嗽了几声,才开口:“这裙子,还是挺好看的,颜色一点也没有掉。”
黎珊想告诉南丰染料的事,一转念又不想说了,男人不会有兴趣知道女人究竟是如何变得漂亮,反正只要是漂亮的,他们就爱就好了。
那天南丰答应和黎珊约会了,他们去了他们曾经常去的那家极其浪漫的餐厅,南丰给黎珊买下这条裙子的那天,黎珊就穿着它和他在这里约会,这是他们爱情开始的地方。
那晚气氛好的一塌糊涂,南丰回忆了很多他们曾经美好的过往,很多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他们一直再说曾经,仿佛他们再也没有未来了似的,但黎珊明白,这正是说明他爱她,他们有那么多共同的过去可以回忆的。
但那条裙子,却很快的褪色了,那次约会之后,南丰也杳无音讯了,黎珊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茫然了,她又割破了一个脚趾头,不过是四百毫升的血,不过是再染一次的麻烦罢了。
但这次的裙子染出来,却不如第一次的效果好,颜色还是对的,但却没有那么艳丽夺目,这种颜色好与不好,只在那种夺目的艳度,哪怕只差一点点光芒,终究还是差了好远了。
黎珊忙上网去看秘方,在注意事项一栏找到一行小字:“注意!第二次染色需要加大一倍鲜血量。”
一倍?真的不少,但对于想要得到的魅力来说,终究是值得的。黎珊有些头昏,但抗一抗还是忍过去了。好消息是裙子又变得那么漂亮了。
黎珊穿上裙子,又去找南丰了,这次她没有再那么麻烦,直接堵到了南丰的家门口,他终究还是要回家的,躲不了的。
南丰本不想和黎珊来的,但她的样子还是吸引了他,黎珊苍白了很多,楚楚可怜的,艳丽的裙子更显出她有些苍白的纯净,也有几分动人的。
南丰不是个狠心的人,他妥协了。
黎珊觉得自己拼了,她使出了所有她所知道的挽留男人的招数,但是南丰还是心不在焉的,最终,黎珊放弃了庸人自扰的自尊束缚,她自己脱下了衣服,换上那些甚至有些刻意诱惑的内衣,他留下了,尽管有些勉为其难,但始终是留下了。
但第二天黎珊醒来,南丰却还是走了,那条艳丽的裙子扔在窗户旁的椅子上,窗帘没有拉好,太阳直直的晒在裙子上。黎珊惊叫一声,连忙把裙子拉过来,已经晚了,裙摆已经开始褪色了。
南丰已经不再接黎珊的电话了,裙子也彻底的完蛋了。不能再染了,再染需要比第二次多一倍的血,黎珊已经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挤出那么多血了,最近她总是头晕,脸色也越发的苍白,细瘦的腿连自己看了都觉得有点害怕。
但黎珊还是想见南丰,她想了很久,劝了自己很久,最终却把自己从另一方面劝服了。人活一生,不过图一个得偿所愿,她需要最后努力一次,哪怕是拼命也认了。
黎珊给南丰发了一个短信,恳求最后一次见面,她保证见面之后再也不会纠缠他了,南丰过了很久才回复,还是答应了黎珊。黎珊知道自己说的是实话,她一定会恪守诺言的,不想恪守也没办法,她的命只够折腾这最后一次了。
裙子染好了,但却大不如前了,颜色还是对的,艳光却差得太远太远了。黎珊穿上裙子去见南丰,她已经想好了,用命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一点痕迹,哪怕只是淡淡的,对她自己来说,终究也不算彻底辜负。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店,黎珊看着南丰走进来的时候想要笑一下,却发现自己连咧嘴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南丰坐在她对面,神采奕奕的,他看着黎珊,竟然这样说:“黎珊,你怎么这么憔悴?这又是何苦呢,你这么好的女人,应该好好爱自己的。我和你说的很清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结束了,这不是我们任何人的错,只是爱情这个东西,没有了就是没有了。”
“我老了,对吗?”黎珊轻轻的说,她很想笑,但还是哭了。
“不……也许有点吧,不过你还是很漂亮的,女人每个年龄段都有特定的风韵,你需要发现自己成熟的美,对吗?”南丰笑了:“就像有些衣服,现在已经不适合你了,就像你这件无袖露背的连衣裙,穿上有点怪怪的,其实你现在应该试试开衫和制服裙,斯文知性,也很迷人的。”
黎珊觉得南丰的脸似乎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她有些难受,但还强撑着:“你走吧,我不会再为难你了。”
好一阵眩晕,黎珊觉得自己几乎昏倒了,但她挺了过去,抬起头的时候,南丰早已经走了。
黎珊恢复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终究没有死,她把裙子丢在垃圾箱,但很快又捡了回来,洗干净,熨平了,好好收藏在衣柜的最深处。
……
很久以后,南丰和黎珊又偶遇了,在机场的咖啡馆,南丰一眼认出了黎珊。她丰满了一点点,气色很好,穿米色的开司米无袖背心和亚麻裤子,她剪了短头发,烫得很好看,肩上搭着一条披肩,柔软的覆盖着她细腻的皮肤。
南丰和黎珊打招呼,黎珊抬起头,有点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的。南丰由衷的称赞:“黎珊,你看上去真不错。”
“谢谢。”黎珊微笑。
南丰给她介绍他的未婚妻,是个高挑时尚的女孩子,很年轻,裙子很短,长得非常漂亮,丝毫不逊色于年轻时候的黎珊。
“恭喜你们。”黎珊还是笑着,她的眼睛亮亮的,里面一点点失落都没有。
仔细看黎珊的眼睛里,映出了南丰的影子,风度翩翩器宇轩昂,仔细一看,却显露出了疲态,他望着未婚妻笑的样子,竟也有些祈求般的力不从心了。
每件衣服都会褪色,每个人也都会老的。一切皆浮云,你怎么活才重要。
有人太在意,有人不珍惜。我们都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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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
高明很老实,因为老实就很腼腆,你要是不和他说话,他绝不会主动理你。而且你也不会误认为他高傲,因为他所有的举动都在向你说明:这只是一个老实人而已。
我们都是售货员,我们供职的这间奢侈品商店在全市最豪华的商场里,豪华的店堂装修,豪华的货品还有来来往往豪华的人,因为周围都是豪华的东西,在这里上班很容易有个错觉,就好像自己也不由自主的高端了起来,但是下了班,打过卡,换下了制服推开门走出去,还是要回到尘埃里,默默无闻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有些人就适应,有些人就不适应。我们的收入算是还可以,但还是每天要直面着一个现实:很多人漫不经心,却过着我们无法企及的生活。于是我们都很爱抱怨,喜欢放大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也许是我们整天生活在不公平中,我们就格外在意公平,工作中的工作分配不匀常常会激怒我们,常常也有争吵,吵得多了,就难免伤感情。
但是高明却从来没和人吵过,有人耍小聪明,把不是他的工作退给他作,他什么都不说,有人把难伺候的客人交给他应付,他也从不抱怨。我们这一行都有毒辣的眼光,很多客人一进门我们就知道:他们只是来看看,什么也不会买。或者是一些小白领,谨小慎微的攥着只够买一只便宜手袋的钱,这样的客人都没人喜欢招呼,但高明就去,规规矩矩的打招呼,一丝不苟的导购,哪怕一无所获,送客出门的时候依旧会按照规矩,微微的鞠躬送别。
高明是个老实的好人,他从不为难别人,哪怕只是一点无所谓的自私或者是自尊心。
发薪水的时候,大家总会想出各种名目出去吃喝玩乐,大家都是年轻人,工作之余大都喜欢放松放松,我们常去唱唱歌泡泡夜店之类的,当大家都不舍得出钱的时候,我们就叫高明出钱。当然只是我们去要求是不行的,我们都会让莉莉出马,只要是莉莉开口,高明是一定会同意的。
莉莉是个精明而不安分的女孩,有一张小猫一样漂亮的脸,像莉莉这样的女孩,是让每一个男孩都心痒痒的,但我们都知道自己没戏,莉莉一双眼睛媚兮兮的,整天盯在进店里买东西的有钱人身上,她已经明确说过了,男朋友,一定要找一个“条件好”的。条件好是个硬指标,大部分程度上直接和银行卡余额挂靠。
我们这些男孩全部承认自己喜欢莉莉,背地里我们说她俗气、虚荣,但实际上,我们都喜欢她,只要她开口,我们谁都愿意作她的男朋友,但我们都不说,说还不是等于自取其辱。不过我们都愿意开莉莉和高明的玩笑,只有高明一个承认喜欢莉莉,高明没有明说,但他是个老实人,老实人是藏不住秘密的。
我们总用莉莉和高明开玩笑,莉莉站到高明旁边,我们就说:“看看,高明边上有美女,脸都红了。”莉莉要高明帮着干什么,我们就暗暗出怪声或者咳嗽,高明还常常帮莉莉带班儿,有时候莉莉一天都不用招待几位客人,高明永远冲在前头。我们曾经仗着开玩笑,直接问过高明喜不喜欢莉莉,他脸红得发黑,不肯说,我们又换了说法问:“哦,那你是不喜欢莉莉喽?”高明顿时就急了,脱口而出:“不是!”哄的一声,我们的欢笑差点掀翻了房子。
而莉莉,只在一旁坐着,微微的笑。
莉莉是不会喜欢高明的,有一天她告诉我们,高明向她表白,但是她拒绝了。这一点我们都不意外,但莉莉是这样说的:“这人可真逗,我都没想到他能直接跟我说,亏他怎么想的,我能跟他?我知道他对我有意思,但我想不搭理他就行了,谁知道他真没有自知之明啊。”我们都沉默,虽然我们明白这两个人不合适,但是在此刻,我们却不想附和莉莉,甚至不想再像以前一样开玩笑,高明爱莉莉,这根本没有错,而莉莉的话,其实是伤害了我们所有人的自尊心。
那之后我们都对高明好了很多,也不自觉的疏远了莉莉,和莉莉相比,高明真是可爱多了。
后来莉莉很多天没来上班,大家都传她去做流产手术了,这事相当靠谱,我们都知道她和老来店里的一个有钱人好上了,那人出手很豪气,每次都买走很多东西,因为他,莉莉每月的销售额都拔头筹,那有钱人品味很好,不仅能挑中店里最尖货儿的货品,也挑中了店里最拔尖儿的姑娘。可惜货他都留下了,姑娘却被他甩了。
没人同情莉莉,甚至好多人还说她活该,但莉莉却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下决心缠住那个有钱人,结果出事了。
有天上午,那个有钱人突然出现了,他走到莉莉身边,二话不说正反手打了莉莉两个耳光,莉莉的脸登时就肿起来,大家都愣住了,只有高明一个人冲上去,把莉莉挡在身后:“你怎么打人!”
“靠边,没你的事。”那有钱人把高明推了个趔趄,然后伸出一个手指头指指莉莉的鼻尖儿:“你别跟我玩花样,你要是再敢骚扰我和我老婆,你就等着瞧。”
莉莉吓得不敢说话,那有钱人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却又大声说:“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给你的钱足够!你别不知足。” 高明还要追出去,却被莉莉尖声喊住,莉莉哭着对高明喊:“谁要你管!你有病啊!”
高明真有点多余,我们都这么觉得。
后来莉莉就走了,辞退了工作,有人说她去给那个有钱人当了二奶,高明听见却和我们急了,说莉莉不是那样的人,叫我们不要乱说。我们都没和他争辩,没必要刺激他,大不了不当着他的面乱说。
又过了几天,有警察到店里调查,我们才知道莉莉死了,死在了家里,死于农药中毒,自杀还是他杀还没定论,大家纷纷议论说那个有钱人嫌疑最大。当时高明不在店里,去总部开会,当他回来的时候警察还没走,高明一进门,大家就都看住了他,没别的意思,我们只是都有点可怜他。
听闻莉莉的死讯高明立刻就哭了,他忽然跪倒在地上,一定让警察把他抓走,高明死死的攥住警察的袖子,他哭喊着:“是我!是我把莉莉给害死了。”
我们都感觉到后背冰凉,这个老实人,难道杀死了莉莉吗?
不过,很快,真相就大白了。
凶手真的不是那个有钱人,莉莉是自杀的,她把农药放在饮料里喝了。但高明却说自己不是无辜的,他说莉莉就是他害死的。
原来莉莉怀孕之后,高明无意间知道了,这也难怪,他一天到晚关注着莉莉,蛛丝马迹瞒不了人的。莉莉和高明也承认了,莉莉大概认为把秘密告诉这个迷恋自己的人也没什么的。想不到高明有一天找到莉莉,郑重其事的跪倒求婚,他说他愿意照顾莉莉,并养这个孩子,莉莉愣住了,但她还是拒绝了。 莉莉告诉高明,她并不是单纯的爱钱,但她爱有钱的男人,莉莉说男人的钱说明他的能力,能力强的男人是让女人情不自禁愿意去爱的。莉莉说高明是个好人,是个老实人,但让她和他在一起,她是宁愿去死的。
高明哭了,他和莉莉说:“你想要的一切,我都能给你,我一定会努力,都给你。”
但莉莉说:“那你就去给我弄一瓶农药吧,我只要一瓶农药。”
高明想要拒绝,莉莉又说:“你不是说我想要什么你都给吗?我要一瓶农药,没有农药你就不要来找我了。”
高明给莉莉买来了农药,莉莉收下后让高明走,高明要莉莉向他保证不会自杀,也不会伤害自己,莉莉答应了。
莉莉还是自杀了。高明想过她也许会骗自己,可他又想她毕竟是答应了自己的,这是承诺,她应该遵守。但高明没想过,对他的承诺,莉莉是从来不会放在心上的。
高明还是太老实了,那天,在我们那个豪华的店堂里,当这个老实人讲完这件事后,哭得伤心极了。
@渊梦 2012-4-17 15:08:00
莉莉真爱那个男人么?不然为什么要自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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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
像莉莉这样的女孩子,想要改变现在的生活,她有欲望,自负而且激进。所以如果说一定要说爱,他不一定爱这个男人,应该说她爱的是那种成功的男人,当然我指的是物质上的成功。她破釜沉舟却没结果,一时想不开也是可以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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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欲望,杀人的欲望,更新来啦!
再次预告:新作长篇将于2012年5月5日正式开帖 欢迎大家到时候捧场哦!
再次谢谢大家给我的鼓励!也许不是每个都给大家回复,但我每个都会认真看的,谢谢大家。
来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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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
女儿放学回家,先跑到厨房找石阳:“妈妈,你看。”
刺啦一声,石阳把一盆洗得油绿绿的菜叶子倒在锅里:“出去出去,看溅你一 身油。”石阳不喜欢女儿进厨房,她怕油烟伤害女儿的皮肤和头发,女孩子,这很重要。
女儿偏偏不听话,举起手来跟石阳撒娇:“哎呀,妈妈你看一眼嘛,多么漂亮。”
石阳用力的翻炒着:“没看妈妈正忙吗,快躲开,先出去弹半个小时钢琴。”
“等等再弹,”女儿今天犯了牛脾气,偏把手往石阳眼前凑:“妈妈你看,这 个戒指多漂亮。哎呀,你看嘛,你先看,来,我帮你炒菜好了。”女儿说话间就 要伸手抢石阳的铲子,石阳连忙推开她:“怎么回事,妈妈跟你说了多少次了, 不要进厨房,不要碰厨具,快出去,去弹琴。”
见妈妈生气了,女儿只好走了,临走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门旁的台子上:“那我 放在这里了,你一会看看啊。”
石阳叹了口气,答应了一声,见女儿真的走了才放下心来,女儿是她的宝贝, 是她的骄傲,是她用以完成自己无法去过的那种人生的希望,她要好好培养好好 保护,女儿那么漂亮,那么灵巧,她是为了优雅高尚的生活而生的,石阳一直希 望她冰清玉洁,十指不沾阳春水,厨房这种肮脏油腻的地方,女儿最好不要踏足。
石阳炒完了这盘菜,又去看锅里蒸的鱼,鱼很新鲜,也有点贵,但没关系, 谁叫女儿喜欢,闺女一定要富养,将来气质才会好。丈夫也进门了,照例进来问 有什么菜,石阳懒得回答,随手指了指,夫妻这么多年,好像该说的话差不多都 说完了,即使没说完,也懒怠再说了。
石阳把蒸好的鱼从锅里拿出来,淋上一些酱汁调味,弄好了,招呼丈夫来帮 忙端菜,丈夫懒懒散散的走过来,端走菜盘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这是什么, 谁的戒指啊。”
石阳这才想起女儿吵着让她看的东西,还摆在台子上。石阳走过去,那戒指 戒面向下放在厨房台上,她用手拿起来,觉得这戒指还是有点分量的,石阳看了 一眼,有点发怔。
那是一颗钻石,应该是钻石吧,极白极美,发着闪亮但又不过分的光芒,戒 托是铂金色的,很精致,那钻石个头还不小,比大拇指的手指甲小不了多少。
钻戒?这要值不少钱吧,石阳有点发懵,心里有点发凉,这戒指,女儿这是 从哪弄来的?
才要过去问问,丈夫已经又走进来了,他看了石阳一眼,从柜橱里拿碗筷: “发什么呆啊?我们先吃了。”
石阳一把拽住丈夫,把戒指放到他眼前:“你瞧瞧,莹莹刚才带回来的,这 是……是钻石吧?”
丈夫把戒指接过来,看了两眼:“假的吧,小孩子的玩意儿,她去哪里弄钻石 去啊。”
石阳拿起钻石仔细的看了看:“是假的吗?我怎么看像真的啊,你看这戒托的 做工,这不像是便宜东西。”
“现在的假珠宝都做的可好了,乱真,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丈夫端起了碗: “吃饭去吧,我饿了。”
石阳瞪了丈夫一眼,拽着他进了卧室,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掏出一条项链扔在 桌子上,项链的坠子是一块方形的钻石,看上去很漂亮。
“你看看这个,这是仿钻首饰,商场打折的时候我买的,名牌货,仿成这个 样子打了折也要几百块的,这个戒指,你比比看,比这个项链好多少。”石阳没 好气的饶了一句:“你什么都不懂。”
“你们女人的这些东西,我哪里搞得懂。”丈夫笑了,用手摸着那假钻石的项 链:“假的也要这么贵的?那买假的做什么?”
石阳撇了撇嘴:“我倒是想买真的呢,你买得起哦,这一条项链,至少也要几万块钱呢。我买假的,还不是要撑撑面子,上周大学同学会,你知道我们班有多 少女生嫁给有钱人了。”石阳有点委屈,她是学外语的,当初班里美女如云,石阳却也是数一数二的,但只嫁了个普普通通的丈夫,都是爱情惹的祸。
丈夫有点不高兴了说:“行了行了,说这些干什么,一个假戒指,你也至于翻 出这么多有的没的,快去吃饭吧,莹莹还等着呢。”丈夫说完要走,却被石阳拦 住,她不耐烦的拍了丈夫的胳膊一下:“什么啊,猪脑子啊你,如果这个戒指是假的,这种成色也便宜不了,女儿哪来的钱买这些?何况,”石阳又把戒指凑在 眼前:“我看这个戒指,没准是真的,你知道吗,这个戒指如果是真的的话,这 么大,估计要几十万了。”
石阳看见丈夫的脸色忽然变了,她说:“你想过没有,这个东西,到底是哪来 的?”
……
夫妻两个不动声色的和女儿吃饭,莹莹看上去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吃了 一会,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对石阳笑:“妈妈,那个戒指你看了没有?漂不漂亮?”
“漂亮,”石阳故意淡淡的说:“哪来的戒指啊?”
女儿便对着她笑了:“妈妈,你忘了啊,今天是母亲节啊,这是我给你买来的, 你不是喜欢这种亮晶晶的戒指吗?”
“买的?”石阳和丈夫互相对看了一眼:“在哪买的,这不便宜吧,你把压岁 钱用了?”
女儿便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笑了:“不贵,就在校门口小摊儿上买的,妈妈,等我长大了赚了钱,我再给你买贵的,好不好。”
石阳没回答,只说:“那到底是多少钱呢?”
女儿束起三根手指头:“三块五,呵呵,一大盒子戒指,随便挑,我一挑就挑 中这只了,它最漂亮。”
丈夫长出了一口气,对石阳笑了笑,那目光明显是怪她大惊小怪似的,石阳 没再说什么,心里却并不踏实,嘴上招呼女儿快点吃饭,心里却还是嘀嘀咕咕的。
那戒指,怎么会是假的呢?
冬天的菜凉的特别快,很鲜的鱼冷了之后,也有些腥气起来了。
……
石阳想了好久,还是戴着戒指回了娘家,娘家楼上住着一个学珠宝鉴定的技 校毕业生,石阳想让他帮着看看,这戒指到底是不是真的。那学生看过之后,极其兴奋的告诉石阳,这不光是一颗真钻石,而且还是一颗成色极好的钻石,那孩子兴奋的问石阳:“姐,你发财了,这么一颗,得小百十来万呢。”
“什么?”石阳吓了一跳:“真有这么好吗?”
“这钻石不光是大,这种净度和切工都很难得,我估计我这都说少了呢。”那孩子看着石阳:“姐,你真是大手笔啊。”
“什么啊!”石阳赶忙说:“这不是我的,我们单位同事嫁到了有钱人家,结婚前婆家给的,她想找人给看看是不是真的,这么大一颗,跟唬人似的。”
“真没见过世面,”那孩子笑道:“你可以告诉她,是真的,放心吧,可值钱 了。”
石阳带着戒指慌慌张张的回了家,和丈夫说了,丈夫将信将疑:“看错了吧, 他技术行不行啊。”
石阳说:“我看差不多,这东西打眼一看就不一般,再说那个孩子好赖也在珠 宝店作了几年了,应该有数。“
丈夫拿过那戒指,端详了一阵子,石阳发现他不经意的也把手势放小心了: “他说这值多少钱?一百万吗?”石阳点点头,仿佛在做梦似的,丈夫把戒指小 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这要真的值那么多钱,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石阳发现自己真的还没来得及仔细去想这些事情。但是,恍惚间, 那些平时认为自己不在意的东西,竞像幻灯片一样在脑海中过着,高档的衣服、 名牌的皮包、昂贵的香水化妆品、还有各种自己很喜欢却从不会买的东西。石阳 下意识的转了转头,看着正在写作业的女儿,女儿的钢琴坏了好久了,音怎么也校不准,一直将就着,这下可以换个新的了,石阳看了看丈夫,他一直想要买一 辆小汽车,不过车子不过是耗材,买了就要贬值,不如先考虑房子,他们家这局 促拥挤的一间半筒子楼,地段却好,卖掉添上这些钱,也可以把房子换的舒舒服 服了吧。
石阳猛然间制止住自己,但又无法制止住,她愣了很久,把戒指放进了自己 的皮包。
“谁知道是真是假,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石阳和丈夫说完,就换衣 服上床了,她已经决定明天要请上一天假,单位附近有个小首饰加工铺,她打算 在那里找人看上一眼,那里的人也许比那个学生要靠谱一些的。
丈夫没再说话,夫妻俩背对背躺下,两个人翻腾了很久,一晚上几乎都没有睡着。
那个首饰加工铺刚开门,石阳已经进去了,鬼鬼祟祟的东看西看了一阵子, 石阳跟自己说:“没必要偷偷摸摸的。”她找到了一个正在做活的师傅,拿出戒指 说自己要咨询一下,接待她的男孩子看了看戒指,直接把石阳请到了里面。
一个有些年纪的老工匠仔细的看了看石阳的戒指:“东西不错,钻石成色很 好。”
“值多少钱呢?”石阳问。
“这个不好说,钻石价格也一阵一阵的。”老工匠小心翼翼的说。
“有人想要一百万买,”石阳说:“我想知道我吃不吃亏。”
老工匠笑了笑:“您可以再等等,年底应该价格会更好一些。”
石阳觉得一股热流从脑子中溢出来,全身也燥烘烘的,她忙答了声谢,拿着 戒指就走出了屋子,天降横财,就这么实现了,她很想喊两声,却拼命克制着。
才走到门口,却让一个人抱住了:“嘿,石大姐,你怎么也在这呢。”
石阳吓了一大跳,手里的戒指掉在地上,忙低头去捡,动作却没有对方快, 那个拦住她的人早就捡了起来:“呦,我来我来,这是什么啊,呦,这戒指可真漂亮。”
方萍握着那枚戒指大呼小叫:“这是你买的,真够棒的,这么大这么闪的戒指 呦。”
石阳忙把戒指拿回来:“不是的,不是的。”她觉得很倒霉,方萍这个人和自己并不好,她总喜欢和自己较劲儿的。
“得了,我知道,你是要低调是吗,放心吧我不说出去,瞧你,至于吗?” 方萍笑了笑:“这水晶挺好看的,真像真钻石,不过这要是钻石,你们家老公可 就要吐血了。”
石阳勉强一笑,方萍家里有钱,平时总是穿金戴银的,她根本瞧不起石阳, 经常这样话里带刺的,不过这样也好。石阳稳了稳精神,笑道:“是,不值钱的 小东西,你呢,怎么也一大早就到这来了。”
“嗨,还说呢”,方萍笑了:“我们家老公,昨天送了只手链给我,谁知道我 笨手笨脚的把扣子掰坏了,这不趁着顺路,一大早送过来修一下。”
方萍看了石阳一眼:“这纯金就是软,娇气得很,掰掰就坏了,还是合金的好, 比如你那个戒指,镶上块水晶,谁知道不是真的大钻戒呢。”
方萍对着石阳笑了笑,有点自得似的,石阳也笑了一下。
……
石阳找了个借口摆脱了方萍,径直回到了家,忙了一整天,连饭也顾不上吃, 一直在屋子里折腾,小小的一个戒指,藏在哪里都不踏实,不知不觉女儿都放学 回来了。石阳把女儿打发去了自己妈妈那里,专心等着丈夫回来。想不到丈夫一 进门,石阳还没来得及开口,丈夫已经抢在了她前头:“老婆,你快看看这张报纸,咱们那戒指,不会就是这一个吧。”
报上是一个整版的新闻,说是一个珠宝店被盗,丢了一枚价值百万的戒指, 从报上的图片来看,很像他们手上的那枚,石阳仔细辨认了半天,真的很像。
“怎么办?”丈夫的眉头紧皱着:“不然报案吧。”
“不行!”石阳脱口而出,自己也吓了一跳,又说:“你先不要急,让我想想。”
丈夫也就没再坚持,那真是一笔大钱,说不想要都是假的。
石阳猛然想起来:“不好,方萍今天看见这枚戒指了。”她把早上的事情和丈 夫说了,丈夫又说要报案算了。
“可是也许她根本就没看清楚,她捡起来就还给我了,如果她并没看见,我 们也不说那谁会知道。”石阳看着丈夫:“一百万,可能我们一辈子也赚不到。”
“等等看吧,”石阳说:“反正戒指也不是我们偷得,真被发现,还回去就好 了,怕什么呢?”
丈夫没有表示反对,与其说他选择服从自己,不如说他选择了服从希望。
心神不宁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石阳格外的留意方萍,但是越留意就越有些 吃不准了,方萍看上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石阳就是觉得她有点古怪,她说的 很多话都好像话里有话,每次抬头去看她的时候,她都会很快发现,然后把目光 直直的射过来,让石阳惊慌失措。
金钱的诱惑太大了,戒指在家里放一天,就仿佛多长出了一根触角似的,这 些触角深深的巴在石阳的心上,一想到戒指有可能飞走,心就会痛起来,而且越 来越痛。石阳发现,丈夫已经在偷偷的在网上浏览一些高级轿车的广告了,石阳 觉得很生气,她觉得丈夫很蠢,车不过是耗材,买房子才是最首要的。
越想越觉得戒指是不能再还回去了,如今还回去了还有可能说不清楚,反而 像自投罗网。丈夫有天提出可以分给方萍一笔钱,让她帮助保守秘密,石阳气得 骂了丈夫一顿,她觉得他愚蠢透顶,倘若方萍不知道,他们这么做不等于是犯傻, 而倘若方萍知道,那她还能不狮子大开口,这笔钱,凭什么要分给她呢。
他们吃不下,睡不好,生活变得一团糟,石阳借口工作忙,女儿彻底放在了 妈妈那里,家里简直像个战场,石阳和丈夫就要崩溃了。
在又经历了一个不眠之夜之后,石阳坐在床上,她恶狠狠的盯着床头镜子里 自己的模样,她的眼圈乌青,下巴尖削的像一把刀。石阳告诉丈夫:她要杀掉方萍,这样才能彻底一了百了。
这念头刚刚起了的时候,任谁都觉得不可思议,石阳的丈夫简直觉得她疯了, 他甚至害怕起来,好像石阳是个杀人恶魔,随时随地都能拿把刀把自己捅了。
但是当石阳详细的对丈夫说出整个细节的时候,石阳的丈夫不得不承认,其 实杀死方萍,也不是那么难的。石阳也很有信心,这个计划已经忘了是在什么时 候开始萌芽的了,开始它只是个浅浅的痕迹,但是越来越清晰,事到如今,已经可以轻松脱壳而出了。
石阳告诉丈夫,方萍有心脏病,挺严重的,平时生活中很注意,避免受刺激, 除此之外,心脏病人发病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抓紧时间抢救。但是倘若是方萍在一 个背静的地方,突然受到了什么惊吓,一下子晕倒了过去呢?没人知道,也许她 就会悄悄过世了吧。这不是很简单吗,只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再适时的吓她一下 就可以了。
这真的没什么难的。
石阳已经计划好了,地点就选在自己单位的办公楼,前几天她听见保安说, 办公楼西门的监控摄像头坏了,这真是一个天赐的机会。中午午饭后保安换岗, 丈夫可以在这个时候混到楼里来,化点妆,戴上墨镜和口罩,至于吓人的装备, 甚至都不用特别准备,方萍脆弱的心脏,只需要突然蹿出来叫两声,已经足够了。
石阳和丈夫制定好计划,之后看了丈夫几眼,她要确定他有足够的勇气,于 是她说:“其实你只当去开一个玩笑,就像小时候我们常作的那样,躲起来,出 其不意跑出来,吓人一跳,只需要一下就足够了,就算是被人发现了,也不过说 在开玩笑,是她自己身体不好,能怪谁呢。”
丈夫点了点头,神色似乎轻松了一点,石阳又说:“其实她也不一定就会有事 的,如果她没事,就算她运气好,我们以后也不会再为难她,再想别的方案好了, 但是,”石阳故意转到丈夫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倘若成功了,你又没有想过会 怎么样?”
石阳故意顿了顿:“有时候想想以后的美好,今天的努力也许就不算什么了。”
“我们的未来,孩子的未来,都在你手上。”
丈夫紧皱的额头松开了,石阳心里有了底,沉甸甸的。
计划实施那一天,一切都很顺利。看看时间差不多了,石阳故意凑到方萍的 办公桌前面,压低了声音:“哎,听说了么,有保洁员私自把打印机的旧墨盒倒 腾出去卖给收废品的。这事可大可小,怎么也算是公司财务,你这个管后勤的领 导居然不知道?”方萍是后勤组的经理,这些事情一应都应都在她的管辖范畴之内。方萍听了,特意看了石阳几眼,石阳是行政组的经理,她们彼此的工作有重叠,这重叠的部分就是两个人争抢的重中之重,谁能多干一些,想的多一些,在 领导眼里就显得优秀一些,方萍和石阳从来都是积极表现的。
石阳看了一眼手表,打算加把劲儿,便故意说道:“我打算一会偷偷躲在楼道 里瞧一瞧,听说卖废品的每周二会来收东西,他们一般在西边楼道里交易,我最 好能抓个现行,有凭有据也好办事是吧。”
石阳说完就往门口走去,她故意不紧不慢的踱着步子,不出所料的,方萍在 身后叫住了她:“石阳,等会,我和你一起去吧。”
方萍紧走进步,搂住了石阳的胳膊:“你一个人不行,万一他们急了你要吃亏 的,咱俩一起去也有个照应。”石阳便笑了,她知道方萍是一定不舍得让她独占 功劳的。
于是石阳拽了方萍一把,在她耳边说道:“小点声,,别让别人听到。”两个人交换了心照不宣的眼神,偷偷出门去了。
……
一切都很顺利,丈夫冲过来得又迅速又突然,连心脏健壮的石阳都吓了一跳, 方萍软软的倒在了地上,没有立时晕倒,痛苦的喘气,用手抓着自己外套的口袋。 石阳嘴里喊着:“方萍,方萍你怎么了?你等着,我去叫人啊。”却远远的跑开了, 故意磨蹭了十几秒,才拉开了楼道的防火门,喊道:“来人啊,来人啊,方经理 晕倒了。”
几个人冲进来,为首的是方萍手下的李磊,大家冲进来的时候,方萍已经晕 了过去,她手边的地上有一个小小的瓶子,散落着一些药片,后面的一个女孩叫 着:“好像有药,快给她在嘴里塞上几粒。”李磊跑得刹不住脚,一时看不清,直 叫了一声:“哪有药瓶啊?在哪呢?”但是已经晚了,他的脚重重的踏在药瓶上, 劈啪一声,药瓶粉粉碎,那几片药也都碎了,没碎的滚下楼梯,哪里去找?
方萍死了,石阳彻底踏实了,从追悼会回来的那天,他们两个都睡得特别好, 戒指安全了,秘密安全了,未来也安全了。
……
但是很快的,有一条消息打破了来之不易的平静。报上又登了一则新闻,那 价值连城的戒指找到了。是个盗窃团伙干的,所幸那枚戒指找回了,失主欣喜的 拿着戒指拍了照。那戒指和石阳的那颗差不多,不过发一点粉红色。
石阳看过那张报纸,久久没有说话,她看了看丈夫,丈夫的眼神空洞洞的, 表情则像铸了铁一样。
石阳带着戒指去做了鉴定,从鉴定处回来不久,警察就来了。
警察上门来的时候,石阳已经有点不太意外了,最近风传有人在方萍出事那 天,办公楼监视器坏掉的西门那里看到一个可疑的男人,那人在室内还戴着墨镜 罩着口罩,一看就有些不大正常。方萍只知道监视器坏了,但她忘记了,处处都 有警戒的眼睛。
警察带走了石阳和她的丈夫,石阳不太惊慌,他们两个早已经准备好了,为 了未来,他们知道该如何回答警察的问询。虽然知道真相一定会被挖掘出来,但是谁都有存在着侥幸偷生的希望。
在审讯室里,石阳忍不住发了几次愣,对面的警察犀利的眼神让她害怕和不舒服,但她还是忍不住跑神儿了,她不住的想起那天方萍手下的李磊跑进楼道间 的时候,她依稀记得他踏在药瓶上的动作是那么的坚决和准确,仿佛有备而来似 的。石阳努力的回想着,她忽然想起来,慌乱中她好像看了李磊一眼,他的眼中, 有种很特殊的光芒似的。
不过现在想起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李磊可能已经拿到了后勤经理的任命, 其实李磊能力很棒,没有方萍在上面压着,他早就该是经理了。
“别想这些了,还是想想自己吧。”石阳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她听到对面的警察在对她说:“我们掌握了很多你的情况,都是从你身边的人那里了解的, 现在不过是给你机会,让你自己说,这对你有好处,自己说出来的,性质是不一 样的,你要想好。”
石阳机械的回答着警察的问题,掩饰、逃避、自圆其说,但是心里也明白, 不过是穷途末路前最后的抵抗罢了。不过,想起一件事,石阳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那枚戒指的鉴定结果显示,戒指是真的,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值钱,不过也还 好,起码它真的是真的。
长篇新作《平生记》五月五日正式开贴!
葡塔又奉上新长篇了!《平生记》讲述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的记事。
不跌宕、不刺激,只有生活的感悟和温暖。开贴之后在这里公布地址连接,希望大家多多捧场。
另外,小灵异帖子也会一直贴下去,不会中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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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永昌弥留的时候,给以晴做了很多准备,他说:“抱歉先走一步,你的未来我一定会安排好。”后来永昌去世了,以晴想起那句话的时候,总会流下眼泪来。
虽然以晴还很年轻,而且一向生活优越,让她看起来并不像五十岁的人,但以晴决定不再找了,她经济条件很好,完全可以自己过日子,有人给她介绍她也不要,她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永昌了。”
孤独吗?不觉得,因为永昌走了以后,以晴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痛苦或者快乐了。
哀莫过于心死,以后的日子不过就是捱下去罢了。
……
这一天,天气不错,以晴难得有了一点兴致,换上了一身轻便的衣服,拿了书到附近的公园去,打算晒晒太阳。沿路风光很好,永昌很会选房子,他们的家总是被美丽的景致环绕,现在他虽然不在了,但是景致还在,陪伴着她,让她觉得不是那么的凄凉。
以晴在公园找了个椅子坐下来,摊开了书,看了很久,却一个字也没有看下去。她身后有一排树,树旁有个男人在吹葫芦丝,以晴以前就很喜欢这种乐器,声音婉转悠扬,又没有故弄玄虚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雅。
她不动声色的听了一会,忍不住转头过去看了几眼,那个男人背对着她,看不清楚长相。 以晴便索性把书合上,闭上眼睛细细的听着那首曲子,其实她对音乐一窍不通,只知道好听和不好听,这首曲子就很好听,像能吹进她心里似的。
音乐停了,以晴却还不想睁开眼睛,太阳暖融融的照在身上,以晴在心里默默的说:“永昌,如果你能和我在一起,那该有多好。”可突然的,她却被人惊醒了。
“我是不是吵了你看书?”一个温和的声音响了起来。 以晴猛然睁眼,阳光刺得她严重一片白,以晴忙低下头去:“没事,不要紧,很好听。” 等眼睛缓过来,以晴才又抬头去看,这次只一眼便愣住了,眼前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永昌? 不是长相像,不是神态像,甚至连个头也不是很像,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猛看上去他就是像永昌,一样的温文尔雅,一样的神采奕奕。仿佛永昌活在一个陌生人的身体里,外貌不是永昌,但灵魂却是永昌的灵魂。
那男人看见以晴发呆,便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是不是眼睛晃到了,还能看见我吗?”以晴便笑了,这是永昌去世之后她第一次笑出来。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叫博文,是个教授,职业和生活几乎和永昌风马牛不相及,但不知为什么,不同的生活际遇却培养出这么相同的两个人,他们有着差不多的爱好,差不多的价值取向,甚至连生活习惯和喜欢的话题都是差不多的。 开始时,以晴只是单纯的愿意和博文在一起,她把他当做一些安慰,因为永昌不在了,所以博文显得特别珍贵,和他在一起,总恍惚永昌还在身边似的。
但是时候长了,以晴渐渐明白,博文到底不是永昌,他也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和永昌其实很不同,有些优点是只属于他自己的,却也一样让人喜欢,让人动心。
以晴发现自己现在可以抽离出来,单纯的喜欢博文,这感觉让她心烦,她觉得永昌在她的心里渐渐淡去,而博文却渐渐强烈起来,为此她责怪自己,甚至有些讨厌自己。
但博文,已经在向以晴求婚了。以晴很犹豫,她觉得对不起永昌,所以她决定和博文摊牌,告诉博文她最初是因为他像永昌才和他在一起的,她觉得这件事必须说清楚,不能够隐瞒。
想不到博文听了她的话,却笑了,说了一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之后便低下头,不发一言。 以晴等了一会,几乎认为他睡着了,要不就是生气了,很生气,气到连话都不愿意和自己说了。以晴觉得不能够这么等下去,她伸手轻轻的推了推博文:“博文,你怎么了?” 博文便抬起头来:“我很好。”他笑了,:“我只是在想要怎么样才能和你说清楚。”
以晴便想插话,却被博文用手势制止了:“以晴,你先听我说。” 以晴愣住了,他真的是很像永昌,永昌从前要和自己说些重要事情的时候几乎都是这样,伸出一只手挡在面前,温柔但坚定的说:“以晴,你先听我说。”
以晴发愣的功夫,博文已经开口了:“以晴,你刚刚说的这些,我已经早就知道了。我想要帮你找一个依靠,你一个人我是不会放心的,博文是我物色给你的,他真的很好,也很适合你,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接纳他,所以我想了一些办法,让他看上去很像我,那样,你就愿意了解他,能够喜欢他,和他在一起的。”
以晴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博文:“博文,你到底怎么了?你是博文?还是永昌?”
博文笑了笑,没有回答以晴,却继续说:“你不要怀疑自己,其实你很清楚,博文有多好,有多适合你,虽然你是因为他像我才和他开始的,但那不过是开始而已,如果不是博文自己的魅力,你是不可能愿意和他在一起的。”
“重要的是,”永昌用博文的眼睛看着以晴:“我已经死了,我不可能再回来,而你的日子,总要过下去。”
永昌低下博文的头去,最后说了一句:“以晴,我很谢谢你,但是你要过得好才行。”
当博文似乎如梦方醒似的抬起头来,他看见以晴在哭,博文有些摸不着头脑:“以晴?你怎么了?我没说错什么吧?看我这记性,我刚刚说过什么了吗?我怎么一点也记不住了。”
以晴拉住了博文的手,没说话,又流下了几滴眼泪。
以晴答应了博文,他们结婚了,博文不肯委屈以晴,他们还是举办了隆重但不张扬的婚礼,婚礼上,当博文对着以晴宣读誓词的时候,以晴明明白白的在博文脸上看到了永昌的笑容,那笑容转瞬即逝,是来和她告别的,他们终于分手了。
以晴最终还是和博文说明了一切,否则她还是有顾虑,他不知道博文是真的爱他,还是永昌在用博文来爱她。当以晴把这些顾虑一股脑都说出来的时候,博文却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来,紧紧的握住以晴的手,把她拉到怀里。
在博文温暖的怀抱中,以晴觉得自己的心无比澄净,博文的声音真真切切的响在她的耳边:“以晴,我知道自己是谁。”
一阵风吹过,一切都有了该有的意义。
@万代 2012-4-20 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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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看上来打算看一眼 见回复数多了一个 当时还想 是不是那个喜欢用空格帮顶的万代 一看还真是 哇哈哈
我觉得我们心有灵犀了 亲
更前预告,五月五日,五一小长假之后,葡塔开贴新长篇《平生记》
谢谢大家支持帮顶
今天小灵异更新一个——世上总有一个规则,无人能破:贪欲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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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要说这辈子乐天有什么特别羡慕的人,那就非大军莫属了。
乐天家庭富庶事业有成,妻子门当户对,勉强也算相亲相爱,实在没必要再去羡慕什么。但人若是能时时刻刻事事如意才叫丝毫没有遗憾,在乐天看来,能做到的也就是大军了。
大军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个人的家境和际遇差不多,但所不同的就是乐天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必须要接受生活所带来的束缚,但大军却不必,他自由自在天马行空,只听自己的。
笼统来说:乐天觉得自己应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具体到现阶段来说就是:乐天觉得自己应该有一个情人。大军的情人多得数不清,他还能游刃有余,乐天却连想都不敢想,妻子佳美温柔贤惠,又有自己的父母撑腰,乐天不敢犯众怒,更何况佳美的家庭也不好惹,父母和自己的父母是老朋友,又有几个有本事的哥哥,乐天不能不有所顾忌。
这是乐天的烦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
大军却对乐天说:“养情人,对你来说也不算不可能。”
乐天苦笑:“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
“没关系,”大军满不在乎的笑:“想干就干,胆子大一点,凡事都有它的规则,你按着规则走,出不了事的。”
乐天马上觉得心明眼亮:“是不是真的?你说说。”
大军故意摇头:“你可别问我,我可不知道,教人家学坏的事情,我可不干。”
乐天有点生气了:“你看看你这人,要不你就别说,说了又说一半,诚心逗我。”
大军便笑:“不是逗你,我是真不知道,知道我还能不用么?”
乐天眼睛转了转,便拍着大军的肩膀:“你别推脱,咱们俩谁还不知道谁啊,你帮我一个忙,我好好谢你。”
大军不说话,乐天又说:“我新置办的摩托,你不是喜欢吗,拿去玩吧。” 那辆摩托是限量复刻,乐天费了好大力气才弄到,不过现在无所谓了,直接把钥匙扔在桌子上:“怎么样?”
大军看了看钥匙笑了:“倒也不为东西,我是怕落埋怨,到时候弟妹要怪我教你学坏的。”他看了乐天一眼,又把钥匙收起来,继续说道:“不过,只要是守规则的话,也无所谓,只要是守着规则,也没人能知道。”
大军放低了声音,在乐天耳边絮絮说着,乐天仔细的听,表情认真得有些凝重。
乐天如愿以偿的有了一个情人,阿兰,并不特别漂亮,和妻子差不多,但是性格却和妻子截然不同,是那种教乐天欣赏的截然不同。阿兰很火辣,能轻而易举的炒热气氛或者点燃身边的人,她激情四射,和她在一起是不会觉得无聊或是平淡的,这正是乐天要的。而且,阿兰总是有些神秘,曲径通幽,比起总是平铺直叙的佳美,更是别有一番景象,让乐天沉迷其中,心满意足。
同时,乐天谨记着大军的嘱咐,恪守着规则,丝毫不敢逾越,他想要安享幸福的家庭生活,也要安享刺激的激情生活,安享才是最重要的。
乐天不招摇,从不带着阿兰去任何公共场合,甚至每次去阿兰那里,乐天都乘出租车,从不暴露自己任何的一点蛛丝马迹。与此同时,乐天从不给阿兰承诺,哪怕只是一点点幻想也要杜绝了她的,她只是一个情人,他们只是很单纯的生意,不过像是两个单位的长期合作,即使有亲密但是却绝不会挂牌合并的。
这样过了很长时间,一点问题也没有,但乐天丝毫不肯放松,正是因为这些规则有用,所以他才格外的尽力遵守,现在的日子很快乐,乐天觉得很幸福。
不过很快的,一切美好都瓦解了,有多快呢?几乎快的让人无法接受,就像一杯蜂蜜水好好的放在桌子上,眼错不见就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粉碎,黏糊糊的一大摊,教人束手无策。
佳美不知怎么的就知道了,她没有吵闹,只是哭了,哭过之后拿出一份离婚协议让乐天签字,乐天的父母勃然大怒,要乐天滚出去,他们声称要和佳美过,不要这个儿子了。更不要提佳美的父母兄弟,佳美的哥哥甚至把怒气带到了生意场上,几个合作的大单子撤了下来,狠狠给了乐天一个难堪,一时间四面楚歌。
可偏偏一贯还算听话的阿兰也找上了门来,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也可能是看到了乐天家乱起来的机会,不肯放过,竟然直接就找上了门。阿兰用手扶着自己纤细的腰肢:“我可是有了,你看怎么办吧?”乐天忙把阿兰送走,回来的时候却被父母堵在了家门口。
父亲铁青着一张脸不说话,母亲则阴沉沉的说:“孩子,给我留下,反正孙子我是不嫌多的。但那个女人,叫她滚蛋,否则你就和她一起走。”
回到屋里,佳美眼神中透露着深深的不屑,只把离婚协议书拿过来放在他面前,定定看着他:“孩子,我也有了,离婚之后我不会留着他。他虽然无辜,但没必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焦头烂额,切身体会到了,才知道形容的一点也不错。
乐天和大军坐在常去的那间会所,大军看着乐天愁眉苦脸的样子,却笑得很开心:“怎么?玩不转了?”
“我实在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我一直按照你说的规则办得啊。”乐天抓了抓头发。
“规则嘛,你遵守它,但那也不一定它就会保护你啊。”大军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所以当初我不愿意告诉你,就是这个原因,规则就是规则,可不是保你没事的灵符啊。”
乐天听出他话里有话,犹豫了一下,又说:“说真的大军,你这些年我也了解,光见你四处享受,怎么家里安抚的那么好,在外面这么乱玩,也不见惹出乱子来?”
大军看了他一眼,出乎意料的坦白:“说老实话,很多人看见高人在外面潇洒,都觉得人家有本事,能玩得转必然有规则,严守规则就能密不透风。但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并不是特别懂规矩,他们强大在胆量上,对后果一点也不怕,高手都有一颗铁石心肠,什么都不怕,所以才能无往不利。”
乐天叹了一口气,把身子扔在沙发靠背上:“说得简单哦,我是没那个本事了。”
“要说本事,还不是练的,”大军笑了笑:“不过,也有点秘诀。”
“秘诀”两个字,总像一把钥匙,轻易就能打开乐天的心新房,乐天飞快的把身子探过来:“你说说,什么秘诀?”
大军认真的看着乐天,似乎在犹豫,他眼睛里的光芒不住的闪烁着,乐天觉得气氛似乎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他听见大军用很认真的语调问他:“乐天,兄弟,这也就是你我才说的,不过,你能保证不说出去吗?”
乐天赶忙搜肠刮肚的,把自己所知的所有誓言都说了一遍,又急道:“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就是刀山油锅我也上了。”
大军拿出一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是些绿色的粉末:“吃这个,一天一小勺,七七四十九天,心硬如铁。”
乐天把小瓶子拿起来瞧,绿色的粉末似乎闪着莹莹的光:“这不会是毒药吧?”
“看你说的。”大军有点不高兴了:“你不是羡慕我吗?告诉你,我可是吃了的,还告诉你,你不吃这个,你肯定没戏。”
“大男人,心跟软蛋似的,活得能不憋屈吗?”大军说:“不过你吃不吃,还是自己看着办吧。”
乐天看见大军正看着自己,他的眼睛里有些嘲讽,乐天一阵烦躁,但还是把小瓶子揣在了兜里。
“吃药期间最好静静心,没人打扰才好。”大军嘱咐了一句,他仿佛舒了一口气似的,比之前坦然了很多,但是乐天没有看见。
乐天告诉妻子和阿兰,他需要一段时间冷静冷静,出乎意料的是,她们都同意了,这毕竟是一件大事,他肯花时间考虑才有可能妥善解决,她们都怀揣着希望,也都似乎有着充足的理由信心满满。
她们都想:“他反正跑不了,一定会束手就擒俯首称臣。”
但乐天,却只想好好吃药。他已经不再怀疑这药了,甚至他还满心希望药能够管用,现阶段,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乐天去了山里的别墅,一去就是四十九天。四十九天之后,他真的成了一个铁心人。那时时跳动的心脏,变成了一块铁疙瘩,棱角分明,那些尖角似乎要从皮肤里刺出来,脱下衣服看的时候,能看到它的形状。坚硬、冰冷,这才是一颗男子汉的心。
乐天感觉出自己的改变,那改变几乎涵盖他任何的一个方面,一切圆润和温情全部褪去,世界是直线条的,睿智而凌厉。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不好解决的事情了。
乐天回到家,告诉妻子:请接收现实,不能离婚。如果一意孤行,就恩断义绝,并且他不会付赡养费。妻子不在乎赡养费,但其实她并不想离婚,于是软下来,打算再看看。
乐天告诉父母:不要管自己的事,否则就脱离关系,他随时做好准备不再给谁作儿子。父母其实可以不在乎乐天这个儿子,可偏巧却只有他一个儿子,于是也软下来,也打算看看再说。
乐天告诉阿兰:登堂入室的打算请断绝,但孩子不要担心,就生出来,出世之后做个DNA,如果是自己的,孩子的未来他一手包办。阿兰其实不在乎这个孩子,孩子只是个工具,可惜这工具“尺码并不合适”,他并不是乐天的孩子,本想赖在他头上却失败了,阿兰不得已的也软下来,她没有机会再看看,就被乐天扫地出门。
一切都解决了,迅速的让人难以想象,乐天快乐的几乎要飞起来,但他现在的快乐也不像从前那般骨头轻,现在的快乐很沉重很坚硬,有种踏踏实实的存在感。
这种雷厉风行的狠辣也被乐天带到了工作中,佳美的哥哥们不得已的和乐天继续合作,因为乐天告诉他们:如果撕毁合同,就要诉诸法律,他会鱼死网破和他们拼到底。哥哥们也软下来,生意毕竟是生意,不是感情用事的玩具。
之后乐天又清理了一下公司的人事,那些早就想要清走的员工,全部清理走了,他们虽然是和自己打天下的,但大都居功自傲或者退步不前,早就应该走人,乐天有些想不通当初的自己怎么会那么掣肘于愚蠢的面子等问题。
乐天真的无往不利了,没有什么能羁绊住他的心,那坚硬而棱角分明的铁块,能割破一切黏腻腻的感情。他的生活因此而顺风顺水。
有一天,大军打电话来请乐天吃饭,乐天本来不想去,交情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但他还是去了,因为大军说有一宗生意可以谈谈,那宗生意可以赚不少钱,这对乐天来说很有吸引力。
吃饭的地方很偏僻,是个巨大但似乎荒废了的别墅楼盘,按照大军说的地址找过去,那栋别墅就在整个院子的最中间。四周虽不见荒芜但终究是背静,但乐天不为所动,他已经不懂什么叫做担心,一个铁心人,还有什么可怕的?
走进别墅,并没有见到饭局,但这确实是个局。大军坐在巨大的圆桌后面,他的手里托着一个巴掌大的心型磁铁,对准乐天。
乐天来不及躲避,他的那颗铁石心已经迫不及待的飞出胸膛,牢牢吸在大军手里的磁铁上,只剩下血肉模糊的一个洞。 大军扔过一团纱布:“别怕,用这个捂着点,没关系,一会儿就会愈合止血。”
“你为什么?……”乐天觉得说话很困难,他看见大军正对他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你先不要问,你最好先休息,我会告诉你原因。”
大军不再理乐天,他脱下上衣,他的胸口有个洞,很干净平滑的一个洞,大军把那颗铁心放进去。然后,他拿出一把焊枪,对准铁心打开了开关,一阵火星乱蹦,大军叫得歇斯底里,一股股焦臭的味道扑面而来,乐天仿佛进到了地狱。
直到焊枪掉在地上,大军才心满意足的低头看着自己,在一团焦黑的皮肉之下,那颗铁心回复了柔软鲜活,它跳动着,一下一下泵出汩汩鲜血。
“你……,”乐天咳得说不出话:“你……”
大军笑了:“没关系,不过是些烫伤而已,我又有心了,伤口养养就会好的。”
“那是我的心,我现在没有心了。”乐天怒道:“你把它还给我。” “不可能了,”
大军摇头:“你给我的不过是一块铁,现在是我把它重新变回了心。”
“你狡辩!”乐天想要冲过来,但他还是有点虚弱,大军伸出胳膊,扶住了他:“你这是何苦,没有也有没有的不好,比起铁石心肠,没心不是更好,更是一点烦恼也没有了,什么也不在乎。”
乐天还想说话,却忽然又觉得大军说的对,他认真想了想,发觉自己的脑子似乎一点也不在意那颗失去的心,真的一点也不在意。
于是乐天站起来,却又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抢走我的?”
大军苦笑了一下:“我承认,有些东西,有的时候觉得无所谓,真的没有了的话,却又觉得心那空空凉凉的,有点别扭。”
说完他把吸铁石递过去:“不过你也不要怕,这个给你,想要你也再去弄一个就是了。”
他看了看乐天:“你看看我,不是就弄来了你的。”
乐天只说:“愿意拿去你就拿去吧,我无所谓的。”
他并没有接大军递过来的磁铁,径直出了房门,大军说的对,现在也没什么不好,他觉得自己很清爽,有种前所未有的利落感觉。
走出大门,一阵风吹来,空洞洞的胸口一阵冰凉,不知怎么的,乐天就开始有点后悔,他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在夹克之下的胸口有一大块凹陷,那是一个洞,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洞,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竟让人有点惦记。乐天想起刚刚那枚磁铁,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不从大军手里接过来。他越发觉得有点冷,攥紧了领口向远处停着的车子跑去。
打开车门的时候,掀起了夹克的衣角,什么东西随着衣襟被风狠狠甩在车门上,把车门砸了一个小小的凹陷。乐天把手伸进兜里再掏出来:是那巴掌大的磁铁,一颗心的形状。乐天愣了愣,把磁铁小心的放回了口袋里。
回家的路上,天气变得很快,飞沙走石,雨点合着泥水砸在玻璃窗上,但车内的空气却很温馨,电台里放着优美的爵士乐,香水瓶随着车身的摇动散发出阵阵香气,乐天却紧锁着眉头,他并不是在烦恼,他已没有了烦恼,不过是在盘算着,一个一个过筛子一样过滤着身边的人。
有谁对生活有些特殊的不满?有谁的希望有一些特殊的成分?有谁适合自己去点拨一下?或者说有谁在等待着自己的帮助?
一定有的,找起来一定一点也不难。